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艺刊
安彬硕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毕竟这是死无对证的东西,他觉得,他当下还是先乖乖地自保吧,哥哥现在看他的眼神,跟待宰的羔羊没什么两样。
孔雀喝下那一杯橙汁了之后,瘫坐在洗漱间的地上,靠着马桶。
她现在两条腿软得很,实在没什么力气从地上爬起来。
那什么汤,威力太大了,她这从小接触蛊,并且什么野味都跟着云戈和白雪尝过的人,都接受不了。
安浩轩休息了一会儿,就再一次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自从孔雀来到这里之后,见过最多的就是他出门的背影,感觉这个人,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他前脚刚走,安彬硕就悄悄地从他的房间溜出来,跑到了孔雀的房间。
见她瘫坐在地上,好像宿醉一样的神情,笑得合不融嘴巴。
“你们的抗击打能力,似乎比我好很多。”见他笑得都快岔气了,孔雀坐在地上,软软地说道。
安彬硕得意地回答:“那是自然,像这种情况,我们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虽然现在感觉还是跟上刑没两样,但是起码胃部还算强大了。”
孔雀可怜地坐在那里,捂着胃部:“我感觉现在要胃出血了,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强大之物。”
“当然了,我和哥哥私下称,妈咪煲得汤就是隐藏的第十一大酷刑,效果比之前任何一种都厉害千万倍,她用她的热情和汤这个利器,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把你推向死亡的深渊。”他说完,脸上露出异常痛苦地神情。
见她天真地看着自己,安彬硕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说实话,我小得时候,喝我妈咪煲得汤,曾经进去过医院,急性肠炎……”
这点孔雀肯定相信,一点儿都不夸张。
因为她也觉得自己,肠子已经开始打结了。
健康了二十多年,突然就栽了。
安彬硕把孔雀扶回了床上,让她躺下。
本来他还想跟她唠叨几句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累了,或者是汤的作用,没几分钟,她竟然就先睡了过去。
他撇了撇嘴巴,回房间换上了运动服,到了一楼的健身房里。
如果不运动一下,往外排排汗,过会儿一定会发生惨剧的。
可能平常安浩轩太忙了,忙到他完全忘记了,他妈咪的汤,威力到底有多么的强大。
他驱车,来到了与市中心的安氏媒体集团,相隔两条街的地方。
对于他来说,中午赶回家吃饭,真的是太过于浪费时间的一种表现。
可是现在又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他回去。
这点就连安吉拉都感到奇怪,自从她在主君身边之后,中午都是她帮忙订餐的,但是这几天显然,主君总有事情出去。
安浩轩停好了车子,?子,走进了那座写字楼。
他从楼下的招牌里,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
进电梯,按下了十二层。
这座写字楼与市中心相隔两条街,所以价钱就稍稍便宜一些,房间也不算很大,很多的空壳公司,都是在这种地方,挂个牌子就营业的。
安浩轩出了电梯,拐了个弯,就看到了挂在1204房间门口的,艺刊牌子。
他走了过去,虽然门开着,还是礼貌性的敲了敲门。
房间大概有一百个平方,复式楼。楼下放了四张桌子,一个开放式的厨房,还有一个小客厅,里面放着电视、沙发和茶几,估计是用来招待客人的。
看这个架势,估计楼上就是住得地方了。
办公室里很静,一个男人在操作着电脑,一个女人在写着文案,另外一男一女凑在一起,小声地商量着什么,尽量地不发出很大的声音,以免吵到别的正在思考的同事。
安浩轩的敲门声,在他们中似乎引起了不小的反应。
估计他是这里来到的第一个客人。
四个人同时转过头来,盯着他,一脸的惊愕。
没错,同样身在媒体界,他们怎么可能不认识主宰着桃园市,娱乐媒体新动向的主君呢!
那个抓着头发,咬着笔头,正在想文案的女人,保持着那个姿势,问道:“呃……请问你是安浩轩,还是安彬硕?”
“我认为我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想在桃园市的媒体界生存,连这个都分不出来,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了呢。”安浩轩保持着绅士风度,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是不至于嘴巴上太过于冷淡。
他扫视了一下房间内的四个人,就好像国王正在视察他国家的贫下中农的生活状况,带着不屑又带着同情,更多的,则是他身为主君的孤傲:“请问,于怡在吗?”
三个人齐刷刷地看向了正在咬笔头的那个女人,眼神非常复杂,坐在他旁边,正在摆弄着电脑的男人,小声地说道:“于怡,我就说过了,不要去招惹安氏的人,你非不听,现在麻烦找上门来了吧?”
