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同归于尽,不死不休!
那是怎样一种死法啊!
传说中的千刀万剐,指的,便是眼前这种死法,只不过,眼前的死法比千刀万剐还要恐怖,那是因为,千刀万剐的操刀者,永远是别人,而眼前的情景之所以惊恐,那是因为,凌紫烟的千刀万剐,是由她自己操刀的!
历代的酷刑中,最残酷的当属凌迟,而凌迟的最高境界,就是割上一千刀,据说,如果受刑者在第九百九十九刀的时候挂了的话,那么,行刑者是要受到严酷的惩罚的,规定一千刀,必须等到第一千刀的时候死去才可以。然而,凌迟一千刀虽然残酷,但还不至于让自己来操刀,可眼前的凌紫烟,那一千刀,却是实实在在自己操的刀,自己割了自己一千刀,然后死去,那是怎么的惨烈。
凌紫烟的身上,仿佛鱼鳞片一般,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全部割裂开了,她那张原本眉清目秀的脸,此时也早已经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衣衫,漫了一地,触目惊心,难怪凌夫人会当场晕倒了,凌老爷到现在还能瘫倒在地上没有彻底昏死过去,已经算是心志特别坚毅的了。
火绯月和连玉枫呆呆地望着凌紫烟千疮百孔的尸体,挺直腰杆,如泰山一般稳稳地站立着,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着,自火绯月重生以来,经历过无数磨难,但是像此刻这样的惨况,却还是第一次,她紧紧攥着连玉枫的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不能倒下,枫弟就只剩下她这个姐姐了,如果她倒下的话,枫弟怎么办?紫烟姐姐的仇该怎么报?
连玉枫漂亮的黑眸蓄满泪水,滚烫的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珍珠一般,滴滴洒落,火绯月的泪水也跟着无声淌落。
姐弟俩静静地凝望着凌紫烟的尸体,这一刻刻骨铭心,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要牢牢记住这一刻,誓为紫烟姐姐报仇!
两人站了很久很久,如两尊雕像一般,安静得好像不存在一般。
突然,火绯月双腿屈膝,站在一边的连玉枫也跟着屈膝跪下,两人慎重地向凌紫烟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准备先帮忙料理凌紫烟的后事,以及,照顾凌老爷和凌夫人。
正在两人起身的时候,连玉枫眼尖地发现了一张纸。
那张纸,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当连玉枫捡起那张纸,随意地瞄了一眼后,便将纸递给了火绯月。
“青秧姐姐,这是紫烟姐姐写给你的,你好好看看,我先带照顾义父义母,你看看能不能从这张纸中找到什么线索。”连玉枫沙哑着声音低声说道,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纸递给了火绯月,然后扶起凌老爷和凌夫人,暂时将他们安顿在了隔壁的一个小房间里。
火绯月展开那张纸,强忍着心痛,静静地看了下去。
信上的内容如下:
青秧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姐姐已经不在了,姐姐很高兴,能与妹妹结为知己,妹妹一直希望姐姐能够退了这门亲事,姐姐知道,那都是为了姐姐好,但是,姐姐更加知道,退婚,根本无法改变姐姐的命运,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姐姐别无他求,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枫弟,希望妹妹能够替姐姐照顾好枫弟,照顾他长大成人,希望以后你们俩能够相依为命,替姐姐努力活着。
青秧妹妹一定很奇怪吧,为何我明知道嫁给云牧凡会招来杀生之祸,却义无返顾想要嫁给他,直到他主动提出退婚,姐姐为了成全他,才答应退了这门亲事。妹妹一定觉得姐姐很傻对不对?其实,这一切都是姐姐欠他的,姐姐就算死一万次,也无法弥补所有发生了的一切。
八年前,姐姐刚满十岁,由于太过调皮,逛街的时候到处乱跑,被劫匪绑架,他们将我绑架到一座荒山上,从我父母的手中敲诈了很多赎金,然而,那时候的我实在太笨了,我居然趁着绑匪不注意,偷偷地摘掉了绑在眼睛上的面巾,正准备放了我的绑匪,一见我竟然看到了他们的真面目,顿时动了杀机,在那个危急时刻,两对夫妻正巧路过,那便是云牧凡的父母以及蓝若苹的父母,云牧凡的父母为了救我,差点被绑匪杀了,幸亏蓝若苹的父母及时出手相救。
最后,云牧凡的父母得救了,而蓝若苹的父母却死了。云家非常内疚,将蓝若苹的姐姐,也就是蓝若依,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而蓝若苹,因为资质奇佳,被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学习。
时光匆匆,一晃,无数个岁月弹指一挥间,蓝若依长大了,爱上了如谪仙般俊美的云牧凡,这件事情被云牧凡的父母知道后,便极力地撮合两人,然而,云牧凡对蓝若依,却始终都只是兄妹之情,根本就不想娶蓝若依为妻。
因为心中那份愧疚之心,云牧凡的父母,再三劝说儿子,只要儿子肯娶蓝若依,以后他想要纳谁为妾,他们绝对不会再过问。
经不起父母的苦苦哀求,云牧凡最终还是答应了两人的订婚。但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却并不是订个婚就能产生的,订婚之后,云牧凡还是忙忙碌碌地只顾着修炼,将蓝若依晾在一边不闻不问。
云牧凡,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京城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突然之间被一个孤女抢走了,京城的姑娘们疯狂了。
蓝若依的妹妹是个修炼天才,但是蓝若依,却根本就无法修炼,因为小时候,她为了救自己的妹妹,被野狼咬伤了筋脉,从此后再也不能修炼了,所以,当京城的姑娘们疯狂的时候,蓝若依,便成为整件事情的牺牲品。
那是一个惨烈的日子,蓝若依被一群修为高深的少女围住,群殴而死,云牧凡得知消息的时候,正在闭关修炼,蓝若苹不远千里赶到,将云牧凡痛骂了一顿,在蓝若苹看来,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云牧凡对蓝若依的漠视,如果云牧凡的心中有一点点在乎的话,怎么可能放任那些女子再三欺凌蓝若依呢?正是因为他的不作为,才导致了蓝若依的惨死。
对于此事,云家深感内疚,云牧凡更是无法原谅自己,而蓝若苹,这个摄魂界的天才,更是变得丧心病狂,只要一有女子碰触到云牧凡,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之灭杀,以至于有了云牧凡诅咒一说。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救我,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这些年,云牧凡一直受着良心的煎熬,而我,也同样受着良心的拷问。由于对云牧凡的过多关注,导致我越来越迷恋他,我知道,我完了,凡是迷恋云牧凡的人,都是要下地狱的,我自然也不例外,我主动上了云府,为自己说亲,云牧凡不在,后来云府管家上门通知我,说云牧凡答应了。
我知道云牧凡一定会答应的,他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以前的未婚妻,也是连面都不见一下就同意了的,他的心早就已经麻木了,什么都无所谓,就算明明知道,那些女人最后都死得惨烈,他也毫无感觉,他是在为自己赎罪,用无数条无辜的生命在赎罪,可是,我却不恨他,我甚至感激他,因为这样,我便有了赎罪的机会。
最后,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这令我非常震惊,这些年来,云牧凡从来没有退婚过,在他心中,活着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不会多此一举去退婚,但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
云牧凡的退婚,令姐姐非常伤心,然而,当姐姐看到青秧妹妹和枫弟脸上的灿烂笑容时,姐姐也跟着开心起来了,如果退婚能令弟弟妹妹们开心,那便是值得的。
