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夜①篇这是私奔吗?
你的爱似毒药让我无力自拔。
摘自——hesun
hayes
找一只僵尸男朋友,就得做好准备,永远别妄图劈腿。
宝芙得出了这个结论。
阿灭先是从她的血里,嗅出了独孤明血的气味儿。接着,他又从她身上那件牛仔外套,嗅出了司徒静虚的气味儿——那是当然的,这件外套原本的主人,就是司徒静虚。
于是他二话不说,就把那件牛仔外套,丢进树丛里。
“喂,衣服我是要还人家的……”
宝芙真有一种冲动,想在某个糟蹋东西,行为比幼儿园小朋友还要低龄的家伙屁股上,狠狠踹一脚。
要知道老祖宗有古训: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不过当那双遽黑的眼睛,朝她投来两道,犀利冰冷的目光时,她立刻就想到那句也很有重量的名言——冲动是魔鬼。
在肚子里念一个,能在心灵上,变身鸵鸟的咒语,默默将魔鬼赶走。
宝芙抬起头,对阿灭甜甜一笑。
毕竟,人是她自己挑的——是方是扁是葫芦,她都得学会自己消受。
所谓人生,不是扬眉吐气,就得委曲求全。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宝芙觉得:有一只僵尸男友,确实还蛮划算。
阿灭在很短的时间,就带她来到人烟稠密的城市。除了因为速度过快带来的轻微眩晕,宝芙对僵尸这种“交通工具”,第一次感到由衷欣赏。
而意料之外,他居然是来给她买衣服。
她猜,大概是因为扔了司徒静虚借给她的衣服,他良心难安。毕竟,他那件对她来说过大的机车夹克,套到她身上,空荡荡的像个壳。使她看起来,两条小腿过于纤细,如一个摇摇晃晃,有些滑稽的木偶娃娃。而林悠美那条黑裙子,经过昨晚被山溪水浸泡,再加上各种……蹂躏……穿到身上,简直就是个刚刚洗劫了流浪汉的主。
只是也不晓得,阿灭最近,是抢了银行还是中了福彩。
如果宝芙不拦着,他真的会把整座城市的女式成衣店搬走。
最后她只要了两条秋季款,可以穿在裤子外面的裙子,一件毛线外套,一条仔裤。裙子会还一条给林悠美,当作谢罪——那条黑裙子,无论如何是不能还给人家了。(毕竟对宝芙而言,穿着那条黑裙子的夜晚,对她的人生而言,有特殊意义。)
至于另外一条裙子和仔裤毛线外套,宝芙悲壮的都选了白色。
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难得阿灭那种,连多说一个字都是皇恩大赦的家伙,竟然会耐着性子陪她挑衣服。
然后他居然发表高见:白色最适合她。
“白色?”
宝芙有些狐疑,她记得,好像有人曾经说过,紫色最适合她。
具体是谁,她罹患暂时性失忆症,想不起来。但是紫色和白色,的确是她最习惯的颜色。
“唔,你穿那件白色帽衫很好……”
“白色帽衫?”
“那天,五月份,你家附近的巷子里……”
阿灭白晰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丝微微痒怒。
不知道他是对宝芙的慢反应上火,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生气。
在那种凶巴巴的眼神瞪视下,宝芙终于想起来。那是和阿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个春风熏熏的夜晚:当时他正被几个小混混揍得爬不起来,而她正好提着一堆啤酒红肠路过,本想见死不救——那天,她身上,是随便套了爸爸的一件白色旧帽衫。
这个性格弯曲的家伙。
如果他提示她:第一次相遇……她准保立刻就回忆起来了。
“还有那条裙子……”
“裙子?”
“……旅馆那晚,你穿一条白裙子……”
阿灭慢吞吞说。
“那个……不是裙子。”
宝芙这次很配合,立即就理解了他的寥寥数语。
“……”
“是裙衫——虽然是可以当成裙子的衬衫。”宝芙纠正阿灭的混淆,“但衬衫还是衬衫,不是裙子。”
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个耻辱之夜。
自己竟然怀着一腔悲悯,傻呵呵的跑去跟阿灭开房。结果,被当成一条过期石斑鱼,晾在一边——
“不管是什么——总之,白色很好!”
