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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勾心斗角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双方距离缩短到只剩下不及一尺之际,玉马剑客不知看出了哪一点不对,突然去势一沉,双足落地,腰马一挫,收回长剑,同时一个虎腾,向斜侧里闪开丈半许。

    更奇怪的是,方姓汉子虽然没有看到玉马剑客艾玄这些动作,却跟看到了没有两样。

    玉马剑客沉身落地,他的去势也跟着一沉,双掌反向肩后按下,明明离地面尚有好几寸,却好像已经捞着实物一般,双腿一挺,人如风车似的一翻,轻若柳絮,悠然站立。

    远远围着的住客,不禁齐于心底喊了一声好,同时也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只见院中人影晃动,如飞跃起落,玉马剑客艾玄退回原位,左上角的铁笛生和右下角的另一名剑士,则双双大喝一声,同时飞身扑出。

    现在,方姓汉子完全明白过来。

    怪不得老家伙刚才任他如何相激,也不动火,原来这是对方早就拟定好了的策略。

    先让他跟四名剑士周旋,一方面可以达到折腾他的目的,一方面则可以看看他究竟是“申帮主”还是“方副帮主”?以及两人的武功,究竟是什么路数?另外一个好处,便是等他成了强弩之末,还可以捉个活口,扩大事功,慢慢消受。

    这次的四名剑士,从出手看来,显然都是经过挑了又挑的顶尖人物。

    他如果仍像以往那样,直着肠子行事,纵然能将其中一名或两名剑士毙于掌下,他也必须付出可观的代价。

    无论他是申帮主还是方副帮主,对方应该不会不知道他们两人的厉害,而对方明知道厉害,仍然不惜出此下策,可见这一切也在对方计算之中,换句话说:这四名剑士,是准备用来牺牲的可怜虫!

    方姓汉子想到这里,不禁暗暗咬牙切齿。

    他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失过一次手,前前后后,死在他手底下的人,也不知道已有多少。

    在他来说,杀一个人几乎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而他也是天生的一副硬心肠,每次杀了人,他从不回顾,更不用说对那些死者动怜悯之心了。

    可是,今天不知道是何缘故,他竟对眼下这四名剑士,突然由衷生出一股怜悯之心。

    他知道剑王宫的剑士要想披上一袭锦衣,不是件容易事,要练成四人如今这等身手更不容易。

    但是,在旁边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老家伙心中,却好像等闲死上几个人,根本算不了什么。

    好像只有他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人物。

    为了他这个重要的人物,似乎谁都该随时献出自己的生命,好让他的地位更高,名气更大。

    是的,他可以杀死这四名剑客,虽然得费一点手脚,但结果并没有两样。

    但是,他杀人,只是为自己,自己想杀的人,他才会杀,他不会受别人安排,为别人而去杀人。

    退一万步说,他即使愿意为别人杀人,他也不愿为这个人鬼两不像的老家伙杀人。

    如果一定要他杀人,他也只杀一个人,就是这个老家伙。

    他杀得了这个老家伙吗?他知道他杀不了,至少目前办不到。如果他能杀得了这个老家伙,他早不会等到现在了。

    刚才他跟寒山秀士在厢房门口说话的声音并不大,而这老家伙远在七八丈外的院门口就听到了,单凭这份功力,他便知道遇上了劲敌。

    老家伙上次在杨家庄出现时,显然掩藏了真面目,那是为了一个鱼龙掌。

    如今老家伙误以为黑心书生就是天杀星,两条大鱼都已经进了网,当然用不着再做作。

    老家伙见面露的那一手,对这老家伙自己来说,还是太早了点,这正好提高了他的警觉。

    他昨天几乎坠入三郎那小子的陷阱,那是因为他不知道那小子是个冒牌货,他信任的是天杀星。

    在他心目中,天杀星是条汉子,不是一条汉子,绝没有勇气与剑王宫作对。

    而他早在几年之前,便知道剑王是个伪君子,他是从潼关一个婊子那里得来的消息。

    那婊子当然不知道什么剑王不剑王,但是她知道,有人偷偷进了技院,外面竟有好几名锦衣剑士扮着普通人,为他把风,为他守卫,这个人会是谁呢?

    一个讨了七房妻妾的人,还玩婊子,会是一个好人吗?

