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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速濮之战

    黑压压的队伍安静有序地在草原上奔驰,清晨的阳光散落下来,映着草叶上一颗颗晶莹的露珠,马蹄踏过,鞋面上便有了淡淡的湿意。

    我看了看仆多手里握着的长戟,从腰间取出弓箭来,握在手中,又摸了摸揣在怀里的麻醉枪,这是我昨日从包袱里取出来的,虽然攻击力并不是很强,放在身边总是多一些保障。

    天空中一片晴朗,偶尔有朵朵浮云掠过,一路上没有任何树荫遮挡,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下来,晒得人的皮肤火辣辣地疼。我涂了改变肤色的药水,但是看这势头,再过不了多久,涂和不涂的差异也就不大了。

    前面的赵破奴忽然身形一晃,从草地上捞起了一个东西,顷刻间又回到马背上,他这一套动作做的熟练潇洒至极,没有七八年的功夫,练不出这样的骑术。

    队伍依旧保持前行,赵破奴拍马上前,追上霍去病,似乎说了什么,只见得两人嘴唇在动,却完全听不清。我隐约看见赵破奴手里拿了一粒圆圆的黑色的东西,霍去病见了此物,脸色便凝重三分。

    “那是羊粪!”仆多的声音飘过来,我转过头去,他正看着地面,眉头微微皱起,“还很新鲜,此处不久前有人放牧,我们离匈奴人不远了。”

    我跟着朝地上看,果然见草丛中零散分布着一个个小而圆的黑点,确实像是某种动物的粪便,但仆多仅仅这么一看,就能判断出这粪便新不新鲜,本领委实神奇。

    霍去病招了招手,一队人马便从万人铁骑中分离出来,约有十余人。领头的是一个矮小的男子,霍去病冲他说了几句,他便领着那一队人马。领先而去。

    我以为我们的脚程已经算快的,但是和专门的斥候相比,还是落下一大截。那十几个影子渐行渐远,很快便将我们远远甩在身后。

    在这种时候派出斥候。无需多说,众人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一股昂扬的斗气,在队伍中悄悄蔓延开来,每个人的脸上,都现出一种异样的兴奋。奔波数日,敌人就在眼前,马上就有机会立功报国。与这些欺压边境妇孺同胞的匈奴恶贼痛快一战,是很多人等待了许久的时刻。

    铁蹄在草地上翻飞,队伍行进的速度,悄然加快。

    翻过一座低矮的山梁,先前派去侦查的斥候,在矮小男子的带领下疾驰而归。前后不过一个时辰,可见匈奴人的部落,离我们已经不是很远。

    前方令旗一变,队伍慢了下来,他率着十余人迎上前。除去有些疲惫之外,一行人的装备都十分齐整,可见没有发生什么狭路相逢的流血事件。

    “将军。”

    他的身形虽然矮小,说话声音却十分响亮。我竟然也能听得清。

    “我们的猜测没有错,前面十余里开外,驻扎着一个匈奴部落,约有数千人口,不是浑邪王和休屠王部族,属下从他们的穿戴判断,应当是从前月氏人的一个分支。”

    将士们的呼吸急促起来。

    高不识道,“匈奴人的部落有时候离得近,有时候离得远,附近可还有别的部族的痕迹?”

    那名矮小的男子道,“回高校尉,属下特意留意过,方圆几里之内,未见其他的匈奴人聚居。”

    霍去病沉吟片刻,侧首对赵破奴道,“你率领两千人马,先去探一探虚实。”

    路博德迟疑道,“将军,会不会有诈?”

    赵破奴道,“自从出关之后,一直没有遇上匈奴人,从陇西到这里,不到三日时间,即便匈奴人知道我军出征的信息,也来不及设下埋伏,多半是附近的部落。属下先去探过,会向他们说明将军的意思。”

    霍去病扬了扬眉,淡淡道,“如果他们肯让道最好,否则,就用他们练一练手吧!”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听在人耳朵里,却奇异地让人热血沸腾。

    我旁边站着的一人忍不住握紧了战戟,那张年轻的面庞上露出渴望的神情来,一眨不眨地望着霍去病。

    “第三营,第五营!”霍去病回身点兵,两队身着青铜盔甲的军士,整齐地驱马踱出。没有被点到的人均是一脸失望,和那两千军士面上的激动形成强烈对比。

    路博德又道,“将军,两千人马,会不会太少了?”

