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事不单行(祸二五)
“夏风,他还有脸来?”紫苏板着脸,语气十分尖锐。
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板连接,众人齐声呼喊,或敲击铁器,把蝗虫赶进坑中,并用扫把把爬出来的蝗虫子扫进去,覆以干草,以大火焚烧。
再如:蝗虫难死,埋入坑中,第二日仍从土中爬出,宜用火烧,或用旧鞋底蹲地掴搭。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再癖如:在田间地头,放养鸡鸭鹅等蝗虫天敌。
为鼓励百姓全员参与,还颁发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如捕获蝗虫,每一斗可得十文奖励。
后来发展到,掘捕蝗虫卵的,一斗五十文,或者换米二升,以彻底将隐患消除。
办法不止编成小册,颁发至各地府衙,命地方官员比照办理,推而广之。
杜蘅又想了个办法,把这些灭蝗的法子,用各地方言俚语编成歌谣,教了孩子们到处传唱。
因为种地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官府的文书未必能看懂,歌谣一出,不止大人明白,就连孩童都熟习于胸,效果十分显著。
半个月过去,仅临安府周边郡县,就收了十五万石蝗虫,二万石蝗卵。
夏风深感骄傲的同时,不免有些疑惑,忍不住探问:“你养在深闺,本应不识稼穑,何来这许多灭蝗的点子?”
至少,他自诩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对农事却是一无所知。到了田里,只有微笑倾听,努力做事的份,可提不出任何好点子!
杜蘅微笑:“外祖常年在外行走,到了一地见到的轶闻趣事,回来都会当成故事讲给我听。这些,都是祖父教的。”
辛苦了大半个月,总算见到了成效,杜蘅的心情很舒畅,说话也就多了些。
“其实,蝗虫虽然危害农作物,亦是治病的良药。不止可暖胃助阳,健脾消食,袪风止咳,还可治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等诸多功效。”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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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板连接,众人齐声呼喊,或敲击铁器,把蝗虫赶进坑中,并用扫把把爬出来的蝗虫子扫进去,覆以干草,以大火焚烧。
再如:蝗虫难死,埋入坑中,第二日仍从土中爬出,宜用火烧,或用旧鞋底蹲地掴搭。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再癖如:在田间地头,放养鸡鸭鹅等蝗虫天敌。
为鼓励百姓全员参与,还颁发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如捕获蝗虫,每一斗可得十文奖励。
后来发展到,掘捕蝗虫卵的,一斗五十文,或者换米二升,以彻底将隐患消除。
办法不止编成小册,颁发至各地府衙,命地方官员比照办理,推而广之。
杜蘅又想了个办法,把这些灭蝗的法子,用各地方言俚语编成歌谣,教了孩子们到处传唱。
因为种地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官府的文书未必能看懂,歌谣一出,不止大人明白,就连孩童都熟习于胸,效果十分显著。
半个月过去,仅临安府周边郡县,就收了十五万石蝗虫,二万石蝗卵。
夏风深感骄傲的同时,不免有些疑惑,忍不住探问:“你养在深闺,本应不识稼穑,何来这许多灭蝗的点子?”
至少,他自诩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对农事却是一无所知。到了田里,只有微笑倾听,努力做事的份,可提不出任何好点子!
杜蘅微笑:“外祖常年在外行走,到了一地见到的轶闻趣事,回来都会当成故事讲给我听。这些,都是祖父教的。”
辛苦了大半个月,总算见到了成效,杜蘅的心情很舒畅,说话也就多了些。
“其实,蝗虫虽然危害农作物,亦是治病的良药。不止可暖胃助阳,健脾消食,袪风止咳,还可治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等诸多功效。”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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