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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冰糖葫芦

    21世纪80年代,炎夏,巩家庄。

    炎夏季节,三伏天,烈rì高照,火炉般炙烤着整个大地,午后的街道上行人稀少,或呆在家中吹着风扇,或躲在大树背yīn处摇着手里的折扇,亦或是三五好友坐在一起聊天、下棋。

    一股热流卷起地上的一丝尘埃飘向远处,空气备受炙烤的情况下扭曲变形,巷口外,一个身影若隐若现,肩膀上像扛着什么东西,一步一步朝着巩家庄走来,透过扭曲的空气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小影子。

    渐渐地,身影变得清晰,有些发皱地白sè汗衫左胸前,印出两支黄sè的蝴蝶,这是当下最流行的一款蝴蝶牌香烟,稀疏的头发里已布满白发,脖子上挂着一条用了很多年的白sè毛巾,说是白sè毛巾,已经被水洗的泛了黄,脸颊上布满岁月积攒下来的沧桑,汗水打湿了整件汗衫,额头上滑落的汗珠低落地面上,转眼间变成水蒸气,老人嘴里不断吆喝着,“冰糖葫芦~冰糖葫芦~”这声音听起来略带疲惫,可想而知,他已经走过了很多村庄。

    扛在肩膀上的冰糖葫芦,紫外线的照shè下,糖稀拉出的糖花有些棱角已开始融化。

    “老张,歇歇吧,来这儿凉快凉快,天儿太热了。”

    老张冲着树荫下的人微微一笑,双眼几乎眯成一条线,泛黄的牙齿有几颗已经脱落了。

    “恁耍吧,今儿个要把它给卖完了再说。”

    老张指了指手里的冰糖葫芦。

    不多时,巷口拐角处,一个个孩童提溜着穿剩下的塑料凉鞋跑了出来,嚷嚷着我要这个,我要那个,心满意足地拿在手里舔着糖花,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看着这些孩童吃着老伴儿做的冰糖葫芦,老张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他将换来的塑料凉鞋仔细看了一遍,放进随身携带的麻袋里。

    好一点的凉鞋,老张会留着给孙女,坏掉的则会收集起来倒卖给工厂。

    孩童已经来的差不多了,正当老张准备扛起麦秆做成的插座准备到下一个村庄时,巷口里一个孩童匆匆忙忙地窜了出来,手里拎着底部刻有B字的青岛啤酒瓶,工厂里声称B字啤酒瓶坚韧防爆,所以很多商贩只收带B字的啤酒瓶,没有B字是不收的,相比较B的啤酒瓶则会卖一个好价钱。

    老张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孩童手里的啤酒瓶,嘿?想不到今天还可以收到一个B字啤酒瓶。

    “给,我要那个最大的。”

    “好,给你!”

    孩童接过老张递过来的冰糖葫芦,转身匆忙地跑回巷子里。

    这让老张有点惊奇,其他孩童都是拿到就往嘴里送,这个孩童却不一样,不但自己没吃,还匆忙地返回巷子里,不管这些,总之,今天能收到一个B字啤酒瓶,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巷子深处,一条用树枝围起来的栅栏里,一个小女孩安静地坐在杨树背yīn下。

    看到一个小男孩飞快地跑向自己,小女孩忙站起身,脸上布满微笑。

    “给,吃吧!”

    小女孩接过冰糖葫芦,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

    “甜吗?”小男孩舔了舔滑到嘴边的口水,定睛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

    “恩,真甜!!!”小女孩的脸上洋溢着可爱的笑容,漂亮的脸蛋上镶嵌着两个浅浅地酒窝。

    “呵呵~~~”

    小男孩的嘴角满是笑容,用胳膊拭去因奔跑而渗出额头的汗珠,涨红了一张英俊的小脸。

    几缕阳光透过偌大的杨树叶洒在两个孩童的脸颊上,纯洁的笑容,天真烂漫,吱~吱~知了声悦耳动听,仿若人世间优美的画卷般美丽,如果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文浩哥哥,你也吃啊,小女孩将冰糖葫芦递到小男孩的嘴边。”

    “小小你吃,我来的时候已经吃了,小男孩抿了一下嘴唇,将冰糖葫芦推到小女孩的嘴边。”

    “真的吗?”

    “真的,真的!”

    “文浩哥哥,你真好!”

    “呵呵~以后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拿!”

    “恩!!!!!!”

