第13章吃掉
也许金狮这个种类天生就是狩猎者,老头很快就掌握了使用弹弓的方法,并且比莫忆儿射击得更加有准头。熟练之后,老头就唧唧歪歪的嫌弃起这个弹弓太小,威力不够大。依葫芦画瓢找來更加粗壮的树枝重新來做,莫忆儿笑着帮忙,蜘蛛丝编得更加粗了许多,这样射程会远,但力气也相对要用的大,忙乎了好半天,才把一个比莫忆儿用的弹弓打三倍还要多的巨无霸弹弓做好。
“莫忆儿啊,走,爷爷带你去打大鸟。”老头兴高采烈的说着,许久沒有这么高兴过了。
“好啊!”莫忆儿完全赞同,刚才打回來血鸽的时候就十分有成就感,要是能猎回來更大的鸟类,她会更加开心的。
天色已经不早了,可并沒有让这一老一少打消积极性,莫忆儿骑上彩翎儿飞在空中,跟着在前面狂奔的老头。老头虽然毛都掉的差不多光掉,可是奔跑起來速度可不慢,彩翎儿要使劲儿挥动着翅膀才勉强跟得上,等到了老头说的一处大鸟出沒的地方,彩翎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莫忆儿拍拍它的头,让它在原地休息,自己则跑到老头的身边。“爷爷,我们打什么鸟儿啊?”
附近已经看到几种鸟了,有血鸽,比麻雀大大概三倍左右的鸟儿,还有像是鹦鹉一样羽毛红红绿绿非常艳丽的鸟类,个头却有山鸡那么大,只是尾巴很短,嘴巴是弯钩妆。
“就打它。”老头指了指这种类似鹦鹉的鸟类,莫忆儿暂时就叫它大鹦哥。不过老头似乎又是因为它的羽毛太过艳丽好看才决定打它的,这样也好,它的体积很适合用來做晚餐呢!
莫忆儿和老头同时瞄准一只大鹦哥,它就停在距离他们十米左右的一棵荷树上,打起來难度不小,荷树的叶子很大,总是能阻碍一下的。莫忆儿拉紧弹弓想了想,还是问道:“爷爷,我们要不要再走近一点?”
“不要,这臭鸟可比血鸟的警觉高多了,再走近它会发现的。”老头狩猎了这么多年,比莫忆儿懂得的多了不少。
“好,听爷爷的。”莫忆儿应声,这种信任和听从的表现让老头很是欣慰,两个人纷纷拉开弹弓,再次瞄准了大鹦哥。默念一二三之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发射,但老头弹弓中的石头速度比莫忆儿的快多了,石头个头也很大。
莫忆儿的石头在沒碰到大鹦哥的时候就被荷树叶挡住掉在了地上,老头弹弓射出的石头却飞速穿过匆匆阻碍,破坏掉好几片枝叶直奔大鹦哥的脑袋,只听惨叫一声,大鹦哥直接掉下了树。老头像是像是猎豹一样一下子就窜了过去,捡起被打死的大鹦哥哈哈大笑。
和莫忆儿用弹弓不同,大鹦哥不是昏迷过去,而是直接脑袋被打出血,紧闭的鸟眼中也渗出血來。
莫忆儿忍不住称赞:“爷爷,你好厉害。”
“哈哈哈……想当年这么个小东西,爷爷我随便一挥手就能抓到一大把。”老头绝对不是在吹牛,那时候他的毛还沒有掉光,硕大的翅膀很有力度,在空中告诉飞行,很是轻松就能抓到鸟类。
莫忆儿只笑不言,老头开心就好。
累了一整天,莫忆儿有些腰膝酸软,大姨妈來就是这样的,不能太过疲劳。“爷爷,我们早点回去吧,我累了。”
“你这个孩子真是不行!”老头强烈的鄙视了莫忆儿一下,想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整天整夜的到处乱窜也不觉累的。
“呵呵,我和爷爷比起來当然就不行了。”莫忆儿沒有因为老头的话而生气,反而也赞同他的话。她虽然比刚穿越的时候体力和力气都好很多,但比起这里土生土长的原始人还是差远了。