然而,姐姐知道,退婚,无法令蓝若苹收手,只会令她更加恼火,所以,姐姐的结局,可想而知,不管姐姐的结局有多惨,姐姐始终感激青秧妹妹和枫弟为姐姐所做的一切,不管结局如何,姐姐都希望青秧妹妹和枫弟可以坚强面对。
关于报仇,姐姐思考了很久,天下间所有的姐姐,都不希望弟弟妹妹为自己报仇,但是,姐姐太了解妹妹了,正因为了解,所以姐姐才写下这封信,将一切都告诉妹妹,因为妹妹知道,就算姐姐不说,妹妹也会拼死去追查的,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姐姐告诉你,免得妹妹浪费了时间走了冤枉路。
蓝若苹这个名字,早在很多年前消失了,所以,妹妹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这么多年来,姐姐一直在暗中追查。
姐姐去藏娇阁,除了为那里的姑娘们治病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追查蓝若苹的下落。
藏娇阁里的玫瑰,便是蓝若苹,暗夜陌也早就知道了,他之所以一再地去找玫瑰,并非像外界传言的那般,要替玫瑰赎身,而是去找玫瑰谈判,他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才一再地瞒着你,不敢解释,任由流言伤害到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青秧妹妹,虽然,这辈子我成不了云牧凡的妻子,但是,能见到云牧凡变得有血有肉不再麻木,能见到他如此真心地去爱一个人,我真的很满足了,青秧妹妹,云牧凡他真的很爱……
信写得很长,洋洋洒洒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事实上,那封信确实是没有停止,因为,直到凌紫烟的生命终止,那封信还没有写完,最后一句话,成了一个迷,云牧凡爱的人到底是谁,只有天知道了。
将遗书收好,火绯月起身来到隔壁房间,和连玉枫一起照顾两位老人,她并没有将信上的内容告诉其他人,连玉枫问起的时候,她就说只是聊了些女儿家的心事,并没有什么凶手的线索。
连玉枫闻言,抿了抿唇,没有再多问什么,火绯月叫连玉枫好好照顾两位老人,她到棺材铺去买口上等的棺木来。
火绯月一出房门,并没有朝着棺材铺的方向走,而是一路狂奔着到了藏娇阁。
藏娇阁的老鸨是认识火绯月的,早就将她当财神爷一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一见火绯月来了,马上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火绯月没有令老鸨失望,她二话不说将一锭金子放入了老鸨的掌心,淡淡地问道:“我找玫瑰。”
“玫瑰?”老鸨闻言,手上一颤,暗夜陌曾经多次找过玫瑰,而青秧小姐和暗夜陌的关系也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了,如今青秧小姐要找玫瑰,难道是来挑战的?
青楼是个消息集散地,当火绯月一说出玫瑰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令无数人为之兴奋。
终于,青秧小姐还是到青楼来找玫瑰了啊,就说嘛,是个女人,哪有不在乎的道理,青秧小姐和陌公子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在乎陌公子在青楼乱找女人呢,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这不,青秧小姐终于还是杀上来了啊,真是令人振奋啊!这样看起来,青秧小姐是不甘心嫁给元祈太子的了,否则,也不会和暗夜陌老是暧昧不清的了。
凭良心讲,如果一定要从元祈太子和暗夜陌这两人中选出一个人的话,正常人都会选择元祈太子,道理很简单,元祈太子只是难看了点,难看本身是不会出人命的,而陌公子虽热长得俊美,但是,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万一不小心碰一下,还得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实在是太可怕了,能不嫁给暗夜陌还是不要嫁的好。
不过,看今天青秧小姐这个架势,摆明了是在乎暗夜陌的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居然有人会喜欢冰块。
老鸨一动不动,左右为难地讪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火绯月抿了抿唇,黛眉微挑,连续取出五个金元宝,淡淡地直视着老鸨。
老鸨终于受不住诱惑了,五个金元宝啊,就算等会儿闹翻了,也值了。
在强大的金钱诱惑下,老鸨扭动着腰肢,带着火绯月上了二楼。
老鸨将火绯月带到玫瑰的房门口,还来不及敲门,房门便咯吱一声打开了,走出一个身穿火红色镶金长裙的妖媚女子,女子面色苍白,连厚厚的胭脂水粉都挡不住她的疲惫。
“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才来,难怪暗夜陌要借酒消愁了。”玫瑰轻声笑道,仿佛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此刻只不过是在闲话家常。
火绯月才懒得跟她废话,她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双掌翻飞如花,一股喷薄的内劲从掌心涌出,劈头盖脸便朝着玫瑰席卷而去。
玫瑰不闪不避,默念咒语,体内顿时散发出阵阵诡异的光芒,那光芒将火绯月的内劲一一吞噬,老鸨早已看得心惊胆战,她连滚带爬地回到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静观其变。
没有想到,她们藏娇阁的花魁,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幸好她平日里没有怎么虐待过玫瑰,否则,就凭玫瑰刚才那一招,就足够她死一千次了。
火绯月与玫瑰,在二楼内斗得你死我活,谁也没有将谁斗死掉。在外人的眼里,火绯月之所以找上玫瑰,纯碎是为了抢夺暗夜陌,这种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八卦是最受百姓们的喜欢的了,马上,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整个京城便人尽皆知了。
关于青秧小姐为了暗夜陌,上藏娇阁找小三单挑的传闻,如长了翅膀一般,传入了二皇子的府邸,彼时,二皇子正在与元祈太子闲聊,得到消息的那一瞬间,二皇子好奇地道:“皇兄,青秧小姐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跟陌公子不清不楚的了?”
元祈的脸色煞白,他抿了抿如墨般的黑唇,低声道:“此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秧儿不是那种人,如果秧儿真的那么在乎暗夜陌的话,很早的时候就可以去找玫瑰单挑了,何必等到现在。漠弟,皇兄就先走一步了……”
就在元祈向自己的弟弟告辞的时候,暗夜陌和云牧凡,朱武丰和朱武清等人也纷纷来向二皇子辞行,还有一些想过去看热闹的,也跟着一起附和着想要告辞。
二皇子刚刚回京,对京城发生的那些事情并不清楚,特别是青秧,这位他未来的皇嫂,他的心中更是充满了好奇,自从回到京城后,他参加了那么多场宴会,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位未来的皇嫂,照理说,身为未来的太子妃,不是特别威风么?但凡有那么一点点虚荣心的女子,都会参加各类聚会的,到时候各大千金小姐公子哥儿,都得对她毕恭毕敬,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啊,可是这位青秧小姐,却视聚会为豺狼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像这样的女子,他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如今,她那位从来不曾在宴会中碰到过的未来皇嫂,居然去了藏娇阁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他的皇兄,这到底唱的是哪出戏啊?他怎么看不懂呢?
