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宋一鸣的故事(二)
每次背着她到那鬼地方去开会都要了我的命!
虽说晨晨也就一百斤左右,但是我在北京的那阵子基本都是在三里屯到处跑场唱歌,夜里一两点才回家睡觉,我的生物钟几乎已经适应了白天睡觉,所以每次白天陪她都是无精打采死命撑着装出精力充沛的样子,当年的晨晨大概是真的很傻,每次我装作精神很好她都看不出来,叫我背着她到这到那,从来不替我嫌累……
就是一次,是在十二月底的一个星期天上午,北京室外的极低气温能有零下十几摄氏度,青年志愿者协会临时通知开会,我背着来大姨妈的晨晨,一步步的走向那个活动教室。
那一次,一公里的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头,惨淡无力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背着晨晨走过教学楼区,穿过操场,横越过三个足球场,绕过学校的一个风景湖,才到了那个天杀的活动教室。
我把晨晨送到了教室里,她很开心的亲了一下我的脸颊,对我说了句辛苦了,就屁颠屁颠跑去和几个闺蜜玩闹了,完全没有因为来大姨妈而不舒服需要休息的样子。
我脸上全是汗,连我自己都震惊了,大冬天的我居然浑身是汗,我感觉不到我两条腿的存在,艰难的走到走廊里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虽然没有知觉,但我的双腿一直在不停地抖动着。
我强按住那打摆子似的双腿,叹了一口气,低下头盯着瓷砖地板。
忽然有一张餐巾纸被送到了我的眼前,我以为是晨晨心疼我送来的,于是立刻眉开眼笑的抬起头,但我看到的却是一张男人的脸,我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那男人眉清目秀,整齐的头服帖的梳成三七分,俊挺的鼻子,干净的脸蛋,这要是个女人一定挺美……
唯一的问题就是那假笑,让我看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那人开口了,”擦擦汗吧。”说的是那样随意,好像跟我很熟一样。他把纸巾塞进我手里,坐在了我旁边。
”我和晨晨是一个班的,我叫杨国营,我是学生会的,今天临时决定和青协搞联谊会,害你背着晨晨走这么远的路,辛苦啦。”听完那人的自我介绍,还有那最后一句”辛苦了”,我心里顿时一阵暖意,比刚才听晨晨跟我说辛苦了还要暖。
可能因为,这个给我关心的杨国营是个跟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吧。
我嘟囔了一句谢谢,接过纸巾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你也别这么说,临时开联谊会也不是你能决定的……”杨国营撇了撇嘴,”抱歉……这还真是我决定的……”
我愣住了,扭头看着他。不过他用双手抱着胸,没有看我。”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但我倒是蛮了解你的。”
我越发的莫名其妙,等待着他的下文。
”晨晨经常在班里提起你,不过就算她不说,每次把她背到教室里,我们也都认识你了……你绝对是我见过最好的模范男友……”杨国营平静地说着,说的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哈哈,背女朋友去上课天经地义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你这样,是拿不住晨晨的。”
他突然的话锋一转说的我有点蒙。”额……这话怎讲?……”
杨国营再次看着我,带着那虚伪的假笑。”你还没有发现吗?她现在吃你吃的死死的,我看你不像她男朋友,倒像是她佣人。”
我有点不舒服,这话换谁听着都不乐意……我对我女朋友好,疼她惯她怎么能说是佣人呢??不过还没等我反驳,杨国营就接着刚才的话头说了下去,”你要真想让她对你像你对他一样服服帖帖,想跟她一直在一起的话,还是学着欲擒故纵吧,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像狗一样乖乖服从自己每一个命令的男人,毕竟……”
杨国营说完最后一句话,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了活动教室。
我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坐了好久。
杨国营的那最后一句话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荡着,余音绕梁。
毕竟女人喜欢的是昂贵且难以得到的钻石,而不是廉价又轻易可以得到的玻璃珠。
不管适合自己的到底是玻璃珠还是钻石,太容易得到的终究是没意思的。
那是我唯一一次和杨国营的交际,但是却让我怎么也无法忘记,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烙印一样焊在我的心上。
晨晨和我分手的那天,就在他们宿舍楼下,我和她吵得很厉害,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两个男人,貌似是晨晨班里的同学,我好像见过,好像有那么一丝印象,冲过来不由分说的,一把把我揪到一边,抡起拳头就对我猛揍,虽然下手不是特别重,不是那种有深仇大恨的毒手,但是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都像针扎在我的心窝里。
因为我穿过那两个人之间看到,站在几步外的晨晨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劝阻,不表态,整个一张pokerface。
我没有抵抗,没有还手,被打的跪在地上,双手撑地。
过了得有一分多钟,晨晨轻轻的一句够了,那两人便瞬间乖乖停手,退到一边。当时那场景,活像是一个大小姐带着打手教训不听话的下人。
晨晨走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畔轻轻地说了一句,疼吗?