“怎么?你害怕了不成?想要做成大事,肯定要从大方面下手,现在,我们不就很利索地搭上了安氏么?你又想过这么快就见到安总裁?我看啊,等我们成功的那天,你们三个都得谢谢我呢!胆小鬼们!”于怡站起来,用手指,挨个得指了指那三个人。
剩下的三个人眼神有些暗淡,即便是被于怡说得好像有些工作能力欠缺,但是眼下他们还是挺害怕站在门口,那个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的男人的。
毕竟在国外留学已经花了不少家里的钱,现在又要钱出来合开这个杂志社,除了于怡家里有点小钱之外,剩下的三个人可是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的。
他们早就告诫过于怡,刚开始,不要玩那么狠,不然他们的努力马上就会功亏一篑的,可是于怡就是不听,她在国外受到的媒体教育,就是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报道,一定要报道得劲爆,如果想尽快地出名,那么就逮着大的下手,不要害怕什么,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从小就是家里掌上明珠,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的于怡,才不会去管那么多。
她没有接触过媒体的黑暗,她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禁区到底多么的黑。
她只要一战成名!
于怡走到门口,把安浩轩引进去:“是来找我的?看来我今天早上的风头算是满城皆知了,连安总裁都亲自来找我了,真是受宠若惊呢,我们去会客室说话吧。”
对于安浩轩来说,他们的会客室的确小了些。
那小小的,不足三十平方米的地方,叫做会客室?那么他那四百多平的会议室,装修几近奢侈的会客高级客户的小会客室,叫做什么?
他冷冷笑了一声,还是坐在了沙发上。
沙发上凌乱地放着一些衣服,茶几上还放着中午没吃完的盒饭。
这些让安浩轩的鼻子感觉非常的不舒服,他可是有些洁癖的人。
于怡大方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并没有管那些东西,没有一点儿想要收拾一下的想法。
这让安浩轩非常的反感,他不喜欢生活这么没有原则的人。
于怡根本不在乎这一些,想要做成大事的人,在乎这些小细节做什么。这一直是她的处世态度。
她认为这样的她,做真实,不做作,肯定很多人会喜欢的。
对于安浩轩来说,于怡忘记了一个词,那就是叫做“礼节”的东西。
对于于怡来说,这又叫做“不屈小节”。
主君微微蹙着眉头,他实在闻不惯旁边饭盒散发出来的酸味,更加受不了正待在垃圾桶里的垃圾散发出来的味道,里面有个几天前吃得臭豆腐的盒子。
他觉得自己多待几分钟,都会吐出来。
在别院里已经吐得够多了,现在稍稍一刺激他的胃,他都会吐得溃不成军的。
于怡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心里暗暗感叹着。
她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的见到安浩轩,他真的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
她以为他是个“暴君”,没想到,他很有风度,说话的声音虽然冷淡,却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坚韧的脸部线条和健硕的身材,让人感觉非常有安全感。
那英气的剑眉,长长的眼睛,无可挑剔的皮肤,好像芭比玩玩活了一样。
帅气,真帅气。
即便是为了挖新闻,可是少女之心人皆有之,于怡一时半会儿还真就沉浸在了花痴中。
安浩轩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她才回过神来,立马摆出气势来。
显然她还是个新手,气势这个东西,离她太远。
可是她又不想在他面前,显得特别没有档次:“安总裁亲自光临,是有什么事情吗?”
“我有什么事情,我认为于小姐,你心里再清楚不过了。”他的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但是还没到冷酷地程度,他在尽量地控制着情绪,于怡却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她心里还想着,都说安浩轩吓人,其实也不过如此嘛!
真没想到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看的,都是为了恭维他吧。
她学着他刚才的样子,冷冷一笑,可是她笑起来,却让人觉得好像婴儿学步一般,幼稚可笑:“我还真是不知道呢,不如安总裁你给我点提示?”