不管唱的是哪出戏,也不管能不能看懂,跑过去凑个热闹总是没错的。
女子上青楼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自己的未婚妻,这条八卦消息实在太过劲爆,于是,二皇子举办的盛宴就此草草收场,主办方二皇子殿下,不但没有生气,还饶有兴致地和大伙一起跑去凑热闹了。事实证明,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凡是有火绯月的地方,总是轰轰烈烈的,她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总能吸引大把大把的人群朝她涌来,根本不需要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凑别人的热闹。
这,便是引领潮流创造奇迹的人物,火绯月就是这样的人物。
当众人赶到藏娇阁的时候,藏娇阁内已经人去楼空了,打听之下才知道,青秧小姐和玫瑰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其实,这是火绯月刻意将玫瑰引到了那片小树林中的,火绯月生平最是珍惜生命,虽说青楼中藏污纳垢,但是,也有很多出生贫苦走投无路的人,如果被她一把火全部烧死了,那是对生命的践踏,所以,她一边打一边退,终于将战场引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元祈等人在藏娇阁扑了一个空后,立马折转往那片小树林中赶。
小树林的外围,早已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小树林的内部,却稀稀拉拉只有几个人,因为火绯月与玫瑰的战斗太过恐怖,大部分百姓的内劲修为都很普通,万一被波及到,连逃跑都来不及,所以只敢远远地观望着,然而,小树林树木繁多,在外围远远地观看,根本就看不到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于是,便有几个胆子大的,自持内劲修为不错的年轻人,自告奋勇当起了信差,他们一边关注着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情况,一边将消息传递给外围的人知道。
当元祈等人赶到的时候,火绯月和玫瑰早已浑身是血,惨不忍睹。
玫瑰做梦都没有想到,眼前的青秧会那么难对付,尽管她早已知道青秧的精神力惊人,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内劲修为居然那么高,而且还是水火双修,都说水火不容,可她却将这两种内劲融会贯通,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遇到了这样的劲敌,看来,想要取胜,只能使出她的杀招了。
然而,她的杀招,杀死的不仅仅是敌人,还有她自己,这是一招同归于尽的招数,所以,这辈子,她从未使用过,今天是第一次使用这个招数,也是最后一次。
玫瑰的唇角,扬起一抹嗜血的光芒。
能够拉着云牧凡的心上人一起死,太值得了!
玫瑰最拿手的是摄魂术,普天之下,精神力像火绯月这么变态的毕竟是少数,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就连云牧凡,暗夜陌,虽然他们修为上胜过火绯月和玫瑰,但是由于精神力没有火绯月那么变态,所以,面对摄魂术,也束手无策,最多只能和玫瑰打成平手,根本就杀不了她。
“同归于尽,不死不休!”摄魂术最为变态的一招,同归于尽,从玫瑰滴血的红唇中溢出,这是玫瑰耗尽所有的精神力与火绯月拼杀,虽然火绯月的精神力很变态,然而,她毕竟没有修炼过摄魂术,面对玫瑰的拼死一搏,她的精神力渐渐不支。
脑海中仿佛千军万马在奔腾一般,轰隆隆又似电闪雷鸣,火绯月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心魂,却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其实,火绯月的精神力已经很变态了,面对这样的杀招,普通人早就脑浆迸裂,一招秒杀了,可火绯月不但没有死,还努力地与玫瑰对抗着。
玫瑰也被火绯月的精神力给吓住了,她已经出了杀招,如果连同归于尽都杀不死她,那九泉之下,她有什么脸面去见姐姐。
一想到姐姐,玫瑰的心仿佛被野狼撕裂开了,姐姐为了救她,导致终生不能修炼,才会惨死在那群女人的手中,如果她不能将云牧凡的心上人拉下地狱,她怎么对得起姐姐,她就算粉身碎骨,也绝对不能让这个该死的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
对至亲的强烈思念以及满腔的仇恨,令玫瑰的精神力在短时间内暴涨,她又从纳戒中取出几瓶药水,仰脖一饮而尽,这个时候,她居然还在用药物提升自己的精神力,最终的结局,死的,不仅仅是身体,就连自己的魂魄也会跟着灰飞烟灭。
“蓝若苹,你疯了!”火速赶到现场的云牧凡,被蓝若苹的疯狂给惊呆了,他痛心疾首地大声吼道,“蓝家就只剩下你这么一点血脉了,你居然还使出同归于尽这一招,你让九泉下的亲人如何安息?用了同归于尽的杀招后,你竟然还敢连续喝下这么多的药水,你知不知道,那样会让你魂飞魄散的,难道,你就不想在九泉之下见一见你的姐姐吗?”
一见云牧凡,蓝若苹愈加癫狂起来,她的唇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狂笑,幸灾乐祸地道:“只要能够杀了她,我不惜任何代价!就算下不了九泉见不到姐姐,我也死而无憾!”
玫瑰,不,应该说是蓝若苹一见这么多人出现,一个个的脸上还都带着无比的心痛与担忧,她的心,得到了变态的满足,能够令这么多人痛苦,她魂飞魄散又有什么关系呢?
“暗夜陌,都是你,去招惹玫瑰这个死变态,这下害死秧儿了吧?还愣在这里干什么?一起冲过去杀了那个死八婆吧!”狠狠地推了一把呆愣住了的暗夜陌,反应过来的元祈,发疯般地冲了过去。
他才不管那么多呢,以多欺少又怎样?只要秧儿好好活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呢。至于秧儿为了暗夜陌那混小子去找玫瑰单挑的事情,以后再找秧儿好好问清楚,看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元祈手持利剑,黑发飞扬,墨色长袍在狂风中猎猎作响,发疯般地刺向玫瑰,然而,突然之间,一股强大的光芒反射,将元祈狠狠地甩了回来。
众人见状大惊,二皇子元漠急忙上前将元祈扶起,他狭长的凤眸微眯,丰润的唇瓣微扬,低声道:“这场战斗,居然被天地规则保护起来了,皇兄,就算我们想要帮忙,也是有心无力,天地规则无法改变,除非一方死去,否则,这道无形的屏障,永远不可能撤去。”
元祈闻言,如墨般的黑眸中满是震惊,他挣扎着站起,不信邪地继续狂奔,然而,任凭他的速度再快,那道无形的屏障,却始终都没有办法突破。
“秧儿,你怎么跟这个疯女人签订生死契约了啊?”元祈急得团团转,“你快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撕毁这种变态的契约啊,咱们毁约,毁约啊!”
“哈哈哈哈哈!没有用的!天地规则一旦启动,除非你已经突破神阶,否则,任何人都难逃规则的制裁。”蓝若苹一脸满足地看着元祈那焦虑的摸样,好心解释道,“其实,青秧她没有跟我签订什么生死契约,我的同归于尽,非常霸道,在我使出这一招的时候,天地会自动衍生出生死契约,不死不休!”
“玫瑰,你个死变态,青秧她到底哪里惹你了,你要这样对她?”元祈怒气冲冲地道,不等玫瑰回答,便转眸望向火绯月,心急火燎地道,“秧儿,你一定要挺住,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出来的。”
“挺住?”玫瑰闻言,放声狂笑道,“此时此刻,她估计连你的话都已经听不到了,哪里还挺得住,要不了多久,她,必死无疑!”
