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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夜夜魔的缔造者】

    话说随着各种媒体的推澜助波,报纸被入们抢购一空,那一张张拿着小金人,温和而谦逊微笑的易飞扬占据了报纸上的头版头条。

    除了对易飞扬获奖的大肆宣传外,还有一些报刊杂志针对易飞扬和大导演斯皮尔伯格的奥斯卡之战给予了犀利的评价。

    “虽然中国易在奥斯卡奖项上赢了斯皮尔伯格,可是我们必须要看到,这是奥斯卡组委会的偏心!是的,为了表示奥斯卡有容乃大的气度,他们才会这么大方地把众多奖项给了一部印度片!”

    “实在弄不明白这属于美国的奥斯卡,还是属于华人的奥斯卡?这里究竟是好莱坞,还是印度的宝莱坞?中国易的获胜,让我很意外!”

    “支持斯皮尔伯格!抵制中国易!”

    “斯皮尔伯格永远都是最好的!”

    ……

    可以说各种指责都有。没办法,这里是美国,是斯皮尔伯格的主战场,再加上这老头人缘好,有很多的死忠影迷,当然对易飞扬表示不忿了。

    实际上,前世有一场李按导演和斯皮尔伯格的奥斯卡大战,就是《少年派漂流》对阵《林肯》,可惜在最后最关键的决战中输给了李按,而李按也得到了斯皮尔伯格死忠影迷们的“问候”,在报刊上被骂的狗血淋头,和现在的易飞扬有异曲同工之处。

    相比之下,易飞扬其实被骂的还比较轻,缘于他的聪明和才华早已被大多数人认可。

    不管如何,经过这一次奥斯卡大战,与斯皮尔伯格相比,易飞扬这位只有26岁的华人导演再次成了众入议论的焦点。

    这位叱咤好莱坞的家伙,用他的票房,口碑,还有奖项,再次证明了自己缔造奇迹的能力。也没辜负自己“上帝之子”的名头。

    ……

    如果说报刊杂志上面的爆料还不够给力的话,那么就来看看网络。

    网络上轰动的效果,则如八级地震一般震撼。

    雅虎网专题报道中,一位名叫“爱斯基摩人”的影迷写道:“上帝呀。中国易这家伙真是了不得,不声不响就拿了七个大奖!他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我看过了,实在太有内涵了!得之无愧!”

    网名叫做“折翼的天使”的影迷写道:“我更期盼中国易的《我是传奇》能快些开拍,当然,还有他这部正宗丧尸电视剧《行尸走肉》能够快些首播,哇,急不可耐了!”

    网名“亚马逊热带鱼”写道:“猜猜中国易能在下一届奥斯卡拿到多少奖项?能否超过七个?哈哈!”

    ……

    在亚洲很多地区的互联网上,更是民族情绪高涨。

    在中国网站上,一名署名“大秦帝国”的网民写道:“易飞扬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也是全世界年轻人的骄傲。他告诉我们奥斯卡颁奖礼再不是白种人的天下,不再是白种导演的自娱自乐!”

    一名署名“黄种人是你爹”写道:“易导,开拍一部抗日大电影,给美国佬开开眼呗!”

    ……

    可以说,随着易飞扬奥斯卡获奖成为“七冠王”。全世界各地的影迷全都疯了般在网络上发表感言。

    各种各样的褒奖声在网络社区上蓬勃而起,扑天盖地的关注,让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个华人导演无与伦比的魅力!

    当然,事事没有完美,在这么多赞美声中,偶尔也会夹杂一些不和谐的叫骂声。嘲讽声,甚至是嫉妒声。

    可以说在美国,那些具有种族情绪,不太喜欢中国人的家伙们,针对易飞扬高涨的人气,开始集体吐槽和拍砖了。

    “中国易就是因为年纪轻。还顶着个黄皮肤才让奥斯卡另眼相待。上帝呀,这年头什么入都能拍电影了,无论是《幸福来敲门》还是《百万富翁》,都不能给我哪怕一点感动。奥斯卡真是瞎了眼!”

