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乐书瑶
安彬硕刚到健身房里,踏上跑步机,他的手机就适时地响了起来。
他一边保持着匀速地在跑步机上迈着大步的运动,一边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人桀骜不驯地声音:“喂,我们的大明星干嘛呢?”
“唔!是我们全天下最美丽的设计师乐书瑶小姐哇!哎,我当然苦bi的正在运动喽!你不知道有多惨!”安彬硕说着都想哭一会儿了:“我只是中午多吃了一点儿,就被我哥要求锻炼三个小时呢!”
“你哥?”乐书瑶蹙了蹙眉头:“浩轩怎么中午就回家了?”
安彬硕露出了神秘地表情,就连说话地声音也变得jianjian地:“哈哈……你还不知道吧?当然是最近我哥金屋藏娇喽!”
“金屋藏娇?!”乐书瑶的音量明显地提高了一些,不过随即她马上就尴尬地咳嗽了一下,尽量地恢复了平稳的声音:“那个……你是在说,你那个不知道女人为何物的哥哥?”
“当然是喽!哈哈……你是不是也很惊讶?很惊奇?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安彬硕吊人胃口的本领最强大了。
乐书瑶倒是立马就露出了不屑地声音:“我……我才不好奇呢!你今天没有通告?”
“唔,本来有来着,不过现在也没有了,怎么,你有什么事情么?”他把手按在跑步机上,调整着节奏。
乐书瑶微微笑了一下:“我这里来了几套新衣服的样本,你过来试一下吧。”
“ok,你等着,我马上到。”安彬硕虽然一直很有明星的架子,但是对她的要求,似乎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
他挂断电话,关掉跑步机,特意回房间挑选了一件白色的衬衣,白衬衣的开襟上有很多中国式的花朵,红色的非常妖娆扎眼。然后挑选了一条白色的裤子,一双白灰色的时装鞋,顺道戴上了一个很大的太阳眼镜。
这件衬衣是乐书瑶的得意之作,曾经拿过很多的大奖。
安浩轩早就刷完了碗,回到自己的房间处理工作去了,即便不用去公司,他也随时随地地都在处理着公司的工作,他的卧室就是第二个小型的办公室。
孔雀再一次坐在客厅地飘窗上看着外面,呆呆地,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安彬硕从客厅里经过的时候,她缓缓地回过头来,看着他:“你脑袋上这个大大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啊。”他顺手摘了下来:“这个叫太阳眼镜,是遮光太阳光用的,有时候人在开车的时候,有太阳的光从玻璃上反射过来,就容易看不清前面的路,很容易出事的。”
孔雀点了点头,然后看了看外面正在下着的雨。
安彬硕尴尬地笑了笑:“当然了,现在这个太阳眼镜,又有了很多别的用处,就比方说……”
他又把太阳眼镜再次戴上,然后整理了一下发型:“像我这种公众人物,出门很容易被认出来,就要戴上这种眼镜防止狗仔队的跟拍啊,或者是不化妆的时候遮丑啊……等等,等等。所以说,这种太阳眼镜是明星们出门旅行,居家购物的必备之物。”
“狗仔队?”显然孔雀又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了。
可是安彬硕实在没什么时间了,乐书瑶还等着呢,他只能摆了摆手:“我说,亲爱的。虽然我很乐意给你解释一下,我们城市人的生活,可是现在呢,有位美女正在等待我的幽会,我不能陪你了哟,我们晚上见。”
孔雀乖巧地点了点头,看着他走出了门。
没一会儿,安浩轩下楼倒咖啡,想要去健身房看看安彬硕锻炼地怎么样了。
孔雀对他说道:“他没在那里哟,出门去了。好像是去约会的,似乎是他心仪的女孩子,打扮得很认真。”
“呵呵……”安浩轩尴尬地笑了笑:“彬硕身为明星,即便只是出门到隔壁的便利商店买东西,也会打扮一番的。让人感觉虽然穿着很居家,但是事实上找不出一点儿问题。还有,他的女人,几乎每个城市每个角落都会有一个,谁知道是谁呢!”