“不!我不信,不会的,秧儿她绝对不会死的!”元祈一边说,一边疯狂地朝着那无形障碍横冲猛撞,身上早就被天地规则伤得浑身是血,可他还浑然不知,继续努力撞击着,众人见状,努力将他拉住,可他像发了狂一般,怎么拉都拉不住。
暗夜陌默默地来到元祈的身边,沙哑着声音道:“没用的,摄魂术中,最为妖孽的便是这招同归于尽了,更何况玫瑰还喝下那么多瓶提升精神力的药水,这道无形屏障,大罗神仙也冲不开。”
“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元祈狠狠地瞪了一眼暗夜陌,转身管自己横冲直撞着。
暗夜陌突然双掌翻飞,手中宝剑突然出鞘,朝着那道无形屏障刺去,刺啦啦,那无形屏障瞬间被划出一道口子,但是很快,那把宝剑便被反弹了回来,而那道好不容易划开的口子,也马上又合了起来。
“噗”地一声,暗夜陌猛地吐出一口鲜血,他随手将唇角的鲜血一抹,双掌继续凝力,宝剑再次出鞘,冲向那道屏障,结局,却还是与前面一模一样。
“是天玄剑哪!”人群中有识货的,一见暗夜陌手中的宝剑,立马发出惊叹声,“这天玄剑是一把灵剑,难怪能够将天地规则刺出一条缝隙来,只是,规则毕竟是规则,那缝隙很快便又合拢了,使用这把天玄剑非常耗损内力,若暗夜陌再这样连续发力,只怕会被这天玄剑吸干了内力,轻则经脉尽断,重则一命呜呼……”
不管是文征远还是云牧凡,身为暗夜陌的好友,这个道理,他们都很清楚,但是,此时此刻,无论是元祈还是暗夜陌,他们的脸上,都有着一股强烈的感染力,那种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悲壮,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大伙竟然不忍心去阻止他们,任由他们燃烧着自己的生命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会成功的蠢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道天地屏障无论如何都是突破不了的了,就连元祈和暗夜陌也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奇迹,却突然发生了,那道貌似无坚不摧的屏障,竟然瞬间消失了,元祈和暗夜陌又惊又喜,狂奔着冲向火绯月。
蓝若苹见状大惊,扬眸望去,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俊美男子,突然从空中抛落下来,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那道天地规则下的无形屏障,自然不是被元祈和暗夜陌冲破的,而是被这位抛落下来半死不活的俊美男子给突破的。
“噗噗噗!”大口大口的鲜血从蓝若苹口中吐出,她强撑住自己的身体,努力爬到了那个突然间从天而降的男子身边,惊骇地道,“血祭!你竟然用自己的生命,来祭奠这天地规则,为什么?”
众人闻言大惊,纷纷将目光对准了浑身是血的俊美男子身上,那不是阳会长吗?为何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去救青秧?
抱着奄奄一息的火绯月,元祈来到了阳会长的身边,黑眸微扬地道:“唯有至亲血脉才可以使用血祭,阳会长,你跟秧儿,到底是什么关系?”
就在秧儿被困在那道该死的无形屏障中后,血祭这一招,他早就想到了,只是,若非至亲,根本无法施展血祭,因此,他只能使用最为愚笨地方法,在屏障外面横冲直撞。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风儿吹过树叶的沙沙声,阳会长的双眸,自始自终紧闭着。
“哈哈哈哈哈!”突然,一阵刺耳的狂笑声响起,紧接着,蓝若苹的身躯竟然轰然倒地,与此同时,一道淡淡的灵魂体升起,蓝若苹,竟然变成了灵魂状态,她脸上满是得意,狂笑着道,“时间,终于到了!阳会长,不管你跟青秧是什么关系,即便你以生命为祭奠冲破了那道无形屏障,也已经没有用了,青秧的生命力已经非常脆弱了,用不了多久,她就要奔赴黄泉了,此时你们唯一能够做的,便是杀了我,可是,我已经是灵魂体了,虽然,我的灵魂体持续不了多久,马上就会灰飞烟灭了,但是,只要我的灵魂体还活着,青秧便永远别想清醒过来,等我灰飞烟灭的时候,青秧,也差不多该上路了。”
“你个死变态,我杀了你!”元祈二话不说,从纳戒中取出几十把匕首,如雨般地袭向玫瑰。
匕首穿过玫瑰的灵魂体,没入了远处的树枝中。
灵魂体,果然不是用凡物能够灭杀的。
暗夜陌的天玄剑也紧跟着出鞘,然而,结果却也一样,蓝若苹的灵魂体,依旧活得好端端的,根本连一根头发都伤不了她。而此时的火绯月,琉璃般的眸子紧闭,大脑昏昏沉沉,仿佛被千斤重担压着,连气都快要透不过来了。她的意识浑浑噩噩,仿佛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尽管如此,她还是拼命地告诉自己:坚持住!不能放弃!……
就在火绯月拼死抵抗的时候,大脑突然一轻,那千斤重担仿佛被谁挪走了一般,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缓缓地睁开琉璃般的眸子,迎接她的,是元祈和暗夜陌焦虑的眼神。
“秧儿,你终于醒了,太好了!我就说嘛,玫瑰那个死变态的话绝对不能相信,说什么必死无疑,我看她才是必死无疑呢。”见火绯月终于醒了,元祈一脸惊喜地将火绯月搂紧,深怕别人来抢。
望着身上沾满了无数鲜血的元祈和暗夜陌,火绯月默然无语,她欠他们的,实在太多了。
“不,不可能!”蓝若苹见状大惊,她发疯般地冲到云牧凡的身边,双手颤抖地指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云牧凡绝美的脸上一片惨白,唇角挂着几滴血丝,冰泉一般的眸子中一片幽深。风,卷起他如瀑般的墨发,仿佛谪仙下凡,天地万物在瞬间失色,此刻的云牧凡,好像会随风而去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紧紧抓住他。
“蓝若苹,虽然,我的精神力不如你,在摄魂术的修炼上,我永远比不上你。”云牧凡的脸色苍白如纸,唇角的鲜血仿佛雪中玫瑰一般,触目惊心。
“但是……”云牧凡吸了口气,强撑着摇摇晃晃的身躯,抿了抿唇继续道,“李代桃僵这一招,对精神力的要求不高,我,终于还是学会了……”
“不——!”玫瑰发出如困兽一般的咆哮声,她仿佛午夜厉鬼一般,怒目圆睁着,恨不得将眼前的云牧凡千刀万剐。
李代桃僵,那是摄魂术中她最不屑学习的一招,替别人去死,这在蓝若苹看来,分明就是一个白痴,居然还有这样的招数存在,简直就是对摄魂术的一种侮辱。然而,就是这个她平时最为鄙视的招数,却令她的所有付出功亏一篑,她不惜魂飞魄散也要拉上青秧,却在关键时刻被这招该死的李代桃僵给破坏了,这,让她如何甘心?
在阵阵尖叫声中,玫瑰的身躯越来越呈现出透明状,直到最后,彻底消失。在玫瑰消失的那一刻,还能见到她那不甘的眼神。
见玫瑰终于死了,众人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却见一脸惨白的云牧凡,突然间狂奔起来,众人一时之间有点反应不过来,待众人追过去的时候,却见他纵身一跃,跳入了一条湍急的河流中,河水奔腾,眨眼间便不见了云牧凡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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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千刀万剐,指的,便是眼前这种死法,只不过,眼前的死法比千刀万剐还要恐怖,那是因为,千刀万剐的操刀者,永远是别人,而眼前的情景之所以惊恐,那是因为,凌紫烟的千刀万剐,是由她自己操刀的!