终于,阿灭的耐心告罄,那张脸冷得可以冻死北极熊。
不过当她穿上那条白色石洗仔裤,和那件松松垮垮,将身形勾勒得恰到好处的白色开襟毛衣,从试衣间走出来时。
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盯着她时的眼神,令阿灭的脸,迅速由白转黑。
然后,就像是在宣示他的占有权。
阿灭高大的身材,立刻横过来,将她和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的有害视线,完全隔绝。
一面伸臂搂住她的腰,他一面抢过黄毛小弟手中的购物袋,完全不给那位可怜的仰慕者,一丝可乘之机。
几乎是脚不沾地被阿灭拽走的宝芙,又得出一个结论:不论是男人还是男僵尸,都是一种幼稚的生物。
不过,走在阿灭的身旁。
偷偷望着他那清秀英俊的侧脸时。
她觉得胸口,涨满了蜜一样的甜。
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吧……
他们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人群之中,一起轧马路、购物……也许还会吵吵闹闹。
做着再普通不过的事。
但是却——
美好得,让她恨不得狠狠掐自己一把。
告诉自己,这一切不是梦。
不过还是有一些禁区,宝芙知道,他们两人都在小心翼翼的,避免去触及。
那就是,关于宝芙爸爸宋子墨的死。
还有,未来。
当阿灭说,要去那家看上去很昂贵,很有情调的饭店时。宝芙心里就明白,那个时刻终于来了。
和每一对黑夜厮守,天亮就各自纷飞的情人一样。
他们该决定,是继续还是分手的那个时刻。
来了。
“不嘛,人家的胃,只想吃烧烤——”
宝芙扭身拖着阿灭走进斜对面的自助炭烧店。
如果真的要被甩的话,她总觉得,在热火朝天的烧烤店里会感觉好得多——她可不想一个人,对着华丽的桌布落泪,那样显得好可怜。
阿灭还没有告诉她,有关于他的事。
宝芙凭一种女人的直觉,感到阿灭身上,有一些沉重的东西。
而他,并不想让她知道。
而她,也许最应该考虑的事,是去日落山。
“喂,包袱,你嫌我没钱吗……”
阿灭停步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不悦的觑着,那过于俗气的店面装潢。
“不是啦……”宝芙只得转身摇着他的手臂哄他,“……如果……如果你以后是我的男人,你的钱就是我们的钱……我们的钱,就应该省着点儿花嘛……”
呃?不知是不是她看错,阿灭的眼眸,在一霎暗了暗。
然后他很乖的,跟着她走进店。
他们坐在一个四周都是人的座位上。隔壁不但有人喝醉了划拳,还有小孩子在哭嚷。这种喧闹正合宝芙的心意。
只要他敢说,他不要她。
她就装作耳聋听不见,然后趁机告诉他,他被甩了。
失恋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一定要伪造一个,自己才是主动提出分手那一方的假象。
“宝芙……”
隔着桌子,阿灭叫了一声。
“……”
宝芙决定先试验一下。故意只是无辜的眨眨眼睛,看着阿灭。
“宝芙……”阿灭提高了声音,“不要去……”
就在这时,宝芙看到阿灭,黑眸遽然一缩。
那里面突然射出的两道冷冽光芒,登时使宝芙想起来,对面的俊美少年,其实是一只吃人的僵尸。
他低沉的声音,清晰的传入她耳中。
“宝芙,你去点菜。”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虽然平静,却突然让她感到一丝不安。
但她还是离开座位,去选烧烤的材料。
虾和鱼柳都很新鲜,牛肉看上去似乎用嫩肉粉处理过……这家店的时蔬种类倒是很齐全,还有丰富的豆制品……她是绝对不碰那种触手类的东西,不知道阿灭怎么样。就在她下意识回过头时,正好看到,阿灭和一个少女走出门去的背影。
走在他身旁的女孩,穿着一身黑,看上去和他很搭。
黑色皮制短缕,黑色短裙,黑丝袜,黑色高跟鞋。
短短的头发,细挑却妖冶的身姿。
宝芙一眼就认出,她是那个僵尸少女小妖,而她手里,提着阿灭买给自己的,那条白裙子。