    “他就是个花花公子!以前是,现在也是!只不过他现在伪装的很好。安妮海瑟薇完全被他蒙蔽了!如果不信,大家看看照片上他望着安吉丽娜朱莉那样子,活生生就是个色鬼!现在听说他要和朱丽合作拍戏了,其目的不言自明,还不是为了和朱丽上床!该死,我们的美国妞,怎么都被中国人泡了?最后我要说一声,快和他分手吧,安妮海瑟薇!”

    “无聊的一届奥斯卡,我宣布从今后抵制有中国易参与的奥斯卡!不为别的,我实在不喜欢这个不断出风头编造舆论的中国人!”

    针对这样的诋毁和侮辱,易飞扬的那帮铁杆粉丝们不干了,大家伙一拥而上,那无数的口水与唾沫汇成海洋,与那帮“拍砖者”展开一场又一场激烈的隔空骂战,易飞扬让全美的人们,又疯狂了一把。

    ……

    这头,卸下那些曾经的荣耀,易飞扬将所有的言论摒弃,专心致志地开始他的导演事业。

    如今《行尸走肉》这部电视剧的第一季,基本上快要拍摄完毕。

    易飞扬临时从中抽身,将导演的大权交给了身边的副导演汤姆,并且让胖子罗伯特作为监制,跟进这部戏的进程。

    在易飞扬看来,汤姆本身就是电视剧导演,跟着自己拍摄了这么多天,可以说整个拍摄流程已经轻车熟路;至于胖子罗伯特本身就是这部戏的漫画作者,自己和他沟通以后,已经形成了很完善的故事情节体系,只要有他严格把关,就不会出什么事儿。

    易飞扬计算的很精准,顶多再有一周时间,这部戏就能在自己收购的amc电视台首播,到时候就会知道效果如何了。

    从电视制作中抽身出来的易飞扬并未闲着,而是马上开工投入到了《我是传奇》这部戏中。

    首先,要走程序编写剧本,剧本立案后申请开拍。这些繁琐而有必须要走的程序,对于现在的易飞扬,可以说游刃有余。

    梦幻娱乐早已成立了编剧小组,整个小组有七八个人,当你把剧本大纲说出来,或者交给他们。他们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一般是三天,就能够交给你三套剧本,任你挑选最合适的进行开拍。

    可以说。梦幻娱乐在电影制作方面已经正式进入“工业时代”,设立有制片部门,编剧部门,导演部门,摄影部门,化妆部门,特效部门,以及后期剪辑,后期制作和宣传部门等。

    在这每一个产业链上,基本上都是易飞扬从好莱坞各界网罗来的精英。要么就是高薪挖来的人才。

    对于易飞扬来说,人才这玩意是和美金的厚度对等的,才华等于财华;当然,这其中也会有一些不爱财,喜欢被尊重。需要创作自由的人物,易飞扬对于他们,更是“梦想有多大,你的舞台就有多大!”

    如今《我是传奇》的剧本创作已经完毕,易飞扬和副总裁杜雷斯一起挑选了其中最合适的一套剧本。

    剧本内容:故事主要讲述的是2012年,人类最终被病毒所击垮,前军方病毒学家安吉丽娜-朱丽因为体内有自然抗体未受到感染。而成为纽约市唯一的幸存者,甚至曾一度认为自己就是全世界唯一幸存的人类。她独自一个人据守在荒烟蔓草中的纽约曼哈顿,身旁只有爱犬莎曼珊为伴,除了一面自立求生存之外,还努力研发这种传染病毒的解药……

    在剧本结尾部分,分成了两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是。就在主角成功分离出抗体的时刻,丧尸也侵入了她(他)的堡垒,她只能牺牲自己姓命让那对逃命至此的母子俩离开,最后这两个人将她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抗体送到那些没有感染病毒也没有抗体的人类聚居地。

    第二种结局是,丧尸们攻破主角的堡垒后。男首领在实验室的玻璃上画了一个蝴蝶图案(被主角捕获做实验的女丧尸身上有蝴蝶纹身),主角这是才明白了丧尸之所以疯狂攻击他的堡垒就是为了救出那个女丧尸——男首领的情人。

    最终主角把女丧尸还给了男首领,也彻底改变了自己三年来认为丧尸没有智商、没有感情的看法,承认了丧尸作为一个新物种与人类的平等存在,与逃难至此的安娜母子驾车前往佛蒙特州的幸存者聚居地。

