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休养生息
第五百零八章休养生息
“是有一些进步,不过也只是刚刚开始换血而已,后面的路还长着呢。七叔你见多识广,不必这么惊讶吧!”王越咧嘴笑了笑,对于自己的实力,他虽然有些自负,却也没有想到过能瞒得住苏明秋,所以一眼被人看穿之后,根本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自己的功夫本来就是苏明秋教的,单论内家功夫,苏明秋才是真正的大家!
“惊讶,怎么能不惊讶?我练了一辈子的拳,见得人虽然不少,却也没有见到一个像你这样进步能快到这种地步的。简直一日千里!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都是好事,只要你能自己多注意一下,不要冒进,使根基不稳好了。”听到王越这么一说,苏明秋也慨然一叹,随即拉开车门,“走吧,咱们回家再好好说说。”
军方对于苏氏武馆的监视,刚刚撤去,苏明秋就接到了女儿苏雨晴的电话,知道了王越回来的地点和时间,然后这才秘密出行,自己开车来接。除了他自己之外,车上并没有其他人。
“七叔,你怎么穿了这么一身来?不是说,你最不喜欢穿这种西装革履的吗?”直到上车之后,王越的精神才彻底放松下来,然后就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一身笔挺西装,白汗衫搭配领带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习惯。
苏明秋从前的衣着打扮,向来追求舒适,棉布的对襟褂子加上一双千层底的圆口布鞋,典型的就是一副唐国传统拳师的样子,温文尔雅,一身的古风。但现在换了这身装束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些出入高级写字楼的金领白领,西装笔挺,凭空就多出来了几分精明强干的专业范儿。
也难怪现在王越看起来,怎么看都无法把面前的苏明秋和从前的那个人对上号儿。
“哦,这还不是为了出来接你,掩人耳目么?那些家伙现在虽然退了,但难保还会留些尾巴在,所以咱们还得换个地方住去,省的到时候麻烦。”苏明秋从鼻子里面轻轻的哼了一声,随口回答着。
“那我不管了,反正这几天我就要赖上七叔你了。”王越也没有一点儿见外的意思,“对了,七叔,我在班加罗,见到你那个外国徒弟了。功夫练得不错,不过你不是从来不收外国人的吗?就不怕拳法外传?”
想起那个金雀花佣兵的罗纳德,王越心里倒是突然生出了一点好奇的心思来!
“也不算是外传。”苏明秋一边启动车子,缓缓开动起来,一边眯了眯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事情,然后这才说道:“罗纳德是个混血,他的母亲一家当年和我们苏家还有些交情,只不过后来因为在国内出了一些事,才举家西迁的。后来,等我也来到这儿之后,大家辗转见了个面,才知道他们家在高卢的境遇也不太好,所以就把这小子留在身边教了点儿功夫。不过罗纳德很上进,自从组建了佣兵团之后,有很多事我也都是交给他来做的,这些年依仗良多。”
“另外,我听说昨天你在杀古德里安的时候,还杀了一个叫安布罗的南洋人?”
“嗯?七叔,认识这个人?”
王越一愣,却是没想到只是一晚上的功夫,这些事就弄得“人尽皆知”了。
而且,安布罗这个人,苏明秋又怎么会知道?
“这家伙是南洋吕宋岛上的土著后裔,在没有并入唐国之前,他的家族就是岛上的王,供奉邪神,对外称就是蛇灵道。后来这个安布罗逃到这边,做了一段时间的杀手,出手很凶,杀了不少的人,其中里面就有几个是身份地位都很高的富豪和政客。当初有人托关系找到我头上,请我杀了他,但这个人见机得早,竟然被军方收编了,所以一直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他现在死在你手上,倒也和死在我手上没什么区别,说不定我还能因此大赚一笔呢。”
“原来是这样!”王越闻言,又愣了一下,随后不由一笑,“那七叔你领了花红,可不要忘了我那一份儿。”
原来苏明秋刚把家搬到坎大哈的时候,虽然明面里是继承祖业,还在开着武馆,但西方这边的人对唐国的拳法并不热衷,还要受到当地许多格斗流派的排挤,时间一长,为了生活,倒是也在暗中接了不少的“活儿”。依着自己的性子,不管是暗杀,猎捕,还是帮着警察追拿要犯,领取赏金,总之这种事他是没少干过!以至于在那一段时间里,他的名字在整个西方社会的某些特定圈子里,都是十分知名的人物。
不过,做这种事的时候,苏明秋也都会经过十分严格的筛选,不是十恶不赦之辈,他也不会乱下杀手。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苏明秋才会在短短的几年间,有意无意的给自己编织出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联络各地的唐人,慢慢形成了一个看似松散实则联系紧密,旨在共御外辱报团求存的类似于商会组织的“社团”雏形。
这年代,东西方的交流还不是那么多,生活在这里的唐人们难免就会受到当地人的种种歧视压迫和不公待遇,所以苏明秋的出现,很快就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凝聚力。
不但许多唐人都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他的武馆练拳习武,而且大家的交流日多,在暗地里也组织起了许多至属于唐人自己的“武装力量”。
所以,时至今日,苏明秋在这里其实早就已经是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一般人也许还不觉得怎样,但许多国家的情报组织却都有他的资料,但凡涉及到了各地区唐人商会的一些敏感事情,无一例外,全都会通过他来协调和处理。
因此,像是常真如那样从国内来的“特殊人物”,要办什么事,都也必须要借助苏明秋的人脉和关系。不然就是寸步难行!