摘自——hesun
hayes
找一只僵尸男朋友,就得做好准备,永远别妄图劈腿。
宝芙得出了这个结论。
阿灭先是从她的血里,嗅出了独孤明血的气味儿。接着,他又从她身上那件牛仔外套,嗅出了司徒静虚的气味儿——那是当然的,这件外套原本的主人,就是司徒静虚。
于是他二话不说,就把那件牛仔外套,丢进树丛里。
“喂,衣服我是要还人家的……”
宝芙真有一种冲动,想在某个糟蹋东西,行为比幼儿园小朋友还要低龄的家伙屁股上,狠狠踹一脚。
要知道老祖宗有古训: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不过当那双遽黑的眼睛,朝她投来两道,犀利冰冷的目光时,她立刻就想到那句也很有重量的名言——冲动是魔鬼。
在肚子里念一个,能在心灵上,变身鸵鸟的咒语,默默将魔鬼赶走。
宝芙抬起头,对阿灭甜甜一笑。
毕竟,人是她自己挑的——是方是扁是葫芦,她都得学会自己消受。
所谓人生,不是扬眉吐气,就得委曲求全。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宝芙觉得:有一只僵尸男友,确实还蛮划算。
阿灭在很短的时间,就带她来到人烟稠密的城市。除了因为速度过快带来的轻微眩晕,宝芙对僵尸这种“交通工具”,第一次感到由衷欣赏。
而意料之外,他居然是来给她买衣服。
她猜,大概是因为扔了司徒静虚借给她的衣服,他良心难安。毕竟,他那件对她来说过大的机车夹克,套到她身上,空荡荡的像个壳。使她看起来,两条小腿过于纤细,如一个摇摇晃晃,有些滑稽的木偶娃娃。而林悠美那条黑裙子,经过昨晚被山溪水浸泡,再加上各种……蹂躏……穿到身上,简直就是个刚刚洗劫了流浪汉的主。
只是也不晓得,阿灭最近,是抢了银行还是中了福彩。
如果宝芙不拦着,他真的会把整座城市的女式成衣店搬走。
最后她只要了两条秋季款,可以穿在裤子外面的裙子,一件毛线外套,一条仔裤。裙子会还一条给林悠美,当作谢罪——那条黑裙子,无论如何是不能还给人家了。(毕竟对宝芙而言,穿着那条黑裙子的夜晚,对她的人生而言,有特殊意义。)
至于另外一条裙子和仔裤毛线外套,宝芙悲壮的都选了白色。
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难得阿灭那种,连多说一个字都是皇恩大赦的家伙,竟然会耐着性子陪她挑衣服。
然后他居然发表高见:白色最适合她。
“白色?”
宝芙有些狐疑,她记得,好像有人曾经说过,紫色最适合她。
具体是谁,她罹患暂时性失忆症,想不起来。但是紫色和白色,的确是她最习惯的颜色。
“唔,你穿那件白色帽衫很好……”
“白色帽衫?”
“那天,五月份,你家附近的巷子里……”
阿灭白晰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丝微微痒怒。
不知道他是对宝芙的慢反应上火,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生气。
在那种凶巴巴的眼神瞪视下,宝芙终于想起来。那是和阿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个春风熏熏的夜晚:当时他正被几个小混混揍得爬不起来,而她正好提着一堆啤酒红肠路过,本想见死不救——那天,她身上,是随便套了爸爸的一件白色旧帽衫。
这个性格弯曲的家伙。
如果他提示她:第一次相遇……她准保立刻就回忆起来了。
“还有那条裙子……”
“裙子?”
“……旅馆那晚,你穿一条白裙子……”
阿灭慢吞吞说。
“那个……不是裙子。”
宝芙这次很配合,立即就理解了他的寥寥数语。
“……”
“是裙衫——虽然是可以当成裙子的衬衫。”宝芙纠正阿灭的混淆,“但衬衫还是衬衫,不是裙子。”
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个耻辱之夜。
自己竟然怀着一腔悲悯,傻呵呵的跑去跟阿灭开房。结果,被当成一条过期石斑鱼,晾在一边——
“不管是什么——总之,白色很好!”
