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夜③篇一个人
2011年5月——北京
红色,在眼前鲜血般扩散。
宝芙要抢在这片红油漆完全干透之前,把这幅巨大的背景画完成。
和艺术什么的无关,这就是个纯体力活。
已经连续半个月,宝芙一放学就钻在莉莉姐这间位于798艺术区,用废弃厂房改造的工作室里,埋头苦干。
和往常一样,那个叫宋子墨的男人,又去找他的那些艺术家朋友进行“艺术交流”去了。
这种交流的内容,通常就是转战三里屯附近的一家家地下小酒吧,最后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喝得烂醉如泥的宋子墨,像特大快递件一样,被某个朋友在半夜送到。这时的宝芙无论有多么眷恋被窝的温暖,也得爬起来“签单”,帮助吐得一塌糊涂,被称作“父亲”的这种生物,洗洗脸或是换件衣服,免得他无声无息被熏死在自己的秽物里。二是宋子墨消失数天后,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于是宝芙就突然会在某一天放学回家后,发现厨房的冰箱前,一个浑身散发臭气,脸色憔悴的幽魂在狼吞虎咽吞吃隔夜的剩饭。
宝芙粗粗算了算,最近一个月见到神智清醒的爸爸,不超过六次。
所以她很上道,压根没指望在预定的期限前,大画家宋子墨能帮她搞定这七张10x10米的压克力板。
虽然画完一张才挣两千块,以宝芙最近每天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说,这份差事纯属**裸的剥削,但行画市场这阵子一直不景气,莉莉姐能给宝芙找来这种可以一次性赚到半年生活费的活儿干,已经是天上掉下大馅儿饼。
闷一锅米要做够吃三顿的,从记事起就穿爸爸朋友们打包送来的二手衣,虽然面临高三毕业,连坐下来温习一个小时的功课都很奢侈。宝芙就属于那种,连抽空设想一下世界末日到来前,自己要做什么的资格都没有的人。
所谓充实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宝芙记得莉莉姐有一句名言:用看喜剧的心态去看悲剧,悲剧也会变成喜剧。
不过她还是很难懂,莉莉姐为什么把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改变成中国明代的穿越加宫斗剧。
下个月会在小剧院上演的这出舞台剧,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不仅摇身一变成中国明朝太子,而且还被仇人暗害,化作僵尸。故事最终的结局,男主人公把除了自己心上人之外的人,都变成了僵尸。
整出戏的最后一幕,是女主人公作为最后一个人类,独自坐在被鲜血染红的宫墙下,而满世界都是僵尸跳来跳去。
宝芙现在绘制的,就是那座会在整出戏中,起到烘托气氛作用的“血色宫墙”。
按照编剧兼导演莉莉姐大人的要求,宝芙力求将背景处理的“血腥”、“惊悚”“恐怖”,达到会让人看了以后,三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视觉效果。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只要画完背景,自己就和莉莉姐这出僵尸戏划清界限,绝不去现场看演出。
即使明知道是虚幻的,她还是对“僵尸”这种东西,难以消受。
到底是哪个天才的脑袋,创造出了这种怪东西啊?
him的gonewiththesin,循环到第五十一遍时,宝芙接到莉莉姐督工的电话,莉莉姐充分展现了魔鬼的一面,要宝芙加快进度,提前完工。
“还差两个月我才满十八岁,莉莉姐,你这样算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只要三天后交活,我再给你加两千块!”
“四千!”
“宋宝芙,小吸血鬼,别忘了我已经三年没给你们涨房租了!”
“这种夏天没空调、冬天没暖气的鬼屋,空着也是空着,有人肯住进来帮你看房子,莉莉姐,老爸和我可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一分工钱没跟你要哦!”
三年半前,莉莉姐受骗上当,买下这间三百坪的大工作室,根本不知道这座房子以前发生过凶案。听说当时住在里面三个外地来的,玩postpunk的年轻人全部在喝醉后被人割喉,而凶手至今都没有落网。
所以,宋子墨的大学同学白莉莉,才会以破天荒的低价,把这座房子租给亟需一间画室和住所的宝芙父女。
不知是不是被宝芙父女强大的气场镇住,反正自从他们搬进来以后,三年里除了下水管道偶尔堵塞,以及邻居的狗常常把宋家门口当作厕所使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传言中的夜半歌声和朋克式打扮的阿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宝芙常以此自嘲:当一个人过得连认真照一下镜子的心思都没有时,连鬼也不会来烦你了。
“你也知道我们那个小气鬼制片强子,这次的预算卡得很紧呐,超过二十块钱的盒饭都不让定,宝芙,你就当帮帮我好了。”
“是吗,也许是我看错了,昨天好像见到一个和强子哥很像的人,带女朋友去吃街角那家墨西哥店,送她lv的包包。”
“你确定?”
