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地心游记(五)
“嘀嗒”,一颗水珠从倒悬的锥岩滑落,滴在高登的足趾上,微微发凉。
两侧地岩参差不齐,尖锐突兀,如同凶兽露出的狰狞獠牙。偶尔听见几下空旷的滴水声,似从獠牙尖上滴落的口涎,在深寂的裂沟中尤显清晰。
一路上,高登默数自己的心跳计算时间。从离开口水怪算起,他沿着地沟走了两天左右。沿途仍然一片黑暗,但裂开的沟缝里长出零星的苔草,他以此充饥,勉强维持体力。
对于黑暗与孤独,高登向来习惯。但自结识阿泰,又遇蝉蝉,便有了一点点不同。
有时候,四周太寂静,高登禁不住轻哼起口水怪唱的歌。蝉蝉爬在魔命树上,张着小嘴,“一——一——一”地应和。
他的脚步因此轻快,饥饿也变得不那么难捱。
随着他不断深入地底,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扎根在岩缝的泥沙里,细长多刺的茎叶紧贴着岩层攀爬。周围的地势也豁然开朗,延伸出一条条狭窄的地沟,宛如四通八达的蜘蛛网,岩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
拐过岩石,一个小水潭映入高登眼帘。水色暗沉浑浊,四周地岩环绕,还长满了一种香味扑鼻的块茎植物。高登立刻跑过去,扳断肥壮的块茎,仔细闻了闻,咬了一小块慢慢咀嚼。块茎的味道还不错,脆生生的,清爽多汁,吃起来有点像番薯。
“有小偷!有人偷山芋!”远处响起一连串尖细的叫声,幢幢黑影从洞穴里钻出来,跑向高登。
高登平静地瞥了对方一眼,继续扳断块茎,大口吞咽。
“偷山芋的小贼,快点住嘴!”黑影们大呼小叫,冲到高登跟前,瞥见他干瘪皱裂的样子,不由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往后退。
高登一口气吃掉了数斤块茎,才转过身,向为首的黑影走去。
“你想干什么?”为首的黑影颤抖着说道,双臂胡乱晃动,抓着一柄岩石打造的粗陋小刀。
高登打量着对方长满灰褐色斑点的小脸,暗绿色的褶皱皮肤,矮短的四肢和圆滚滚的肚腩,开口询问:“地精?”
“原来是个人类。”为首的地精松了口气,挥了挥石刀,趾高气扬地嚷道,“卑贱的小偷,看到伟大的哥伦布大人,为什么不下跪行礼?
高登飞起一脚,踢中地精手腕。石刀脱手飞出,高登跃起抓住,刀尖轻送,抵住地精喉咙。“哥伦布大人,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问候。”高登似笑非笑地说道。地精的战力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类,哪怕是一个族群,高登也有把握扫平。
哥伦布神色一僵,费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人类,千万不要冲动,放开我,有话好好说。要不然,你的下场会非常悲惨!”
高登突然挥拳,打在哥伦布腆着的肚皮上。哥伦布发出刺耳痛呼,高登一连数拳,打得对方弯腰呕吐,惨叫哀求:“人类勇士,请手下留情,我已经被您征服了!”
其余的地精手拿石叉,面面相觑。一个地精小声嘀咕:“哥伦布大人不是最骁勇善战嘛,怎么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
哥伦布抬起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那个地精:“哥斯达!你敢背后议论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面色抽搐,赶紧举起石叉,冲向高登,嘴里叫道:“大人,我来救你了!”其余的地精也挥舞着粗陋的石器,乱叫扑上。
高登石刀一紧,勒住哥伦布的脖子,吓得他双膝跪倒,一股臊臭从裤裆里传出,岩石上湿了一大滩。“不要啊,你们这些蠢货,快住手!”哥伦布杀猪般地尖叫起来,“哥斯达,你敢谋害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刚刚冲至高登身前,听到这话,面色如土。高登横肘将他击倒,纵身扑出,双腿旋风般扫过地精群,一个个地精前仰后合,像抛飞的麻袋摔落一地,随即僵卧不动,开始装死。
高登反臂探出,揪住正想偷偷溜走的哥伦布:“哥伦布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只需照实回答,我会让你活着离开。”
地精怎么可能诚实呢?这个人类摆明了是想刁难本大人啊。哥伦布暗自腹诽,嘴上道:“勇士放心,我尽量不说谎。”
高登问道:“据说这里的地底有一条河?”