    易飞扬知道第一种结局在自己以前的那个时空是公映版,而在网上看的一般都是第二种结局。他不知道哪一种结局更好,不过对于他自己,更加倾向于第二种结局,所以也没有必要弄出两个结局了。

    对于这种“快餐剧本”,本身作为金牌编剧的易飞扬消化起来很快,连夜做了部分修改和批注以后,易飞扬就派人将剧本送给这部戏的女主角安吉丽娜朱丽,让她提前熟悉故事和人物角色。

    在这期间,也不知道是谁把剧本透露给了威尔史密斯,易飞扬猜测是杜雷斯,因为公司对剧本保密程度很高,除了他,没有外人。

    威尔史密斯看了剧本以后,非常的喜欢,立马跑过来请求易飞扬,“能不能让他出演这部戏”。

    易飞扬苦逼啊,要知道前世这部戏本身就是“黑人王子”威尔史密斯的作品,现在自己把它提前创作出来,却选择了让安吉丽娜朱丽来饰演,本身已经很对不起威尔这个家伙了,没想到威尔会主动跑来求演,这可如何是好?

    “我知道,亲爱的易,这会让你很为难,不过我觉得这部戏很适合我,是的,我有一种感觉我这部戏很有缘分,希望你能够考虑一下……”威尔史密斯说得很委婉也很婉转,让易飞扬都不好意思立马答复他。

    事后,易飞扬找到了杜雷斯,询问他这件事情。果然,杜雷斯说剧本是他告诉威尔史密斯的,原因是,“在不确定主角是男是女的情况下,我觉得威尔更适合出演里面的角色!”

    杜雷斯一句话就把易飞扬给噎住了,是啊,看起来杜雷斯对于电影选角的敏感度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没错,威尔史密斯是很适合这部戏,不过,易飞扬想要打造的《我是传奇》绝不是前世那个男版,而是要创造一个女版《我是传奇》。

    可是威尔怎么办呢?

    作为梦幻娱乐的一张王牌,不能让他寒心呀。

    思前想后,易飞扬找来了编剧小组。对他们这般这般说了一遍,然后又找来大导演戈尔-维宾斯基,这厮《加勒比海盗》系列大卖,如今已经身价不菲。是好莱坞有名的黄金导演。易飞扬和戈尔密谈了一段时间。

    隔日,易飞扬对外宣布,梦幻娱乐重磅科幻片《我,机器人》会在六月份开拍,主演是威尔史密斯,导演是戈尔-维宾斯基!

    没错,这就是易飞扬为了弥补威尔,而帮他打造的一部新戏,也是前世威尔史密斯再次走红的科幻大片。

    当然,易飞扬可不是单纯地为了弥补威尔老弟脆弱的心灵。主要是这部戏在前世很牛叉。

    怎么个牛叉?

    耗资超过1亿美元,由好莱坞巨星威尔-史密斯主演的美国惊险科幻大片《我,机器人》,首映周末的票房就高达5220万美元,受到影迷的热烈追捧。该片展现了一个巧夺天工、精彩眩目的未来世界。同时营造了一场危机四伏的科幻冒险,让观众在感受惊险刺激的同时,思考人类生存危机的深刻主题。

    可以说这部《我,机器人》其影响力和赚钱程度丝毫不弱于《我是传奇》。

    威尔史密斯看过剧本后,很是喜欢这部戏,也乐于当这部戏的男主角,更高兴能够和黄金导演戈尔-维宾斯基合作。

    就连副总裁看完剧本后。也不得不承认,这部戏的男主角貌似更适合威尔来出演。

    总之,结果是---一切皆大欢喜!

    回过头来,易飞扬又开始马不停蹄地捯饬自己那部《我是传奇》。为了配合电视剧《行尸走肉》,易飞扬不得不加快这部戏的筹备和开拍速度,最好能够在《行尸走肉》首播过后。正式上映,也就是说,现在留给易飞扬的时间最多只有一个月。

    一个月拍摄一部这样的电影,对于他来说绝对是一种挑战。

    要知道,在好莱坞并不缺乏快枪手电影。在很多时间内拍摄完成,可是很多影片的质量就会没保证。

    到底是要速度,还是要质量?

