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后半夜
这个红衣男鬼虽然感官上给人的感觉奇怪了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给李欢留下一个还不错的印象。而且这鬼已经收起了鬼相,露出了生前的正常样子,是个看起来很是成熟稳重的大叔——除了那一头奇怪的长发。
他叫徐乐,生前是某个大学的的美术系教授。李欢不禁有种“果然是搞艺术的人的所谓艺术气质么”的想法。徐乐没有说自己的死因和留连在那里的原因。只是,当李欢和韦香途知道徐乐的妻子出门办事再也没有回来之后,就隐约猜到了徐乐在等的是谁。只是,他为什么会和妹妹死在了这里?而且,这对兄妹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点……
这不是他们该问的,也不是他们能问的了。
毕竟成了他们的鬼仙,就该互相信任,而且之前做过什么事情,都得一笔勾销。
韦香途将早已准备好的符纸拿出来,烧成灰,放入竹筒装的清泉水中递给徐乐,徐乐毫不犹豫地将纸灰水喝了下去,这就宣布着他成了韦香途名下养的鬼仙了。抱着徐如黛钻进竹筒里之后,韦香途就塞上了软木塞,将他们带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将徐乐附在鸽子身上,然后开始在这一大片城市里寻找了。
时间已经是后半夜,韦香途和李欢却要一路走回去。静悄悄的街道和昏暗的路灯下却并不是完全沉寂的,偶尔会走过一两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或者躲在阴影中低声说着什么的两三个人。还有一群一半喝得醉醺醺的人,喧闹着走过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和便利店也都开着灯。凉爽的夜风吹去了夏日的灼热,两人的心情仿佛好了许多,不知不觉地,轻轻牵起了手。
“小时候我就一直和别的孩子合不来。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我只是有时候觉得无聊,所以就每天都在师父的书房里看书,玩师父的桃木剑。那时候我还是管师父叫爷爷的。四年级的时候,我想像我父亲一样做个语文老师,五年级的时候我想当科学家。六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把鲁迅当成我的偶像,初中的时候我开始想当漫画家。可是后来我却明白了我这一辈子的使命。不过就算是如此,我也没有放弃我喜欢的一切。只可惜,喜欢只能是喜欢,没有任何天赋的人,终究只能是个爱好者。我隐约记得我的读书时代获得的最多荣誉,是各种体育项目。不过,我根本不喜欢体育。”
李欢微微一笑,道:“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啊。”
韦香途耸耸肩,道:“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我想回想过去,都会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那种痛苦太不可思议了。我都不敢想。”说着,她纤细的眉微微皱起,“我最近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了。”
李欢停住了脚步,韦香途也停了下来,侧过脸,看到他站在一片阴影中,看不到他的表情。
“你真的这么想吗?”李欢略略沉默了一会儿,才语气平淡地回答。
“是的。”韦香途点点头。
李欢笑了笑,才用有点忧郁的口吻道:“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韦香途也笑,道:“第一次听到你说这样的话。”
“你说起你以前的事,我也说一说我曾经碰到的一件事情吧。”李欢恢复了正常,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了起来:“那时候我还在美国读书,那个女孩是我偶然碰到的,她的取向很正常,但是她的一个朋友却是个同性恋,而且非常爱她,后来她的朋友为了救她,死了。”
韦香途闻言,刚想说什么,却忽然头脑一片空白,身体失去了重心,不由得倒了下来。李欢慌忙扶住了她,她却惊恐地抓住了李欢的肩膀。李欢只好顺手将她抱入怀中。
“香途,香途,你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我感觉天旋地转的……”
李欢此刻非常后悔,却不能不强颜欢笑道:“不是中暑了吧?”
韦香途摇摇头,定了许久,才恢复过来,道:“我们回去吧。”说着,自己站了起来。李欢却也不敢大意,依旧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还好,回到诊所的时候,韦香途似乎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
院子里的鸽子都睡着了,但是李欢和韦香途却还都不想睡,也不能睡,他们还有事情要做。
打开鸽笼,从里面随便抓出了一只鸽子。在睡梦中被忽然惊扰,这小东西当然惊慌异常。然而,在韦香途用朱砂在它的脖子上画了一个圈之后,它就安静了许多。韦香途将它放在地上,让李欢看着它,然后又进屋拿了一杯水,从包包里取出一张奇特的符纸,放入水中,然后拿出装徐乐的竹筒,打开了塞子。
“到这个杯子里面去。”韦香途对徐乐道。
“好。”
徐乐此刻也异常好奇,便径直“走进”了杯子。杯子里的水蓦然变成了绿色。徐乐好奇地浮起半个身子,道:“这是什么?”
“法具。”韦香途不多解释,打了个响指,那个鸽子便走了过来。徐乐又缩回了杯子里。韦香途手拿杯子,缓缓地将水从鸽子头上淋了下去。
鸽子一动不动,而且虽然被水浇到,却没有一根羽毛是湿的,地上也没有留下水渍。倒完水,徐乐的虚影便从鸽子身上冒了出来。
“就这样了?”他半信半疑地看看自己,“我附身到这鸽子的身上了?”
韦香途松了一口气,道:“嗯,施法很顺利,就算是白天你也不用愁了。”说着,韦香途顿了顿,道:“你习惯一下这个鸽子的身体,我和李欢进去给你弄一份地图,你一个一个地方排查。”
徐乐点点头,道:“好,不过你们具体是要找什么人?有照片吗?”
