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火锅
说是律师担保,我出来的时候根本没见到什么律师。
终于到家了,总算是有惊无险。华夏跟陆洁妤去了林宏志家。从刑警大队出来的时候,华夏接到他舅妈的电话,林宏志已经将黑血吐了出来,呼吸也变得平稳了。那小同志果然被华夏诓得死心踏地,前脚一进刑警大队的门,后脚就遛去了林宏志的府上。
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冲个澡,把身上残留的血迹洗干净之后,照了照镜子,全身上下果然一点伤痕都没有,最神奇的是当年臂膀上种痘留下的疤都消失了。雨烟阿姨悄悄出现在我身后,她一副色迷迷的样子看着一丝不挂的我,没办法,我只能两只手很自然地挡住下体说: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你出现的时候也得打个招呼啊,让我先把衣服穿好你再出来。
雨烟阿姨掩嘴一笑,双眼故作责怪的白我一眼,已有些千娇百媚的意人。所以我是真不想去凑这热闹。
这家火锅店的环境还不错,有点小资的感觉,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华夏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和一打啤酒。菜一上,华夏就把各种肉全部倒了进去煮。
边等肉熟我们边聊了起来。我问华夏:你在我们回来的时候打听了那个姓裘的底细,到底问出点什么有用的没有?
华夏一听,目光不移地看着锅里的肉说:那小子虽然长得比较讨厌,但是不得不说,也算是个人才,十六岁就进了公安大学。毕业后就分到了成都周边一个镇上派出所做了个民警,一年后的公务员考试,过得轻松加愉快。那年运气正好赶上了,刑警队要人,他专业又对口,摇身一变就成刑警了。接下来三年,参与破获五起大案,两次立功,据说身上还有枪伤。他升得有多快,你都不能敢相信,他现在已经是一级警督,虽然比李保国那个王八蛋级别低一级,挂职已经跟李保国一样都是副科级。吓人吧?还有更吓人的,他从去到刑警队就跟着李保国,换句话说,他算是李保国一手提拔上来了的。竟然已经爬到跟李保国平起平坐了,这小子简直就坐着直升机往上升的。
我听华夏这一说,的确很吃惊,继续问道:那小子除了李保国外,还有其他靠山吗?
华夏烫好一片毛肚,不等它凉就直接塞进嘴里,又伸着舌头给吐了出来,然后再夹起来又放进嘴里,呲牙咧嘴地嚼了两口吞进肚里后说:那两小子能知道这么多还是人缘好,听人家聊天时收集的这些信息,再深层次一点的东西,他们知道个鬼。
我想起从刑警队出来时,姓裘那小子站在门口堵住我们的去路,皮笑肉不笑地对我们说早晚我们还会见面。其实从他带人把我们围上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看他很不顺眼,当然不是因为他把我们给铐了,是因为他长得真的很讨人厌。
他长得不但不丑,而且还称得上是帅气,可是我就觉得看他很不爽。看见他的人,不甩他两巴掌都感觉吃不下饭。我在车上时反醒了很久,问自己是不是妒嫉他。可我比较了半天,他没什么值得我妒嫉的。虽说帅气,比起我还是要差点,挣得没我多,我还会玄术,惹毛了我,让你去死都可以。他撑死了也就大叫一声,不要动,警察,再动我要开枪了!。对了,他有枪,可是我也有啊。
讨厌一个人真是不需要一点理由啊。
终于到家了,总算是有惊无险。华夏跟陆洁妤去了林宏志家。从刑警大队出来的时候,华夏接到他舅妈的电话,林宏志已经将黑血吐了出来,呼吸也变得平稳了。那小同志果然被华夏诓得死心踏地,前脚一进刑警大队的门,后脚就遛去了林宏志的府上。
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冲个澡,把身上残留的血迹洗干净之后,照了照镜子,全身上下果然一点伤痕都没有,最神奇的是当年臂膀上种痘留下的疤都消失了。雨烟阿姨悄悄出现在我身后,她一副色迷迷的样子看着一丝不挂的我,没办法,我只能两只手很自然地挡住下体说: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你出现的时候也得打个招呼啊,让我先把衣服穿好你再出来。
雨烟阿姨掩嘴一笑,双眼故作责怪的白我一眼,已有些千娇百媚的意人。所以我是真不想去凑这热闹。
这家火锅店的环境还不错,有点小资的感觉,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华夏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和一打啤酒。菜一上,华夏就把各种肉全部倒了进去煮。
边等肉熟我们边聊了起来。我问华夏:你在我们回来的时候打听了那个姓裘的底细,到底问出点什么有用的没有?
华夏一听,目光不移地看着锅里的肉说:那小子虽然长得比较讨厌,但是不得不说,也算是个人才,十六岁就进了公安大学。毕业后就分到了成都周边一个镇上派出所做了个民警,一年后的公务员考试,过得轻松加愉快。那年运气正好赶上了,刑警队要人,他专业又对口,摇身一变就成刑警了。接下来三年,参与破获五起大案,两次立功,据说身上还有枪伤。他升得有多快,你都不能敢相信,他现在已经是一级警督,虽然比李保国那个王八蛋级别低一级,挂职已经跟李保国一样都是副科级。吓人吧?还有更吓人的,他从去到刑警队就跟着李保国,换句话说,他算是李保国一手提拔上来了的。竟然已经爬到跟李保国平起平坐了,这小子简直就坐着直升机往上升的。
我听华夏这一说,的确很吃惊,继续问道:那小子除了李保国外,还有其他靠山吗?
华夏烫好一片毛肚,不等它凉就直接塞进嘴里,又伸着舌头给吐了出来,然后再夹起来又放进嘴里,呲牙咧嘴地嚼了两口吞进肚里后说:那两小子能知道这么多还是人缘好,听人家聊天时收集的这些信息,再深层次一点的东西,他们知道个鬼。
我想起从刑警队出来时,姓裘那小子站在门口堵住我们的去路,皮笑肉不笑地对我们说早晚我们还会见面。其实从他带人把我们围上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看他很不顺眼,当然不是因为他把我们给铐了,是因为他长得真的很讨人厌。
他长得不但不丑,而且还称得上是帅气,可是我就觉得看他很不爽。看见他的人,不甩他两巴掌都感觉吃不下饭。我在车上时反醒了很久,问自己是不是妒嫉他。可我比较了半天,他没什么值得我妒嫉的。虽说帅气,比起我还是要差点,挣得没我多,我还会玄术,惹毛了我,让你去死都可以。他撑死了也就大叫一声,不要动,警察,再动我要开枪了!。对了,他有枪,可是我也有啊。
讨厌一个人真是不需要一点理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