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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台湾官 逼民反

    中国版图如雄鸡,台湾璀璨是明珠。台湾省是大中国的一部分,如同是完整人体不可缺少的胳膊。康熙爷收回台湾后,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同时,在台湾设总兵一员、副将二员,驻兵八千人,在澎湖设副将一员,驻兵两千人。

    凤山罗汉内门(今高雄县内门乡)适逢庙会,人往众多热闹非常。在靠街边围墙处,有一简陋的小摊位,摊位上铺放着平面木板,板上散放着熟鸭肉以及一些鸭脖子之物。在摊位旁边还堆放着几个藤编圆框,框内装着一些肥肥胖胖的鸭子。摊主光着膀子带着围裙,一边拿着鸭脖子啃、一边向着路人叫买。摊主年纪约在三十多岁,身体虽不高威猛,却也不是很瘦小。

    朱一贵,养鸭为业,人称‘鸭母王‘。侠义好客,豪放健谈。每有客至,他就宰鸭煮酒,述及国事政情,或高谈阔论,或悲伤感叹。黄殿是身高马大的汉子,在附近也颇有名声,如同是程咬金一般,火爆的脾气加上为人好义,手下聚集有一帮子的小弟。

    黄殿拿着一壶酒,呵呵着大笑道:“一贵大哥啊,看看我带着什么来了,这可是上好的花雕酒,我可是好不容易从颜子京哪儿偷来的。今天晚上咱们不醉不归,对了你得多煮点鸭子片,我这嘴有点馋了。”

    朱一贵哈哈笑道:“好你个黄殿啊,又从子京家里偷酒喝。对了。今晚上叫大伙都来我家,我煮全鸭席,让大伙都吃个痛快。”说完后咬了几口鸭脖子,接着说道:“我靠告诉你啊。别提前把酒喝完,否则我跟你没完。”

    黄殿挠着大脑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将大酒壶放在摊案子上,说道:“我把酒壶给你,你拿着总可以了吧,哎,说实话,我要是有酒还真有点把持不住。好了,我先走了。”他说完拿起一串鸭子翅膀。哈哈笑着跑了。朱一贵无奈的摇摇头。然后拿起酒壶喝了两口。

    李勇外号‘快刀手’。是县衙的带刀把头,全县的人都知道他的本事,所以从来都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放肆。包括县府老爷都要让其几分。就是因他的本事高强,有些罪犯在听到快刀手三个字,都会闻声而逃。他带着两名衙役在街上巡游,看到朱一贵后,回头吩咐两名手下去四周看看,自己上前大笑。

    “大鸭子王,今天的生意怎么样啊。”李勇笑嘻嘻的问道。朱一贵将一只熟鸭腿扔过去,说道:“我这算什么生意啊,半死不活的,多亏了乡亲们的照顾。对了。晚上来我家,我这儿有些上好的鸭子肉,晚上大伙解决了。”

    李勇拿着鸭子腿,笑道:“好吧,我去找颜子京,让他晚上带点好酒过去,否则就别想吃好肉。”朱一贵挥手将鸭脖子骨扔到一边,早已在傍边等候多时的大黄狗,见到鸭子骨不客气了撕咬起来。

    台湾知府王珍,在府衙内接受属下的贿赂。看着桌子上的金银珠宝,他面无表情的叫手下人将财物拿走,而后对送礼人说道:“台湾虽小可地方殊荣,环境美丽适合人类居住,更加的适合粮食的生长。所以应该加收粮食的税收。”

    王珍还让手下人胡乱的收取各种苛捐杂税,比如客栈饭店有营业税、管理税、人数伙计税,小摊贩要交个人税、买卖税还要交活动税。街头百姓就更加的痛苦,活人要交人头税、名字税,死人还要交死人税以及土地占用税。

    不要说百姓怨声载道,就连官府的衙役都觉得此举不仁,活人也就算了,死人都不放过。古人常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死人入土安葬本事正常事,现在竟然要收取税务,还名正言顺的说是土地占用税。

