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归45章 归程
一闭上眼,一张开眼,几个小时过去,天色已经亮起,炙热的温度来袭。
昨天宫琉珉与壬裕就在这简陋的房间里将就一晚,谁都没进去空间,他心疼的揉着小人鱼那淤青的手足足揉了半夜,今天起来一看幸好淡了些,他心里总算也好受了些。
早在他们起来之前,一群兴奋过度的兵蛋子早就睡不着,一晚上在床上滚来滚去,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赶紧起来收拾行装,生怕吵醒了两个大BOSS,硬是逼着自己放轻手脚,往日虎虎生风的一举一动,如今憋屈得他们像是吃了一堆恶心生物。
宫琉珉拉着壬裕走出房间,才刚出去就被一大群兵蛋子充满希冀的眼神招呼,生生被看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怎的一个两个都奇奇怪怪,该不会是被那大鸡给感染了。
兵蛋子们纷纷松了口气,扭扭僵硬的肩膀,强行放轻的动作终于恢复正常,孔武有力的举动,充满了属于肌肉汉子的魅力,温柔什么的对他们来说还真是了不起的灾难。
两人走出房子,屋子前有一块不小的空地被砖墙隔开,一角堆着几只分量十足的变异鸡小山。
其中一只足有成年人大小的大变异鸡,毛色偏柔,淡淡的黄色,鸡冠小,颜色偏淡,与之先前相比涨了几个级别的体积,毛发锐利,明显就是一只母变异鸡,看那比人手掌大三倍,闪着金属寒光的鸡爪,还有骇人的鲜红鸡目,让人不栗而寒。
旁的还有两只小变异鸡,不过这小变异鸡也着实不小,足足有半人高,柔软的嫩黄色毛发锐利堪比刀子,只需轻轻一划,足以划去一片血肉,那小鸡爪子也有成人手掌大小,浅红色的鸡目直直的盯着人看,任谁都受不了,就算知道它已经失去生命,没有任何的威胁。
十几个健壮的兵蛋子费力的服侍着这几只鸡大爷,一旁架着平日乡村宴席煮大锅菜使用的大铁锅,以前这一口锅子就能煮上好几只鸡了,而如今却是严重缩水,连一只小变异鸡也只能算勉强躺进,人家的那大长腿还伸在锅子外头伸着。
这变异鸡武器就是自身的毛发爪子,可这毛发可不能吃,几个兵蛋子使劲的将汆烫了半个小时的小变异鸡捞起,丢到一旁让其余的人拔掉这些锐利得过分的毛发,继续汆烫下一只鸡。
以前还能将这些鸡的绒毛做成羽绒衫保暖,只是现在变异鸡实在变异得太厉害,连身上的那些毛茸茸痒痒的绒毛全都成了刀片一般的东西,谁还敢往身上套,想成为刺猬不成。不过用来防身,当武器,或者自家刀口钝了,将就将就来割割菜什么的还是挺好使的。
可是到汆烫到那只大变异鸡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半边半边的来汆烫,真是太费柴了。
若是赶着在中午出发,可是看样子是不成,不论这骇人的气温还是手边正待处理的变异鸡,一个是不能走,一个是舍不得走。
这都末世了,能吃一口肉是多么困难,多少人的梦想,这就在眼前的肥肉都弃掉,会被犯众憎的,这么好的食物,能省得省,怎么也要搞熟再启程。
将好不容易拔了一身铁毛的变异鸡狠狠的斩件,三只变异鸡的肉块足以堆成小山,让四十多个汉子吃饱是不可能,但每个人吃口肉,过过嘴瘾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没有更好的调味料,只能添些白水加盐熬煮上几个小时,才能把这些足以磕破牙的鸡肉块,煮得能入口。
众汉子料理好这些鸡肉之后,已经将近五点,气温降下来,收拾好衣服物什,处理好房子里一切,务必让人看不出怪异。
