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潮服IN装·只可惜
罗箩苦口婆心的说着,心里却是矛盾的,这份话半真半假,她希望这个女孩不要苦埋心思,同时又深知时洵是个被虚荣心加自卑灌大的人,又怎么会接受和他有相同遭遇的女仆呢!
“那。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我该怎么做?”女孩咬一咬牙,她决定孤注一掷,赌一把。
“我刚刚说,我是被抓来的,你信吗?”
“这。。。。。。怎么会呢?。。。。。。小姐,要怎么做,你就直说吧。”女孩开始不信,不过,一想,这似乎与他向少爷表明心迹没多大关系。
“恩,你坐下,我和你说,我们呢。。。。。。”罗箩要让她作为时洵家长女仆的身份,帮她脱困,罗箩乔装上一名普通员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把她放下,而这个女孩就穿上她手里的这套衣服,打扮一下,在这儿之前,罗箩会安排还一切,来个浪漫的残烛红酒派对。
“这样行吗?“
“行!相信我!“罗箩信誓旦旦地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子衿。”她羞答答地说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甜雅,很适合你。”罗箩看着子衿脸粉扑扑的样子,心里不知说了多少个对不起,但没办法,她不想一辈子都被囚禁在这儿。
“谢谢,那,小姐,这套衣服怎么办,你还穿不穿了?”
“穿!必须穿!”她必须穿上,否则她怎么出去走动?而且,她要留给时洵一个熟悉的影子,让子衿好穿着这套衣服的时候,不至于眼生,她还要花上猫眼妆,妆容要显精致、美丽,不能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去和他作战。
她接过衣服,刚要穿,可以想到自己目前的样子让子衿看到不好,说:“子衿啊,时洵他信不信任你?”
“少爷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应该说还可以吧。”
“那明天来好吗?我们的计划最好是行得越快越好。”
“好,明天少爷好像有事要办,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方便我办事。”
“那好,我等你!”
送走了子衿,罗箩就去了浴室,仔仔细细的把身子洗了一遍,边洗边骂“死混蛋!臭鱼!子衿那么好的女孩儿怎么会喜欢你这么没品的无赖加混蛋呢!”
洗完澡,打开衣服,是套精致的素搭。黑色拼纱上衣,拼皮荷叶边半裙,还有stradivarius印花西装外套,h&m黑色皮质铆钉腰带。
“很有品味嘛!只可惜。。。。”罗箩换上衣服,在立体镜面前,左瞧瞧右看看,本来168cm的身高更显高挑,美丽与大方。
看了看表,该做饭了。之前她乱转的时候,看到有间房子是专门放杂物的,她从里面找了烛台,三支红烛,又铺上了一层好看的桌布,等处理好一切,已是傍晚了。她坐在桌子的一边,无聊的打发时光,像时洵这种长期在国外长大的人,就喜欢这种情调的东西,两个人傻傻的坐在八米长的桌子的两头吃饭,即便再亲密的人也变生疏了。她有一下没一下的吹着蜡烛,这外国人啊,说好听了,是浪漫,说不好听了,是矫情。(傻瓜,没有电灯的高速时代未必不是五彩缤纷的霓虹狂欢,烛光里的鬓影残存或许也存着原始的静思以往,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彼此的感情就如在《爱在黎明破晓前》中简简单单的摩天轮里第一次拥吻,第一次执手。(在后面的奥地利修学中有哦!))
出去之后啊,啧啧啧,美食。。。。。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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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说,我是被抓来的,你信吗?”
“这。。。。。。怎么会呢?。。。。。。小姐,要怎么做,你就直说吧。”女孩开始不信,不过,一想,这似乎与他向少爷表明心迹没多大关系。
“恩,你坐下,我和你说,我们呢。。。。。。”罗箩要让她作为时洵家长女仆的身份,帮她脱困,罗箩乔装上一名普通员工,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把她放下,而这个女孩就穿上她手里的这套衣服,打扮一下,在这儿之前,罗箩会安排还一切,来个浪漫的残烛红酒派对。
“这样行吗?“
“行!相信我!“罗箩信誓旦旦地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子衿。”她羞答答地说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甜雅,很适合你。”罗箩看着子衿脸粉扑扑的样子,心里不知说了多少个对不起,但没办法,她不想一辈子都被囚禁在这儿。
“谢谢,那,小姐,这套衣服怎么办,你还穿不穿了?”
“穿!必须穿!”她必须穿上,否则她怎么出去走动?而且,她要留给时洵一个熟悉的影子,让子衿好穿着这套衣服的时候,不至于眼生,她还要花上猫眼妆,妆容要显精致、美丽,不能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去和他作战。
她接过衣服,刚要穿,可以想到自己目前的样子让子衿看到不好,说:“子衿啊,时洵他信不信任你?”
“少爷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应该说还可以吧。”
“那明天来好吗?我们的计划最好是行得越快越好。”
“好,明天少爷好像有事要办,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方便我办事。”
“那好,我等你!”
送走了子衿,罗箩就去了浴室,仔仔细细的把身子洗了一遍,边洗边骂“死混蛋!臭鱼!子衿那么好的女孩儿怎么会喜欢你这么没品的无赖加混蛋呢!”
洗完澡,打开衣服,是套精致的素搭。黑色拼纱上衣,拼皮荷叶边半裙,还有stradivarius印花西装外套,h&m黑色皮质铆钉腰带。
“很有品味嘛!只可惜。。。。”罗箩换上衣服,在立体镜面前,左瞧瞧右看看,本来168cm的身高更显高挑,美丽与大方。
看了看表,该做饭了。之前她乱转的时候,看到有间房子是专门放杂物的,她从里面找了烛台,三支红烛,又铺上了一层好看的桌布,等处理好一切,已是傍晚了。她坐在桌子的一边,无聊的打发时光,像时洵这种长期在国外长大的人,就喜欢这种情调的东西,两个人傻傻的坐在八米长的桌子的两头吃饭,即便再亲密的人也变生疏了。她有一下没一下的吹着蜡烛,这外国人啊,说好听了,是浪漫,说不好听了,是矫情。(傻瓜,没有电灯的高速时代未必不是五彩缤纷的霓虹狂欢,烛光里的鬓影残存或许也存着原始的静思以往,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彼此的感情就如在《爱在黎明破晓前》中简简单单的摩天轮里第一次拥吻,第一次执手。(在后面的奥地利修学中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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