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以肉为粮
罗士信策马行走来尸横片野的战场,周边的兵卒都在认真的清理着战场。===
这多年征战,他的心早已如钢似铁,如此景象早已不能引起他的感慨,古井不波,脑海中在琢磨着下一步的动向。
这受到李靖的指点,罗士信作为三军统帅也日渐合格。
原先作为大将,他想的是怎么打好这场战,怎么以最小的代价打赢当前的战役,取得最出色的功绩。取胜之后,享受着胜利的喜悦,若表现的出色,更会受到夸奖膜拜。至于打仗结束之后的事情,这个慢慢考虑。而现在作为统帅,他的目光就看的更远了。沉浸在当前的胜利,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那是极度危险的。他所要思考的重点是下一仗应该怎么打,下一仗应该如何取胜。至于李靖他想的会更远,作为三路大军的总指挥。三路大军相隔千万里,这想要指挥千万里之外的军队,必先要拥有决胜千万里之外的干略。
这份能耐,相信也只有李靖能够做得到。
罗士信目前的水平,仅限于率领手中的兵马,指挥他们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让他去指挥千里外的友军,智商就有点不够用了。
“大将军,接下来,我们是停下来休整,还是等着后方的粮草送上来?”刘仁轨面色有些惨白,他平时都是在后方处理军务,真正上战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这亲眼见到如此尸横遍野的场面。这胃中的液体都忍不住翻滚作呕,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也幸亏他心理素质强硬,换做是他人。第一次就遇到这种场面,非呕吐个死去活来不可。
当然这种事情也有例外,罗士信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如此。他就是一个怪咖,十四岁的年纪上了战场非但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一次兴奋,性子里有着嗜杀的冲动。
“不等了!”罗士信瞧着草原深处道:“这既然决定要打快战,打闪电战。那就干脆快的彻底,不墨迹不耽搁。直接打进去,一快一慢的有啥意思。”
刘仁轨此刻也体会到了闪电战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们的快,突厥意想不到毫无防备,让他们打个措手不及。
只是粮草的运行速度,很明显的会跟不上节奏。继续快下去将会离后勤线过远。
刘仁轨心中顾忌便在于此。三军先动,粮草先行,这是这个时代打仗的基本定律。罗士信这一次违反了这一定律,非但没有照成多大的影响,反而获得了非凡的战果。这让刘仁轨惊愕之余,也察觉用兵之道果然要随机应变不能死照兵书,一成不变的生搬硬套。
但是粮草的重要也是毋庸置疑,历史上多少以少胜多的战役跟粮草有关?
最耳熟能详的官渡之战。若不是许攸给曹操带来了乌巢粮草的消息,曹操在濒临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真能战胜坐拥北方四州的袁绍?
继续深入,他们的粮草真的会成一定的问题。
“趁着胜果,乘胜追击,确实能够大占便宜。只是……粮草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我们轻装而行,带来的粮食,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刘仁轨刚刚从后方调查了他们所拥有的粮食,所有粮食统计下来,不够他们吃上两天。两天后就会有断粮的危险,这攻破了粘怗部落,也确实能够缴获一些食物。
但是粘怗部落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如中原一样。食物向来是他们生存的严重问题,他们的生活向来都是春夏秋储备过冬的食物,依仗储备的食物来熬过气候恶劣的冬季。现在冬天方刚渡过不久,突厥人储蓄用来过冬的食物也都吃了差不多了。想要依靠上缴来的食物熬过难关,却也不太可能,至多不过是多坚持几日罢了。
“不是还有羊嘛?”罗士信很明显的想过这个问题,随口就做了回答,“这个粘怗部落不小,羊圈里最少也应该有**万头羊,只够了。”
“这倒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刘仁轨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部落里的牛羊,来养三万兵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让吃习惯大米的中原人突然改变习性,效仿突厥人以羊奶、马奶、青稞果腹,未必就能适应,也便担忧道:“我就怕我们中原人吃不习惯,偶尔喝些奶果腹到没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使用,未必坚持的下来,不晓得会不会出现意外。”
薛万均从一侧赶了过来,他听到了两人的商讨,附和道:“突然改变生活方式,会造成水土不服,闹肚子生病。我们任务极重,出这种意外,对接下来的大战不利。”
“你们想哪去了!”罗士信翻了翻眼道:“我的意思是杀着吃,我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体验突厥人的生活方式。”
刘仁轨、薛万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先后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怎么,还舍不得?”罗士信看出了他们的意思。
刘仁轨还当真的点了点头。
这并非是他小气,而是在他看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羊在古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牲口,它的奶可以喝,毛可以用来做衣服,粪便是最佳的肥料,能够改善土质,还好养活,最后肉也能吃。莫说是在畜牧不发达的中原,就算在畜牧业发达的草原,羊都是宝贝一样的圈养着的。只有在来最重要的客人或者它即将老死的时候,才会杀之取皮吃肉。
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在滴血!