    二月中旬,台湾出现小地震,引起海水泛涨,于是百姓们聚集谢神唱戏。王珍在大饭店饮用美酒,在楼上见到街头百姓的举止,突然心生一计,吩咐手下官差四处拿人。他以‘无故拜把‘为由,监禁了七八十余人,并且直言不讳道,只要有钱放人不难。

    台湾州府外的山上,有竹子无数,乃是自然生长而出。百姓们上山砍柴、砍竹,维持生活家用。王珍与小姨在野外游玩时看到,于是他招呼来樵夫询问,得知百姓砍伐山竹后,脑中又生出一个发财之道。他命令手下人上山巡视,如有百姓上山就抓起来压入大牢,两天的时间就抓了二百多人。

    王珍抓人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上山砍柴乃是禁制,抓二百多人后。他让手下拿着府衙印信去通知各家家人,说要交了钱就能放人安全回家,不交钱者打四十板,驱逐过海,撵回原籍。并且永远都不得在过海入台,否则以叛国通敌论处。民间百姓种地所用器物,如耕牛、铁犁、糖铺,交钱方许使用。

    百姓们想要过海回老家福建,官府出台政策不许,并且派兵马在各处港口把守。如有私自出海者,关入大牢当做苦力百日,并且罚款千两。所以好多人只能偷坐小渔船出海,想要私自偷渡回到那不是很遥远的老家。有安全回到福建者不敢胡乱议论台湾内的所见所闻,只好闭嘴不言。而文人名士则是大胆言论:“地方官种种骚扰,百姓受不过。”

    这日晚上,众人又在朱一贵家中聚集,颜子京家中是开酒楼的,所以他负责好酒。刀头李勇负责下酒菜,朱一贵负责鸭肉。众人吃喝到兴致时,黄殿啃着鸭爪子突然问道:“哎,我说今个怎么没见吴外啊,这小子好吃鸭子,不可能不来的,难道有什么更加重要的大事?”

    吴外是几人的好友,从小一起长大的邻里街坊。吴外长的风度翩翩像是个公子,平常也很注重个人的衣装打扮,所以经常有不同的女子徘徊在四周。而他个人也常常依次为荣,并且还要大家称呼他为‘帅公子’。

    李勇呵呵笑道:“这小子在大牢内吃点心呢,昨晚上他与知县大人家的小姐私会,被知府大人发现而压入了大牢内,估计三四天是出不来了。”

    朱一贵笑道:“你们说这知府大人也真是的,自己家的闺女看不住,却将责任都怪罪到别人的身上。哎,真是个糊涂官。”

    颜子京嚼着白菜叶,气愤的说道:“这个糊涂官可比知府王珍好多了。他妈的,今年的税赋又加重了,在过些日子,我们家的酒楼可就要倒闭了。这些贪官污吏真是一手遮天啊,这康熙皇上到也不错,大路的官员他看管的倒是严谨,可是咱们岛上的官府可就无法无天了。”

    朱一贵说道:“当今天下贪官众多,王珍他就是一例,如此的欺压我们百姓,自己却生活优越。这他妈的不是让我们造反吗,等的他日有权在手,一定要杀光天下的贪官污吏。”

    李勇挥手示意道:“大家小声点说话,造反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大事,别让外人听到。”旁边的朱一贵十分不削道:“就是造反了,他人听到又能如何,被官府欺压剥削,我等宁愿起义为民,哪怕是身死异处又有何可怕。”此话激起了众人的心中不平,大家都吵着如此生活不入造反。

    突然门外一声响,李勇转身拔出腰刀,就见门外跳进来吴外。吴外跳进门后大叫道:“要造反也的算上我,小爷可不是贪生怕死的主。”黄殿问道:“哎,你不是被关入大牢了吗,怎么又出来了!”

    吴外哈哈大笑道:“牢狱算什么呀,爱情是伟大的,在我的召唤下,知县大人的宝贝女儿把我给放了。这小妞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只有我的话她会听。”

    几人秘密的商议之后,决定要起义造反,将台湾内的贪官斩尽杀绝,好为民除害。这日是康熙六十年的三月十五日,朱一贵、黄殿、颜子京、李勇、吴外等十六人聚会拜把,在一张枯黄的画像下歃血结拜,决定武装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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