历代的酷刑中,最残酷的当属凌迟,而凌迟的最高境界,就是割上一千刀,据说,如果受刑者在第九百九十九刀的时候挂了的话,那么,行刑者是要受到严酷的惩罚的,规定一千刀,必须等到第一千刀的时候死去才可以。然而,凌迟一千刀虽然残酷,但还不至于让自己来操刀,可眼前的凌紫烟,那一千刀,却是实实在在自己操的刀,自己割了自己一千刀,然后死去,那是怎么的惨烈。
凌紫烟的身上,仿佛鱼鳞片一般,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全部割裂开了,她那张原本眉清目秀的脸,此时也早已经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衣衫,漫了一地,触目惊心,难怪凌夫人会当场晕倒了,凌老爷到现在还能瘫倒在地上没有彻底昏死过去,已经算是心志特别坚毅的了。
火绯月和连玉枫呆呆地望着凌紫烟千疮百孔的尸体,挺直腰杆,如泰山一般稳稳地站立着,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着,自火绯月重生以来,经历过无数磨难,但是像此刻这样的惨况,却还是第一次,她紧紧攥着连玉枫的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不能倒下,枫弟就只剩下她这个姐姐了,如果她倒下的话,枫弟怎么办?紫烟姐姐的仇该怎么报?
连玉枫漂亮的黑眸蓄满泪水,滚烫的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珍珠一般,滴滴洒落,火绯月的泪水也跟着无声淌落。
姐弟俩静静地凝望着凌紫烟的尸体,这一刻刻骨铭心,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要牢牢记住这一刻,誓为紫烟姐姐报仇!
两人站了很久很久,如两尊雕像一般,安静得好像不存在一般。
突然,火绯月双腿屈膝,站在一边的连玉枫也跟着屈膝跪下,两人慎重地向凌紫烟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准备先帮忙料理凌紫烟的后事,以及,照顾凌老爷和凌夫人。
正在两人起身的时候,连玉枫眼尖地发现了一张纸。
那张纸,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当连玉枫捡起那张纸,随意地瞄了一眼后,便将纸递给了火绯月。
“青秧姐姐,这是紫烟姐姐写给你的,你好好看看,我先带照顾义父义母,你看看能不能从这张纸中找到什么线索。”连玉枫沙哑着声音低声说道,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纸递给了火绯月,然后扶起凌老爷和凌夫人,暂时将他们安顿在了隔壁的一个小房间里。
火绯月展开那张纸,强忍着心痛,静静地看了下去。
信上的内容如下:
青秧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姐姐已经不在了,姐姐很高兴,能与妹妹结为知己,妹妹一直希望姐姐能够退了这门亲事,姐姐知道,那都是为了姐姐好,但是,姐姐更加知道,退婚,根本无法改变姐姐的命运,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姐姐别无他求,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枫弟,希望妹妹能够替姐姐照顾好枫弟,照顾他长大成人,希望以后你们俩能够相依为命,替姐姐努力活着。
青秧妹妹一定很奇怪吧,为何我明知道嫁给云牧凡会招来杀生之祸,却义无返顾想要嫁给他,直到他主动提出退婚,姐姐为了成全他,才答应退了这门亲事。妹妹一定觉得姐姐很傻对不对?其实,这一切都是姐姐欠他的,姐姐就算死一万次,也无法弥补所有发生了的一切。
八年前,姐姐刚满十岁,由于太过调皮,逛街的时候到处乱跑,被劫匪绑架,他们将我绑架到一座荒山上,从我父母的手中敲诈了很多赎金,然而,那时候的我实在太笨了,我居然趁着绑匪不注意,偷偷地摘掉了绑在眼睛上的面巾,正准备放了我的绑匪,一见我竟然看到了他们的真面目,顿时动了杀机,在那个危急时刻,两对夫妻正巧路过,那便是云牧凡的父母以及蓝若苹的父母,云牧凡的父母为了救我,差点被绑匪杀了,幸亏蓝若苹的父母及时出手相救。
最后,云牧凡的父母得救了,而蓝若苹的父母却死了。云家非常内疚,将蓝若苹的姐姐,也就是蓝若依,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而蓝若苹,因为资质奇佳,被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学习。
时光匆匆,一晃,无数个岁月弹指一挥间,蓝若依长大了,爱上了如谪仙般俊美的云牧凡,这件事情被云牧凡的父母知道后,便极力地撮合两人,然而,云牧凡对蓝若依,却始终都只是兄妹之情,根本就不想娶蓝若依为妻。
因为心中那份愧疚之心,云牧凡的父母,再三劝说儿子,只要儿子肯娶蓝若依,以后他想要纳谁为妾,他们绝对不会再过问。
经不起父母的苦苦哀求,云牧凡最终还是答应了两人的订婚。但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却并不是订个婚就能产生的,订婚之后,云牧凡还是忙忙碌碌地只顾着修炼,将蓝若依晾在一边不闻不问。
云牧凡,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京城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突然之间被一个孤女抢走了,京城的姑娘们疯狂了。
蓝若依的妹妹是个修炼天才,但是蓝若依,却根本就无法修炼,因为小时候,她为了救自己的妹妹,被野狼咬伤了筋脉,从此后再也不能修炼了,所以,当京城的姑娘们疯狂的时候,蓝若依,便成为整件事情的牺牲品。
那是一个惨烈的日子,蓝若依被一群修为高深的少女围住,群殴而死,云牧凡得知消息的时候,正在闭关修炼,蓝若苹不远千里赶到,将云牧凡痛骂了一顿,在蓝若苹看来,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云牧凡对蓝若依的漠视,如果云牧凡的心中有一点点在乎的话,怎么可能放任那些女子再三欺凌蓝若依呢?正是因为他的不作为,才导致了蓝若依的惨死。
对于此事,云家深感内疚,云牧凡更是无法原谅自己,而蓝若苹,这个摄魂界的天才,更是变得丧心病狂,只要一有女子碰触到云牧凡,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之灭杀,以至于有了云牧凡诅咒一说。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救我,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这些年,云牧凡一直受着良心的煎熬,而我,也同样受着良心的拷问。由于对云牧凡的过多关注,导致我越来越迷恋他,我知道,我完了,凡是迷恋云牧凡的人,都是要下地狱的,我自然也不例外,我主动上了云府,为自己说亲,云牧凡不在,后来云府管家上门通知我,说云牧凡答应了。
我知道云牧凡一定会答应的,他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以前的未婚妻,也是连面都不见一下就同意了的,他的心早就已经麻木了,什么都无所谓,就算明明知道,那些女人最后都死得惨烈,他也毫无感觉,他是在为自己赎罪,用无数条无辜的生命在赎罪,可是,我却不恨他,我甚至感激他,因为这样,我便有了赎罪的机会。
最后,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这令我非常震惊,这些年来,云牧凡从来没有退婚过,在他心中,活着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不会多此一举去退婚,但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
云牧凡的退婚,令姐姐非常伤心,然而,当姐姐看到青秧妹妹和枫弟脸上的灿烂笑容时,姐姐也跟着开心起来了,如果退婚能令弟弟妹妹们开心,那便是值得的。
然而,姐姐知道,退婚,无法令蓝若苹收手,只会令她更加恼火,所以,姐姐的结局,可想而知,不管姐姐的结局有多惨,姐姐始终感激青秧妹妹和枫弟为姐姐所做的一切,不管结局如何,姐姐都希望青秧妹妹和枫弟可以坚强面对。