两个人回去的路上,老头若有所思的想些什么,因为莫忆儿身体不太舒服,晚上的肉是老头烤的,一只血鸽和一只大鹦哥被烤的外焦里嫩,好吃极了。莫忆儿想,等小绒球回來她一定要再给他抓两只鸟儿來烤着吃,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莫忆儿今晚的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來,身上盖着一块超大的兽皮,看得出來是一块黑熊皮,但念头已经很久了,破旧不堪。应该是老头昨晚给她盖上的,之前小绒球会用翅膀为她遮风,她只需把兽皮衣服盖在身上就不会冷了。
“莫忆儿,你醒了,來把这个吃了。”老头从湖边的方向走过來,浑身**的,鸡窝头也**的贴在头皮上,手中端着用大荷叶装着的什么东西。莫忆儿接过來仔细的看了眼……好奇怪的东西,还有点恶心。
“这是什么?”莫忆儿看着很像是毛毛虫,软趴趴的黑色东西问老头。
“别管是什么,快吃掉,爷爷我可是好不容易给你找來的。”
“吃掉?爷爷你确定?”莫忆儿嫌弃的皱起鼻子來,这个东西看着都难受,别说吃掉了。
“当然要吃掉,我从早上就下湖中去找了,你要是不吃我就吃啦!”老头如狮子一样蹲坐在莫忆儿一旁,使劲儿的甩着身上的水迹。
“那你就吃嘛!”莫忆儿翻了个白眼,她才不要吃。
“你……”老头气结,走过來把那东西又接过去,似乎是想吃,但是吞了吞口水又递还给莫忆儿。“我特意给你抓的,你必须吃掉。”
“为什么?这个样子怎么会好吃?呕……”莫忆儿不想再看这东西了,实在受不了。
“这个东西很好的,总之你要吃掉。”老头想说什么解释,又觉得说起來太麻烦,他为什么要解释?只要莫忆儿吃下去就会知道,所以逼着莫忆儿吃掉。
莫忆儿实在不肯,摇头死都不肯吃,那样子坚决到不行,惹得老头很想直接掐死她。“你这个死小孩,太不听话了,太不听话了。”
要是以前,老头肯定直接动用武力了,可面前的女人不一样,她是孙子看中的女人,要是自己动用武力,他孙子说不定会和他拼命,他现在老了,可打不过那个年轻力壮的孙子呢!
“莫忆儿啊,走,爷爷带你去打大鸟。”老头兴高采烈的说着,许久沒有这么高兴过了。
“好啊!”莫忆儿完全赞同,刚才打回來血鸽的时候就十分有成就感,要是能猎回來更大的鸟类,她会更加开心的。
天色已经不早了,可并沒有让这一老一少打消积极性,莫忆儿骑上彩翎儿飞在空中,跟着在前面狂奔的老头。老头虽然毛都掉的差不多光掉,可是奔跑起來速度可不慢,彩翎儿要使劲儿挥动着翅膀才勉强跟得上,等到了老头说的一处大鸟出沒的地方,彩翎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莫忆儿拍拍它的头,让它在原地休息,自己则跑到老头的身边。“爷爷,我们打什么鸟儿啊?”
附近已经看到几种鸟了,有血鸽,比麻雀大大概三倍左右的鸟儿,还有像是鹦鹉一样羽毛红红绿绿非常艳丽的鸟类,个头却有山鸡那么大,只是尾巴很短,嘴巴是弯钩妆。
“就打它。”老头指了指这种类似鹦鹉的鸟类,莫忆儿暂时就叫它大鹦哥。不过老头似乎又是因为它的羽毛太过艳丽好看才决定打它的,这样也好,它的体积很适合用來做晚餐呢!
莫忆儿和老头同时瞄准一只大鹦哥,它就停在距离他们十米左右的一棵荷树上,打起來难度不小,荷树的叶子很大,总是能阻碍一下的。莫忆儿拉紧弹弓想了想,还是问道:“爷爷,我们要不要再走近一点?”