    这一年,姜小小3岁,巩文浩5岁。

    巩家庄,顾名思义,几乎所有人都姓巩,只有一些外来人口才会与他们不同,巩文浩出生的那年,巩贤专门请戏班子设台唱了三天大戏。

    巩文浩一家在巩家庄算是一门大户,手里有数十亩麦田,每年都会请村上壮丁帮忙收割麦子,末了分发一些工钱或粮食,那时候,彩sè电视机刚刚兴起,在巩家庄里没几户人家有,巩家是其中之一,巩文浩的父亲巩贤和爷爷巩天胜为人厚道淳朴,每当夏季来临,晚上都会将9寸彩sè电视机搬到院子里供村庄里的人观看,也因此,巩天胜在巩家庄里十分有威望,得到村民的爱戴和尊敬。

    清晨,一抹晨光铺洒出清新的味道,微风拂过,庄里密集的老杨树借着晨光摇曳着硕大的枝叶,攀爬在老杨树枝干上的知了声、树枝上的麻雀声伴随着巷子里的行人此起彼伏,家家户户灶火房里灯火通明,各家媳妇开始一天的忙碌,为丈夫孩子准备清晨的饭菜,上工早的一些男人已背着工具呼吸着新鲜空气开始一天的忙碌。

    巩家庄里,无论是谁家,白天黑夜,家里的大门都敞开着,就算没人在家,正堂的门也是虚掩着,走街串巷或是下棋聊天,从来没有锁紧过,所以他们身上也从来不会带上一串钥匙,除非是出远门,才会将家门锁上。

    “文浩,快起来,陪爷爷去练功。”

    “爷爷,我不想去,我想再睡一会儿。”

    “文浩乖,你看,外面的小鸟都开始唱歌了。”

    巩文浩从床上坐起来,打了一个哈欠,双眼微闭地坐着,极不情愿地挪动着双腿,穿好衣服,刷牙、洗脸。

    餐桌前,母亲叶荣已将炒熟的热菜、冒着热气地馒头和玉米粥摆在上面。

    “文浩啊,吃完饭跟爷爷去练功昂!乖!”

    “知道了,妈!”

    叶荣露出慈祥的笑容抚摸着巩文浩乌黑的头发,心想如果不是五年前生下巩文浩,那她很难在巩家得到这么好的待遇,毕竟那时候她是逃荒到这里,也可能因为上辈子积的德,才能和巩文浩的爸爸巩贤结婚,生活在一起,而且第一胎就是一个男孩,要知道在巩家庄里,生不出男孩的媳妇很不受欢迎,甚至会受到家里人的谴责和辱骂。

    巩家庄正zhōng yāng,有一颗生长了上百年的老槐树,树干已经干枯扭曲,庄里人经常说,这颗老槐树通灵xìng,树干都成那样了还能开花结果,久而久之,这句话传开了,很多庄里人每月都会抽出一天来祭拜,炎夏的季节里,正是槐树开花的rì子,那股清香扑鼻而来,站在庄边上都能闻得到。

    巩文浩出生的那一年,巩天胜特地请来庄里上了岁数的郭老先生,年轻时候经常为人卜卦,索xìng庄里人都尊称他为“半仙”。

    郭老先生看过巩文浩的生辰八字,仔细看了看巩文浩的手相、面相,末了眉头紧锁地yù言又止。

    “郭老,有什么你就直说吧。”巩天胜的眉头紧锁着,他有些害怕和紧张。

    “哎~~这孩子从小就体弱多病,多灾多难。”

    郭老先生顿了顿,捋了捋白sè的胡须,“不过他一生会得贵人相助,逢凶化吉。”

    “那现在我们要怎么做呐?郭老!”巩天胜明白,从出生的那一刻,巩文浩就经常生病,隔三差五便会去一趟医院,有好几次都与鬼门关擦肩而过,他真害怕有一天自己的孙子会突然醒不过来了,他的双手颤动着。

    “是药三分毒,强健体魄兴许可以增强他的抵抗力,一切还是天意说了算!”

    3岁那年,巩天胜每天都会带着巩文浩在老槐树下面练习太极拳,巩文浩经常会眨着天真的大眼睛,盯着巩天胜,他觉得爷爷讲的话很有意思,他很喜欢听爷爷讲一些陈年往事,比如爷爷自己的故事、父亲和母亲的故事。

    “爷爷,为什么我要天天跟着你练拳啊?”一种未知的好奇心冲刺着巩文浩的内心世界,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非常奇妙的。

    “文浩,你要记住爷爷的话,一天之计在于晨,练拳可以舒畅身心、强身健体。”

    巩文浩似懂非懂。

    “等你长大了就明白爷爷跟你说的话了。”巩天胜伸出微皱的手抚摸着眼前的挚爱,双目中满是慈祥,虽然他不懂,但他很乖,很听话。

    PS:这部小说对于本人来说很有意义,我喜欢文字,喜欢用文字去勾勒出一个个生灵活现的人物,就像老朋友一样,我不喜欢去央求别人关注、收藏或是推荐什么,大家喜欢我的故事自然会关注我,这样一个鱼龙混杂,大侠横飞的国度里,我想博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应该说没那么简单,坚守自己的信念,走出自己的一片蓝海,大纲列了很久,先上传前思后想的第一章吧,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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