    所以,他相信天杀星。相信天杀星至少不会以下三滥的手段谋算他,如果谁因此便以为他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那就错了。

    他并不是一个养夫。他在走向院心时,就已看出今天形势对他不利,他之所以不愿一走了之,是因为他不想示弱于人。他知道他虽胜不了这个老家伙,但如没有这些剑士,这老家伙也一定奈何不了他,至少还可以拼上一拼。

    但是,现在他的想法不同了。

    现在他连受一点轻伤也不愿意,他要保有全部精力,然后再找个机会,跟这老家伙算账。

    所以,当铁笛生和另一名剑士从左右攻来时,他只当没有那回事,足尖一点,径向寒山秀士立身之处扑了过去。

    寒山秀士大感意外。

    因为他想不出方姓汉子有什么理由会在这个时候,竟置铁笛生与另一剑士之攻击于不顾,而宁冒腹背受敌之险,向他猛扑过来。不过,他马上就想通了。

    因为当他闪身让开一旁,正待发出一记应招,打算将对方重新引回院心时,方姓汉子已如流矢般,从他身边一掠而过,人像波浪似的,轻轻一个起伏,便越过院墙后消失不见。

    寒山秀士微微一呆,正拟从速腾身追去时,天绝老魔忽然沉声道:“用不着追了!留在厢房中的那个,才是正主儿,快替我过去把西厢围起!”

    四名剑士这才知道跑掉的不是天杀星,而是那个姓方的副帮主,于是四人精神一振赶紧拢成一个新的包围圈,戒备着向西厢缓缓逼了过去。

    没想到四人刚移动脚步,厢房中的黑心书生已除去易容药物,以本来面目,带着一脸笑容从房中走了出来。

    黑心书生快步走下台阶,冲着四人一抱拳道:“四位老大哥好!”

    四名锦衣剑士一下全成了木头人,呆在那里,张目结舌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铁笛生孔鸣手一指,讷讷地道:“你……你是小羊?”

    黑心书生躬身道:“正是小羊,孔大哥,你好!”

    天绝老魔大步走了过来,铁青着脸孔道:“这小子是谁?”

    寒山秀士忙道:“是本宫的一名蓝衣剑士。”

    他不待老魔有所表示,又转过脸去,注目冷冷道:“这是怎么回事?快说!”

    黑心书生敛起笑容,深深叹了口气道:“说起来一言难尽上个月小弟奉了公差,本拟前往湘西,路过此地时,无意中获悉天杀星那小子已自宫中逃出,正在洛阳一带招人组帮,小弟认为这是个难得的立功机会,便决定化名投入,不想开始尚称顺利,后来便渐渐露出了马脚,到了前几天,终于为刚才那个姓方的所挟持……”

    铁笛生四下溜了一眼,摆摆手道:“好了,这里不是说话之所,大家先回客栈,等见了艾老总,再说不迟。”

    ※※※※※

    天色终于渐渐的黑下来了。

    店堂中的灯,已全部点亮。

    刚点亮的灯,灯光似乎特别微弱,人在灯下走动,看上去往往只像一团模糊的影子。

    一条纤巧的人影,悄悄穿过店堂。

    “看到了没有?”

    “看到了。”

    “就是那女人?”

    “是的。”

    “再辛苦一趟怎么样?”

    “照办。”

    “别吓坏了她,只要跟在后面,看看她去的什么地方,或是去干什么的,就可以了。”

    “好!等会儿房间里会面。”

    麻金甲推开房门时,满脸都是笑容。

    申无害躺在炕上没动:“怎么样?”

    麻金甲笑了笑道:“底下就全瞧你的了!”

    申无害道:“那女人干什么去了?”

    麻金甲笑道:“买药。”

    申无害道:“买什么药?”

    麻金甲笑道:“伤药。”

    申无害道:“买副药要去这么久?”

    麻金甲笑道:“买一副当然用不着这么久。”

    申无害眨眨眼皮道:“你大概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进药铺子买药吧?”

    麻金甲笑道:“你这句话的意思我听不懂。”

    申无害道:“否则你何以如此高兴,自从进得门来,脸上几乎一直没有断过笑容?”

    麻金甲笑道:“我不是高兴,我只是感到有趣而已!”

    申无害道:“是那女人有趣,还是她买的药有趣?”

    麻金甲笑道:“都有趣,单是一个女人不会有趣,单是一副伤药也不会有趣。如果一个女人为买一副伤药连跑两间药铺子,向第一家铺子说:‘我家男人受了伤。’向第二家铺子则说‘杀谷子里闹耗子’又如何呢?你听了如果仍然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一点也不觉得可笑的话,那就正如天绝老魔所说:‘算你涵养好!’”