我浑身都在颤抖,竭力克制着不要一拳头塞在她脸上。
晨晨没等我回答就站起了身,丢下一句”疼的话就别再找我这种会让你疼的女人做女朋友了”,和那两个男人走了。
越走越远。
越走,越远。
事件交由我们的总是最残酷的任务,最艰辛的旅程。
从那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要是说我前两天抽晨晨那些个耳光,有不少是为了还她那天让我在光天化日之下,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前莫名其妙挨的一顿打,我想也不足为奇。
因为十二年前,我跪在那坚实的大地上,就已经许下了诺言。
孙晨晨,你给我记好了,刚才的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
虽说晨晨也就一百斤左右,但是我在北京的那阵子基本都是在三里屯到处跑场唱歌,夜里一两点才回家睡觉,我的生物钟几乎已经适应了白天睡觉,所以每次白天陪她都是无精打采死命撑着装出精力充沛的样子,当年的晨晨大概是真的很傻,每次我装作精神很好她都看不出来,叫我背着她到这到那,从来不替我嫌累……
就是一次,是在十二月底的一个星期天上午,北京室外的极低气温能有零下十几摄氏度,青年志愿者协会临时通知开会,我背着来大姨妈的晨晨,一步步的走向那个活动教室。
那一次,一公里的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头,惨淡无力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背着晨晨走过教学楼区,穿过操场,横越过三个足球场,绕过学校的一个风景湖,才到了那个天杀的活动教室。
我把晨晨送到了教室里,她很开心的亲了一下我的脸颊,对我说了句辛苦了,就屁颠屁颠跑去和几个闺蜜玩闹了,完全没有因为来大姨妈而不舒服需要休息的样子。
我脸上全是汗,连我自己都震惊了,大冬天的我居然浑身是汗,我感觉不到我两条腿的存在,艰难的走到走廊里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虽然没有知觉,但我的双腿一直在不停地抖动着。
我强按住那打摆子似的双腿,叹了一口气,低下头盯着瓷砖地板。
忽然有一张餐巾纸被送到了我的眼前,我以为是晨晨心疼我送来的,于是立刻眉开眼笑的抬起头,但我看到的却是一张男人的脸,我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那男人眉清目秀,整齐的头服帖的梳成三七分,俊挺的鼻子,干净的脸蛋,这要是个女人一定挺美……
唯一的问题就是那假笑,让我看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那人开口了,”擦擦汗吧。”说的是那样随意,好像跟我很熟一样。他把纸巾塞进我手里,坐在了我旁边。
”我和晨晨是一个班的,我叫杨国营,我是学生会的,今天临时决定和青协搞联谊会,害你背着晨晨走这么远的路,辛苦啦。”听完那人的自我介绍,还有那最后一句”辛苦了”,我心里顿时一阵暖意,比刚才听晨晨跟我说辛苦了还要暖。
可能因为,这个给我关心的杨国营是个跟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吧。
我嘟囔了一句谢谢,接过纸巾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你也别这么说,临时开联谊会也不是你能决定的……”杨国营撇了撇嘴,”抱歉……这还真是我决定的……”
我愣住了,扭头看着他。不过他用双手抱着胸,没有看我。”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但我倒是蛮了解你的。”
我越发的莫名其妙,等待着他的下文。
”晨晨经常在班里提起你,不过就算她不说,每次把她背到教室里,我们也都认识你了……你绝对是我见过最好的模范男友……”杨国营平静地说着,说的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哈哈,背女朋友去上课天经地义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你这样,是拿不住晨晨的。”
他突然的话锋一转说的我有点蒙。”额……这话怎讲?……”
杨国营再次看着我,带着那虚伪的假笑。”你还没有发现吗?她现在吃你吃的死死的,我看你不像她男朋友,倒像是她佣人。”
我有点不舒服,这话换谁听着都不乐意……我对我女朋友好,疼她惯她怎么能说是佣人呢??不过还没等我反驳,杨国营就接着刚才的话头说了下去,”你要真想让她对你像你对他一样服服帖帖,想跟她一直在一起的话,还是学着欲擒故纵吧,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像狗一样乖乖服从自己每一个命令的男人,毕竟……”
杨国营说完最后一句话,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了活动教室。
我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坐了好久。
杨国营的那最后一句话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荡着,余音绕梁。
毕竟女人喜欢的是昂贵且难以得到的钻石,而不是廉价又轻易可以得到的玻璃珠。
不管适合自己的到底是玻璃珠还是钻石,太容易得到的终究是没意思的。
那是我唯一一次和杨国营的交际,但是却让我怎么也无法忘记,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烙印一样焊在我的心上。
晨晨和我分手的那天,就在他们宿舍楼下,我和她吵得很厉害,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两个男人,貌似是晨晨班里的同学,我好像见过,好像有那么一丝印象,冲过来不由分说的,一把把我揪到一边,抡起拳头就对我猛揍,虽然下手不是特别重,不是那种有深仇大恨的毒手,但是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都像针扎在我的心窝里。
因为我穿过那两个人之间看到,站在几步外的晨晨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劝阻,不表态,整个一张pokerface。
我没有抵抗,没有还手,被打的跪在地上,双手撑地。
过了得有一分多钟,晨晨轻轻的一句够了,那两人便瞬间乖乖停手,退到一边。当时那场景,活像是一个大小姐带着打手教训不听话的下人。
晨晨走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畔轻轻地说了一句,疼吗?
我浑身都在颤抖,竭力克制着不要一拳头塞在她脸上。
晨晨没等我回答就站起了身,丢下一句”疼的话就别再找我这种会让你疼的女人做女朋友了”,和那两个男人走了。
越走越远。
越走,越远。
事件交由我们的总是最残酷的任务,最艰辛的旅程。
从那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要是说我前两天抽晨晨那些个耳光,有不少是为了还她那天让我在光天化日之下,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前莫名其妙挨的一顿打,我想也不足为奇。
因为十二年前,我跪在那坚实的大地上,就已经许下了诺言。
孙晨晨,你给我记好了,刚才的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