“不要,这臭鸟可比血鸟的警觉高多了,再走近它会发现的。”老头狩猎了这么多年,比莫忆儿懂得的多了不少。
“好,听爷爷的。”莫忆儿应声,这种信任和听从的表现让老头很是欣慰,两个人纷纷拉开弹弓,再次瞄准了大鹦哥。默念一二三之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发射,但老头弹弓中的石头速度比莫忆儿的快多了,石头个头也很大。
莫忆儿的石头在沒碰到大鹦哥的时候就被荷树叶挡住掉在了地上,老头弹弓射出的石头却飞速穿过匆匆阻碍,破坏掉好几片枝叶直奔大鹦哥的脑袋,只听惨叫一声,大鹦哥直接掉下了树。老头像是像是猎豹一样一下子就窜了过去,捡起被打死的大鹦哥哈哈大笑。
和莫忆儿用弹弓不同,大鹦哥不是昏迷过去,而是直接脑袋被打出血,紧闭的鸟眼中也渗出血來。
莫忆儿忍不住称赞:“爷爷,你好厉害。”
“哈哈哈……想当年这么个小东西,爷爷我随便一挥手就能抓到一大把。”老头绝对不是在吹牛,那时候他的毛还沒有掉光,硕大的翅膀很有力度,在空中告诉飞行,很是轻松就能抓到鸟类。
莫忆儿只笑不言,老头开心就好。
累了一整天,莫忆儿有些腰膝酸软,大姨妈來就是这样的,不能太过疲劳。“爷爷,我们早点回去吧,我累了。”
“你这个孩子真是不行!”老头强烈的鄙视了莫忆儿一下,想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整天整夜的到处乱窜也不觉累的。
“呵呵,我和爷爷比起來当然就不行了。”莫忆儿沒有因为老头的话而生气,反而也赞同他的话。她虽然比刚穿越的时候体力和力气都好很多,但比起这里土生土长的原始人还是差远了。
两个人回去的路上,老头若有所思的想些什么,因为莫忆儿身体不太舒服,晚上的肉是老头烤的,一只血鸽和一只大鹦哥被烤的外焦里嫩,好吃极了。莫忆儿想,等小绒球回來她一定要再给他抓两只鸟儿來烤着吃,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莫忆儿今晚的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來,身上盖着一块超大的兽皮,看得出來是一块黑熊皮,但念头已经很久了,破旧不堪。应该是老头昨晚给她盖上的,之前小绒球会用翅膀为她遮风,她只需把兽皮衣服盖在身上就不会冷了。
“莫忆儿,你醒了,來把这个吃了。”老头从湖边的方向走过來,浑身**的,鸡窝头也**的贴在头皮上,手中端着用大荷叶装着的什么东西。莫忆儿接过來仔细的看了眼……好奇怪的东西,还有点恶心。
“这是什么?”莫忆儿看着很像是毛毛虫,软趴趴的黑色东西问老头。
“别管是什么,快吃掉,爷爷我可是好不容易给你找來的。”
“吃掉?爷爷你确定?”莫忆儿嫌弃的皱起鼻子來,这个东西看着都难受,别说吃掉了。
“当然要吃掉,我从早上就下湖中去找了,你要是不吃我就吃啦!”老头如狮子一样蹲坐在莫忆儿一旁,使劲儿的甩着身上的水迹。
“那你就吃嘛!”莫忆儿翻了个白眼,她才不要吃。
“你……”老头气结,走过來把那东西又接过去,似乎是想吃,但是吞了吞口水又递还给莫忆儿。“我特意给你抓的,你必须吃掉。”
“为什么?这个样子怎么会好吃?呕……”莫忆儿不想再看这东西了,实在受不了。
“这个东西很好的,总之你要吃掉。”老头想说什么解释,又觉得说起來太麻烦,他为什么要解释?只要莫忆儿吃下去就会知道,所以逼着莫忆儿吃掉。
莫忆儿实在不肯,摇头死都不肯吃,那样子坚决到不行,惹得老头很想直接掐死她。“你这个死小孩,太不听话了,太不听话了。”
要是以前,老头肯定直接动用武力了,可面前的女人不一样,她是孙子看中的女人,要是自己动用武力,他孙子说不定会和他拼命,他现在老了,可打不过那个年轻力壮的孙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