安浩轩叹了口气。
于怡心里一惊,这个男人,连叹气都那么好看。
她前半辈子,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的男人,帅呆了。
安浩轩就真不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
明明装作那么强势,为什么还总像小女生那么愣神。
他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嘴上咋呼着要做出什么大事情,却一点儿都不做关于任何能够成为大事情的事儿。
安浩轩无奈地再次轻轻咳嗽了一下,说道:“于小姐,我相信你也是聪明人,什么事情不用我挑得那么明白。今天我既然亲自过来找你,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如果你想继续装傻的话,那么我也有我的办法,你的杂志社看得时间也不长,你也知道,最近没什么杂志社能够存活很久的。”
孔雀喝下那一杯橙汁了之后,瘫坐在洗漱间的地上,靠着马桶。
她现在两条腿软得很,实在没什么力气从地上爬起来。
那什么汤,威力太大了,她这从小接触蛊,并且什么野味都跟着云戈和白雪尝过的人,都接受不了。
安浩轩休息了一会儿,就再一次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自从孔雀来到这里之后,见过最多的就是他出门的背影,感觉这个人,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他前脚刚走,安彬硕就悄悄地从他的房间溜出来,跑到了孔雀的房间。
见她瘫坐在地上,好像宿醉一样的神情,笑得合不融嘴巴。
“你们的抗击打能力,似乎比我好很多。”见他笑得都快岔气了,孔雀坐在地上,软软地说道。
安彬硕得意地回答:“那是自然,像这种情况,我们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虽然现在感觉还是跟上刑没两样,但是起码胃部还算强大了。”
孔雀可怜地坐在那里,捂着胃部:“我感觉现在要胃出血了,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强大之物。”
“当然了,我和哥哥私下称,妈咪煲得汤就是隐藏的第十一大酷刑,效果比之前任何一种都厉害千万倍,她用她的热情和汤这个利器,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把你推向死亡的深渊。”他说完,脸上露出异常痛苦地神情。
见她天真地看着自己,安彬硕叹了口气:“好吧,好吧,我说实话,我小得时候,喝我妈咪煲得汤,曾经进去过医院,急性肠炎……”
这点孔雀肯定相信,一点儿都不夸张。
因为她也觉得自己,肠子已经开始打结了。
健康了二十多年,突然就栽了。
安彬硕把孔雀扶回了床上,让她躺下。
本来他还想跟她唠叨几句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累了,或者是汤的作用,没几分钟,她竟然就先睡了过去。
他撇了撇嘴巴,回房间换上了运动服,到了一楼的健身房里。
如果不运动一下,往外排排汗,过会儿一定会发生惨剧的。
可能平常安浩轩太忙了,忙到他完全忘记了,他妈咪的汤,威力到底有多么的强大。
他驱车,来到了与市中心的安氏媒体集团,相隔两条街的地方。
对于他来说,中午赶回家吃饭,真的是太过于浪费时间的一种表现。
可是现在又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他回去。
这点就连安吉拉都感到奇怪,自从她在主君身边之后,中午都是她帮忙订餐的,但是这几天显然,主君总有事情出去。
安浩轩停好了车子,?子,走进了那座写字楼。
他从楼下的招牌里,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
进电梯,按下了十二层。
这座写字楼与市中心相隔两条街,所以价钱就稍稍便宜一些,房间也不算很大,很多的空壳公司,都是在这种地方,挂个牌子就营业的。
安浩轩出了电梯,拐了个弯,就看到了挂在1204房间门口的,艺刊牌子。
他走了过去,虽然门开着,还是礼貌性的敲了敲门。
房间大概有一百个平方,复式楼。楼下放了四张桌子,一个开放式的厨房,还有一个小客厅,里面放着电视、沙发和茶几,估计是用来招待客人的。
看这个架势,估计楼上就是住得地方了。
办公室里很静,一个男人在操作着电脑,一个女人在写着文案,另外一男一女凑在一起,小声地商量着什么,尽量地不发出很大的声音,以免吵到别的正在思考的同事。
安浩轩的敲门声,在他们中似乎引起了不小的反应。
估计他是这里来到的第一个客人。
四个人同时转过头来,盯着他,一脸的惊愕。
没错,同样身在媒体界,他们怎么可能不认识主宰着桃园市,娱乐媒体新动向的主君呢!
那个抓着头发,咬着笔头,正在想文案的女人,保持着那个姿势,问道:“呃……请问你是安浩轩,还是安彬硕?”
“我认为我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想在桃园市的媒体界生存,连这个都分不出来,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了呢。”安浩轩保持着绅士风度,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是不至于嘴巴上太过于冷淡。
他扫视了一下房间内的四个人,就好像国王正在视察他国家的贫下中农的生活状况,带着不屑又带着同情,更多的,则是他身为主君的孤傲:“请问,于怡在吗?”
三个人齐刷刷地看向了正在咬笔头的那个女人,眼神非常复杂,坐在他旁边,正在摆弄着电脑的男人,小声地说道:“于怡,我就说过了,不要去招惹安氏的人,你非不听,现在麻烦找上门来了吧?”
