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外出
“小姐!”翠凝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看到躺在身边的人是谁后,立即吓醒了。
“翠凝,别动,我们一起睡。”绯色扬起笑脸,对着翠凝说道。
也不管翠凝愿不愿意,就抱着翠凝闭上了眼睛,但是根本就睡不着。脑海中一直在回想着刚才窗户外的兮黑,她讨厌黑夜,像是一张无尽的网把她网在里面。
而且因为看多了恐怖片的问题,她特别的怕鬼,以往还能相信这个世界是将就科学的。那里有什么鬼!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而已,然而当穿越到这具身体里,她的心里对鬼神的力量就相信了许多。
绯色脑海处于紧张状态,还要闭着眼睛,双手紧紧的抓=住翠凝的。翠凝也被小姐给弄的睡不着,小姐怎么能和她下人躺在一起呢?
但是小姐闭上眼睛,紧紧的抱紧自己的双手,让翠凝认为小姐是睡着了。虽然紧张,却还是没有把小姐给叫醒。
不知不觉中,还真的是睡着了,第二天睁眼,绯色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果然呀!除了吃喝睡她还真的找不到别的事情来做了。
翠凝已不在身边,而春初正在外室拧着抹布,温热的水从她手中往下洒落,荡漾起一阵涟漪。
绯色慢悠悠的爬了起来,床边放好了拐杖,这是秋落找来的,扶着拐杖站了起来。
“小姐,你醒了。”春初听到细碎的动静,转过头看到绯色已经站了起来,而衣服还未穿戴。紧忙的跑到绯色身边。微笑着说道,走进内室,拿起架子上的衣服出来自动的为绯色穿戴整齐。
“什么时候了!”绯色一动不动的让春初为她做好一切繁琐的事情,连洗脸也是春初洗的。完了后就有人送了饭菜过来,还是骨头汤,看到这东西绯色胃口马上没了。闷闷不乐的随便吃了几口才问道。
“巳时了小姐。”春初说道后自动的把碗筷饭菜撤了下去。
现在绯色后悔死了,冬雪的医术不错,加上南甯给的药也不错。经过她的几次念叨,冬雪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骨折处竟然奇迹般的没以往那么疼了。她还是依照着冬雪的要求不活动骨折受伤的地方,她也想尽量的养好伤口呀!
就这般养伤了半个月,绯色已然能踮脚走路,左手也能活动,然而还是不能太使力。在药材和医术都如此缺乏的古代。这么高明和恢复神速的骨折让绯色都很是惊奇。果然呀!中国中医博大精深,只是因为西医越来越发展的现代,才会让中医渐渐的流失。
只要一能活动一点,绯色就是个闲不住的主,府中在这些天来多次的出现过请帖,不知道是哪家的闺女生日到了,请闺中姐妹到府一聚。或者就是才女大比拼了。然后邀请各家的闺女前去参加,因为身体不方便。所以绯色一次都没能去到,她其实也想去看看热闹呢?看看古代的大才女,闺中的小姐是如何的有才。
却因身体的不方便,一直闲赋在家中,终于能活动的时候,怎么能少的了她呢?皇宫那就是一个大杂烩,现在她的身体根本就不允许她现在就往皇宫里面跑,更何况如何勾引哪个男人。还是件伤脑筋的事情,那根本就是个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家伙。
又是一国之主,那里能允许让她放肆,更何况人家对她的厌恶还不是一般的严重。想想绯色就深深的愕然,这种家伙,她能让人家喜欢上她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只能怪原身的脾气和名声太出名了,并且招惹了这么一座大神,竟然还不知足的不满足。想要挤入人家那一片佳丽三千中。想想绯色就捂脸,这种艰难的问题比去杀一个人要来的有难度,更比做成一件事情要有挑战性。
人心最是难测,更何况还是一颗爱人的心。所以想通了各种因素和现如今的状况后,简直一个难字根本不能形容。
在得过且过的今天,绯色只能把这个问题抛之脑后,想起来的时候再说吧!如此乐观的精神,连她都佩服自己一番。果然呀!遇到事情就只会往龟壳里躲得就是她了,还能想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哎!叹了一口气,让春初打扮完毕。