关于报仇,姐姐思考了很久,天下间所有的姐姐,都不希望弟弟妹妹为自己报仇,但是,姐姐太了解妹妹了,正因为了解,所以姐姐才写下这封信,将一切都告诉妹妹,因为妹妹知道,就算姐姐不说,妹妹也会拼死去追查的,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姐姐告诉你,免得妹妹浪费了时间走了冤枉路。
蓝若苹这个名字,早在很多年前消失了,所以,妹妹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这么多年来,姐姐一直在暗中追查。
姐姐去藏娇阁,除了为那里的姑娘们治病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追查蓝若苹的下落。
藏娇阁里的玫瑰,便是蓝若苹,暗夜陌也早就知道了,他之所以一再地去找玫瑰,并非像外界传言的那般,要替玫瑰赎身,而是去找玫瑰谈判,他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才一再地瞒着你,不敢解释,任由流言伤害到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青秧妹妹,虽然,这辈子我成不了云牧凡的妻子,但是,能见到云牧凡变得有血有肉不再麻木,能见到他如此真心地去爱一个人,我真的很满足了,青秧妹妹,云牧凡他真的很爱……
信写得很长,洋洋洒洒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事实上,那封信确实是没有停止,因为,直到凌紫烟的生命终止,那封信还没有写完,最后一句话,成了一个迷,云牧凡爱的人到底是谁,只有天知道了。
将遗书收好,火绯月起身来到隔壁房间,和连玉枫一起照顾两位老人,她并没有将信上的内容告诉其他人,连玉枫问起的时候,她就说只是聊了些女儿家的心事,并没有什么凶手的线索。
连玉枫闻言,抿了抿唇,没有再多问什么,火绯月叫连玉枫好好照顾两位老人,她到棺材铺去买口上等的棺木来。
火绯月一出房门,并没有朝着棺材铺的方向走,而是一路狂奔着到了藏娇阁。
藏娇阁的老鸨是认识火绯月的,早就将她当财神爷一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一见火绯月来了,马上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火绯月没有令老鸨失望,她二话不说将一锭金子放入了老鸨的掌心,淡淡地问道:“我找玫瑰。”
“玫瑰?”老鸨闻言,手上一颤,暗夜陌曾经多次找过玫瑰,而青秧小姐和暗夜陌的关系也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了,如今青秧小姐要找玫瑰,难道是来挑战的?
青楼是个消息集散地,当火绯月一说出玫瑰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令无数人为之兴奋。
终于,青秧小姐还是到青楼来找玫瑰了啊,就说嘛,是个女人,哪有不在乎的道理,青秧小姐和陌公子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在乎陌公子在青楼乱找女人呢,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这不,青秧小姐终于还是杀上来了啊,真是令人振奋啊!这样看起来,青秧小姐是不甘心嫁给元祈太子的了,否则,也不会和暗夜陌老是暧昧不清的了。
凭良心讲,如果一定要从元祈太子和暗夜陌这两人中选出一个人的话,正常人都会选择元祈太子,道理很简单,元祈太子只是难看了点,难看本身是不会出人命的,而陌公子虽热长得俊美,但是,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万一不小心碰一下,还得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实在是太可怕了,能不嫁给暗夜陌还是不要嫁的好。
不过,看今天青秧小姐这个架势,摆明了是在乎暗夜陌的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居然有人会喜欢冰块。
老鸨一动不动,左右为难地讪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火绯月抿了抿唇,黛眉微挑,连续取出五个金元宝,淡淡地直视着老鸨。
老鸨终于受不住诱惑了,五个金元宝啊,就算等会儿闹翻了,也值了。
在强大的金钱诱惑下,老鸨扭动着腰肢,带着火绯月上了二楼。
老鸨将火绯月带到玫瑰的房门口,还来不及敲门,房门便咯吱一声打开了,走出一个身穿火红色镶金长裙的妖媚女子,女子面色苍白,连厚厚的胭脂水粉都挡不住她的疲惫。
“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才来,难怪暗夜陌要借酒消愁了。”玫瑰轻声笑道,仿佛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此刻只不过是在闲话家常。
火绯月才懒得跟她废话,她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双掌翻飞如花,一股喷薄的内劲从掌心涌出,劈头盖脸便朝着玫瑰席卷而去。
玫瑰不闪不避,默念咒语,体内顿时散发出阵阵诡异的光芒,那光芒将火绯月的内劲一一吞噬,老鸨早已看得心惊胆战,她连滚带爬地回到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静观其变。
没有想到,她们藏娇阁的花魁,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幸好她平日里没有怎么虐待过玫瑰,否则,就凭玫瑰刚才那一招,就足够她死一千次了。
火绯月与玫瑰,在二楼内斗得你死我活,谁也没有将谁斗死掉。在外人的眼里,火绯月之所以找上玫瑰,纯碎是为了抢夺暗夜陌,这种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八卦是最受百姓们的喜欢的了,马上,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整个京城便人尽皆知了。
关于青秧小姐为了暗夜陌,上藏娇阁找小三单挑的传闻,如长了翅膀一般,传入了二皇子的府邸,彼时,二皇子正在与元祈太子闲聊,得到消息的那一瞬间,二皇子好奇地道:“皇兄,青秧小姐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跟陌公子不清不楚的了?”
元祈的脸色煞白,他抿了抿如墨般的黑唇,低声道:“此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秧儿不是那种人,如果秧儿真的那么在乎暗夜陌的话,很早的时候就可以去找玫瑰单挑了,何必等到现在。漠弟,皇兄就先走一步了……”
就在元祈向自己的弟弟告辞的时候,暗夜陌和云牧凡,朱武丰和朱武清等人也纷纷来向二皇子辞行,还有一些想过去看热闹的,也跟着一起附和着想要告辞。
二皇子刚刚回京,对京城发生的那些事情并不清楚,特别是青秧,这位他未来的皇嫂,他的心中更是充满了好奇,自从回到京城后,他参加了那么多场宴会,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位未来的皇嫂,照理说,身为未来的太子妃,不是特别威风么?但凡有那么一点点虚荣心的女子,都会参加各类聚会的,到时候各大千金小姐公子哥儿,都得对她毕恭毕敬,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啊,可是这位青秧小姐,却视聚会为豺狼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像这样的女子,他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如今,她那位从来不曾在宴会中碰到过的未来皇嫂,居然去了藏娇阁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他的皇兄,这到底唱的是哪出戏啊?他怎么看不懂呢?
