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黄雀在后
贼首示意我继续说。
我听说,德加尔家在通缉一个十分像我的人,好像悬赏不少钱呢,要活的,毫发无伤。
我记得……他眼睛微眯,上下审视我,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
真没看出来,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德加尔家为什么通缉你呢?
谁知道,我摊手,也许是对我一见钟情吧,所以才强调要‘毫发无伤’嘛!
哈哈哈!他大笑了一阵,忽然冷下脸来,你以为这种说辞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面不改色,反正既然你知道那张通缉令,细枝末节我也不必多说,总之,如果你们想发这笔财,不妨对我客气一点,比如,不要靠近我,不要碰我之类的,作为回报,我可以配合你们行动;否则……我也不是很想让这张通缉令过期。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你明知他们在通缉你,为什么还要来夜莺之森自投罗网呢?
我翻了翻眼睛:碰运气罢了,不是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他摇摇头,看样子并不相信我:好吧,我们不碰你,不过相应地,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不然,我宁可不要赏金。
我点点头:好。
他抛给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吩咐另外两个水贼搜刮死者身上的财物。看来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可惜了那张酷似精灵的漂亮面孔。
对了,我叫亚摩,贼首没有亲自动手摸死尸,而是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我说话,你是……?
我想这可能是他的一个试探,因为通缉令上是有我的全名的,于是老实回答:席拉。
他点点头:这是你的真名?
我半真半假地说:德加尔家认为如此。
事实是……?
我挑挑眉没有说话。在良辰镇我听说,为了防范黑魔法,有些人会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真名之类的信息;贼首大约也考虑到这一节,因此见我含糊其词,他并没显得十分在意。
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征用受害者的船,结果,水贼少年深入树丛中,拖出了一条独木舟,舟身狭长,看上去最多只能站4、5人,不够躺,甚至也不够坐。这种水上工具是没法搬运那个女水贼的。
这让我略有些不安。刚才我没有杀死女水贼,除了已无必要之外,还有另一层原因:按照我的预想,只要她还没死,水贼们总不至于弃同伴于不顾,而带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患上路,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破绽——我就可以伺机利用了。
但现在看来,水贼们倒像是要舍弃她的样子。
水贼们把财物打包丢进独木舟,贼首走向仍在抽搐的萝拉,弯下腰看看她:真可怜……你这样子,连走路都做不到了呢。
萝拉挣扎着撑起脖颈,死死盯着他,尖声道:杀了他!杀了那混账!
这可不行,亚摩笑了起来,你已经一文不值了,可是,你知道她值多少吗?对,是‘她’。
他蹲下身,手指刮了刮萝拉的脸颊,用轻柔的语气说:还记得我的阿克塔斯沙漏吗?出自十臂那迦的工艺,盛满了吉陵伽山的红宝石,像银河一样美丽。
……你、你曾说,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像……
是呀,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像第一次见到阿克塔斯沙漏,亚摩回忆似地闭上眼睛,又睁开,可是现在的你,就像沙漏已经清空,时间已经逝去,记忆蒙上了灰,紧抱着不放只能徒增伤感,又有何益?
亚摩……萝拉哀求似地唤着他的名字。
贼首摇摇头,嘴唇凑近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萝拉一震,泪汪汪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却认命似地低下头去。贼首抽出原本属于萝拉的发光匕首,一刀切下了她的头颅。
另外两个水贼对这一幕简直毫无反应。我试探着对少年说:看来萝拉并不算你们的同伴。
他恶狠狠地翻了个白眼,说:你要是想挑拨离间,我劝你还是别费心了,托你的福,萝拉才没法继续跟我们在一起,亚摩这样做是为她好,减轻了她的痛苦。
为她好?我轻蔑道,你们为什么不救她?为什么不用船?杀了她不过是为了省去你们的麻烦而已,别说得那么好听。
她已经没用了,为什么要救她?少年理直气壮地说,让她在这里等死,说不定还会被夜莺之森的卫兵捉住拷问,与其这样,杀了她不是更好?