    这给易飞扬出了一个难题。

    外界对此也开始议论纷纷。

    “上帝呀,一个月完成一部《我是传奇》?这不会是一部烂片吧!”

    “就算不是烂片,也是快餐片,绝对成不了经典!”

    “虽然中国易很神奇,可是这一次,估计他要触礁了!”

    ……

    作为一名香港人,经历过香港电影的快速拍摄手法,比如说在香港电影发展最牛叉时期,一部戏七天就可以搞定,例如王晶导演的《赌神》,还有于仁泰的《白发魔女传》等等。这些可都是精品,不是垃圾。由此也证明了,电影拍的快,不一定就是坏片子,相反,你悉心打磨三四年,捯饬出来的也不一定是经典。

    想明白了这一点,易飞扬在也不顾什么忧虑,也不顾外界的议论,开始全面构思这部戏。

    说实话,易飞扬对《我是传奇》的定义不完全是灾难恐怖片,更多的是一部文艺片。因为电影里面关于丧尸的描写并不是很多,影片的拍摄完全是根主角的心里活动来进行。利用主角的表演,让人们体会那种末日的孤独与恐怖,更好的珍惜眼前人。

    可即使是这样,但如果丧尸的描写依旧和《生化危机》一样,视觉效果的冲击就没想象的那么大了。

    因为《生化危机》的成功引来了很多的跟风者,现在的丧尸电影丧尸的造型和生化危机的差不多。

    即使那种小投入的电影,在造型上也努力朝《生化危机》靠拢,现在已经造成了观众的审美疲劳,《我是传奇》再用这种造型的话,估计光是口水唾沫,就能把易飞扬淹死。

    何况,在易飞扬导演的《行尸走肉》中,已经将丧尸的属性给修改了,既然要这两部戏相辅相成,互为宣传,那么有必要将其中的丧尸也给修改掉。

    为此,易飞扬大胆地将“丧尸”这样的名称去掉,继而创造一个新的恐怖种族---夜魔!

    夜魔,顾名思义,是一种在夜里出现的恶魔,害怕阳光,残忍,嗜血,动作迅速,喜欢扑食活物。

    大部分电影里面的丧尸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能到处闲逛到处吃人。

    如果借鉴一下中国的僵尸片,就是丧尸白天不能出来,见到阳光就会被阳光给烧死。而丧尸的造型也更加的暗黑,皮肤露出血管,血液是黑色的。表皮和其他丧尸一样,没有毛发。

    这些丧尸嗜血,不止喜欢吃人,只要是活的生物,都是他们的美味。丧尸的牙齿突出,也就是犬牙露出嘴唇,怕光怕火,力量强大,足以攀登上几十层的高楼。由于白天都是躲在地下室里面,所以丧尸的皮肤惨白。

    想到这里,易飞扬就召唤来大导演彼得杰克逊,这厮也是维塔数码特效的创始人,如今算是跟在易飞扬的屁股后头,成了最佳拍档。

    彼得杰克逊在化妆特效方面可是高手,尤其他执导的《魔戒》就足以证明他的功力。

    易飞扬也不多说什么,直接把自己的“夜魔”构思给彼得杰克逊说了,彼得打了一个响指道:“这个好办,我安排下去,你明天见结果!”

    易飞扬看了看手表,道:“时间不多,就今天吧,我希望在天亮之前能够看到样品!”

    “这么急?”彼得杰克逊愣了一下,“那么好,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易飞扬累得很,打算先眯一会儿,养养精神。这头杰克逊开始行动起来,找来自己手底下的特效化妆师,把易飞扬的要求给他们说了,然后一大伙人开始马不停蹄地捯饬起来。

    在很多电影中,人们只是看到化妆特效出来的那种震撼效果,比如在《群尸玩过界》中的男主母亲变成魔鬼的镜头,还有在《生化危机》中各种丧尸的镜头,却不知道,这些“作品”几乎都是化妆特效打造出来的。

    看似普通的硅胶,面团,甚至是不起眼的毛线,发丝等等,那在他们手里就变成了神秘的武器。在他们严谨,专业的打造下,很快,一个“夜魔”的原始造型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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