那边传来倒吸气的声音。
“我可以确定,是春季款的lv。”
“xxx!这个死秃子,一定是又a我们剧组的经费用来泡妞了!”
一听到莉莉姐那句国骂出口,宝芙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莉莉姐正是那种在火头上什么事都会做出来的女人。
“宝芙你好好干,钱不是问题,死秃子吞下去的,老娘一定让他加倍吐出来!”
莉莉姐气急败坏挂了电话,宝芙的心里也闪过一丝丝因为出卖强子哥而产生的罪恶感,但是她很快就收起了猫哭耗子的假慈悲,正视自己是一个为了金钱会六亲不认的冷酷女人这一现实。
因此一扔下电话,她就一蹦三尺高,穿着拖鞋和身上那条完全是dry的破洞仔裤,随便裹了一件爸爸的旧帽衫跑出门。
今天再不好好犒劳自己一番,说什么也太对不起可怜的胃了。
烤肉、拌菜、啤酒。
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饭店,把点的东西全部吃下去,还真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的寂寞。
“小宋,要不要我家小海送你回去,最近走夜路不太安全,听说有好几个女孩被抢了。”
这家常来的饭店,东北那旮沓的老板娘已经跟宝芙很熟,见宝芙又是一个人这么晚了出来吃东西,忍不住提醒她。
老板娘的儿子小海,就是那个比牛还壮,刘海遮住半张脸,余下的半张脸上还长满青春痘,基本上让人看不清庐山真面,店里明明有那么多空地方,偏要和貌美如花的女朋友挤在一张板凳上的家伙。
今天吃得有些过饱,宝芙可不想因为一路上看免费的限制级真人秀,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所以她还是婉言谢绝了老板娘的好意。
反正,身材偏瘦,再把套头衫的帽子一兜,走在夜晚的街上,宝芙相信自己绝对属于那种不会引起任何犯罪欲的女生。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还这么早就认命了。
这到底算悲剧还是喜剧啊!
不过,走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僻静巷子时,她后悔了。
红色,在眼前鲜血般扩散。
宝芙要抢在这片红油漆完全干透之前,把这幅巨大的背景画完成。
和艺术什么的无关,这就是个纯体力活。
已经连续半个月,宝芙一放学就钻在莉莉姐这间位于798艺术区,用废弃厂房改造的工作室里,埋头苦干。
和往常一样,那个叫宋子墨的男人,又去找他的那些艺术家朋友进行“艺术交流”去了。
这种交流的内容,通常就是转战三里屯附近的一家家地下小酒吧,最后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喝得烂醉如泥的宋子墨,像特大快递件一样,被某个朋友在半夜送到。这时的宝芙无论有多么眷恋被窝的温暖,也得爬起来“签单”,帮助吐得一塌糊涂,被称作“父亲”的这种生物,洗洗脸或是换件衣服,免得他无声无息被熏死在自己的秽物里。二是宋子墨消失数天后,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于是宝芙就突然会在某一天放学回家后,发现厨房的冰箱前,一个浑身散发臭气,脸色憔悴的幽魂在狼吞虎咽吞吃隔夜的剩饭。
宝芙粗粗算了算,最近一个月见到神智清醒的爸爸,不超过六次。
所以她很上道,压根没指望在预定的期限前,大画家宋子墨能帮她搞定这七张10x10米的压克力板。
虽然画完一张才挣两千块,以宝芙最近每天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说,这份差事纯属**裸的剥削,但行画市场这阵子一直不景气,莉莉姐能给宝芙找来这种可以一次性赚到半年生活费的活儿干,已经是天上掉下大馅儿饼。
闷一锅米要做够吃三顿的,从记事起就穿爸爸朋友们打包送来的二手衣,虽然面临高三毕业,连坐下来温习一个小时的功课都很奢侈。宝芙就属于那种,连抽空设想一下世界末日到来前,自己要做什么的资格都没有的人。
所谓充实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宝芙记得莉莉姐有一句名言:用看喜剧的心态去看悲剧,悲剧也会变成喜剧。
不过她还是很难懂,莉莉姐为什么把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改变成中国明代的穿越加宫斗剧。
下个月会在小剧院上演的这出舞台剧,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不仅摇身一变成中国明朝太子,而且还被仇人暗害,化作僵尸。故事最终的结局,男主人公把除了自己心上人之外的人,都变成了僵尸。
整出戏的最后一幕,是女主人公作为最后一个人类,独自坐在被鲜血染红的宫墙下,而满世界都是僵尸跳来跳去。
宝芙现在绘制的,就是那座会在整出戏中,起到烘托气氛作用的“血色宫墙”。
按照编剧兼导演莉莉姐大人的要求,宝芙力求将背景处理的“血腥”、“惊悚”“恐怖”,达到会让人看了以后,三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视觉效果。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只要画完背景,自己就和莉莉姐这出僵尸戏划清界限,绝不去现场看演出。
即使明知道是虚幻的,她还是对“僵尸”这种东西,难以消受。
到底是哪个天才的脑袋,创造出了这种怪东西啊?