鬼才知道有没有?哥伦布挤出笑容:“有,当然有。好大一条河呢,河里还有好多凶狠的鳄鱼,它们都被我征服了。”
高登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哥伦布,又问道:“再往下走,是不是有一片食人花?”
“还有好多死人骨头呢!”哥伦布脱口而出,“勇士,这回我可没吹牛!那个地方阴森森的,还住着一头凶残可怕的瞎眼巨人,我们好多族人都被他吃掉了。”
高登沉吟片刻,如果瞎眼巨人真在食人花附近,他就必须解决这个麻烦才能顺利进入罪坑。“好,你带我去。”他用石刀拍了拍哥伦布的屁股,示意对方跟他走。
哥伦布呆了呆,哭丧着脸道:“勇士,你说过让我走的。”
“我撒谎了。”高登不以为然地答道。他刚好需要炮灰,地精既能充当猎杀巨人的诱饵,又可一试那条光阴之河。
他们离开许久,地精们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掩嘴偷笑。“他们要去瞎眼巨人那里,这件事必须禀告族长。”哥斯达转了转眼珠,一溜烟跑回洞穴。
高登押着哥伦布一直往下走,前方越来越开阔,岩石耸立成林,大片植物覆盖地面,不时可以看到花鼹鼠、犰狳、石龟和一些飞过的黑亮甲虫。
“这应该是那头瞎眼巨人留下的。”高登蹲下身,仔细查看草丛里印出的硕大脚印。
脚印深陷地表,长约半米,生有六根粗壮的脚趾。哥伦布恐惧地用手蒙住眼睛,浑身发抖,牙齿咯咯打颤。
“你很快就不用害怕了。”高登笑了笑,一掌劈出,切中哥伦布后颈。地精晃了晃,昏厥倒地。
两侧地岩参差不齐,尖锐突兀,如同凶兽露出的狰狞獠牙。偶尔听见几下空旷的滴水声,似从獠牙尖上滴落的口涎,在深寂的裂沟中尤显清晰。
一路上,高登默数自己的心跳计算时间。从离开口水怪算起,他沿着地沟走了两天左右。沿途仍然一片黑暗,但裂开的沟缝里长出零星的苔草,他以此充饥,勉强维持体力。
对于黑暗与孤独,高登向来习惯。但自结识阿泰,又遇蝉蝉,便有了一点点不同。
有时候,四周太寂静,高登禁不住轻哼起口水怪唱的歌。蝉蝉爬在魔命树上,张着小嘴,“一——一——一”地应和。
他的脚步因此轻快,饥饿也变得不那么难捱。
随着他不断深入地底,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扎根在岩缝的泥沙里,细长多刺的茎叶紧贴着岩层攀爬。周围的地势也豁然开朗,延伸出一条条狭窄的地沟,宛如四通八达的蜘蛛网,岩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
拐过岩石,一个小水潭映入高登眼帘。水色暗沉浑浊,四周地岩环绕,还长满了一种香味扑鼻的块茎植物。高登立刻跑过去,扳断肥壮的块茎,仔细闻了闻,咬了一小块慢慢咀嚼。块茎的味道还不错,脆生生的,清爽多汁,吃起来有点像番薯。
“有小偷!有人偷山芋!”远处响起一连串尖细的叫声,幢幢黑影从洞穴里钻出来,跑向高登。
高登平静地瞥了对方一眼,继续扳断块茎,大口吞咽。
“偷山芋的小贼,快点住嘴!”黑影们大呼小叫,冲到高登跟前,瞥见他干瘪皱裂的样子,不由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往后退。
高登一口气吃掉了数斤块茎,才转过身,向为首的黑影走去。
“你想干什么?”为首的黑影颤抖着说道,双臂胡乱晃动,抓着一柄岩石打造的粗陋小刀。
高登打量着对方长满灰褐色斑点的小脸,暗绿色的褶皱皮肤,矮短的四肢和圆滚滚的肚腩,开口询问:“地精?”