我发现了问题所在——他们的道德观念与我的相差太远,于是闭上嘴缄默不语。
他们搜刮受害者身上的财物有些意犹未尽,问我是否还有其他人,我懒懒地说不记得一共有多少船客;他们再三旁敲侧击,我讥讽道:你们到底走不走,不如等到明天下一批船客来了再干一票?
贼首笑了起来,笑到一半忽然皱眉,过了一会儿,三个男水贼面面相觑,都软软地倒了下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也假装瘫倒。
亚摩道:谜草烟雾?
少年怒骂我:中了这xx的招!
我不示弱地骂回去:你才是xx,见过设套自己也栽进去的吗!同时心惊不已:谜草到底有什么作用?
不是她,是我。附近响起一个难掩兴奋的男声,黑皮衣手里缠着一团金色链子,从船后走了出来。
水贼们见到那链子,脸上无不露出极度厌恶的表情。
赏金猎人!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那个水贼叹道。
亚摩皱了皱眉:看来这才是你心烦的原因。
谜草真是好使,黑皮衣得意洋洋道,不管你是精灵也好,杂种也好,一熏上这玩意,立马魔力全消——就是太他妈的贵了。
他摩擦着链子,绕着圈儿走过水贼们,然后踢了我一脚。
嘿!我怒道,却并没有起身,我也是幸存者。
他咧嘴大笑:错了,你是一笔赏金。
然后他用手中的链子碰了碰亚摩,问:夜莺之森悬赏她多少钱?
亚摩笑眯眯地回答:一公斤秘银。
黑皮衣吓了一跳,从头到脚审视了我一遍,摸了摸下巴,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贪婪。
赚大了。他说。
我嗤笑:你觉得可能么,就我。
他似乎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你犯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我冷冷地说,那是我编出来骗他们的,我在良辰镇看到过一张通缉令,就冒充了被悬赏的那个家伙。你不是赏金猎人么,怎么连这都分不出来?
亚摩看着我只是笑。
你自己想想,要是夜莺之森真的在通缉我,我怎么可能还巴巴儿地赶到这里来?我泰然自若道。
黑皮衣有些迟疑了,我猜是因为他只有一副禁制工具,不确定该铐水贼还是铐我。
大叔,我温和地说,你觉得跟他们比,我更像个恶人吗?刚才情况那么危急,我都没下手杀那个女的呢。
黑皮衣啐了一口道:爷管你是不是恶人?爷只管你值不值钱!
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你这蠢货,还以为赏金猎人是治安官?这些该死的人类,以惩恶的名义抓灵族卖去人境,只不过是人贩子而已。
我震惊地看着黑皮衣,发现他没有一点想要辩解的意思。
那个半羊人不是犯了猥亵罪吗?我不甘心地问。
猥亵罪?少年嗤笑,对于半羊人来说真是个好罪名。
对精灵杂种也挺好,黑皮衣龇着牙说,爷抓过一个像你这样的杂种,也是猥亵罪,卖了个好价钱!
我赶在少年破口大骂之前问道:你能往来于灵境和人境之间?
黑皮衣得意地回答:当然,爷有诺森大公和火云城领主亲笔签的通行证和治安证,做的是光明正大的生意。
谁会买灵族呢?
人为什么要养宠物呢?黑皮衣学着我的语气说,粗嘎地笑起来,物以稀为贵,长得漂亮的灵族,在地下拍卖场吃香得很,有钱的老女人们会为这张脸争得头破血流的。
他捏了一把少年的腮帮子,后者用极冰冷的视线扫了他一眼,黑皮衣默默地松开手。
那你一开始就捉个漂亮的不就好了,捉个跛脚的半羊人做什么?
因为半羊人很软弱,少年恶意地冷笑起来,人类欺软怕硬,只会搞偷袭,那边那个人贩子,你捉到过精灵混血?说来听听呗。
黑皮衣脸色一沉,含混道:好了好了,怎么废话那么多,快给爷一字排开,爷好好想想该留谁。
我被他一推,老实歪着身子躺下,只见黑漆漆的岩石穹顶上隐约闪烁着两点金黄色,缓缓眨了眨。
我听说,德加尔家在通缉一个十分像我的人,好像悬赏不少钱呢,要活的,毫发无伤。
我记得……他眼睛微眯,上下审视我,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
真没看出来,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德加尔家为什么通缉你呢?