孔雀瞪了瞪眼睛,很震撼。
安浩轩倒了杯咖啡,打开冰箱,给她拿出一瓶灌装的果汁来,放在她的面前,说道:“这就是城市人的生活,或者是某位大明星有些畸形的个人生活,你习惯就好。”
说完,他端着他的咖啡,回到了二楼。
孔雀坐在那里,摆弄着那个果汁的瓶口,用力提起一按,露出了那个可以喝的口子,她非常地得意,就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样,抖动着两只小脚,抱着膝盖,喝着果汁,看着窗外。
安浩轩在通往二楼的拐弯处看到了这一幕,感觉有些恍惚。
她真的太脱俗了,令人有种莫名地感觉。
安彬硕开着车子奔驰在下着雨的林荫小道上,即使现在天气有些雾蒙蒙的,可是这条别墅门口的道路,雨透过树叶淅淅沥沥地落下来,有时候还能打落几朵正在盛开的小花儿,别有一番风味。
他有七辆车,每天出来都会按照自己的心情做不同的选择。
而他每次去找乐书瑶的时候,必定都会开着跑车。
今天,他开得就是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grancabrio敞篷四座小跑,看着这美好的景色,他不由地哼起了小歌儿。
安彬硕的车技很好,这完全是被那些狗仔队们训练出来的,再加上他喜欢开跑车,一般的采访车很难追上他。
不过他要是去乐书瑶那边的话,那些新闻记者们也写得没什么好写了。
乐书瑜是安浩轩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班上的同学,两个人的缘分呢,还真是不错,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不约而同的在一个班上,并且选择的都是同一门课程。
即便安浩轩不想承认,但是除了徐志默之外,乐书瑜可以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正常的朋友了。
因为徐志默家跟安家是忘年之交,所以他们的认识是必然的。
乐书瑜有个妹妹,跟他差了两岁,从小就喜欢粘着他的哥哥,自然地也就认识了安浩轩。
乐书瑶从小就喜欢安浩轩,可偏偏这个男人正眼都没有瞧过她。
她长得很漂亮,追求者很多,即便她随便牵着一个男人的手,故意在安浩轩身边出现,他的眼睛也不会眨一下,脸上也不会露出别的神情来。
这让她很生气,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无比大的打击。
可是偏偏,安浩轩的孪生弟弟一直对她很是殷勤,乐书瑶就顺手推舟了。
乐书瑜和安浩轩毕业之后,安浩轩回到安氏传媒娱乐公司当他的总裁,而乐书瑜和乐书瑶一起开了个小小的工作室,给明星当经纪人,培训模特和演员,设计衣服,当形象设计师,日子过得也逍遥快活。
就因为他们从小就相识,又经常一起聚会,大家在一起就像哥们一样,所以狗仔队即便是拍到了他们在一起的照片,这样的小道新闻也完全写烂了。
所以去乐书瑶那里,是安浩轩唯一不会管安彬硕的事情。
即便是他经常在那里过夜。
兄妹俩的工作室“太阳”,在御景国际写字楼的五十二层和五十三层,两层都被他们包下了。
而他们也住在那里。
安彬硕在去的时候,特意顺路买了乐书瑶最喜欢吃的甜点和奶茶,还有披萨。
他知道,她只要一认真工作起来,总是会忘记吃饭的。
车子在停车场内停好,安彬硕先把车内的镜子翻下来,对着上面好好的整理了一下妆容,然后才打开车门,走到电梯那里,按下了五十二层的按钮。
安彬硕到达的时候,太阳工作室的大门大开着,模特们都在别的房间里训练,中途看到他的到来,都趴在门边看着他,满脸的花痴样。
他很大方的冲他们摆了摆手,转身就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那是属于乐书瑶自己的小小空间,是她设计衣服的地方。
推开门进去,就看到一个有着披肩棕色卷发的女人,她今天穿了一件桃红色的斜肩紧身短裙。
乐书瑶回过头来,她有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浓浓地眉毛,粉嘟嘟的脸颊和白皙的皮肤,有些厚的嘴唇,透露着性感。
安彬硕一直认为她是他见过的最白净的女孩子,可是见到孔雀的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乐书瑶很会打扮,非常喜欢化玛丽莲梦露式的妆容,红红的嘴唇毫不保留着透露着她的性感。
安彬硕最喜欢她的嘴唇了,曾经叫她小朱丽娅罗伯茨。
他这辈子就一直想跟茱莉亚罗伯茨合作一次,一直没有机会,所以看看这个小的,也算是解解馋吧。
乐书瑶笑了笑,走过去不客气地接过他手里的奶茶,戳开吸了一大口:“敢不敲门进来我工作室的,除了你根本就没有第二个人,我害怕什么。连我哥哥都懂得,进女士的房间之前要敲门的礼仪呢!”