韦香途望向李欢,李欢却摇摇头,道:“我没有甄妮的照片,都扔了。”
“……那她有没有脸书账号什么的?可以上去找。”韦香途的反应向来迅速。
他叫徐乐,生前是某个大学的的美术系教授。李欢不禁有种“果然是搞艺术的人的所谓艺术气质么”的想法。徐乐没有说自己的死因和留连在那里的原因。只是,当李欢和韦香途知道徐乐的妻子出门办事再也没有回来之后,就隐约猜到了徐乐在等的是谁。只是,他为什么会和妹妹死在了这里?而且,这对兄妹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点……
这不是他们该问的,也不是他们能问的了。
毕竟成了他们的鬼仙,就该互相信任,而且之前做过什么事情,都得一笔勾销。
韦香途将早已准备好的符纸拿出来,烧成灰,放入竹筒装的清泉水中递给徐乐,徐乐毫不犹豫地将纸灰水喝了下去,这就宣布着他成了韦香途名下养的鬼仙了。抱着徐如黛钻进竹筒里之后,韦香途就塞上了软木塞,将他们带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将徐乐附在鸽子身上,然后开始在这一大片城市里寻找了。
时间已经是后半夜,韦香途和李欢却要一路走回去。静悄悄的街道和昏暗的路灯下却并不是完全沉寂的,偶尔会走过一两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或者躲在阴影中低声说着什么的两三个人。还有一群一半喝得醉醺醺的人,喧闹着走过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和便利店也都开着灯。凉爽的夜风吹去了夏日的灼热,两人的心情仿佛好了许多,不知不觉地,轻轻牵起了手。
“小时候我就一直和别的孩子合不来。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我只是有时候觉得无聊,所以就每天都在师父的书房里看书,玩师父的桃木剑。那时候我还是管师父叫爷爷的。四年级的时候,我想像我父亲一样做个语文老师,五年级的时候我想当科学家。六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把鲁迅当成我的偶像,初中的时候我开始想当漫画家。可是后来我却明白了我这一辈子的使命。不过就算是如此,我也没有放弃我喜欢的一切。只可惜,喜欢只能是喜欢,没有任何天赋的人,终究只能是个爱好者。我隐约记得我的读书时代获得的最多荣誉,是各种体育项目。不过,我根本不喜欢体育。”
李欢微微一笑,道:“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啊。”
韦香途耸耸肩,道:“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我想回想过去,都会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那种痛苦太不可思议了。我都不敢想。”说着,她纤细的眉微微皱起,“我最近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了。”
李欢停住了脚步,韦香途也停了下来,侧过脸,看到他站在一片阴影中,看不到他的表情。
“你真的这么想吗?”李欢略略沉默了一会儿,才语气平淡地回答。
“是的。”韦香途点点头。
李欢笑了笑,才用有点忧郁的口吻道:“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韦香途也笑,道:“第一次听到你说这样的话。”
“你说起你以前的事,我也说一说我曾经碰到的一件事情吧。”李欢恢复了正常,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了起来:“那时候我还在美国读书,那个女孩是我偶然碰到的,她的取向很正常,但是她的一个朋友却是个同性恋,而且非常爱她,后来她的朋友为了救她,死了。”
韦香途闻言,刚想说什么,却忽然头脑一片空白,身体失去了重心,不由得倒了下来。李欢慌忙扶住了她,她却惊恐地抓住了李欢的肩膀。李欢只好顺手将她抱入怀中。
“香途,香途,你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我感觉天旋地转的……”
李欢此刻非常后悔,却不能不强颜欢笑道:“不是中暑了吧?”
韦香途摇摇头,定了许久,才恢复过来,道:“我们回去吧。”说着,自己站了起来。李欢却也不敢大意,依旧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还好,回到诊所的时候,韦香途似乎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
院子里的鸽子都睡着了,但是李欢和韦香途却还都不想睡,也不能睡,他们还有事情要做。
打开鸽笼,从里面随便抓出了一只鸽子。在睡梦中被忽然惊扰,这小东西当然惊慌异常。然而,在韦香途用朱砂在它的脖子上画了一个圈之后,它就安静了许多。韦香途将它放在地上,让李欢看着它,然后又进屋拿了一杯水,从包包里取出一张奇特的符纸,放入水中,然后拿出装徐乐的竹筒,打开了塞子。
“到这个杯子里面去。”韦香途对徐乐道。
“好。”
徐乐此刻也异常好奇,便径直“走进”了杯子。杯子里的水蓦然变成了绿色。徐乐好奇地浮起半个身子,道:“这是什么?”
“法具。”韦香途不多解释,打了个响指,那个鸽子便走了过来。徐乐又缩回了杯子里。韦香途手拿杯子,缓缓地将水从鸽子头上淋了下去。
鸽子一动不动,而且虽然被水浇到,却没有一根羽毛是湿的,地上也没有留下水渍。倒完水,徐乐的虚影便从鸽子身上冒了出来。
“就这样了?”他半信半疑地看看自己,“我附身到这鸽子的身上了?”
韦香途松了一口气,道:“嗯,施法很顺利,就算是白天你也不用愁了。”说着,韦香途顿了顿,道:“你习惯一下这个鸽子的身体,我和李欢进去给你弄一份地图,你一个一个地方排查。”
徐乐点点头,道:“好,不过你们具体是要找什么人?有照片吗?”
韦香途望向李欢,李欢却摇摇头,道:“我没有甄妮的照片,都扔了。”
“……那她有没有脸书账号什么的?可以上去找。”韦香途的反应向来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