不管唱的是哪出戏,也不管能不能看懂,跑过去凑个热闹总是没错的。
女子上青楼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自己的未婚妻,这条八卦消息实在太过劲爆,于是,二皇子举办的盛宴就此草草收场,主办方二皇子殿下,不但没有生气,还饶有兴致地和大伙一起跑去凑热闹了。事实证明,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凡是有火绯月的地方,总是轰轰烈烈的,她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总能吸引大把大把的人群朝她涌来,根本不需要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凑别人的热闹。
这,便是引领潮流创造奇迹的人物,火绯月就是这样的人物。
当众人赶到藏娇阁的时候,藏娇阁内已经人去楼空了,打听之下才知道,青秧小姐和玫瑰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其实,这是火绯月刻意将玫瑰引到了那片小树林中的,火绯月生平最是珍惜生命,虽说青楼中藏污纳垢,但是,也有很多出生贫苦走投无路的人,如果被她一把火全部烧死了,那是对生命的践踏,所以,她一边打一边退,终于将战场引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元祈等人在藏娇阁扑了一个空后,立马折转往那片小树林中赶。
小树林的外围,早已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小树林的内部,却稀稀拉拉只有几个人,因为火绯月与玫瑰的战斗太过恐怖,大部分百姓的内劲修为都很普通,万一被波及到,连逃跑都来不及,所以只敢远远地观望着,然而,小树林树木繁多,在外围远远地观看,根本就看不到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于是,便有几个胆子大的,自持内劲修为不错的年轻人,自告奋勇当起了信差,他们一边关注着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情况,一边将消息传递给外围的人知道。
当元祈等人赶到的时候,火绯月和玫瑰早已浑身是血,惨不忍睹。
玫瑰做梦都没有想到,眼前的青秧会那么难对付,尽管她早已知道青秧的精神力惊人,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内劲修为居然那么高,而且还是水火双修,都说水火不容,可她却将这两种内劲融会贯通,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遇到了这样的劲敌,看来,想要取胜,只能使出她的杀招了。
然而,她的杀招,杀死的不仅仅是敌人,还有她自己,这是一招同归于尽的招数,所以,这辈子,她从未使用过,今天是第一次使用这个招数,也是最后一次。
玫瑰的唇角,扬起一抹嗜血的光芒。
能够拉着云牧凡的心上人一起死,太值得了!
玫瑰最拿手的是摄魂术,普天之下,精神力像火绯月这么变态的毕竟是少数,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就连云牧凡,暗夜陌,虽然他们修为上胜过火绯月和玫瑰,但是由于精神力没有火绯月那么变态,所以,面对摄魂术,也束手无策,最多只能和玫瑰打成平手,根本就杀不了她。
“同归于尽,不死不休!”摄魂术最为变态的一招,同归于尽,从玫瑰滴血的红唇中溢出,这是玫瑰耗尽所有的精神力与火绯月拼杀,虽然火绯月的精神力很变态,然而,她毕竟没有修炼过摄魂术,面对玫瑰的拼死一搏,她的精神力渐渐不支。
脑海中仿佛千军万马在奔腾一般,轰隆隆又似电闪雷鸣,火绯月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心魂,却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其实,火绯月的精神力已经很变态了,面对这样的杀招,普通人早就脑浆迸裂,一招秒杀了,可火绯月不但没有死,还努力地与玫瑰对抗着。
玫瑰也被火绯月的精神力给吓住了,她已经出了杀招,如果连同归于尽都杀不死她,那九泉之下,她有什么脸面去见姐姐。
一想到姐姐,玫瑰的心仿佛被野狼撕裂开了,姐姐为了救她,导致终生不能修炼,才会惨死在那群女人的手中,如果她不能将云牧凡的心上人拉下地狱,她怎么对得起姐姐,她就算粉身碎骨,也绝对不能让这个该死的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
对至亲的强烈思念以及满腔的仇恨,令玫瑰的精神力在短时间内暴涨,她又从纳戒中取出几瓶药水,仰脖一饮而尽,这个时候,她居然还在用药物提升自己的精神力,最终的结局,死的,不仅仅是身体,就连自己的魂魄也会跟着灰飞烟灭。
“蓝若苹,你疯了!”火速赶到现场的云牧凡,被蓝若苹的疯狂给惊呆了,他痛心疾首地大声吼道,“蓝家就只剩下你这么一点血脉了,你居然还使出同归于尽这一招,你让九泉下的亲人如何安息?用了同归于尽的杀招后,你竟然还敢连续喝下这么多的药水,你知不知道,那样会让你魂飞魄散的,难道,你就不想在九泉之下见一见你的姐姐吗?”
一见云牧凡,蓝若苹愈加癫狂起来,她的唇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狂笑,幸灾乐祸地道:“只要能够杀了她,我不惜任何代价!就算下不了九泉见不到姐姐,我也死而无憾!”
玫瑰,不,应该说是蓝若苹一见这么多人出现,一个个的脸上还都带着无比的心痛与担忧,她的心,得到了变态的满足,能够令这么多人痛苦,她魂飞魄散又有什么关系呢?
“暗夜陌,都是你,去招惹玫瑰这个死变态,这下害死秧儿了吧?还愣在这里干什么?一起冲过去杀了那个死八婆吧!”狠狠地推了一把呆愣住了的暗夜陌,反应过来的元祈,发疯般地冲了过去。
他才不管那么多呢,以多欺少又怎样?只要秧儿好好活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呢。至于秧儿为了暗夜陌那混小子去找玫瑰单挑的事情,以后再找秧儿好好问清楚,看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元祈手持利剑,黑发飞扬,墨色长袍在狂风中猎猎作响,发疯般地刺向玫瑰,然而,突然之间,一股强大的光芒反射,将元祈狠狠地甩了回来。
众人见状大惊,二皇子元漠急忙上前将元祈扶起,他狭长的凤眸微眯,丰润的唇瓣微扬,低声道:“这场战斗,居然被天地规则保护起来了,皇兄,就算我们想要帮忙,也是有心无力,天地规则无法改变,除非一方死去,否则,这道无形的屏障,永远不可能撤去。”
元祈闻言,如墨般的黑眸中满是震惊,他挣扎着站起,不信邪地继续狂奔,然而,任凭他的速度再快,那道无形的屏障,却始终都没有办法突破。
“秧儿,你怎么跟这个疯女人签订生死契约了啊?”元祈急得团团转,“你快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撕毁这种变态的契约啊,咱们毁约,毁约啊!”
“哈哈哈哈哈!没有用的!天地规则一旦启动,除非你已经突破神阶,否则,任何人都难逃规则的制裁。”蓝若苹一脸满足地看着元祈那焦虑的摸样,好心解释道,“其实,青秧她没有跟我签订什么生死契约,我的同归于尽,非常霸道,在我使出这一招的时候,天地会自动衍生出生死契约,不死不休!”
“玫瑰,你个死变态,青秧她到底哪里惹你了,你要这样对她?”元祈怒气冲冲地道,不等玫瑰回答,便转眸望向火绯月,心急火燎地道,“秧儿,你一定要挺住,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出来的。”
“挺住?”玫瑰闻言,放声狂笑道,“此时此刻,她估计连你的话都已经听不到了,哪里还挺得住,要不了多久,她,必死无疑!”