    申无害只有承认自己的涵养并不好,因为他不等对方话完,就忍不住笑出了眼泪。

    ※※※※※

    药已煎好。

    满屋子都是苦涩的药味。

    人参并不苦,当归也不苦,很多药都不苦。

    很多药非但不苦,有时闻起来甚至还别有一股香味,然而奇怪的是,只要几味药合起来一煎,就永远只有一种气味:又苦又涩。

    不过,又苦又涩的药味,在一个健康的人闻起来,固然不大好受,但对一个病人来说,却是一种很大的慰藉。

    药是治病的,每一种都能治病,甚至一种药能治好几种病。

    一个人生了病,只要大夫不摇头,只要大夫还肯开方子,便表示他的病并非不治之症。

    希望和信心,也是一味药。

    而且是最好的一味药。

    一个人若是对自己先已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和信心,还能指望别人给他一些什么呢?

    三郎似乎已经睡着了,这时,忽然缓缓睁开眼皮,他显然是被这一阵药味薰醒的。

    他挣扎着坐了起来,脸上浮起了笑容,气色已比刚才好看得多了。

    他在灯下望着她的每一个动作,目光中流露出一片感激之色。

    花娘从炉子上端起药罐,用药筛滤去药渣,然后把药倒在一支瓷碗里,小心翼翼地捧来炕前。

    她将药碗一直送到他的嘴边,温柔地道:“已经不太烫了,你还是趁热喝了吧,喝下去好好地睡一觉。”

    三郎接下药碗,用舌尖试了一下道:“还是太烫了。”

    他放下药碗抓起她的手道:“花娘,你对我实在太好了,你这样对待我,我真不知道将来拿什么来报答你。”

    花娘脸孔一红,轻轻捏了他一把道:“你又说这些了。”

    三郎朝药碗望了一眼,皱起眉头道:“你去问问店家,看有没有枣子或冰糖,替我要一点来,我从小就是怕吃药。”

    花娘扑味一笑,掩口道:“瞧你多孩子气!”

    她口里虽然这样说,但还是温顺地站起来走了,三郎以无限怜惜的眼光,望着她的背影在门口消失,轻轻叹了口气,缓缓端起药碗……

    ※※※※※

    花娘拿着一包甜枣,推开房门。

    “三郎。”

    她轻轻喊了一声。

    “三郎!”

    她又喊了一声,三郎还是没有回应。

    三郎伏在炕沿上,身躯扭曲,两臂悬垂,那个药碗已在炕前变成一堆碎瓷片,她知道就是喊到明天这个时候,三郎也不会听到这种温柔多情的呼唤了!

    她的动作突然轻快起来。

    她以熟练的手法,从桌底下拉出一大一小两个包袱,打开其中那一个大的,取出一套男装,匆匆换上,然后,一口吹熄油灯,提着另外那个沉重的小包袱,悄悄出房而去。

    这一次她没有带上房门。

    她为什么要带上房门呢?

    难道她会再回来?

    如今,除了三郎交给她保管的那一大叠银票不算,她手上提着的,是五块金砖,是重二百五十两整,单是这些,就已经可以使她成为一个小富婆了。

    而在这些之外,最重要的是,她还另外拥有一张可以使她由小富婆变为大富婆的银票。

    那是一张十足兑现的银票。

    它甚至比金陵天兴银号开出来的票子,还要可靠得多。

    因为即使是天兴银号开出来的票子,它也难保没有破损或遗失之虞,而她拥有的这张银票,则没有这些顾忌。

    因为它不是普通那种白纸上写黑字的票子。

    如今兵书宝剑峡的那批宝藏,知道的人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只要她不说出来,将永远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此一秘密。

    这是一张写在她心版上的银票。

    她这次来洛阳,要见的本来是申无害,这是一个使她无法忘怀的男人。

    她喜欢这个男人,也痛恨这男人。

    这次,一听到消息,她就赶来了,实际上她根本就不知道她赶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在城隍庙前见到那个红衣剑士马如龙,她起初的想法,本拟从马如龙身上打听一点有关天杀星的消息,但当马如龙拿出那块金砖之后,她的主意又改变了。

    笑里藏刀胜箭当日对她下的评语,一点也不错,她对黄金的兴趣,永远高于一切。

    那么,她当时又为什么要惺惺作态,表示拒绝收下那块金砖呢?