“当然少不了你的,以后你用钱的地方可是多着呢!”
苏明秋当即哈哈一笑,随后又摇了摇头:“现在你把人家一个将军给杀了,如果不出意外,你以后肯定就是要上通缉令的。不过,好在有海瑟薇家的那个安妮在,这个女人办事地道,早早的就把你父亲他们一家人都给保护起来了,要不然前几天我还准备要人去约克郡把他们接过来呢。这么一来,你也算是没了后顾之忧。”
“所以这次我没去沃顿庄园。不过,就只杀了一个古德里安而已,可惜他背后的那人不在,要不然也能一并杀了了事。好叫我心意通畅。”
王越点了点头,随后又一声冷笑:“真以为靠着人多势众,就能把我怎样?再要纠缠不清,惹急了我,那我就索性去一趟南方,看看汉诺威家,到底是不是铜墙铁壁,所有人都能保得万无一失。”
听到苏明秋提到自己的父亲和家人,王越心里不由也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又想起今早安妮电话里的那些花,便也知道古德里安这一死,最先坐不住的肯定就是那个幕后的隆美尔。
说不定,不等北方军区对这件事的决议下来,隆美尔派来追杀他的人就会到了!
“呵呵,你倒是想的洒脱。不过,事情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咱们这种人,如果不多见见血,那功夫也是练不出模样的。所以这一次的事情,对你来说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撑过去,只要不死,你的拳法肯定还会更进一步的。就好像我,当初要没有扶桑那一年,肆无忌惮的挑战,现在我也不能把功夫练到这个地步!”
王越想的简单,苏明秋说的却更明白,也没有丝毫要为王越操心担忧的意思,反倒是把这种事当成了对王越的一种磨练。
练功夫的人,只练不打那是假把式。想要在步入上乘境界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就必须经历更多的生与死的考验,不然光靠闭门造车式的苦练傻练,那是绝对不行的。
而在这一点上,王越和苏明秋的看法显然是有着惊人的一致。当下,两人一路聊着,不过半个多小时,苏明秋就把车开到了坎大哈城南边的一处农庄里。
这个农庄是苏明秋在几年前秘密置办下来的一处产业,占地面积虽然算不上大,但也有一两百亩的农田和同样大小的一片草场,养了几百头的牛羊,各有专人照料。
再四周,就是成片的树林和山地。方圆几十里,人口的密度极小,大白天里一路开车过来,都见不到几个活人,用来给王越暂时落脚,却是正合适不过的地方。
等车沿着一条土路,慢慢停在一片巨大的院落前时,王越从车上走下来,看了看四周,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伸了个拦腰。他面前的这片院落,显然也是苏明秋后盖起来的,规模形式和他的家都相差不多,一样分成几进,有菜园,药圃,厢房,正房,地面上用三合土夯实,宽敞而明亮,正好适合用来平常练拳,活动手脚。
“这里的人不多,除了牧场那边必要的人手之外,其他的人我都给放了假,所以这段时间,吃饭什么的就要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把你安置在这里后,我还要回去一趟。”苏明秋下车后,一路领着王越开门进来,一边走一边说。
“还有,趁着我还有点儿时间,你快给我走趟拳看看。你的拳法进步的太快,估计用不了几年,我连教你的资格都没有了。”
王越摇摇头:“我的拳法和七叔你不是一个路子,练得再久,也不会有你那种原汁原味的感觉。您觉得我进步快,那是最近要杀我的人都是高手,逼得我不得不进步,而且我要猜的没错,罗德里格斯那个老家伙就是你给打进医院去的吧?这个人的剑术很厉害,就算现在我和他交手,也许能杀了他,但最后肯定也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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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一些进步,不过也只是刚刚开始换血而已,后面的路还长着呢。七叔你见多识广,不必这么惊讶吧!”王越咧嘴笑了笑,对于自己的实力,他虽然有些自负,却也没有想到过能瞒得住苏明秋,所以一眼被人看穿之后,根本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自己的功夫本来就是苏明秋教的,单论内家功夫,苏明秋才是真正的大家!