镜子中映出一张绝美的面容,脸上受伤的地方已经完好如初,洁白的肌肤,柔嫩的脸蛋。上面平滑有光泽,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里面闪烁着胶结的光芒。右手慢慢的捂上这张脸,看一遍她就自卑一遍,迷恋一遍。自卑的是若是原来的自己有这张容貌,还愁什么。而迷恋就是这样美丽的一张脸,让她一个女的看了都喜欢,更不用说别人了。
然配上原身的这个名声,在加上才女辈出,美女美男满天下的好苗子,这张脸就变得如同蒙上了灰尘的铅华,变得黯淡无光。
至从上次和奶娘沟通了后,奶娘就真的不再管她,事事都依着她。条件却是她的身边必须跟着春初或者秋落,原因是她两人会武功,能保护她。绯色只差给个白眼了,这两人的武功说出来也不怕笑话,特别是春初,平时就没见过她动手,都让绯色觉着她就是个在正常不过平凡不过的少女。和那种女侠,游走江湖的大侠,和武功高强的属下差远了。
既然拒不过奶娘的要求,绯色还是听话的把秋落和春初都带在了身边,春初机谨并且很会说话,带她在身边迟不了亏。而秋落却冷着一张脸,别人自发的离她几尺外,让绯色省得烦躁。
游走在大街上,听着春初说着人文地貌,在听着秋落偶尔提起的话题。绯色还算心情愉快的逛着大街,看着街道上玲琅满目的各种东西,没有一样是喜欢的。
这里的上京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没有家乡的泥土小路,也没有电视里演的庄家农地。京城街道上的小贩和行走的各类人士脸上都透露着一股精明和精气十足。没有老实巴交和结实精壮的农家大汉,有的只是带着小心翼翼的奴仆,或是生活在京城里的各类百姓,和声势显赫,不然就是有些权势的管家子弟。
欣赏着纯古代的浓朴之情,滑实而精明的古代人物,小巧而纯古的建筑物。配上炎热的天气,清新的空气,绿色的植被,在这繁闹的街市中,绯色观摩着,欣赏着。却始终觉着自己是个局外人,她终究是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地方。
精致的小楼,阐华的酒家,脱去了拐杖,绯色终于能慢慢的正常行走在天地之间,感受着这一片浑浊的自由之气。真想奔跑呀!然知道身体不允许,地方不允许,别人会把她当疯子的。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贵绯瑟终于安稳了下来,没有在来京城的大街上找事,闹事。
民众们安心了不少,也听说将军小姐受了伤,无法出门,所以绯色站在街道上,走在街市上,除了哪一张精致的面容回头率高外,还真的没人会想着这是那个名声恶臭的贵绯瑟。
因为绯色的样子,一声鲜艳的红色,虽然引人入胜,可更像是嫁衣,红的似血。而原先的贵绯瑟不喜欢这种颜色,永远都是好几种颜色往身上套,像只花母鸡一般生辱没了这个称号。而且更讨厌的就是红色和黑色,因为原身认为红色是大婚之日穿的,理因那时候惊艳一把,而黑色却像是木头一般,所以她不喜欢穿。红色倒是喜欢,却因为想大婚之日传出来给南桐看,所以一直都放弃了这种颜色。
绯色虽然不喜欢张扬,但是这么漂亮的脸蛋,不好好的张扬一把,真对不起自己呀!所以绯色就把节操丢了,毫不在意这种出风头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那个女人不爱美,这具身体真是太适合黑色和红色这两种颜色了,好像是天生为她准备的一般。
穿上红色的衣裳,美的不可方物,妖=娆的身姿,偏配上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直就是个尤=物。而穿上黑衣裳的她更甚,像是黑暗里来的精灵,霸道的不可一世。
既然是美女,就要好好的享受,这是绯色琢磨出来的道理,反正现如今风光一阵,以后就都没机会了。这般想后,绯色倒是抛去了低调这种东西和精神,越发的高调起来,但是虽然穿着各方面感觉像是高调。但是她的脾性还真的不高调,低调的如同不存在一般。
只是因为容貌太出众了,想低调都低调不起来呀!