先前架起大锅煮变异鸡,几个小时以来,就算那些变异鸡是铜皮铁骨也被熬出味道来,早就循着空气,飘遍整个村子,反正有鼻子的都能闻到,他家有肉吃
为了在晚上赶路补充能量,他们只能坐下吃饱才出发,这些肉块要是带走可是麻烦得很,也没有这个功夫,倒不如先填饱肚子为上,四十几个大汗连锅子里的汤汤水水都喝了个里朝天,虽然味道是比不上以前的鸡汤来得好,反正现在有吃的谁都不怨,只剩了小半锅鸡肉打算留给村民们。
他们都知道,留下食物肯定会有纷争,可他们若是不留,那些无意在房子外面来回走动无数次的村民足够明显,全部吃光怎的也说不过去,就算是这些天以来的费用罢了。
老苗老凤老花打了一晚上的变异鸡,肯定有不少弟兄偷偷出去帮着他们,收获颇丰,但是身上战绩堪称辉煌,幸好都是不威胁性命的小伤,顶多就是被抓了一爪子,没伤着关键位置,也算是大幸,休息了几个小时之后,看起来也不碍事,可以启程。
大部队肯定不会大摇大摆的出去当靶子,三十多个汉子先偷偷的往后山绕出去,只有几个兵蛋子跟在宫琉珉壬裕旁边做做样子,一起走向村口。
果不其然,还没走到村口,几个熟悉的村民就闻讯前来,其中当然少不了大熟人赵凶的份了。
“宫兄弟,你是找到你爸爸了吗?怎的这么快就要走了,外面可是很危险,要不还是多留几天吧?”赵凶早上听到宫琉珉到东边租给什么武术协会的屋子里去了,不禁担心,这些人虽然肌肉健硕,但怎么看上去都不像是好人。
“大熊哥,我找不到我爸爸,不过遇到相熟的朋友,听他们说我爸爸好像去景城找我,我们可能错过了,现在打算回景城去。”宫琉珉颇为无奈的笑着。
“这样啊,那我就不好留你了,祝你早日找到爸爸,一家团聚。”
赵凶也是有打算去景城的想法,可是只有他们一家人是怎么也走不到景城去的,自家老母亲年纪大了,念旧得很,若不是家里真的呆不下去了,她肯定不会离开这个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目前这里尚算安全,食物什么的也足,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算。
不过这宫明带走的只有几个汉子,看来还是有部分人不愿出去冒险,打算留在这里生活了,那他可以把这些身强体壮的汉子拉进保卫队,保卫村子的安全,为了在这里生活下去,他们肯定会答应,这样的话,村子里的安全可谓上升了好几个层次,就算出去拿食物也安全了许多。
“承你贵言,对了,大熊哥,如果村子守不住了,你们有什么打算,一辈子在这个地方是不可能的,外面的食物也不够你们吃一辈子的,或许我可以帮你打算打算。”宫琉珉不留痕迹的打探,这个将相之才他可是有点舍不得,以后只能看缘分了。
“这个,我实在没什么打算,”赵凶憨厚的挠挠脑袋,“实在不行就去景城,景城这个地方怎么说都是安全的。”
“大熊哥,如果你当我是兄弟的话,听我一句劝,村子呆不住了,别去景城,就去南宛,一定要去南宛。”依照宫琉珉的前世记忆,再过一个月景城全部人撤退完毕,撤退到南宛,在那里将建起第一个基地,到时景城全城都被丧尸侵占,有进无出。
“我知道了,兄弟承你这个情,希望我们还会再见。”赵凶亲昵的拍拍宫琉珉的肩膀,虽然他不知道这个消息他是从哪里得知,但是他知道是可靠的,凭着这份胸襟大气,他成为末世后的强将也绝对不亏。
“那就好,对了兄弟们早上捡了一只还没死透的小变异鸡,费尽柴火,炖了好久,这剩下的半锅就由大熊哥帮我们分给村民,天色不早,我们也要出发。”宫琉珉示意身后的兵蛋子将手里拎着的大锅放在地上。
