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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嘲笑

    程曦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妇人动作优雅地坐了下来。

    毕竟是如今掌握着秦家实权的人,眼角眉梢都是威仪,她身上,除了大家族里身份尊贵的女人该有的端庄,更多的,已经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决断。

    司机站在她身后。

    程曦早猜过,这个一直替她接送自己、可能也负责让人暗中监视自己的“司机”,在秦家的职位,绝对低不到哪里去。估计还很可能不是姓秦的人,而是她从自己家带过去的心腹。

    “外面下雨,怎么穿这么薄?”她皱起了眉头,看着程曦身上穿着的薄薄的牛仔衬衫,此时此刻,她的表情就如同寻常人家的母亲一样。

    “来的时候不知道要下雨。”程曦合上了电脑。

    程曦看新闻的时候,也常常看到她的身影,毕竟是秦家当家的人,丈夫已经去世,港媒都恭敬地称她为“秦夫人”,也看到她儿女的新闻,她有一子一女,都是在国外上学,相貌好,叛逆,一掷千金。有花边新闻说她和子女关系十分差,子女怕她就像怕阎王一样。

    但她对程曦,一直都是很好的。

    尽管性格威严,但是,在程曦面前,她一直很像一个正常的母亲。

    “上次他来这边,见过你。”似乎是习惯性的动作,提到那个“他”字的时候,她稍微别开了脸,四十岁的年纪,仍然有着毫无瑕疵的修长脖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连眉眼也卸去了一点坚硬威严,多了一分柔和。

    “他说,你长高了很多。”

    是上次学校的五十年校庆吧?当时自己也奇怪过,即使是有着官场应酬的原因,那个人的身份,也并不需要光顾这样场合。

    所以,是为了看自己而来的吗?

    看自己,却不让自己看到他。确实是符合他身份的行事风格。

    “站起来让我看看。”她让程曦站起来,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绕过茶几,走到了程曦身边。

    刚刚成年的少年,有着遗传自那个人的身高,身形修长,宽肩窄腰,即使是穿着简单的牛仔衬衫,也是鹤立鸡群的。

    “老林说,你们学校的条件不好。”她像最寻常的母亲一样,伸手替程曦理了理衬衫衣领:“这个周末还是回沈家吧,我很久没见过沈泽了,替我问他父母好。老林会替我带礼物过去。”

    又是上次一样的古董汝窑梅瓶,还是顾恺之的书画?

    像所有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因为怕别人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所以加倍地礼遇别人,礼物珍贵到夸张的地步,远远超过养大一个孩子的代价。

    “好。”程曦抬起眼睛来,看着她:“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告诉‘他’,我向‘他’问好。”

    毕竟,是父亲。

    “好。”她垂下眼睛来,不知道是因为提到“那个人”时的习惯,还是因为程曦的正脸实在太像那个人。

    坐了太久,衬衫的衣角有点褶皱,她用保养得宜的手替程曦抚平,右手的无名指上,看得见常年戴过戒指的痕迹,因为被取下,手指上有一圈的颜色较浅,毕竟是四十岁的女人,低头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些微皱纹。

    岁月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只是一晃眼,已经是十八年。

    当年费尽周折万般保全下来的孩子,终于平安长大,继承了父母的容貌,这样挺拔而优秀,站在这里,提醒着自己,当年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疯狂,那样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执着。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所有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样疯狂和叛逆,生离死别的痛苦,曾经一夜一夜辗转反侧的煎熬,这些年的时光,都会像旧日记一样,被埋在灰尘之下。终有一天,会被渐渐忘记,只留下别人嘴里的只言片语,无人记得。

    百年之后,尽数埋葬。

    -

    虽然说着“我们是朋友”,但是易云攸还是在下午四点下了线,用他的话说,是“我妈打电话让我回家”。

    他说得云淡风轻,林郁也绝不会猜到,在他这句话的背后,本来有一个计划,他本来这个周末并不准备回家,而是决心表白之后,然后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他要交一个喜欢学术研究的理科生女朋友。

    易家并不是什么小家族,即使比不上秦家,也是有着自己企业的。易云攸的母亲,和沈泽的母亲,还有“秦夫人”,当年其实是同一所贵族女校里读出来的同学,三人境遇各不相同,秦夫人更是远嫁,但还是有机会的时候会偶尔坐在一起喝一杯下午茶的。