him的gonewiththesin,循环到第五十一遍时,宝芙接到莉莉姐督工的电话,莉莉姐充分展现了魔鬼的一面,要宝芙加快进度,提前完工。
“还差两个月我才满十八岁,莉莉姐,你这样算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只要三天后交活,我再给你加两千块!”
“四千!”
“宋宝芙,小吸血鬼,别忘了我已经三年没给你们涨房租了!”
“这种夏天没空调、冬天没暖气的鬼屋,空着也是空着,有人肯住进来帮你看房子,莉莉姐,老爸和我可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一分工钱没跟你要哦!”
三年半前,莉莉姐受骗上当,买下这间三百坪的大工作室,根本不知道这座房子以前发生过凶案。听说当时住在里面三个外地来的,玩postpunk的年轻人全部在喝醉后被人割喉,而凶手至今都没有落网。
所以,宋子墨的大学同学白莉莉,才会以破天荒的低价,把这座房子租给亟需一间画室和住所的宝芙父女。
不知是不是被宝芙父女强大的气场镇住,反正自从他们搬进来以后,三年里除了下水管道偶尔堵塞,以及邻居的狗常常把宋家门口当作厕所使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传言中的夜半歌声和朋克式打扮的阿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宝芙常以此自嘲:当一个人过得连认真照一下镜子的心思都没有时,连鬼也不会来烦你了。
“你也知道我们那个小气鬼制片强子,这次的预算卡得很紧呐,超过二十块钱的盒饭都不让定,宝芙,你就当帮帮我好了。”
“是吗,也许是我看错了,昨天好像见到一个和强子哥很像的人,带女朋友去吃街角那家墨西哥店,送她lv的包包。”
“你确定?”
那边传来倒吸气的声音。
“我可以确定,是春季款的lv。”
“xxx!这个死秃子,一定是又a我们剧组的经费用来泡妞了!”
一听到莉莉姐那句国骂出口,宝芙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莉莉姐正是那种在火头上什么事都会做出来的女人。
“宝芙你好好干,钱不是问题,死秃子吞下去的,老娘一定让他加倍吐出来!”
莉莉姐气急败坏挂了电话,宝芙的心里也闪过一丝丝因为出卖强子哥而产生的罪恶感,但是她很快就收起了猫哭耗子的假慈悲,正视自己是一个为了金钱会六亲不认的冷酷女人这一现实。
因此一扔下电话,她就一蹦三尺高,穿着拖鞋和身上那条完全是dry的破洞仔裤,随便裹了一件爸爸的旧帽衫跑出门。
今天再不好好犒劳自己一番,说什么也太对不起可怜的胃了。
烤肉、拌菜、啤酒。
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饭店,把点的东西全部吃下去,还真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的寂寞。
“小宋,要不要我家小海送你回去,最近走夜路不太安全,听说有好几个女孩被抢了。”
这家常来的饭店,东北那旮沓的老板娘已经跟宝芙很熟,见宝芙又是一个人这么晚了出来吃东西,忍不住提醒她。
老板娘的儿子小海,就是那个比牛还壮,刘海遮住半张脸,余下的半张脸上还长满青春痘,基本上让人看不清庐山真面,店里明明有那么多空地方,偏要和貌美如花的女朋友挤在一张板凳上的家伙。
今天吃得有些过饱,宝芙可不想因为一路上看免费的限制级真人秀,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所以她还是婉言谢绝了老板娘的好意。
反正,身材偏瘦,再把套头衫的帽子一兜,走在夜晚的街上,宝芙相信自己绝对属于那种不会引起任何犯罪欲的女生。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还这么早就认命了。
这到底算悲剧还是喜剧啊!
不过,走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僻静巷子时,她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