“那好吧,兄弟也不耽误你了,一定要安全到达。”赵凶听一下午自家婆娘讲那传出来的肉香,村民个个都留口水,自以为不留痕迹的在人家门口徘徊了一下午,现在人家都将煮好的肉送到面前来了,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村子前面的路口早在末世来时就被封住了,他们只是为了走个过场,送送鸡肉,其实离开的话还是要从后山离开。
宫琉珉带着一群人走到了后山,沿着来时的路,离开这个尚且安宁的村子,只是这份安宁怕且不能留在这里多久了。
看着一行十几个人走过,每个人还背着大大的背囊,看起来是要离开这个鬼地方,藏在竹子后面好几个小时的程甜甜终于按捺不住,猛的跑出来,挡在他们面前。
“你们这是要走吗?带我一起走吧,我……我会做饭,我会做很多事情的。”程甜甜穿着朴素的农家旧衣,将一张甜美的小脸带上了乡土气息,看上去跟之前来时的美丽截然不同,连带那可怜兮兮的眼神似乎也打了个折。
她真的受够了,原本以为那个乡巴佬带她回去只是看上她的样子,凭她多年混迹娱乐圈的道行,随意忽悠忽悠就行,怎么知道那个乡巴佬竟然想让自家的蠢儿子娶她过门,开什么鬼玩笑,她堂堂一个明星,竟然要嫁给这满脚牛粪的乡巴佬,她的目标一向都是富家子弟,荣华富贵一辈子的好不好。
被迫到乡巴佬的家里,吃的都是难吃的饭菜,怎么能放得入口,这摆明就是给猪吃的,还逼她换上又旧又臭又脏又丑的衣服,幸好她聪明,摆了个乖巧的样子迷惑他们,这才好不容易趁机偷跑出来,她不认识这里的路,只能在小竹林里藏着,等待有人出去跟着一同走。
就算是在外面喂那丑陋的丧尸,她也不要在这里满脚牛粪的一辈子,看这行人个个都是身体强壮,就算她委身于其中一人,也总比在这跟着一个种地的蠢人来得好。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跟李默走了?”别人不认识她,但是同她一路来绿馨的宫琉珉他们可再是清楚不过,她到村子以后不是被李默带回家里去了,现在是怎么样,如今又想走了,那有这么划算的事情?
程甜甜还没来得及开口,突然众人身后跑过来另一个人。
“别听她胡说,她就是我送给乡巴佬的东西,”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孙天龙一脸不屑,“肯定是偷跑出来的,捉她回去。”
“那个乡……李默只是邀请我去他家过夜而已,我是来寻孙少爷你的,我们一起走吧!”程甜甜强忍怒气扬起甜美的笑脸,她不敢明着得罪这个前金主,这个大少爷的背景没有人能比她更清楚,就算几个她也得罪不起,任现在是末世后,末世前的地位还是有一定重量。
“谁要带你走啊,不就是一个小明星嘛,装什么清纯,不就是用身体来上位的,臭死了,我不喜欢你,腻了你,你走吧,回去乡巴佬那里,不要再跟着我了。”孙天龙还是一副天大地大他最大的纨绔摸样,想必前两天的教训已经抛诸脑后了。
“你……”
程甜甜被孙天龙的一番话给气得浑身是火,真是好不要脸,谁要跟着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死胖子,浑身就那点破钱,除了浪费粮食,什么用都没有,挡丧尸或许还不错,肉多好歹让丧尸吃久些,拖延时间,连身边的保镖都被他给气跑了,甚至还低声下气哀求乡巴佬带他走,那脸面真是恶心死了。
“你这个贱女人,我就看你样子长得还过得去,才勉强带你回去好好养着你,谁知道你却是个臭没良心的,吃了我多少米饭,穿了我的衣服,竟然有胆子逃跑,还真不给你点厉害看当我李默是纸老虎啊?”