走进酒楼里,果然,诸多视线都停留在她的身上。
绯色面不改色的上了二楼,春初引路,这地方她还真的没来过,这次是她送了好几次请帖到了南甯的府邸,想谢谢他的赠药之恩,被拒绝了许多次。绯色不死心的拒绝一次就在送一次,她就不信了,这个王爷还真的能耐得住她的烦。
让暗心去,春初和秋落去堵,总之是只要南甯出现的地方,总有绯色的人。南甯烦的实在不行,才答应了这次的见面,他不止一次后悔赠药了。却已经送出去了,无法。
“翠凝,别动,我们一起睡。”绯色扬起笑脸,对着翠凝说道。
也不管翠凝愿不愿意,就抱着翠凝闭上了眼睛,但是根本就睡不着。脑海中一直在回想着刚才窗户外的兮黑,她讨厌黑夜,像是一张无尽的网把她网在里面。
而且因为看多了恐怖片的问题,她特别的怕鬼,以往还能相信这个世界是将就科学的。那里有什么鬼!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而已,然而当穿越到这具身体里,她的心里对鬼神的力量就相信了许多。
绯色脑海处于紧张状态,还要闭着眼睛,双手紧紧的抓=住翠凝的。翠凝也被小姐给弄的睡不着,小姐怎么能和她下人躺在一起呢?
但是小姐闭上眼睛,紧紧的抱紧自己的双手,让翠凝认为小姐是睡着了。虽然紧张,却还是没有把小姐给叫醒。
不知不觉中,还真的是睡着了,第二天睁眼,绯色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果然呀!除了吃喝睡她还真的找不到别的事情来做了。
翠凝已不在身边,而春初正在外室拧着抹布,温热的水从她手中往下洒落,荡漾起一阵涟漪。
绯色慢悠悠的爬了起来,床边放好了拐杖,这是秋落找来的,扶着拐杖站了起来。
“小姐,你醒了。”春初听到细碎的动静,转过头看到绯色已经站了起来,而衣服还未穿戴。紧忙的跑到绯色身边。微笑着说道,走进内室,拿起架子上的衣服出来自动的为绯色穿戴整齐。
“什么时候了!”绯色一动不动的让春初为她做好一切繁琐的事情,连洗脸也是春初洗的。完了后就有人送了饭菜过来,还是骨头汤,看到这东西绯色胃口马上没了。闷闷不乐的随便吃了几口才问道。
“巳时了小姐。”春初说道后自动的把碗筷饭菜撤了下去。
现在绯色后悔死了,冬雪的医术不错,加上南甯给的药也不错。经过她的几次念叨,冬雪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骨折处竟然奇迹般的没以往那么疼了。她还是依照着冬雪的要求不活动骨折受伤的地方,她也想尽量的养好伤口呀!
就这般养伤了半个月,绯色已然能踮脚走路,左手也能活动,然而还是不能太使力。在药材和医术都如此缺乏的古代。这么高明和恢复神速的骨折让绯色都很是惊奇。果然呀!中国中医博大精深,只是因为西医越来越发展的现代,才会让中医渐渐的流失。
只要一能活动一点,绯色就是个闲不住的主,府中在这些天来多次的出现过请帖,不知道是哪家的闺女生日到了,请闺中姐妹到府一聚。或者就是才女大比拼了。然后邀请各家的闺女前去参加,因为身体不方便。所以绯色一次都没能去到,她其实也想去看看热闹呢?看看古代的大才女,闺中的小姐是如何的有才。
却因身体的不方便,一直闲赋在家中,终于能活动的时候,怎么能少的了她呢?皇宫那就是一个大杂烩,现在她的身体根本就不允许她现在就往皇宫里面跑,更何况如何勾引哪个男人。还是件伤脑筋的事情,那根本就是个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家伙。
又是一国之主,那里能允许让她放肆,更何况人家对她的厌恶还不是一般的严重。想想绯色就深深的愕然,这种家伙,她能让人家喜欢上她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只能怪原身的脾气和名声太出名了,并且招惹了这么一座大神,竟然还不知足的不满足。想要挤入人家那一片佳丽三千中。想想绯色就捂脸,这种艰难的问题比去杀一个人要来的有难度,更比做成一件事情要有挑战性。
人心最是难测,更何况还是一颗爱人的心。所以想通了各种因素和现如今的状况后,简直一个难字根本不能形容。
在得过且过的今天,绯色只能把这个问题抛之脑后,想起来的时候再说吧!如此乐观的精神,连她都佩服自己一番。果然呀!遇到事情就只会往龟壳里躲得就是她了,还能想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哎!叹了一口气,让春初打扮完毕。