终于,阿灭的耐心告罄,那张脸冷得可以冻死北极熊。
不过当她穿上那条白色石洗仔裤,和那件松松垮垮,将身形勾勒得恰到好处的白色开襟毛衣,从试衣间走出来时。
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盯着她时的眼神,令阿灭的脸,迅速由白转黑。
然后,就像是在宣示他的占有权。
阿灭高大的身材,立刻横过来,将她和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的有害视线,完全隔绝。
一面伸臂搂住她的腰,他一面抢过黄毛小弟手中的购物袋,完全不给那位可怜的仰慕者,一丝可乘之机。
几乎是脚不沾地被阿灭拽走的宝芙,又得出一个结论:不论是男人还是男僵尸,都是一种幼稚的生物。
不过,走在阿灭的身旁。
偷偷望着他那清秀英俊的侧脸时。
她觉得胸口,涨满了蜜一样的甜。
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吧……
他们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人群之中,一起轧马路、购物……也许还会吵吵闹闹。
做着再普通不过的事。
但是却——
美好得,让她恨不得狠狠掐自己一把。
告诉自己,这一切不是梦。
不过还是有一些禁区,宝芙知道,他们两人都在小心翼翼的,避免去触及。
那就是,关于宝芙爸爸宋子墨的死。
还有,未来。
当阿灭说,要去那家看上去很昂贵,很有情调的饭店时。宝芙心里就明白,那个时刻终于来了。
和每一对黑夜厮守,天亮就各自纷飞的情人一样。
他们该决定,是继续还是分手的那个时刻。
来了。
“不嘛,人家的胃,只想吃烧烤——”
宝芙扭身拖着阿灭走进斜对面的自助炭烧店。
如果真的要被甩的话,她总觉得,在热火朝天的烧烤店里会感觉好得多——她可不想一个人,对着华丽的桌布落泪,那样显得好可怜。
阿灭还没有告诉她,有关于他的事。
宝芙凭一种女人的直觉,感到阿灭身上,有一些沉重的东西。
而他,并不想让她知道。
而她,也许最应该考虑的事,是去日落山。
“喂,包袱,你嫌我没钱吗……”
阿灭停步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不悦的觑着,那过于俗气的店面装潢。
“不是啦……”宝芙只得转身摇着他的手臂哄他,“……如果……如果你以后是我的男人,你的钱就是我们的钱……我们的钱,就应该省着点儿花嘛……”
呃?不知是不是她看错,阿灭的眼眸,在一霎暗了暗。
然后他很乖的,跟着她走进店。
他们坐在一个四周都是人的座位上。隔壁不但有人喝醉了划拳,还有小孩子在哭嚷。这种喧闹正合宝芙的心意。
只要他敢说,他不要她。
她就装作耳聋听不见,然后趁机告诉他,他被甩了。
失恋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一定要伪造一个,自己才是主动提出分手那一方的假象。
“宝芙……”
隔着桌子,阿灭叫了一声。
“……”
宝芙决定先试验一下。故意只是无辜的眨眨眼睛,看着阿灭。
“宝芙……”阿灭提高了声音,“不要去……”
就在这时,宝芙看到阿灭,黑眸遽然一缩。
那里面突然射出的两道冷冽光芒,登时使宝芙想起来,对面的俊美少年,其实是一只吃人的僵尸。
他低沉的声音,清晰的传入她耳中。
“宝芙,你去点菜。”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虽然平静,却突然让她感到一丝不安。
但她还是离开座位,去选烧烤的材料。
虾和鱼柳都很新鲜,牛肉看上去似乎用嫩肉粉处理过……这家店的时蔬种类倒是很齐全,还有丰富的豆制品……她是绝对不碰那种触手类的东西,不知道阿灭怎么样。就在她下意识回过头时,正好看到,阿灭和一个少女走出门去的背影。
走在他身旁的女孩,穿着一身黑,看上去和他很搭。
黑色皮制短缕,黑色短裙,黑丝袜,黑色高跟鞋。
短短的头发,细挑却妖冶的身姿。
宝芙一眼就认出,她是那个僵尸少女小妖,而她手里,提着阿灭买给自己的,那条白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