李默刚八卦完跑回家,才听自家媳妇说新定下来不久的未来儿媳居然不见了,担心她到处乱跑,走失了可不成,他哪里能再找回个漂亮媳妇还给儿子,紧赶慢赶的到处找去,谁知找到后山,竟然发现她这个胆子大的竟然是在逃跑。
“谁要做你家媳妇,你那蠢儿子一看就恶心,跟他过日子,那我还不如跟着一头猪,起码还能有肉吃,真是丢人现眼。”程甜甜干脆不装那副甜美的样子,直接撕破皮脸,她才不要留在这里,死也不要。
“好啊,好啊,我家儿子让你恶心,我……我就让你恶心一辈子。”李默被一个娘们说的浑身怒火直烧,二话不说上前捉住程甜甜纤细的双臂,不顾她的挣扎,往自家方向拖去。
谁都没有动,任凭她声嘶力竭的呼喊,奋力的踢腿挣扎,希望幻灭,渐入绝望,直到消失在众人眼前,一点痕迹都没有,就如她的生命。
“呸,一个破脏女人而已,带走得好啊,真好。”孙天龙一脸高兴,就在这女人被人看上,被人带走,他就不想要了,凭他的身份一年之中不知多少这样想红的女人主动找他,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玩完了当然要丢,谁也不会让一个破娃娃垃圾呆在身边碍眼占地,他又不是回收场。
“闭嘴,”宫琉珉冷冷的扫了孙天龙一眼,犹如一同冰水当头狠狠淋在他的得意之上,“要走就跟上,先说明,我们不管你安全,不管你吃喝。”
“珉珉。”小人鱼有些不愿那个坏人跟在身边,只是他知道宫琉珉一定有自己的打算,安慰的握住他的手。
宫琉珉不留痕迹的回握,他的确有自己的考量,这个孙天龙怎么说也是宋家的亲戚,若是必要关头,或许还有点用处,若是没用的话,那就处理掉,用不着多少功夫,也不需脏了他的手。
孙天龙立刻不敢多言,到了嘴边的埋怨也被咽下去了,他多少还是有点眼力,现在他可得罪不得这些人,要是遇到了他的宋家伯伯,想怎么玩他们还不成时间的问题。
一行人耽误了许久,终于出发,踏上归程。
昨天宫琉珉与壬裕就在这简陋的房间里将就一晚,谁都没进去空间,他心疼的揉着小人鱼那淤青的手足足揉了半夜,今天起来一看幸好淡了些,他心里总算也好受了些。
早在他们起来之前,一群兴奋过度的兵蛋子早就睡不着,一晚上在床上滚来滚去,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赶紧起来收拾行装,生怕吵醒了两个大BOSS,硬是逼着自己放轻手脚,往日虎虎生风的一举一动,如今憋屈得他们像是吃了一堆恶心生物。
宫琉珉拉着壬裕走出房间,才刚出去就被一大群兵蛋子充满希冀的眼神招呼,生生被看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怎的一个两个都奇奇怪怪,该不会是被那大鸡给感染了。
兵蛋子们纷纷松了口气,扭扭僵硬的肩膀,强行放轻的动作终于恢复正常,孔武有力的举动,充满了属于肌肉汉子的魅力,温柔什么的对他们来说还真是了不起的灾难。
两人走出房子,屋子前有一块不小的空地被砖墙隔开,一角堆着几只分量十足的变异鸡小山。
其中一只足有成年人大小的大变异鸡,毛色偏柔,淡淡的黄色,鸡冠小,颜色偏淡,与之先前相比涨了几个级别的体积,毛发锐利,明显就是一只母变异鸡,看那比人手掌大三倍,闪着金属寒光的鸡爪,还有骇人的鲜红鸡目,让人不栗而寒。
旁的还有两只小变异鸡,不过这小变异鸡也着实不小,足足有半人高,柔软的嫩黄色毛发锐利堪比刀子,只需轻轻一划,足以划去一片血肉,那小鸡爪子也有成人手掌大小,浅红色的鸡目直直的盯着人看,任谁都受不了,就算知道它已经失去生命,没有任何的威胁。