镜子中映出一张绝美的面容,脸上受伤的地方已经完好如初,洁白的肌肤,柔嫩的脸蛋。上面平滑有光泽,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里面闪烁着胶结的光芒。右手慢慢的捂上这张脸,看一遍她就自卑一遍,迷恋一遍。自卑的是若是原来的自己有这张容貌,还愁什么。而迷恋就是这样美丽的一张脸,让她一个女的看了都喜欢,更不用说别人了。
然配上原身的这个名声,在加上才女辈出,美女美男满天下的好苗子,这张脸就变得如同蒙上了灰尘的铅华,变得黯淡无光。
至从上次和奶娘沟通了后,奶娘就真的不再管她,事事都依着她。条件却是她的身边必须跟着春初或者秋落,原因是她两人会武功,能保护她。绯色只差给个白眼了,这两人的武功说出来也不怕笑话,特别是春初,平时就没见过她动手,都让绯色觉着她就是个在正常不过平凡不过的少女。和那种女侠,游走江湖的大侠,和武功高强的属下差远了。
既然拒不过奶娘的要求,绯色还是听话的把秋落和春初都带在了身边,春初机谨并且很会说话,带她在身边迟不了亏。而秋落却冷着一张脸,别人自发的离她几尺外,让绯色省得烦躁。
游走在大街上,听着春初说着人文地貌,在听着秋落偶尔提起的话题。绯色还算心情愉快的逛着大街,看着街道上玲琅满目的各种东西,没有一样是喜欢的。
这里的上京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没有家乡的泥土小路,也没有电视里演的庄家农地。京城街道上的小贩和行走的各类人士脸上都透露着一股精明和精气十足。没有老实巴交和结实精壮的农家大汉,有的只是带着小心翼翼的奴仆,或是生活在京城里的各类百姓,和声势显赫,不然就是有些权势的管家子弟。
欣赏着纯古代的浓朴之情,滑实而精明的古代人物,小巧而纯古的建筑物。配上炎热的天气,清新的空气,绿色的植被,在这繁闹的街市中,绯色观摩着,欣赏着。却始终觉着自己是个局外人,她终究是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地方。
精致的小楼,阐华的酒家,脱去了拐杖,绯色终于能慢慢的正常行走在天地之间,感受着这一片浑浊的自由之气。真想奔跑呀!然知道身体不允许,地方不允许,别人会把她当疯子的。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贵绯瑟终于安稳了下来,没有在来京城的大街上找事,闹事。
民众们安心了不少,也听说将军小姐受了伤,无法出门,所以绯色站在街道上,走在街市上,除了哪一张精致的面容回头率高外,还真的没人会想着这是那个名声恶臭的贵绯瑟。
因为绯色的样子,一声鲜艳的红色,虽然引人入胜,可更像是嫁衣,红的似血。而原先的贵绯瑟不喜欢这种颜色,永远都是好几种颜色往身上套,像只花母鸡一般生辱没了这个称号。而且更讨厌的就是红色和黑色,因为原身认为红色是大婚之日穿的,理因那时候惊艳一把,而黑色却像是木头一般,所以她不喜欢穿。红色倒是喜欢,却因为想大婚之日传出来给南桐看,所以一直都放弃了这种颜色。
绯色虽然不喜欢张扬,但是这么漂亮的脸蛋,不好好的张扬一把,真对不起自己呀!所以绯色就把节操丢了,毫不在意这种出风头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那个女人不爱美,这具身体真是太适合黑色和红色这两种颜色了,好像是天生为她准备的一般。
穿上红色的衣裳,美的不可方物,妖=娆的身姿,偏配上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直就是个尤=物。而穿上黑衣裳的她更甚,像是黑暗里来的精灵,霸道的不可一世。
既然是美女,就要好好的享受,这是绯色琢磨出来的道理,反正现如今风光一阵,以后就都没机会了。这般想后,绯色倒是抛去了低调这种东西和精神,越发的高调起来,但是虽然穿着各方面感觉像是高调。但是她的脾性还真的不高调,低调的如同不存在一般。
只是因为容貌太出众了,想低调都低调不起来呀!
走进酒楼里,果然,诸多视线都停留在她的身上。
绯色面不改色的上了二楼,春初引路,这地方她还真的没来过,这次是她送了好几次请帖到了南甯的府邸,想谢谢他的赠药之恩,被拒绝了许多次。绯色不死心的拒绝一次就在送一次,她就不信了,这个王爷还真的能耐得住她的烦。
让暗心去,春初和秋落去堵,总之是只要南甯出现的地方,总有绯色的人。南甯烦的实在不行,才答应了这次的见面,他不止一次后悔赠药了。却已经送出去了,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