这种打法实在是太奢侈了!
罗士信道:“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以羊肉为食,就不用顾忌粮草后勤,能够打的胜利顺畅。不至于因为后勤而束手束脚。打的顺,也就能够减少伤亡,能够早一点结束这次战役。最后到底是赚是亏,这个不是我想的问题。打赢这场战役。将突厥歼灭就是我们的目的。”
刘仁轨、薛万均先后一真错愕。
刘仁轨颔首道:“我明白了!”
薛万均也暗自叹服。罗士信能够成就今日成绩辉煌,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在各个方面的决断果敢都不是他能够相比的。
“大将军!”莫虎儿这时皱着眉头,从远处走来。
“怎么了?”罗士信笑着询问。
莫虎儿道:“有些奇怪,这粘怗部落的周边堆着许多木板,个别的羊圈马圈都拆了,堆放在一旁。我觉得他们有可能想要学我们汉人,将他们的部落围起来,建一个堡垒。这跟突厥的习性不符合啊。我觉得他们是不是针对我们陌刀强弩来的?”他最早是被突厥掳掠到草原上当奴隶的汉人,自幼就在突厥长大的。对于突厥的习性异常熟悉,最先察觉了这个问题。
罗士信沉吟片刻,突然道:“薛将军,你立刻与苏将军一道,将兵马聚集起来。参军,你将吩咐后面将所有的粮食都交给两位将军。”说着,他又转向薛万均道:“领着粮食之后,你们立刻前往乌部落与罗艺部落的中间驻扎,阻止他们联兵一处。”
“虎儿,立刻传令下去,军中将士分批整理战场,余下兵卒养精蓄锐,生火做饭,今夜进兵,攻打乌部落。”
**********
哈姆默德部落。
突厥的部落大多都是氏族姓氏命名的,罗艺因为是汉人,也没有突厥姓氏,只能以名号而作为部落的名字。
大哈姆默德可汗是突厥汗王赐给罗艺的汗名,意思是“草原上的鹰”,希望罗艺能如雄鹰一样,助他一臂之力。
而今这位大哈姆默德可汗气冲冲的走进了大帐,将手中的头盔恼怒的丢在了地上。
方刚清点了战果,他遭受的损失比想象中的还要大,竟然折损了三千有余,比他预计的一千出头多了三倍,这成绩着实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更加让他承受不住的还是那一句“走好,不送。”
**裸的打脸!
这存着诈败诱敌之心,却让对手将计就计的猛冲狠杀一顿,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让他特地安排的伏兵傻傻的趴在一个山坡下,就跟一群傻子一样。
当然最傻的还是他这个首领。
一番布置,却以折损了三千兵力的结果而告终,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照成他如此愤怒的真正缘由,真正缘由还是在罗士信身上。
罗士信,这三个字,这个人就如噩梦梦魇一样,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阻挡着他前进的道路。
先前一仗,他看出了一些东西。
边军在罗士信的训练下,成长的比他预计的更要可怖。对方战斗力需要全盘的重新估算,罗士信现在的力量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可怕。
他对付不了!
好不容易取得如今的地位,又将印上罗士信的手下败将这个耻辱,他难以忍受。可最不甘的就是他抓破脑袋也想不出对付现在罗士信的法子……
“大将军!”