十几个健壮的兵蛋子费力的服侍着这几只鸡大爷,一旁架着平日乡村宴席煮大锅菜使用的大铁锅,以前这一口锅子就能煮上好几只鸡了,而如今却是严重缩水,连一只小变异鸡也只能算勉强躺进,人家的那大长腿还伸在锅子外头伸着。
这变异鸡武器就是自身的毛发爪子,可这毛发可不能吃,几个兵蛋子使劲的将汆烫了半个小时的小变异鸡捞起,丢到一旁让其余的人拔掉这些锐利得过分的毛发,继续汆烫下一只鸡。
以前还能将这些鸡的绒毛做成羽绒衫保暖,只是现在变异鸡实在变异得太厉害,连身上的那些毛茸茸痒痒的绒毛全都成了刀片一般的东西,谁还敢往身上套,想成为刺猬不成。不过用来防身,当武器,或者自家刀口钝了,将就将就来割割菜什么的还是挺好使的。
可是到汆烫到那只大变异鸡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半边半边的来汆烫,真是太费柴了。
若是赶着在中午出发,可是看样子是不成,不论这骇人的气温还是手边正待处理的变异鸡,一个是不能走,一个是舍不得走。
这都末世了,能吃一口肉是多么困难,多少人的梦想,这就在眼前的肥肉都弃掉,会被犯众憎的,这么好的食物,能省得省,怎么也要搞熟再启程。
将好不容易拔了一身铁毛的变异鸡狠狠的斩件,三只变异鸡的肉块足以堆成小山,让四十多个汉子吃饱是不可能,但每个人吃口肉,过过嘴瘾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没有更好的调味料,只能添些白水加盐熬煮上几个小时,才能把这些足以磕破牙的鸡肉块,煮得能入口。
众汉子料理好这些鸡肉之后,已经将近五点,气温降下来,收拾好衣服物什,处理好房子里一切,务必让人看不出怪异。
先前架起大锅煮变异鸡,几个小时以来,就算那些变异鸡是铜皮铁骨也被熬出味道来,早就循着空气,飘遍整个村子,反正有鼻子的都能闻到,他家有肉吃
为了在晚上赶路补充能量,他们只能坐下吃饱才出发,这些肉块要是带走可是麻烦得很,也没有这个功夫,倒不如先填饱肚子为上,四十几个大汗连锅子里的汤汤水水都喝了个里朝天,虽然味道是比不上以前的鸡汤来得好,反正现在有吃的谁都不怨,只剩了小半锅鸡肉打算留给村民们。
他们都知道,留下食物肯定会有纷争,可他们若是不留,那些无意在房子外面来回走动无数次的村民足够明显,全部吃光怎的也说不过去,就算是这些天以来的费用罢了。
老苗老凤老花打了一晚上的变异鸡,肯定有不少弟兄偷偷出去帮着他们,收获颇丰,但是身上战绩堪称辉煌,幸好都是不威胁性命的小伤,顶多就是被抓了一爪子,没伤着关键位置,也算是大幸,休息了几个小时之后,看起来也不碍事,可以启程。
大部队肯定不会大摇大摆的出去当靶子,三十多个汉子先偷偷的往后山绕出去,只有几个兵蛋子跟在宫琉珉壬裕旁边做做样子,一起走向村口。
果不其然,还没走到村口,几个熟悉的村民就闻讯前来,其中当然少不了大熟人赵凶的份了。
“宫兄弟,你是找到你爸爸了吗?怎的这么快就要走了,外面可是很危险,要不还是多留几天吧?”赵凶早上听到宫琉珉到东边租给什么武术协会的屋子里去了,不禁担心,这些人虽然肌肉健硕,但怎么看上去都不像是好人。
“大熊哥,我找不到我爸爸,不过遇到相熟的朋友,听他们说我爸爸好像去景城找我,我们可能错过了,现在打算回景城去。”宫琉珉颇为无奈的笑着。
“这样啊,那我就不好留你了,祝你早日找到爸爸,一家团聚。”
赵凶也是有打算去景城的想法,可是只有他们一家人是怎么也走不到景城去的,自家老母亲年纪大了,念旧得很,若不是家里真的呆不下去了,她肯定不会离开这个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目前这里尚算安全,食物什么的也足,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算。