谁知道,我摊手,也许是对我一见钟情吧,所以才强调要‘毫发无伤’嘛!
哈哈哈!他大笑了一阵,忽然冷下脸来,你以为这种说辞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面不改色,反正既然你知道那张通缉令,细枝末节我也不必多说,总之,如果你们想发这笔财,不妨对我客气一点,比如,不要靠近我,不要碰我之类的,作为回报,我可以配合你们行动;否则……我也不是很想让这张通缉令过期。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你明知他们在通缉你,为什么还要来夜莺之森自投罗网呢?
我翻了翻眼睛:碰运气罢了,不是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他摇摇头,看样子并不相信我:好吧,我们不碰你,不过相应地,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不然,我宁可不要赏金。
我点点头:好。
他抛给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吩咐另外两个水贼搜刮死者身上的财物。看来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可惜了那张酷似精灵的漂亮面孔。
对了,我叫亚摩,贼首没有亲自动手摸死尸,而是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我说话,你是……?
我想这可能是他的一个试探,因为通缉令上是有我的全名的,于是老实回答:席拉。
他点点头:这是你的真名?
我半真半假地说:德加尔家认为如此。
事实是……?
我挑挑眉没有说话。在良辰镇我听说,为了防范黑魔法,有些人会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真名之类的信息;贼首大约也考虑到这一节,因此见我含糊其词,他并没显得十分在意。
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征用受害者的船,结果,水贼少年深入树丛中,拖出了一条独木舟,舟身狭长,看上去最多只能站4、5人,不够躺,甚至也不够坐。这种水上工具是没法搬运那个女水贼的。
这让我略有些不安。刚才我没有杀死女水贼,除了已无必要之外,还有另一层原因:按照我的预想,只要她还没死,水贼们总不至于弃同伴于不顾,而带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患上路,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破绽——我就可以伺机利用了。
但现在看来,水贼们倒像是要舍弃她的样子。
水贼们把财物打包丢进独木舟,贼首走向仍在抽搐的萝拉,弯下腰看看她:真可怜……你这样子,连走路都做不到了呢。
萝拉挣扎着撑起脖颈,死死盯着他,尖声道:杀了他!杀了那混账!
这可不行,亚摩笑了起来,你已经一文不值了,可是,你知道她值多少吗?对,是‘她’。
他蹲下身,手指刮了刮萝拉的脸颊,用轻柔的语气说:还记得我的阿克塔斯沙漏吗?出自十臂那迦的工艺,盛满了吉陵伽山的红宝石,像银河一样美丽。
……你、你曾说,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像……
是呀,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像第一次见到阿克塔斯沙漏,亚摩回忆似地闭上眼睛,又睁开,可是现在的你,就像沙漏已经清空,时间已经逝去,记忆蒙上了灰,紧抱着不放只能徒增伤感,又有何益?
亚摩……萝拉哀求似地唤着他的名字。
贼首摇摇头,嘴唇凑近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萝拉一震,泪汪汪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却认命似地低下头去。贼首抽出原本属于萝拉的发光匕首,一刀切下了她的头颅。
另外两个水贼对这一幕简直毫无反应。我试探着对少年说:看来萝拉并不算你们的同伴。
他恶狠狠地翻了个白眼,说:你要是想挑拨离间,我劝你还是别费心了,托你的福,萝拉才没法继续跟我们在一起,亚摩这样做是为她好,减轻了她的痛苦。
为她好?我轻蔑道,你们为什么不救她?为什么不用船?杀了她不过是为了省去你们的麻烦而已,别说得那么好听。
她已经没用了,为什么要救她?少年理直气壮地说,让她在这里等死,说不定还会被夜莺之森的卫兵捉住拷问,与其这样,杀了她不是更好?