他一边保持着匀速地在跑步机上迈着大步的运动,一边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人桀骜不驯地声音:“喂,我们的大明星干嘛呢?”
“唔!是我们全天下最美丽的设计师乐书瑶小姐哇!哎,我当然苦bi的正在运动喽!你不知道有多惨!”安彬硕说着都想哭一会儿了:“我只是中午多吃了一点儿,就被我哥要求锻炼三个小时呢!”
“你哥?”乐书瑶蹙了蹙眉头:“浩轩怎么中午就回家了?”
安彬硕露出了神秘地表情,就连说话地声音也变得jianjian地:“哈哈……你还不知道吧?当然是最近我哥金屋藏娇喽!”
“金屋藏娇?!”乐书瑶的音量明显地提高了一些,不过随即她马上就尴尬地咳嗽了一下,尽量地恢复了平稳的声音:“那个……你是在说,你那个不知道女人为何物的哥哥?”
“当然是喽!哈哈……你是不是也很惊讶?很惊奇?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安彬硕吊人胃口的本领最强大了。
乐书瑶倒是立马就露出了不屑地声音:“我……我才不好奇呢!你今天没有通告?”
“唔,本来有来着,不过现在也没有了,怎么,你有什么事情么?”他把手按在跑步机上,调整着节奏。
乐书瑶微微笑了一下:“我这里来了几套新衣服的样本,你过来试一下吧。”
“ok,你等着,我马上到。”安彬硕虽然一直很有明星的架子,但是对她的要求,似乎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
他挂断电话,关掉跑步机,特意回房间挑选了一件白色的衬衣,白衬衣的开襟上有很多中国式的花朵,红色的非常妖娆扎眼。然后挑选了一条白色的裤子,一双白灰色的时装鞋,顺道戴上了一个很大的太阳眼镜。
这件衬衣是乐书瑶的得意之作,曾经拿过很多的大奖。
安浩轩早就刷完了碗,回到自己的房间处理工作去了,即便不用去公司,他也随时随地地都在处理着公司的工作,他的卧室就是第二个小型的办公室。
孔雀再一次坐在客厅地飘窗上看着外面,呆呆地,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安彬硕从客厅里经过的时候,她缓缓地回过头来,看着他:“你脑袋上这个大大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啊。”他顺手摘了下来:“这个叫太阳眼镜,是遮光太阳光用的,有时候人在开车的时候,有太阳的光从玻璃上反射过来,就容易看不清前面的路,很容易出事的。”
孔雀点了点头,然后看了看外面正在下着的雨。
安彬硕尴尬地笑了笑:“当然了,现在这个太阳眼镜,又有了很多别的用处,就比方说……”
他又把太阳眼镜再次戴上,然后整理了一下发型:“像我这种公众人物,出门很容易被认出来,就要戴上这种眼镜防止狗仔队的跟拍啊,或者是不化妆的时候遮丑啊……等等,等等。所以说,这种太阳眼镜是明星们出门旅行,居家购物的必备之物。”
“狗仔队?”显然孔雀又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了。
可是安彬硕实在没什么时间了,乐书瑶还等着呢,他只能摆了摆手:“我说,亲爱的。虽然我很乐意给你解释一下,我们城市人的生活,可是现在呢,有位美女正在等待我的幽会,我不能陪你了哟,我们晚上见。”
孔雀乖巧地点了点头,看着他走出了门。
没一会儿,安浩轩下楼倒咖啡,想要去健身房看看安彬硕锻炼地怎么样了。
孔雀对他说道:“他没在那里哟,出门去了。好像是去约会的,似乎是他心仪的女孩子,打扮得很认真。”
“呵呵……”安浩轩尴尬地笑了笑:“彬硕身为明星,即便只是出门到隔壁的便利商店买东西,也会打扮一番的。让人感觉虽然穿着很居家,但是事实上找不出一点儿问题。还有,他的女人,几乎每个城市每个角落都会有一个,谁知道是谁呢!”