“不!我不信,不会的,秧儿她绝对不会死的!”元祈一边说,一边疯狂地朝着那无形障碍横冲猛撞,身上早就被天地规则伤得浑身是血,可他还浑然不知,继续努力撞击着,众人见状,努力将他拉住,可他像发了狂一般,怎么拉都拉不住。
暗夜陌默默地来到元祈的身边,沙哑着声音道:“没用的,摄魂术中,最为妖孽的便是这招同归于尽了,更何况玫瑰还喝下那么多瓶提升精神力的药水,这道无形屏障,大罗神仙也冲不开。”
“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元祈狠狠地瞪了一眼暗夜陌,转身管自己横冲直撞着。
暗夜陌突然双掌翻飞,手中宝剑突然出鞘,朝着那道无形屏障刺去,刺啦啦,那无形屏障瞬间被划出一道口子,但是很快,那把宝剑便被反弹了回来,而那道好不容易划开的口子,也马上又合了起来。
“噗”地一声,暗夜陌猛地吐出一口鲜血,他随手将唇角的鲜血一抹,双掌继续凝力,宝剑再次出鞘,冲向那道屏障,结局,却还是与前面一模一样。
“是天玄剑哪!”人群中有识货的,一见暗夜陌手中的宝剑,立马发出惊叹声,“这天玄剑是一把灵剑,难怪能够将天地规则刺出一条缝隙来,只是,规则毕竟是规则,那缝隙很快便又合拢了,使用这把天玄剑非常耗损内力,若暗夜陌再这样连续发力,只怕会被这天玄剑吸干了内力,轻则经脉尽断,重则一命呜呼……”
不管是文征远还是云牧凡,身为暗夜陌的好友,这个道理,他们都很清楚,但是,此时此刻,无论是元祈还是暗夜陌,他们的脸上,都有着一股强烈的感染力,那种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悲壮,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大伙竟然不忍心去阻止他们,任由他们燃烧着自己的生命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会成功的蠢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道天地屏障无论如何都是突破不了的了,就连元祈和暗夜陌也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奇迹,却突然发生了,那道貌似无坚不摧的屏障,竟然瞬间消失了,元祈和暗夜陌又惊又喜,狂奔着冲向火绯月。
蓝若苹见状大惊,扬眸望去,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俊美男子,突然从空中抛落下来,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那道天地规则下的无形屏障,自然不是被元祈和暗夜陌冲破的,而是被这位抛落下来半死不活的俊美男子给突破的。
“噗噗噗!”大口大口的鲜血从蓝若苹口中吐出,她强撑住自己的身体,努力爬到了那个突然间从天而降的男子身边,惊骇地道,“血祭!你竟然用自己的生命,来祭奠这天地规则,为什么?”
众人闻言大惊,纷纷将目光对准了浑身是血的俊美男子身上,那不是阳会长吗?为何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去救青秧?
抱着奄奄一息的火绯月,元祈来到了阳会长的身边,黑眸微扬地道:“唯有至亲血脉才可以使用血祭,阳会长,你跟秧儿,到底是什么关系?”
就在秧儿被困在那道该死的无形屏障中后,血祭这一招,他早就想到了,只是,若非至亲,根本无法施展血祭,因此,他只能使用最为愚笨地方法,在屏障外面横冲直撞。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风儿吹过树叶的沙沙声,阳会长的双眸,自始自终紧闭着。
“哈哈哈哈哈!”突然,一阵刺耳的狂笑声响起,紧接着,蓝若苹的身躯竟然轰然倒地,与此同时,一道淡淡的灵魂体升起,蓝若苹,竟然变成了灵魂状态,她脸上满是得意,狂笑着道,“时间,终于到了!阳会长,不管你跟青秧是什么关系,即便你以生命为祭奠冲破了那道无形屏障,也已经没有用了,青秧的生命力已经非常脆弱了,用不了多久,她就要奔赴黄泉了,此时你们唯一能够做的,便是杀了我,可是,我已经是灵魂体了,虽然,我的灵魂体持续不了多久,马上就会灰飞烟灭了,但是,只要我的灵魂体还活着,青秧便永远别想清醒过来,等我灰飞烟灭的时候,青秧,也差不多该上路了。”
“你个死变态,我杀了你!”元祈二话不说,从纳戒中取出几十把匕首,如雨般地袭向玫瑰。
匕首穿过玫瑰的灵魂体,没入了远处的树枝中。
灵魂体,果然不是用凡物能够灭杀的。
暗夜陌的天玄剑也紧跟着出鞘,然而,结果却也一样,蓝若苹的灵魂体,依旧活得好端端的,根本连一根头发都伤不了她。而此时的火绯月,琉璃般的眸子紧闭,大脑昏昏沉沉,仿佛被千斤重担压着,连气都快要透不过来了。她的意识浑浑噩噩,仿佛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尽管如此,她还是拼命地告诉自己:坚持住!不能放弃!……
就在火绯月拼死抵抗的时候,大脑突然一轻,那千斤重担仿佛被谁挪走了一般,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缓缓地睁开琉璃般的眸子,迎接她的,是元祈和暗夜陌焦虑的眼神。
“秧儿,你终于醒了,太好了!我就说嘛,玫瑰那个死变态的话绝对不能相信,说什么必死无疑,我看她才是必死无疑呢。”见火绯月终于醒了,元祈一脸惊喜地将火绯月搂紧,深怕别人来抢。
望着身上沾满了无数鲜血的元祈和暗夜陌,火绯月默然无语,她欠他们的,实在太多了。
“不,不可能!”蓝若苹见状大惊,她发疯般地冲到云牧凡的身边,双手颤抖地指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云牧凡绝美的脸上一片惨白,唇角挂着几滴血丝,冰泉一般的眸子中一片幽深。风,卷起他如瀑般的墨发,仿佛谪仙下凡,天地万物在瞬间失色,此刻的云牧凡,好像会随风而去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紧紧抓住他。
“蓝若苹,虽然,我的精神力不如你,在摄魂术的修炼上,我永远比不上你。”云牧凡的脸色苍白如纸,唇角的鲜血仿佛雪中玫瑰一般,触目惊心。
“但是……”云牧凡吸了口气,强撑着摇摇晃晃的身躯,抿了抿唇继续道,“李代桃僵这一招,对精神力的要求不高,我,终于还是学会了……”
“不——!”玫瑰发出如困兽一般的咆哮声,她仿佛午夜厉鬼一般,怒目圆睁着,恨不得将眼前的云牧凡千刀万剐。
李代桃僵,那是摄魂术中她最不屑学习的一招,替别人去死,这在蓝若苹看来,分明就是一个白痴,居然还有这样的招数存在,简直就是对摄魂术的一种侮辱。然而,就是这个她平时最为鄙视的招数,却令她的所有付出功亏一篑,她不惜魂飞魄散也要拉上青秧,却在关键时刻被这招该死的李代桃僵给破坏了,这,让她如何甘心?
在阵阵尖叫声中,玫瑰的身躯越来越呈现出透明状,直到最后,彻底消失。在玫瑰消失的那一刻,还能见到她那不甘的眼神。
见玫瑰终于死了,众人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却见一脸惨白的云牧凡,突然间狂奔起来,众人一时之间有点反应不过来,待众人追过去的时候,却见他纵身一跃,跳入了一条湍急的河流中,河水奔腾,眨眼间便不见了云牧凡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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