这时帐外传来了一声呼喊。
罗艺上前将头盔给拣了回来,平定了心情,方才道:“进来吧!”
现在在突厥依旧叫他大将军的只有廖廖数人了,都是跟着他多年的心腹。
走进来的是一个突厥将军,罗艺在燕州称雄,燕州地处胡汉交界,生活往来着不少的突厥人。
突厥较之中原人好勇斗狠,还精于骑射,地方军阀最喜欢将这些突厥人招募至军中听用。罗艺自不例外,褚庆山就是其中之一。
“怎么样?乌部落是否也中计了?他们折损的如何?”罗艺迫不及待的追问。
罗艺在撤军之后,想不出对付罗士信的法子,破不了局,也就想了解一下乌部落的情况。以乌部落与粘怗部落的关系,不用想,他们肯定会支援的,而且也会如他一般中计,情况只会比他更惨一些。
现在双方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必要联合起来,一起对付罗士信这个庞然大物。
褚庆山摇头道:“他们败的极惨,遇上了苏定方,连可汗乌默都死了,八千兵马,只逃回了不到三千,现在乌部落的情况,一片惨淡。”
罗艺听了这个消息眼睛却是一亮,惊喜道:“那他们新可汗是什么样的人?是窝囊废?还是有勇无谋?或者有勇有谋?”
褚庆山道:“这个属下不太看得出来,不过应该有点本事。顾不得为他父亲发丧,而极力的稳定人心,正在如约定的一样,在修葺防御工事。”
罗艺来回走了两步,两个拳头何在了一起,重重的敲了两下,眼中意外的瞧见了希望……
是个机会!
这是个机会。
粘怗部落已经没有回天之力,必灭无疑。乌部落又失去了可汗,折损了五千多人马,实力在一万上下,如果算上突厥会射箭的妇女也能筹齐了两三万的兵力。
罗士信连战三场,兵卒疲累,也折损了一定的兵卒。
若将乌部落并入他的营地,他将拥有四万战斗力,抵御罗士信的攻击,拖延到颉利派兵来援,没多大问题。
最关键的是他可以控制乌部落,只找机会让乌部落的新可汗死在战场上,乌部落群龙无首,又寄人篱下,正好让他一口吞并。
现在正是用人之际,颉利也不会跟他计较这些。
“快!你再次前往一次乌部落邀请他们率领所有族人来我哈姆默德部落,我这里防御设施非常完备,现在的情况,只有集合我们两族的力量,才能抵御罗士信这个恶灵的入侵。”
就在他重新燃起希望的时候,一则消息从天而降,唐军出现在了哈姆默德部落与乌部落的中间。(未完待续。。)
ps: 这一章写的有点多,今天只有一章,明天补上!u
这多年征战,他的心早已如钢似铁,如此景象早已不能引起他的感慨,古井不波,脑海中在琢磨着下一步的动向。
这受到李靖的指点,罗士信作为三军统帅也日渐合格。
原先作为大将,他想的是怎么打好这场战,怎么以最小的代价打赢当前的战役,取得最出色的功绩。取胜之后,享受着胜利的喜悦,若表现的出色,更会受到夸奖膜拜。至于打仗结束之后的事情,这个慢慢考虑。而现在作为统帅,他的目光就看的更远了。沉浸在当前的胜利,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那是极度危险的。他所要思考的重点是下一仗应该怎么打,下一仗应该如何取胜。至于李靖他想的会更远,作为三路大军的总指挥。三路大军相隔千万里,这想要指挥千万里之外的军队,必先要拥有决胜千万里之外的干略。
这份能耐,相信也只有李靖能够做得到。
罗士信目前的水平,仅限于率领手中的兵马,指挥他们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让他去指挥千里外的友军,智商就有点不够用了。
“大将军,接下来,我们是停下来休整,还是等着后方的粮草送上来?”刘仁轨面色有些惨白,他平时都是在后方处理军务,真正上战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这亲眼见到如此尸横遍野的场面。这胃中的液体都忍不住翻滚作呕,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也幸亏他心理素质强硬,换做是他人。第一次就遇到这种场面,非呕吐个死去活来不可。
当然这种事情也有例外,罗士信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如此。他就是一个怪咖,十四岁的年纪上了战场非但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一次兴奋,性子里有着嗜杀的冲动。
“不等了!”罗士信瞧着草原深处道:“这既然决定要打快战,打闪电战。那就干脆快的彻底,不墨迹不耽搁。直接打进去,一快一慢的有啥意思。”
刘仁轨此刻也体会到了闪电战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们的快,突厥意想不到毫无防备,让他们打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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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轨心中顾忌便在于此。三军先动,粮草先行,这是这个时代打仗的基本定律。罗士信这一次违反了这一定律,非但没有照成多大的影响,反而获得了非凡的战果。这让刘仁轨惊愕之余,也察觉用兵之道果然要随机应变不能死照兵书,一成不变的生搬硬套。
但是粮草的重要也是毋庸置疑,历史上多少以少胜多的战役跟粮草有关?