“惊讶,怎么能不惊讶?我练了一辈子的拳,见得人虽然不少,却也没有见到一个像你这样进步能快到这种地步的。简直一日千里!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都是好事,只要你能自己多注意一下,不要冒进,使根基不稳好了。”听到王越这么一说,苏明秋也慨然一叹,随即拉开车门,“走吧,咱们回家再好好说说。”
军方对于苏氏武馆的监视,刚刚撤去,苏明秋就接到了女儿苏雨晴的电话,知道了王越回来的地点和时间,然后这才秘密出行,自己开车来接。除了他自己之外,车上并没有其他人。
“七叔,你怎么穿了这么一身来?不是说,你最不喜欢穿这种西装革履的吗?”直到上车之后,王越的精神才彻底放松下来,然后就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一身笔挺西装,白汗衫搭配领带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习惯。
苏明秋从前的衣着打扮,向来追求舒适,棉布的对襟褂子加上一双千层底的圆口布鞋,典型的就是一副唐国传统拳师的样子,温文尔雅,一身的古风。但现在换了这身装束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那些出入高级写字楼的金领白领,西装笔挺,凭空就多出来了几分精明强干的专业范儿。
也难怪现在王越看起来,怎么看都无法把面前的苏明秋和从前的那个人对上号儿。
“哦,这还不是为了出来接你,掩人耳目么?那些家伙现在虽然退了,但难保还会留些尾巴在,所以咱们还得换个地方住去,省的到时候麻烦。”苏明秋从鼻子里面轻轻的哼了一声,随口回答着。
“那我不管了,反正这几天我就要赖上七叔你了。”王越也没有一点儿见外的意思,“对了,七叔,我在班加罗,见到你那个外国徒弟了。功夫练得不错,不过你不是从来不收外国人的吗?就不怕拳法外传?”
想起那个金雀花佣兵的罗纳德,王越心里倒是突然生出了一点好奇的心思来!
“也不算是外传。”苏明秋一边启动车子,缓缓开动起来,一边眯了眯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事情,然后这才说道:“罗纳德是个混血,他的母亲一家当年和我们苏家还有些交情,只不过后来因为在国内出了一些事,才举家西迁的。后来,等我也来到这儿之后,大家辗转见了个面,才知道他们家在高卢的境遇也不太好,所以就把这小子留在身边教了点儿功夫。不过罗纳德很上进,自从组建了佣兵团之后,有很多事我也都是交给他来做的,这些年依仗良多。”
“另外,我听说昨天你在杀古德里安的时候,还杀了一个叫安布罗的南洋人?”
“嗯?七叔,认识这个人?”
王越一愣,却是没想到只是一晚上的功夫,这些事就弄得“人尽皆知”了。
而且,安布罗这个人,苏明秋又怎么会知道?
“这家伙是南洋吕宋岛上的土著后裔,在没有并入唐国之前,他的家族就是岛上的王,供奉邪神,对外称就是蛇灵道。后来这个安布罗逃到这边,做了一段时间的杀手,出手很凶,杀了不少的人,其中里面就有几个是身份地位都很高的富豪和政客。当初有人托关系找到我头上,请我杀了他,但这个人见机得早,竟然被军方收编了,所以一直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他现在死在你手上,倒也和死在我手上没什么区别,说不定我还能因此大赚一笔呢。”
“原来是这样!”王越闻言,又愣了一下,随后不由一笑,“那七叔你领了花红,可不要忘了我那一份儿。”
原来苏明秋刚把家搬到坎大哈的时候,虽然明面里是继承祖业,还在开着武馆,但西方这边的人对唐国的拳法并不热衷,还要受到当地许多格斗流派的排挤,时间一长,为了生活,倒是也在暗中接了不少的“活儿”。依着自己的性子,不管是暗杀,猎捕,还是帮着警察追拿要犯,领取赏金,总之这种事他是没少干过!以至于在那一段时间里,他的名字在整个西方社会的某些特定圈子里,都是十分知名的人物。
不过,做这种事的时候,苏明秋也都会经过十分严格的筛选,不是十恶不赦之辈,他也不会乱下杀手。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苏明秋才会在短短的几年间,有意无意的给自己编织出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联络各地的唐人,慢慢形成了一个看似松散实则联系紧密,旨在共御外辱报团求存的类似于商会组织的“社团”雏形。
这年代,东西方的交流还不是那么多,生活在这里的唐人们难免就会受到当地人的种种歧视压迫和不公待遇,所以苏明秋的出现,很快就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凝聚力。
不但许多唐人都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他的武馆练拳习武,而且大家的交流日多,在暗地里也组织起了许多至属于唐人自己的“武装力量”。
所以,时至今日,苏明秋在这里其实早就已经是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一般人也许还不觉得怎样,但许多国家的情报组织却都有他的资料,但凡涉及到了各地区唐人商会的一些敏感事情,无一例外,全都会通过他来协调和处理。
因此,像是常真如那样从国内来的“特殊人物”,要办什么事,都也必须要借助苏明秋的人脉和关系。不然就是寸步难行!