不过这宫明带走的只有几个汉子,看来还是有部分人不愿出去冒险,打算留在这里生活了,那他可以把这些身强体壮的汉子拉进保卫队,保卫村子的安全,为了在这里生活下去,他们肯定会答应,这样的话,村子里的安全可谓上升了好几个层次,就算出去拿食物也安全了许多。
“承你贵言,对了,大熊哥,如果村子守不住了,你们有什么打算,一辈子在这个地方是不可能的,外面的食物也不够你们吃一辈子的,或许我可以帮你打算打算。”宫琉珉不留痕迹的打探,这个将相之才他可是有点舍不得,以后只能看缘分了。
“这个,我实在没什么打算,”赵凶憨厚的挠挠脑袋,“实在不行就去景城,景城这个地方怎么说都是安全的。”
“大熊哥,如果你当我是兄弟的话,听我一句劝,村子呆不住了,别去景城,就去南宛,一定要去南宛。”依照宫琉珉的前世记忆,再过一个月景城全部人撤退完毕,撤退到南宛,在那里将建起第一个基地,到时景城全城都被丧尸侵占,有进无出。
“我知道了,兄弟承你这个情,希望我们还会再见。”赵凶亲昵的拍拍宫琉珉的肩膀,虽然他不知道这个消息他是从哪里得知,但是他知道是可靠的,凭着这份胸襟大气,他成为末世后的强将也绝对不亏。
“那就好,对了兄弟们早上捡了一只还没死透的小变异鸡,费尽柴火,炖了好久,这剩下的半锅就由大熊哥帮我们分给村民,天色不早,我们也要出发。”宫琉珉示意身后的兵蛋子将手里拎着的大锅放在地上。
“那好吧,兄弟也不耽误你了,一定要安全到达。”赵凶听一下午自家婆娘讲那传出来的肉香,村民个个都留口水,自以为不留痕迹的在人家门口徘徊了一下午,现在人家都将煮好的肉送到面前来了,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村子前面的路口早在末世来时就被封住了,他们只是为了走个过场,送送鸡肉,其实离开的话还是要从后山离开。
宫琉珉带着一群人走到了后山,沿着来时的路,离开这个尚且安宁的村子,只是这份安宁怕且不能留在这里多久了。
看着一行十几个人走过,每个人还背着大大的背囊,看起来是要离开这个鬼地方,藏在竹子后面好几个小时的程甜甜终于按捺不住,猛的跑出来,挡在他们面前。
“你们这是要走吗?带我一起走吧,我……我会做饭,我会做很多事情的。”程甜甜穿着朴素的农家旧衣,将一张甜美的小脸带上了乡土气息,看上去跟之前来时的美丽截然不同,连带那可怜兮兮的眼神似乎也打了个折。
她真的受够了,原本以为那个乡巴佬带她回去只是看上她的样子,凭她多年混迹娱乐圈的道行,随意忽悠忽悠就行,怎么知道那个乡巴佬竟然想让自家的蠢儿子娶她过门,开什么鬼玩笑,她堂堂一个明星,竟然要嫁给这满脚牛粪的乡巴佬,她的目标一向都是富家子弟,荣华富贵一辈子的好不好。
被迫到乡巴佬的家里,吃的都是难吃的饭菜,怎么能放得入口,这摆明就是给猪吃的,还逼她换上又旧又臭又脏又丑的衣服,幸好她聪明,摆了个乖巧的样子迷惑他们,这才好不容易趁机偷跑出来,她不认识这里的路,只能在小竹林里藏着,等待有人出去跟着一同走。
就算是在外面喂那丑陋的丧尸,她也不要在这里满脚牛粪的一辈子,看这行人个个都是身体强壮,就算她委身于其中一人,也总比在这跟着一个种地的蠢人来得好。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跟李默走了?”别人不认识她,但是同她一路来绿馨的宫琉珉他们可再是清楚不过,她到村子以后不是被李默带回家里去了,现在是怎么样,如今又想走了,那有这么划算的事情?