最耳熟能详的官渡之战。若不是许攸给曹操带来了乌巢粮草的消息,曹操在濒临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真能战胜坐拥北方四州的袁绍?
继续深入,他们的粮草真的会成一定的问题。
“趁着胜果,乘胜追击,确实能够大占便宜。只是……粮草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我们轻装而行,带来的粮食,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刘仁轨刚刚从后方调查了他们所拥有的粮食,所有粮食统计下来,不够他们吃上两天。两天后就会有断粮的危险,这攻破了粘怗部落,也确实能够缴获一些食物。
但是粘怗部落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如中原一样。食物向来是他们生存的严重问题,他们的生活向来都是春夏秋储备过冬的食物,依仗储备的食物来熬过气候恶劣的冬季。现在冬天方刚渡过不久,突厥人储蓄用来过冬的食物也都吃了差不多了。想要依靠上缴来的食物熬过难关,却也不太可能,至多不过是多坚持几日罢了。
“不是还有羊嘛?”罗士信很明显的想过这个问题,随口就做了回答,“这个粘怗部落不小,羊圈里最少也应该有**万头羊,只够了。”
“这倒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刘仁轨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部落里的牛羊,来养三万兵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让吃习惯大米的中原人突然改变习性,效仿突厥人以羊奶、马奶、青稞果腹,未必就能适应,也便担忧道:“我就怕我们中原人吃不习惯,偶尔喝些奶果腹到没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使用,未必坚持的下来,不晓得会不会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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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想哪去了!”罗士信翻了翻眼道:“我的意思是杀着吃,我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体验突厥人的生活方式。”
刘仁轨、薛万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先后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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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轨还当真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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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在滴血!
这种打法实在是太奢侈了!
罗士信道:“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以羊肉为食,就不用顾忌粮草后勤,能够打的胜利顺畅。不至于因为后勤而束手束脚。打的顺,也就能够减少伤亡,能够早一点结束这次战役。最后到底是赚是亏,这个不是我想的问题。打赢这场战役。将突厥歼灭就是我们的目的。”
刘仁轨、薛万均先后一真错愕。
刘仁轨颔首道:“我明白了!”