“当然少不了你的,以后你用钱的地方可是多着呢!”
苏明秋当即哈哈一笑,随后又摇了摇头:“现在你把人家一个将军给杀了,如果不出意外,你以后肯定就是要上通缉令的。不过,好在有海瑟薇家的那个安妮在,这个女人办事地道,早早的就把你父亲他们一家人都给保护起来了,要不然前几天我还准备要人去约克郡把他们接过来呢。这么一来,你也算是没了后顾之忧。”
“所以这次我没去沃顿庄园。不过,就只杀了一个古德里安而已,可惜他背后的那人不在,要不然也能一并杀了了事。好叫我心意通畅。”
王越点了点头,随后又一声冷笑:“真以为靠着人多势众,就能把我怎样?再要纠缠不清,惹急了我,那我就索性去一趟南方,看看汉诺威家,到底是不是铜墙铁壁,所有人都能保得万无一失。”
听到苏明秋提到自己的父亲和家人,王越心里不由也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又想起今早安妮电话里的那些花,便也知道古德里安这一死,最先坐不住的肯定就是那个幕后的隆美尔。
说不定,不等北方军区对这件事的决议下来,隆美尔派来追杀他的人就会到了!
“呵呵,你倒是想的洒脱。不过,事情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咱们这种人,如果不多见见血,那功夫也是练不出模样的。所以这一次的事情,对你来说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撑过去,只要不死,你的拳法肯定还会更进一步的。就好像我,当初要没有扶桑那一年,肆无忌惮的挑战,现在我也不能把功夫练到这个地步!”
王越想的简单,苏明秋说的却更明白,也没有丝毫要为王越操心担忧的意思,反倒是把这种事当成了对王越的一种磨练。
练功夫的人,只练不打那是假把式。想要在步入上乘境界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就必须经历更多的生与死的考验,不然光靠闭门造车式的苦练傻练,那是绝对不行的。
而在这一点上,王越和苏明秋的看法显然是有着惊人的一致。当下,两人一路聊着,不过半个多小时,苏明秋就把车开到了坎大哈城南边的一处农庄里。
这个农庄是苏明秋在几年前秘密置办下来的一处产业,占地面积虽然算不上大,但也有一两百亩的农田和同样大小的一片草场,养了几百头的牛羊,各有专人照料。
再四周,就是成片的树林和山地。方圆几十里,人口的密度极小,大白天里一路开车过来,都见不到几个活人,用来给王越暂时落脚,却是正合适不过的地方。
等车沿着一条土路,慢慢停在一片巨大的院落前时,王越从车上走下来,看了看四周,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伸了个拦腰。他面前的这片院落,显然也是苏明秋后盖起来的,规模形式和他的家都相差不多,一样分成几进,有菜园,药圃,厢房,正房,地面上用三合土夯实,宽敞而明亮,正好适合用来平常练拳,活动手脚。
“这里的人不多,除了牧场那边必要的人手之外,其他的人我都给放了假,所以这段时间,吃饭什么的就要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把你安置在这里后,我还要回去一趟。”苏明秋下车后,一路领着王越开门进来,一边走一边说。
“还有,趁着我还有点儿时间,你快给我走趟拳看看。你的拳法进步的太快,估计用不了几年,我连教你的资格都没有了。”
王越摇摇头:“我的拳法和七叔你不是一个路子,练得再久,也不会有你那种原汁原味的感觉。您觉得我进步快,那是最近要杀我的人都是高手,逼得我不得不进步,而且我要猜的没错,罗德里格斯那个老家伙就是你给打进医院去的吧?这个人的剑术很厉害,就算现在我和他交手,也许能杀了他,但最后肯定也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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