我发现了问题所在——他们的道德观念与我的相差太远,于是闭上嘴缄默不语。
他们搜刮受害者身上的财物有些意犹未尽,问我是否还有其他人,我懒懒地说不记得一共有多少船客;他们再三旁敲侧击,我讥讽道:你们到底走不走,不如等到明天下一批船客来了再干一票?
贼首笑了起来,笑到一半忽然皱眉,过了一会儿,三个男水贼面面相觑,都软软地倒了下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也假装瘫倒。
亚摩道:谜草烟雾?
少年怒骂我:中了这xx的招!
我不示弱地骂回去:你才是xx,见过设套自己也栽进去的吗!同时心惊不已:谜草到底有什么作用?
不是她,是我。附近响起一个难掩兴奋的男声,黑皮衣手里缠着一团金色链子,从船后走了出来。
水贼们见到那链子,脸上无不露出极度厌恶的表情。
赏金猎人!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那个水贼叹道。
亚摩皱了皱眉:看来这才是你心烦的原因。
谜草真是好使,黑皮衣得意洋洋道,不管你是精灵也好,杂种也好,一熏上这玩意,立马魔力全消——就是太他妈的贵了。
他摩擦着链子,绕着圈儿走过水贼们,然后踢了我一脚。
嘿!我怒道,却并没有起身,我也是幸存者。
他咧嘴大笑:错了,你是一笔赏金。
然后他用手中的链子碰了碰亚摩,问:夜莺之森悬赏她多少钱?
亚摩笑眯眯地回答:一公斤秘银。
黑皮衣吓了一跳,从头到脚审视了我一遍,摸了摸下巴,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贪婪。
赚大了。他说。
我嗤笑:你觉得可能么,就我。
他似乎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你犯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我冷冷地说,那是我编出来骗他们的,我在良辰镇看到过一张通缉令,就冒充了被悬赏的那个家伙。你不是赏金猎人么,怎么连这都分不出来?
亚摩看着我只是笑。
你自己想想,要是夜莺之森真的在通缉我,我怎么可能还巴巴儿地赶到这里来?我泰然自若道。
黑皮衣有些迟疑了,我猜是因为他只有一副禁制工具,不确定该铐水贼还是铐我。
大叔,我温和地说,你觉得跟他们比,我更像个恶人吗?刚才情况那么危急,我都没下手杀那个女的呢。
黑皮衣啐了一口道:爷管你是不是恶人?爷只管你值不值钱!
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你这蠢货,还以为赏金猎人是治安官?这些该死的人类,以惩恶的名义抓灵族卖去人境,只不过是人贩子而已。
我震惊地看着黑皮衣,发现他没有一点想要辩解的意思。
那个半羊人不是犯了猥亵罪吗?我不甘心地问。
猥亵罪?少年嗤笑,对于半羊人来说真是个好罪名。
对精灵杂种也挺好,黑皮衣龇着牙说,爷抓过一个像你这样的杂种,也是猥亵罪,卖了个好价钱!
我赶在少年破口大骂之前问道:你能往来于灵境和人境之间?
黑皮衣得意地回答:当然,爷有诺森大公和火云城领主亲笔签的通行证和治安证,做的是光明正大的生意。
谁会买灵族呢?
人为什么要养宠物呢?黑皮衣学着我的语气说,粗嘎地笑起来,物以稀为贵,长得漂亮的灵族,在地下拍卖场吃香得很,有钱的老女人们会为这张脸争得头破血流的。
他捏了一把少年的腮帮子,后者用极冰冷的视线扫了他一眼,黑皮衣默默地松开手。
那你一开始就捉个漂亮的不就好了,捉个跛脚的半羊人做什么?
因为半羊人很软弱,少年恶意地冷笑起来,人类欺软怕硬,只会搞偷袭,那边那个人贩子,你捉到过精灵混血?说来听听呗。
黑皮衣脸色一沉,含混道:好了好了,怎么废话那么多,快给爷一字排开,爷好好想想该留谁。
我被他一推,老实歪着身子躺下,只见黑漆漆的岩石穹顶上隐约闪烁着两点金黄色,缓缓眨了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