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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离开乐队

    九月十三日。

    纪嫣然召开一个董事会议,这本来是一个很正式的会议,但是因为董事成员只有三个人,所以气氛怎么都正式不起来。

    颜韵坐在一旁,担任本次董事会的法律顾问和书记员。

    “前段时间我们在银行短期拆借了一个亿,再加上公司账面上有资金有一亿二千万,所以现金流非常的充裕。”纪嫣然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公司总部建设方面总投入资金是七千万。举办了一次‘我要唱摇滚’,花费资金达到了四千万。这四千万包括公司网站的建设,活动组织费用,以及宣传费用。新辰音乐节共花去了八千万的资金,其中包括安保费、活动组织经费、宣传费以及乐队的出场费。”

    她把账目表复印了两份,然后递给了陆辰和林姿,继续说道:“除此以外,还有其它林林种种的小费用,总之这一个多月我们就花掉了近两亿资金。短期内将新辰集团的影响力成功的营造了出来,但是我们资金流却变得非常紧张。”

    “新辰音乐节收入是多少?”陆辰问道。

    纪嫣然又递了一份账目表出来,说道:“音乐节收入八千六百多万,我们现在手里头有一亿三千万的流动资金。”

    陆辰扫视了两份财物报表,发现广告宣传是所有支出中的最大款项,两次活动就烧掉了接近一个亿的广告费,由此也可以想象最近新辰集团打广告打得有多凶猛。

    林姿:“嫣然,你召开董事会议是想说什么?”

    纪嫣然笑着道:“虽然花钱如流水,但是我们的战略目的都已经全部达成。我算了一下,公司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总部的建设、日常的开支、艺人的培养、管理人员的填充等等,虽然不会再有大款项的支出,但是还需要保留不少的日常经营费用。找你们过来是商量下一步的计划,我们需要保留多少现金。”

    陆辰想了想,说道:“三千万就差不多了。咱们把端起拆借的资金还了,再贷一千万出来,保持三千万的现金流,这样公司的财物状况就会比较健康。”

    林姿:“我赞同。”

    纪嫣然:“两位大股东都赞同,我的意见就不重要了。好了,咱们保持三千万的现金流,让负债率低于10%,这样很好!陆辰,《龙的传人》、《生如夏花》、《千年之恋》、《high歌》、《the_mass》,这五首歌的版权公司也要了,你签字吧!”

    上次给了十二首歌,这次又给了五首,只要再拿出三首歌,陆辰就算是把“债”还完了。

    签完版权转让协议之后,纪嫣然继续说道:“既然格调乐队已经开始露面,接下来肯定要参加商业演出。我要忙集团公司的事情,实在无法再担任格调乐队的经纪人,所以我会跟格调乐队解约,乐队也需要找一个真正合格的经纪人帮他们打理生意……”

    陆辰想了想,说道:“让楚玲玲兼职做经济人吧。你们不是说那丫头很会做生意吗?就让她试试好了。”

    纪嫣然:“这样会不会分散她的精力?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做好。”

    陆辰:“格调乐队已经坐稳了华夏第一乐队的宝座,有没有经纪人其实没啥区别。有公司作为后盾,很多事情很好处理,找几个专业的助理就可以了。”

    纪嫣然觉得此话很有道理,于是也没有反对,可以抽空去问问楚玲玲。

    陆辰接着说道:“我倒是有点想法,想跟大家说一说。”

    “什么想法?”林姿好奇的问。

    陆辰笑着道:“我本身的嗓子条件并不是非常的出色,像《走四方》这首歌我演唱起来就非常的吃力。乐队虽然主推辛嘉缇为卖点,但我免不了会创作一些需要由男性来演唱的歌曲,所以我想在未来的几个月慢慢的退出格调乐队,同时找一个合格的替补人选。”

    “你要退出格调乐队?”纪嫣然有些吃惊。

    陆辰认真的说道:“我并不是很喜欢聚光灯,不想四处跑来跑去的商演,而且我还有其它的一些发展规划,我的重心会慢慢的移到公司这方面来,滞留在乐队会牵扯我太多的精力。”

    纪嫣然:“嘉缇他们知道你的想法吗?”

    陆辰:“还没跟他们说,但是离开乐队并不代表我会离开他们。”

    林姿:“谁来做替补。”

    陆辰:“我要唱摇滚挖到了几个好歌手。萧亮、杨威宁、杜川,这三个都是好苗子,天赋好,唱功也好,形象也不错,选一个出来顶替我的位置。”

    “选谁啊?”纪嫣然也觉得有些头疼。

    陆辰:“接下来格调乐队的商业演出把他们三个人都带上,都给点机会,看看谁表现好,看看谁最有实力。”

    纪嫣然:“那你呢?你继续担任公关总监?”

    陆辰笑着道:“公关部交给伍妍吧。这女孩挺聪明,咱们三个董事照看着她,给她机会让她成长。我想做新辰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同时担任培训部门的总监。”他这是想从台前转移到幕后,将精力放在挖掘新人和培养新人这方面。

    做明星当然很好,但是相应的也会失去很多东西,比如个人隐私。一个普通人,谁管你是在挖鼻孔还是在穿拖鞋?可是明星不一样,不小心挖个鼻孔就有可能被照相机捕捉,然后变成公众消费的新闻,或者是不小心路过红灯街就可以被解读成在外嫖/娼,又或者跟女孩吃个饭就能上八卦报纸。

    女人或许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但是男人天天过这种生活那绝对会骂娘。

    陆辰不介意自己成为公众人物,有点小名气也挺好的,但是他却不愿意“红得发紫”成为八卦媒体和狗仔队的追踪对象,还是觉得与闪光灯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舒服。另外,抄袭原时空的歌曲并不能让他获得成就感,挖掘艺人、培养艺人、捧红明星、发展公司,这样的事情显然更能赚钱,同样也更有意义。

    他希望自己能将新辰集团打造成有造血能力的娱乐公司,而不是整天赶场演出以及应付八卦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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