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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平手【求月票】

    两人这份隐晦的的情义没有逃叶无天的注意,虽然他还不是很清楚其中内幕,不过也大致猜出了几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韩风和潘茜之间的关系一定不简单;其次,潘茜比武招亲应该是受家里逼迫的,至于原由暂且不明。

    回想起当初在云岗佣兵协会大门口,最后一次见到韩风时,他说准备来天涂,可问其原因,他却是一副难为情的样子。现在想想,他当时应该正是为了潘茜才来天涂的,至于这段时日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叶无天就不得而知了。

    台上的潘正风也很快察觉到了台下的韩风,他狠狠向韩风瞪去一眼,目光阴冷无比。

    收回目光后,他又向全场扫了一眼,朗声说道:“今日,潘某在此摆台设擂的目的,想必大家都已明了,小女一直勤于修练,至今尚未许得婆家,故在此设擂为媒,以觅郎君。凡年在三十五岁以下,尚未娶亲,能在比武中脱颖而出者,不论贫富美丑,潘某即将小女许配于他。”

    下台立马响起阵阵叫好声,

    同时又有不少人窃窃私语起来。

    “据说这潘正风前一阵子已经与龙城一个大世家约了一门亲事,怎么莫名其妙又给推了呢?”

    “听一位在潘府当差的兄弟说,前阵子这位潘二小姐与一名散修走得很近,好像就是因为此事才将亲事给闹翻的。”

    “这么说来,这潘正风应该正是气于此事,方才在此设擂比武招亲。”

    “想必正是如此吧。”

    很快,台下有人嚷问道:“这比武有什么规矩呢?”

    潘正风回答道:“为了缩短赛程,所以此次比武便采取简单的车轮战方式,直到没人再敢上台挑战为止。”

    “如此的话,第一个上台的人岂不是吃亏了。”台下有人质疑道。

    “各位放心,潘某会提供回气丹,辅助参战者尽快恢复真气。”潘正风解释道。

    这回气丹乃是恢复真气的丹药,比回元丹低一个档次,属于地境级丹药。

    见台下众人交头接耳,议论不停,而又没再有人提出疑惑,潘正风便道:“若是大家没其它疑惑的话,比武就此开始吧,有意参赛者,自行上台便是。”说着,他就带上众人下了高台,一行人在台边取出椅子坐下观战。

    台下众修士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可是一时半会儿却是没人敢登台,虽然说潘家会提供回气丹回复真气,但是打的场数多了,体力上的消耗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真正有意夺魁的人是不会太早上场的。

    又过了许久,终于有一位眉清目秀的青年纵身登上了高台,这青年看起来二十六七岁样子,长得倒还乐观,不过以他地境前期的修为,怕是也只是打酱油而已。

    青年走到高台中央四方作揖,说道:“既然各位同道都如此礼让,那就由在下来抛砖引玉,在下不求夺魁,只求能与某位豪杰侠士切磋一番。”

    青年此话一出,下台立马有人回应,“好!那就由赵某来领教阁下高招!”随着话音落下,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大步流星地奔上高台,这男子三十来岁样子,同为地境前期修为。

    两人没有太多废话,互相行了一礼后,便各自退到高台一边并将武器取了出来。

    青年取出的是一柄淡蓝色冰剑,而那男子取出的是一把土黄色的大剑,这把剑看起来相当厚实,足足有两掌宽,四尺长。

    这两人的武器均是下等宝器,看起来倒是势均力敌的样子。

    取出武器后,两人便同时向武器中注入真气,青年手里的冰剑绽放起蓝色灵光,而男子手里的大剑则是缠绕起了土黄色的气漩。

    青年身形先动,他脚下迈着奇怪的步子,身子则是左移右闪,并拖起一道道虚幻的身影,看起来挺诡异的样子。

    台下很快便有人认出了青年所施展的这套步法,随口点评起来。

    “这套迷踪步的精髓便是一个‘迷’字,这青年走得太疾了,这样根本无法真正发挥出迷踪步的功效。”

    “确实,这小子怕是拿这迷踪步当疾风步使了。”

    “据说迷踪步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后,能够达到化影成形的效果,在步法中已属上乘。”

    在众人议论的同时,青年早已冲至男子跟前,手里的冰剑平举直刺,剑指直指男子眉心。

    正如旁人所说的一样,青年这套迷踪步迈得有些跑调了,根本没有达到迷敌效果,他的动机也被男子一眼看穿,所以就在他举剑刺出之时,男子早已横举大剑,挡于身前。

    “锵!”