    高不识道,“路兄,将军这一招叫做引蛇出洞,倘若真是一个小部族,赵司马的两千人足够将他们击灭,如果有伏兵,剩余八千人便可伺机而动。”

    路博德恍然大悟,哦了一声,道,“此计甚妙,甚妙。”

    两千人迅速集结完,赵破奴领命,率众而去,激起一片灰黄的烟尘。

    剩余八千人队形略作变换,瞬间便又形成了一个与之前一模一样,只是体积小了一些的方阵。这种迅速的变阵,是数月训练的结果,众人仿佛都有了默契一般。我听说古代作战,没有强大的远程武器,仅凭肉|体和冷兵器,一个人能发挥出来的作用便微乎其微,需要用阵型来集结众人的力量,是以在兵法当中,阵法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一块位置。

    众人安静而快速地前行,一片片山峦平地被抛在身后,强劲有力的马蹄声在耳畔回荡,跑了半个多时辰,前面冒起了浓黑的烟雾。仆多低声道,“狼烟起,赵破奴和人交上手了。”

    我朝前看去,正好对上霍去病朝后看来的目光,大约是见我没有半分怯意,他眯起眼来,带着警告的意味,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身旁的弓箭,暗自揣测方才是不是被他看出什么端倪。

    良久,再感觉不到他咄咄逼人的视线,我才又抬起头来,抹把冷汗。

    此次进大漠,我的目的,当然不是跟着他观光一圈那么简单。

    他把高不识派来看着我,又把仆多放在我的身边,当然也不只是保护我那么简单。

    不管他怎么打算,既然来了,找不到乌布干,找不回手柄,我绝不会轻易回去。

    队伍进入一个比较开阔的地带,此处水草肥美,是个放牧的风水宝地。不过此时却是一副兵荒马乱的模样,地上散落着一些衣物器械,不时可以见到四处奔窜的牛羊。看样子是被赵破奴的军队冲散了。

    霍去病只是大概扫了一眼,并未多做停留,便驱马向前,众人紧跟其后,前方除去风声水声,渐渐可以听到嘈杂的人声,只不过在这丘陵起伏的塞外,听得见却看不见人影。

    众人的速度已经算快的,但是赵破奴的速度更快,当我们赶到匈奴部落所在地,战斗已经结束。赵破奴正指挥着士卒清理战场,原本还有些不甘心的匈奴残余见到这浩浩荡荡的铁骑,一个个面如死灰,彻底放弃了反抗。

    “啧啧!这么多牛羊,够我们吃上一阵子的了!”高不识大喜,拍着马鞭道,“将军英明!”

    队伍带的口粮不多,眼下快要青黄不接,这个匈奴部落出现的恰到好处,虽然不算富庶,也够众人饱餐好几顿。

    我远远看去,整个部落的帐篷和围栏都被毁得七七八八,牛羊四下逃窜,赵破奴旗下的军卒赶过去,驱逐着,将它们聚集到角落里。曾经碧绿的草皮被践踏地一片狼藉,沾满了红黑的血迹,地上躺着成片的尸体,大部分是匈奴人,还有一些穿着汉军的盔甲。盔甲上的血迹已经凝固,每具尸体的脸上都保持着最后的表情,或惊恐,或狰狞,或张狂。

    士卒们把尸体堆积到一起,从哪些已经僵硬的同类身上,拔出自己的武器箭支。远处散落的匈奴人怨恨而悲愤地看着这群从天而降的汉人,像牲畜一样被驱赶到一起,大部分的男人都已经在战斗中丧生,活下来的妇人,小心护着自己的儿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牛羊和财物被这些士卒夺走,那些饱受塞外风霜侵袭的面孔上,露出了绝望的神情。

    我望着这些与我们并没有太大差异的同类,心头无端有些压抑起来。

    我虽然上过无数次战场,对付的却统统都是异星生物,二十三世纪人类同盟第一条法则就是同类不得相残。在外来的压力面前,这些争斗了千百年的种族难得的团结一致。

    虽然说此刻与二十三世纪的情况并不相同,可是面对着这些同类的面孔,我不确定……自己真的能下得了手去。

    尤其在看到,一个匈奴小姑娘,伏在死去的母亲身上哀哀哭号的场景,我的心头又是一阵茫然。

    赵破奴拍马过来,“将军!”

    他手里还拎了个东西,摇摇晃晃。

    “赵司马神速,这么快就解决了!”霍去病难得地露出一丝微笑。

    “回将军,这是匈奴的速濮部族,一共三千余人,除去妇孺,壮年男子不过千余人。如将军所料,他们原来是月氏人,被匈奴吞并。属下宣告了将军的旨意,这速濮王不识好歹,誓死不降,大约是怕匈奴人日后追究,又见我们人数不多,想拼死一战。”赵破奴把手里拎着的那个东西递了过来,“这是速濮王的人头,请将军过目。”(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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