“原来是个人类。”为首的地精松了口气,挥了挥石刀,趾高气扬地嚷道,“卑贱的小偷,看到伟大的哥伦布大人,为什么不下跪行礼?
高登飞起一脚,踢中地精手腕。石刀脱手飞出,高登跃起抓住,刀尖轻送,抵住地精喉咙。“哥伦布大人,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问候。”高登似笑非笑地说道。地精的战力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类,哪怕是一个族群,高登也有把握扫平。
哥伦布神色一僵,费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人类,千万不要冲动,放开我,有话好好说。要不然,你的下场会非常悲惨!”
高登突然挥拳,打在哥伦布腆着的肚皮上。哥伦布发出刺耳痛呼,高登一连数拳,打得对方弯腰呕吐,惨叫哀求:“人类勇士,请手下留情,我已经被您征服了!”
其余的地精手拿石叉,面面相觑。一个地精小声嘀咕:“哥伦布大人不是最骁勇善战嘛,怎么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
哥伦布抬起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那个地精:“哥斯达!你敢背后议论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面色抽搐,赶紧举起石叉,冲向高登,嘴里叫道:“大人,我来救你了!”其余的地精也挥舞着粗陋的石器,乱叫扑上。
高登石刀一紧,勒住哥伦布的脖子,吓得他双膝跪倒,一股臊臭从裤裆里传出,岩石上湿了一大滩。“不要啊,你们这些蠢货,快住手!”哥伦布杀猪般地尖叫起来,“哥斯达,你敢谋害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刚刚冲至高登身前,听到这话,面色如土。高登横肘将他击倒,纵身扑出,双腿旋风般扫过地精群,一个个地精前仰后合,像抛飞的麻袋摔落一地,随即僵卧不动,开始装死。
高登反臂探出,揪住正想偷偷溜走的哥伦布:“哥伦布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只需照实回答,我会让你活着离开。”
地精怎么可能诚实呢?这个人类摆明了是想刁难本大人啊。哥伦布暗自腹诽,嘴上道:“勇士放心,我尽量不说谎。”
高登问道:“据说这里的地底有一条河?”
鬼才知道有没有?哥伦布挤出笑容:“有,当然有。好大一条河呢,河里还有好多凶狠的鳄鱼,它们都被我征服了。”
高登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哥伦布,又问道:“再往下走,是不是有一片食人花?”
“还有好多死人骨头呢!”哥伦布脱口而出,“勇士,这回我可没吹牛!那个地方阴森森的,还住着一头凶残可怕的瞎眼巨人,我们好多族人都被他吃掉了。”
高登沉吟片刻,如果瞎眼巨人真在食人花附近,他就必须解决这个麻烦才能顺利进入罪坑。“好,你带我去。”他用石刀拍了拍哥伦布的屁股,示意对方跟他走。
哥伦布呆了呆,哭丧着脸道:“勇士,你说过让我走的。”
“我撒谎了。”高登不以为然地答道。他刚好需要炮灰,地精既能充当猎杀巨人的诱饵,又可一试那条光阴之河。
他们离开许久,地精们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掩嘴偷笑。“他们要去瞎眼巨人那里,这件事必须禀告族长。”哥斯达转了转眼珠,一溜烟跑回洞穴。
高登押着哥伦布一直往下走,前方越来越开阔,岩石耸立成林,大片植物覆盖地面,不时可以看到花鼹鼠、犰狳、石龟和一些飞过的黑亮甲虫。
“这应该是那头瞎眼巨人留下的。”高登蹲下身,仔细查看草丛里印出的硕大脚印。
脚印深陷地表,长约半米,生有六根粗壮的脚趾。哥伦布恐惧地用手蒙住眼睛,浑身发抖,牙齿咯咯打颤。
“你很快就不用害怕了。”高登笑了笑,一掌劈出,切中哥伦布后颈。地精晃了晃,昏厥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