    那是因为她一眼便看出这块金砖只是一只离群的孤雁。

    一只孤雁,打动不了她的心。她要的是整个的雁群。

    最后,她终于如愿以偿。

    有了这四千两黄金,其他的一切,就不重要了。

    她为什么还要回来呢?

    是的,她不会再回来了。

    不过,如果她再回来一次,她一定很后悔,后悔她当时实在未免走得太匆促了些。

    三郎其实并没有喝了那碗药。

    那女人买药去了,他感到有点冷,便下炕打开那个大包袱,打算随便找一件旧衣服,把脖子围起来,结果他在包袱里拖出一块厚厚的,像布头似的东西,随意绕在脖子上,便又上了炕。

    那睡房里没有点灯,他也没有细看那是一块什么布,直到他上了炕,才发觉有点不对劲。

    布是双层的,两头还附着两根带子,围在脖子上,长度也恰到好处,这样合适的一块布,是打哪里来的呢?

    难道是那女人特地缝好了给她当围巾的吗?

    等他取下来仔细一看,他才弄清了那是一件什么东西原来是女人月事来潮的一块骑马布。

    他瞧清了,忍不住狠狠啐了一口,一面暗骂倒楣,一面把那块骑马布向炕头摔去。

    就这一摔,他捡回了一条命。

    那块布落在炕头上,居然发出了很大的声音,他觉得有点奇怪,再拿起来反复查看,他才发现这块布竟是一物两用,它不仅是一块骑马布,同时也是一个很精巧的镖囊。

    终于,他完全明白过来了。

    那女人声称不谙武功,原来是个弥天大谎,就是再笨的人,到这时候也不难想像这女人究竟安的是一副什么心肠了。

    他再检视那些小银镖,进而发觉,这女人不但会武功,而且还很像是个大行家。

    若在平时,他当然不在乎,可是如今他已受伤,连行动都感觉困难,他会是这女人的对手吗?

    他受的伤不轻,如果再耗力气,将来疗治起来,一定更为不易,而令他最感顾忌的是这里与四方客栈仅一街之隔,万一惊动了那些剑士同僚,麻烦就大了。

    他不愿冒险。

    想来想去,他觉得只有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那便是将计就计,使假!

    侥幸,这一关他闯过了。

    虽然他知道那女人一去就不会再回头,他还是等了足足有半个时辰,才悄悄下炕,去闩上房门,并将门缝和窗户都这上了,方将油灯点亮,开始坐下来写信。

    这封信是写给无情金剑的。

    这也是他目前惟一可走的一条路,无论是为了保命也好,为了报复那女人也好,他首先得恢复他锦衣剑士的身份。

    他相信无情金剑还会重用他,因为他手上还有一副大牌。

    ※※※※※

    南门城外,紧傍着官道,有一家骡马行。

    “万里骡马行。”

    这家万里骡马行,店号虽然够响亮。规模其实小得可怜。

    行里一共只有两部破车子,三条牲口;一匹瘦马,两匹老得掉毛的骡子。像这样一家骡马行,平日生意冷落,自是不难想像。

    可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昨天黄昏时分,这家骡马行竟意外地成交了一宗肥得滴油的生意。

    主顾是一个斯斯文文的中年人。

    这中年人当时走进来声称将有远行,要买一匹好马代步,并说只要马好,价钱多寡概不计算。

    店家听了,只有苦笑。

    行里哪来的什么好马?

    别说好马,就是稍微像样点的,也牵不出一匹来。

    时下一匹纯种马,最少也值三十两银子左右,他即使卖尽了行里的家当,也凑不出这样一笔数目来。

    那中年人在晓得了他的苦衷之后,连说不要紧,一面掏出一张一百两银子的银票,吩咐他若是行里没有,可去别处代选一匹,多下来的银子,就算佣金,不过,另外他可有个条件,马儿买来后,在今后七天之内,不分昼夜,随时都得有人照应,他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来,他人一到,就得交马。

    现在,这位客人来了。

    店家看在银子的情分上,打从马儿进了马棚,须臾不敢离开。

    这时听得敲门的声音,连忙一骨碌跳身而起,他打开门,本来还想说几句恭维活,套套亲近,图个下趟,不意对方一点也不领情,牵过马匹之后,只一摆手,就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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