    刺耳的撞击声在两剑交锋之际响起,青年这简单的一击被挡下后,脚下又立马迈开迷踪步向后撤离。而男子自然不会轻易放他离去,在他撤离的同时,男子已经举剑追击而上。

    “这男子使的应该是玄铁剑法中的猛劈一式,这把厚实的大剑倒是跟这套剑法相当匹配。”

    “不过这类中乘功法的第一式用来对付地境修士已经起不了多大效果。”

    面对男子的重劈,青年极其随意的举剑格挡,他显然也看出了对方这一击的威力并不是很强。

    “噌!”

    两剑再次交击,蓝色和黄色的灵光交织在一起,显得绚丽无比。

    招式落下后,双手没有丝毫停顿,继续展开下一轮的火拼。就这样两人你攻我防,你击我挡,很快便打了十几回合的快节奏交锋。

    广场显得尤为安静,只能听到台上两人武器接连碰撞所发出的刺耳声响。

    男子手里的大剑挥得相当带劲,所以在气势上要略显上风,不过青年身手十分灵活,每每看着他被男子的磅礴剑势锁住,可最终都能化险为夷,偶尔还能给男子来一记釜底抽薪。

    尽管两人打得很激烈,不过台下看官们的热情却不是很高,因为双方修为低,招式简单,整场战斗只是纯粹的舞刀弄枪,找不出丝毫亮点,所以看起来是索然无味。

    其实在这种车轮式比武中,两人这般打持久战是很不明智的,要是在这第一场便耗费大半体力,这样就算赢得了胜利,也很难在往后的场次中正常发挥。

    尽管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擂台比武,但是却考验了参赛者的逆境生存能力,每场胜出的参赛者,在往后的几场比武中必然是处于劣势的,像车轮战这种不公平的竞争方式,极能考验参赛者的各方面素质。

    首先考验的是参赛者的定力,若不是有着实力上的绝对优势,那决然不能急于上台。

    其次考验的是参赛者的应变能力,在车轮战中,必然会一连遇上各种不同的敌人,只有拥有着超强的随机应变能力,才能从容应对各种攻击。

    除了这两点之外,合理支配自身力量也显得尤为重要,纵是有回气丹辅助,体力的消耗却是无法补给的。如此,便需要参赛者能够认清眼前的局势,尽量以最低的消耗战胜眼前的对手。

    在现实之中,也存在着许多类似的逆境,当你一人面对多名敌人时,对方也不可能会给你补充体力的机会,生存还是灭亡完全取决于你的综合能力。

    台上,青年和男子纠缠了很久,直到两人都打得气喘吁吁也没能分出个胜负,最后在看官们的催促下,两人果断以平手方式来结束这场战斗。

    比武结束后,两人都没有留在台上,而是像不打不相识的兄弟似的,勾肩搭背地走下高台,离开了人群,想必是喝酒结拜去了。

    闹腾了半天,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人群中响起阵阵唏嘘声。

    没过多久,又有人登上高台。

    这次上台的是一个脸上有块手掌大小伤疤的丑陋男子,他拥有着地境中期修为。

    他方才登台,立马就招来不少的嘲笑声。

    “老兄,你顶着这张出众容貌也敢登台献丑,真是佩服佩服。”

    “就你这副模样也想娶潘二小姐,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兄弟,要是你能夺魁的话,怕是还没成亲,潘二小姐就先上吊自杀了。”

    “哈哈哈哈!~”

    台下响起一阵哄笑声。

    丑陋男子听得气恼,脸上那块疤,也是气得一抖一抖的,“别他妈在台下给老子耍嘴皮,有本事就上台来跟老子单挑!”

    “那就由小爷来替潘二小姐赶走你这只癞蛤蟆!”一个身着白衣,风度翩翩的青年登上了高台。

    白衣青年看起来挺年轻的,二十多岁样子,不过修为也有地境中期。

    丑陋男子向青年瞪了瞪眼,羞辱道:“就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崽子,只怕是鸟毛都还没长齐吧!”

    白衣青年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道:“要不小爷把裤子拖下来让你瞅瞅,若是小爷的鸟毛长齐了,你就给小爷跪下磕头喊声爷爷。”

    “我呸!老子才不管你鸟毛长没长齐,今日老子就让你知道自不量力的下场。”丑陋男子愤然喝道。

    “那你有什么高招就尽管亮出来吧,小爷倒要看看,到底是谁自不量力。”说话间,白衣青年已取出一柄金色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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