程甜甜还没来得及开口,突然众人身后跑过来另一个人。
“别听她胡说,她就是我送给乡巴佬的东西,”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孙天龙一脸不屑,“肯定是偷跑出来的,捉她回去。”
“那个乡……李默只是邀请我去他家过夜而已,我是来寻孙少爷你的,我们一起走吧!”程甜甜强忍怒气扬起甜美的笑脸,她不敢明着得罪这个前金主,这个大少爷的背景没有人能比她更清楚,就算几个她也得罪不起,任现在是末世后,末世前的地位还是有一定重量。
“谁要带你走啊,不就是一个小明星嘛,装什么清纯,不就是用身体来上位的,臭死了,我不喜欢你,腻了你,你走吧,回去乡巴佬那里,不要再跟着我了。”孙天龙还是一副天大地大他最大的纨绔摸样,想必前两天的教训已经抛诸脑后了。
“你……”
程甜甜被孙天龙的一番话给气得浑身是火,真是好不要脸,谁要跟着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死胖子,浑身就那点破钱,除了浪费粮食,什么用都没有,挡丧尸或许还不错,肉多好歹让丧尸吃久些,拖延时间,连身边的保镖都被他给气跑了,甚至还低声下气哀求乡巴佬带他走,那脸面真是恶心死了。
“你这个贱女人,我就看你样子长得还过得去,才勉强带你回去好好养着你,谁知道你却是个臭没良心的,吃了我多少米饭,穿了我的衣服,竟然有胆子逃跑,还真不给你点厉害看当我李默是纸老虎啊?”
李默刚八卦完跑回家,才听自家媳妇说新定下来不久的未来儿媳居然不见了,担心她到处乱跑,走失了可不成,他哪里能再找回个漂亮媳妇还给儿子,紧赶慢赶的到处找去,谁知找到后山,竟然发现她这个胆子大的竟然是在逃跑。
“谁要做你家媳妇,你那蠢儿子一看就恶心,跟他过日子,那我还不如跟着一头猪,起码还能有肉吃,真是丢人现眼。”程甜甜干脆不装那副甜美的样子,直接撕破皮脸,她才不要留在这里,死也不要。
“好啊,好啊,我家儿子让你恶心,我……我就让你恶心一辈子。”李默被一个娘们说的浑身怒火直烧,二话不说上前捉住程甜甜纤细的双臂,不顾她的挣扎,往自家方向拖去。
谁都没有动,任凭她声嘶力竭的呼喊,奋力的踢腿挣扎,希望幻灭,渐入绝望,直到消失在众人眼前,一点痕迹都没有,就如她的生命。
“呸,一个破脏女人而已,带走得好啊,真好。”孙天龙一脸高兴,就在这女人被人看上,被人带走,他就不想要了,凭他的身份一年之中不知多少这样想红的女人主动找他,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玩完了当然要丢,谁也不会让一个破娃娃垃圾呆在身边碍眼占地,他又不是回收场。
“闭嘴,”宫琉珉冷冷的扫了孙天龙一眼,犹如一同冰水当头狠狠淋在他的得意之上,“要走就跟上,先说明,我们不管你安全,不管你吃喝。”
“珉珉。”小人鱼有些不愿那个坏人跟在身边,只是他知道宫琉珉一定有自己的打算,安慰的握住他的手。
宫琉珉不留痕迹的回握,他的确有自己的考量,这个孙天龙怎么说也是宋家的亲戚,若是必要关头,或许还有点用处,若是没用的话,那就处理掉,用不着多少功夫,也不需脏了他的手。
孙天龙立刻不敢多言,到了嘴边的埋怨也被咽下去了,他多少还是有点眼力,现在他可得罪不得这些人,要是遇到了他的宋家伯伯,想怎么玩他们还不成时间的问题。
一行人耽误了许久,终于出发,踏上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