薛万均也暗自叹服。罗士信能够成就今日成绩辉煌,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在各个方面的决断果敢都不是他能够相比的。
“大将军!”莫虎儿这时皱着眉头,从远处走来。
“怎么了?”罗士信笑着询问。
莫虎儿道:“有些奇怪,这粘怗部落的周边堆着许多木板,个别的羊圈马圈都拆了,堆放在一旁。我觉得他们有可能想要学我们汉人,将他们的部落围起来,建一个堡垒。这跟突厥的习性不符合啊。我觉得他们是不是针对我们陌刀强弩来的?”他最早是被突厥掳掠到草原上当奴隶的汉人,自幼就在突厥长大的。对于突厥的习性异常熟悉,最先察觉了这个问题。
罗士信沉吟片刻,突然道:“薛将军,你立刻与苏将军一道,将兵马聚集起来。参军,你将吩咐后面将所有的粮食都交给两位将军。”说着,他又转向薛万均道:“领着粮食之后,你们立刻前往乌部落与罗艺部落的中间驻扎,阻止他们联兵一处。”
“虎儿,立刻传令下去,军中将士分批整理战场,余下兵卒养精蓄锐,生火做饭,今夜进兵,攻打乌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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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默德部落。
突厥的部落大多都是氏族姓氏命名的,罗艺因为是汉人,也没有突厥姓氏,只能以名号而作为部落的名字。
大哈姆默德可汗是突厥汗王赐给罗艺的汗名,意思是“草原上的鹰”,希望罗艺能如雄鹰一样,助他一臂之力。
而今这位大哈姆默德可汗气冲冲的走进了大帐,将手中的头盔恼怒的丢在了地上。
方刚清点了战果,他遭受的损失比想象中的还要大,竟然折损了三千有余,比他预计的一千出头多了三倍,这成绩着实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更加让他承受不住的还是那一句“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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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傻的还是他这个首领。
一番布置,却以折损了三千兵力的结果而告终,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照成他如此愤怒的真正缘由,真正缘由还是在罗士信身上。
罗士信,这三个字,这个人就如噩梦梦魇一样,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阻挡着他前进的道路。
先前一仗,他看出了一些东西。
边军在罗士信的训练下,成长的比他预计的更要可怖。对方战斗力需要全盘的重新估算,罗士信现在的力量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可怕。
他对付不了!
好不容易取得如今的地位,又将印上罗士信的手下败将这个耻辱,他难以忍受。可最不甘的就是他抓破脑袋也想不出对付现在罗士信的法子……
“大将军!”
这时帐外传来了一声呼喊。
罗艺上前将头盔给拣了回来,平定了心情,方才道:“进来吧!”
现在在突厥依旧叫他大将军的只有廖廖数人了,都是跟着他多年的心腹。
走进来的是一个突厥将军,罗艺在燕州称雄,燕州地处胡汉交界,生活往来着不少的突厥人。
突厥较之中原人好勇斗狠,还精于骑射,地方军阀最喜欢将这些突厥人招募至军中听用。罗艺自不例外,褚庆山就是其中之一。
“怎么样?乌部落是否也中计了?他们折损的如何?”罗艺迫不及待的追问。
罗艺在撤军之后,想不出对付罗士信的法子,破不了局,也就想了解一下乌部落的情况。以乌部落与粘怗部落的关系,不用想,他们肯定会支援的,而且也会如他一般中计,情况只会比他更惨一些。
现在双方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必要联合起来,一起对付罗士信这个庞然大物。
褚庆山摇头道:“他们败的极惨,遇上了苏定方,连可汗乌默都死了,八千兵马,只逃回了不到三千,现在乌部落的情况,一片惨淡。”
罗艺听了这个消息眼睛却是一亮,惊喜道:“那他们新可汗是什么样的人?是窝囊废?还是有勇无谋?或者有勇有谋?”
褚庆山道:“这个属下不太看得出来,不过应该有点本事。顾不得为他父亲发丧,而极力的稳定人心,正在如约定的一样,在修葺防御工事。”
罗艺来回走了两步,两个拳头何在了一起,重重的敲了两下,眼中意外的瞧见了希望……
是个机会!
这是个机会。
粘怗部落已经没有回天之力,必灭无疑。乌部落又失去了可汗,折损了五千多人马,实力在一万上下,如果算上突厥会射箭的妇女也能筹齐了两三万的兵力。
罗士信连战三场,兵卒疲累,也折损了一定的兵卒。
若将乌部落并入他的营地,他将拥有四万战斗力,抵御罗士信的攻击,拖延到颉利派兵来援,没多大问题。
最关键的是他可以控制乌部落,只找机会让乌部落的新可汗死在战场上,乌部落群龙无首,又寄人篱下,正好让他一口吞并。
现在正是用人之际,颉利也不会跟他计较这些。
“快!你再次前往一次乌部落邀请他们率领所有族人来我哈姆默德部落,我这里防御设施非常完备,现在的情况,只有集合我们两族的力量,才能抵御罗士信这个恶灵的入侵。”
就在他重新燃起希望的时候,一则消息从天而降,唐军出现在了哈姆默德部落与乌部落的中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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