    正是因为这样,易云攸才和程曦成了挚友,甚至比和跟程曦一起长大的沈泽关系更好。

    用沈泽的话说,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长着“反骨”的缘故。

    不过易云攸终究是在父母期望下长成的独子,已经计划好的命运,继承家族企业,可能闹一两段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但最终会找个大家闺秀联姻。

    他的反骨,只够支撑他走到这里而已。

    -

    不过林郁压根不知道这些。

    这一个多月和程曦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更是干脆和程曦并肩而战,他整个人的心情都是不错的。连白小胥替他传达了“黎老怪这几天又收了不少同事儿子的结婚邀请函,心情非常坏”这样的信息,都没影响到他的心情。

    因为晚上廘战要去PK场和南风打架,他作为“廘战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去加油。所以他只能趁下午完成这周唯一的娱乐:采药。

    上次的极品药草人参娃娃被抢,狼族又出示了截图证明火狼虽然打死了林郁但还是没抢到药草,所以林郁身上最好的药草是一支灵品的朱雀草。

    他准备自己采点朱雀草来,试一试灵品药草的水。

    跑了半天,包裹都快堆满了,他跑回仓库清货,正准备出城,结果一个组队邀请甩过来。

    【私聊】天启对你说:小鱼MM。

    林郁进了队伍。

    【私聊】你对天启说:我是男的。

    队伍里已经有五个人,除了浣花天启,还有个穿得很妖娆的女刺客,名字比较嚣张,叫“老娘让你跳”,还有战士“黄霸霸”,云麓也是世界频道上经常看到的土豪“白柯”,弓手的名字更著名:云无意。

    【队伍】老娘让你跳:小云儿,你的意中人进来了。

    【队伍】云无意:(﹃)。

    【队伍】子非鱼:这个表情符号是什么意思?我没看到别人用过。

    【队伍】白柯:流口水的意思。

    【队伍】老娘让你跳:想吃掉你的意思。

    【队伍】云无意:别听他们乱说,小鱼鱼,来哥哥这边,哥哥是好人。

    【队伍】老娘让你跳:【呕吐】老娘想吐了怎么办。

    【队伍】云无意:一定是怀孕了。

    【队伍】子非鱼:她这个呕吐应该是表示反感的意思。觉得恶心的时候呕吐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队伍】天启:……

    【队伍】老娘让你跳:= =

    【队伍】白柯:他们其实是在开玩笑。

    【队伍】子非鱼:哦。

    【队伍】子非鱼:你们拉我进队伍干什么?我今天下午要采药,晚上要去PK场。

    这个城市里的某个写字楼里,在某间门口贴着“白客工作室”的套间里,某几个坐在一排电脑前的青年面面相觑,中间的蹲在椅子上顶着鸡窝头的青年眯细了狐狸眼:“是谁说小鱼鱼很天真很好骗的?”

    其余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了坐在最左边的青年。

    天启顿时一身冷汗:“他也没有很难骗啊,要不我们都去陪他采药?慢慢培养感情……”

    众人齐刷刷地:“滚!”

    【队伍】云无意:小鱼鱼喜欢药草啊,哥哥卖给你啊,哥哥这有很多七星草哦……【三星草】x200

    【队伍】子非鱼:我也有很多药草,【七星草】x200。

    【队伍】子非鱼:我喜欢的是采药。

    工作室里一片寂静。

    过了许久,才听见有人低声感慨: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敢和老大这样炫富的。”

    “闭嘴!”

    【队伍】云无意:好吧,小鱼鱼,明人不说暗话,你直接开条件吧,你要多少钱才肯加入我们的屠龙队伍。金币随便开,点券也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一口饭。

    【队伍】子非鱼:我不缺钱。我待在逐鹿,是因为我要追我喜欢的人,我不会去你们队伍的。

    【队伍】子非鱼:不过你们队伍的人想来逐鹿的话,我可以帮你们跟烽火介绍,我们逐鹿屠龙队伍里的浣花和刺客都是高中生,有时候要考试,所以我们还需要两个替补。

    工作室再次陷入一片无言的沉寂中。

    坐在椅子上的天启默默问了一句:“他这是在嘲笑我们吗?”

    “不是。”顶着鸡窝头的“老大”眯着眼睛,目光专注地盯着屏幕上那个还在慢吞吞打字的小杏林,盯了一会儿,又翘着唇角笑了起来。

    “这个小鱼鱼,倒是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玩一百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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