“怎么?你害怕了不成?想要做成大事,肯定要从大方面下手,现在,我们不就很利索地搭上了安氏么?你又想过这么快就见到安总裁?我看啊,等我们成功的那天,你们三个都得谢谢我呢!胆小鬼们!”于怡站起来,用手指,挨个得指了指那三个人。
剩下的三个人眼神有些暗淡,即便是被于怡说得好像有些工作能力欠缺,但是眼下他们还是挺害怕站在门口,那个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的男人的。
毕竟在国外留学已经花了不少家里的钱,现在又要钱出来合开这个杂志社,除了于怡家里有点小钱之外,剩下的三个人可是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的。
他们早就告诫过于怡,刚开始,不要玩那么狠,不然他们的努力马上就会功亏一篑的,可是于怡就是不听,她在国外受到的媒体教育,就是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报道,一定要报道得劲爆,如果想尽快地出名,那么就逮着大的下手,不要害怕什么,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从小就是家里掌上明珠,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的于怡,才不会去管那么多。
她没有接触过媒体的黑暗,她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禁区到底多么的黑。
她只要一战成名!
于怡走到门口,把安浩轩引进去:“是来找我的?看来我今天早上的风头算是满城皆知了,连安总裁都亲自来找我了,真是受宠若惊呢,我们去会客室说话吧。”
对于安浩轩来说,他们的会客室的确小了些。
那小小的,不足三十平方米的地方,叫做会客室?那么他那四百多平的会议室,装修几近奢侈的会客高级客户的小会客室,叫做什么?
他冷冷笑了一声,还是坐在了沙发上。
沙发上凌乱地放着一些衣服,茶几上还放着中午没吃完的盒饭。
这些让安浩轩的鼻子感觉非常的不舒服,他可是有些洁癖的人。
于怡大方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并没有管那些东西,没有一点儿想要收拾一下的想法。
这让安浩轩非常的反感,他不喜欢生活这么没有原则的人。
于怡根本不在乎这一些,想要做成大事的人,在乎这些小细节做什么。这一直是她的处世态度。
她认为这样的她,做真实,不做作,肯定很多人会喜欢的。
对于安浩轩来说,于怡忘记了一个词,那就是叫做“礼节”的东西。
对于于怡来说,这又叫做“不屈小节”。
主君微微蹙着眉头,他实在闻不惯旁边饭盒散发出来的酸味,更加受不了正待在垃圾桶里的垃圾散发出来的味道,里面有个几天前吃得臭豆腐的盒子。
他觉得自己多待几分钟,都会吐出来。
在别院里已经吐得够多了,现在稍稍一刺激他的胃,他都会吐得溃不成军的。
于怡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心里暗暗感叹着。
她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的见到安浩轩,他真的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
她以为他是个“暴君”,没想到,他很有风度,说话的声音虽然冷淡,却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坚韧的脸部线条和健硕的身材,让人感觉非常有安全感。
那英气的剑眉,长长的眼睛,无可挑剔的皮肤,好像芭比玩玩活了一样。
帅气,真帅气。
即便是为了挖新闻,可是少女之心人皆有之,于怡一时半会儿还真就沉浸在了花痴中。
安浩轩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她才回过神来,立马摆出气势来。
显然她还是个新手,气势这个东西,离她太远。
可是她又不想在他面前,显得特别没有档次:“安总裁亲自光临,是有什么事情吗?”
“我有什么事情,我认为于小姐,你心里再清楚不过了。”他的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但是还没到冷酷地程度,他在尽量地控制着情绪,于怡却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她心里还想着,都说安浩轩吓人,其实也不过如此嘛!
真没想到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看的,都是为了恭维他吧。
她学着他刚才的样子,冷冷一笑,可是她笑起来,却让人觉得好像婴儿学步一般,幼稚可笑:“我还真是不知道呢,不如安总裁你给我点提示?”
安浩轩叹了口气。
于怡心里一惊,这个男人,连叹气都那么好看。
她前半辈子,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的男人,帅呆了。
安浩轩就真不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
明明装作那么强势,为什么还总像小女生那么愣神。
他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嘴上咋呼着要做出什么大事情,却一点儿都不做关于任何能够成为大事情的事儿。
安浩轩无奈地再次轻轻咳嗽了一下,说道:“于小姐,我相信你也是聪明人,什么事情不用我挑得那么明白。今天我既然亲自过来找你,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如果你想继续装傻的话,那么我也有我的办法,你的杂志社看得时间也不长,你也知道,最近没什么杂志社能够存活很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