孔雀瞪了瞪眼睛,很震撼。
安浩轩倒了杯咖啡,打开冰箱,给她拿出一瓶灌装的果汁来,放在她的面前,说道:“这就是城市人的生活,或者是某位大明星有些畸形的个人生活,你习惯就好。”
说完,他端着他的咖啡,回到了二楼。
孔雀坐在那里,摆弄着那个果汁的瓶口,用力提起一按,露出了那个可以喝的口子,她非常地得意,就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样,抖动着两只小脚,抱着膝盖,喝着果汁,看着窗外。
安浩轩在通往二楼的拐弯处看到了这一幕,感觉有些恍惚。
她真的太脱俗了,令人有种莫名地感觉。
安彬硕开着车子奔驰在下着雨的林荫小道上,即使现在天气有些雾蒙蒙的,可是这条别墅门口的道路,雨透过树叶淅淅沥沥地落下来,有时候还能打落几朵正在盛开的小花儿,别有一番风味。
他有七辆车,每天出来都会按照自己的心情做不同的选择。
而他每次去找乐书瑶的时候,必定都会开着跑车。
今天,他开得就是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grancabrio敞篷四座小跑,看着这美好的景色,他不由地哼起了小歌儿。
安彬硕的车技很好,这完全是被那些狗仔队们训练出来的,再加上他喜欢开跑车,一般的采访车很难追上他。
不过他要是去乐书瑶那边的话,那些新闻记者们也写得没什么好写了。
乐书瑜是安浩轩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班上的同学,两个人的缘分呢,还真是不错,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不约而同的在一个班上,并且选择的都是同一门课程。
即便安浩轩不想承认,但是除了徐志默之外,乐书瑜可以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正常的朋友了。
因为徐志默家跟安家是忘年之交,所以他们的认识是必然的。
乐书瑜有个妹妹,跟他差了两岁,从小就喜欢粘着他的哥哥,自然地也就认识了安浩轩。
乐书瑶从小就喜欢安浩轩,可偏偏这个男人正眼都没有瞧过她。
她长得很漂亮,追求者很多,即便她随便牵着一个男人的手,故意在安浩轩身边出现,他的眼睛也不会眨一下,脸上也不会露出别的神情来。
这让她很生气,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无比大的打击。
可是偏偏,安浩轩的孪生弟弟一直对她很是殷勤,乐书瑶就顺手推舟了。
乐书瑜和安浩轩毕业之后,安浩轩回到安氏传媒娱乐公司当他的总裁,而乐书瑜和乐书瑶一起开了个小小的工作室,给明星当经纪人,培训模特和演员,设计衣服,当形象设计师,日子过得也逍遥快活。
就因为他们从小就相识,又经常一起聚会,大家在一起就像哥们一样,所以狗仔队即便是拍到了他们在一起的照片,这样的小道新闻也完全写烂了。
所以去乐书瑶那里,是安浩轩唯一不会管安彬硕的事情。
即便是他经常在那里过夜。
兄妹俩的工作室“太阳”,在御景国际写字楼的五十二层和五十三层,两层都被他们包下了。
而他们也住在那里。
安彬硕在去的时候,特意顺路买了乐书瑶最喜欢吃的甜点和奶茶,还有披萨。
他知道,她只要一认真工作起来,总是会忘记吃饭的。
车子在停车场内停好,安彬硕先把车内的镜子翻下来,对着上面好好的整理了一下妆容,然后才打开车门,走到电梯那里,按下了五十二层的按钮。
安彬硕到达的时候,太阳工作室的大门大开着,模特们都在别的房间里训练,中途看到他的到来,都趴在门边看着他,满脸的花痴样。
他很大方的冲他们摆了摆手,转身就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那是属于乐书瑶自己的小小空间,是她设计衣服的地方。
推开门进去,就看到一个有着披肩棕色卷发的女人,她今天穿了一件桃红色的斜肩紧身短裙。
乐书瑶回过头来,她有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浓浓地眉毛,粉嘟嘟的脸颊和白皙的皮肤,有些厚的嘴唇,透露着性感。
安彬硕一直认为她是他见过的最白净的女孩子,可是见到孔雀的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乐书瑶很会打扮,非常喜欢化玛丽莲梦露式的妆容,红红的嘴唇毫不保留着透露着她的性感。
安彬硕最喜欢她的嘴唇了,曾经叫她小朱丽娅罗伯茨。
他这辈子就一直想跟茱莉亚罗伯茨合作一次,一直没有机会,所以看看这个小的,也算是解解馋吧。
乐书瑶笑了笑,走过去不客气地接过他手里的奶茶,戳开吸了一大口:“敢不敲门进来我工作室的,除了你根本就没有第二个人,我害怕什么。连我哥哥都懂得,进女士的房间之前要敲门的礼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