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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二百九十二章 渡河

    春日时分,雪山上的冰雪融化,此处正处于黄河中上游,水势浩大,不易通过,根据黄河渡口附近驻军的经验,上午的时候,风力较小,河面上的风浪相对平缓些。

    大伙儿虽然都是视死如归的好汉,却也不愿意白白将性命浪费在此处。

    众人商议了一会,决定就地休整,明天再渡河。

    黄河渡口的驻军统领引着众人寻了个避风的地方,安顿下来。

    虽然有了山石的遮挡,依旧听得见猛烈的风声从头顶呼啸而过。毕竟这是黄河渡口,又恰逢季节变换,再避风的地方,也是相对的。

    篝火点燃了便被吹灭,草叶树枝乱飞,我试了几次,均以失败告终,只好换了地方,在霍去病的大帐中点火烤肉。

    有了帐篷的遮挡,风力顿减,外面狂风大作,帐篷里却是温暖如春,除去有些烟雾之外,坐在这里烤肉,倒是惬意地很。

    霍去病去当地的军营里,商讨明日渡河事宜。正值春汛,风大浪急,渡河的危险比平时高出许多,须得做好周全的准备。

    我作为亲兵,原本应一同前往,却被霍去病单独留了下来。

    严格来说,做亲卫比做普通士兵更难,不仅要与大家一起奔波冲杀,还要时刻准备着应对主帅的召唤,丝毫不得空闲。做一个士兵,或许我还算合格,但是做一名随叫随到的亲卫,我就差了一档。没有足够的体力,也缺乏绝对的服从,来了不过两天,还要劳累主帅亲自照看,想必在霍去病心里。十分看我不上。

    他名义上有两个侍卫,但我既然是个不中用的,绝大部分的活就依然压在仆多一个人身上。累他又要站岗又要跑腿,我自觉很是对不住他。

    愧疚之余,我还有几分惆怅。

    我这一辈子。鲜少这么不中用过,想当年老子纵横哈顿大学研究生院的时候。认识的人,谁不竖个拇指夸句伸手了得,多少嚣张的家伙被我揍得哭爹喊娘,偏偏到了他这里,我引以为傲的战斗力就变得什么都不是,甚至还颇有几分弱不禁风的势头,不过淋了场雨就病病歪歪。唯一的功能只剩下烤肉,这是多么叫人无奈且惆怅的事情。

    我唏嘘了很久,都不见霍去病回来,只得掩灭了火堆,在灰烬中刨了个洞,把烤肉埋进去,等他回来吃。

    我原本是想要做个称职的亲卫,却架不住连日的奔波,身心俱疲,又揣测他刻意把我留下来。自然是有让我休养的意思,我一心苦熬,却有些对不住他这番好意,我纠结了片刻。便坦然地接受了周公的召唤。

    半夜再醒来时,又躺在了他的怀中,与昨日的姿势一模一样。

    我嗅着他熟悉的气味,在心底叹了一声。这个样子倘若叫他那些手下看见了,不知道会怎么吃惊。

    次日渡河,天不亮,号角就已经吹响,众人匆匆收拾完毕,牵着马匹,准备渡河。

    所有的战马都被蒙上了眼罩,防止在渡河的时候受惊。

    码头上已经备好了数十艘船,加上战马,每一艘船能盛下不到三十人。

    我牵着马朝仆多走过去,却被霍去病叫住,“吴次仁,你上这艘船。”

    他的语气不容置否,指着他正前方的一艘大船,那是给他和军中的将领渡河用的,比别的船只看起来都要宽大结实。

    赵破奴回过头来,淡淡看了我一眼,又别过头去。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过来,路博德冲我扬了扬下巴,颇有深意的一笑。其余的将领倒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不过看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特殊的味道。

    船只停稳,一部分人先将战马签上去,稳住船身,我学着众人的模样,正准备跳上船,身子却陡然腾空,一只大手拎着我的盔甲后领,轻描淡写地将我拎上船去。

    他这个动作,又引得不少人偷偷侧目,霍去病好似浑然不觉,待众人站定,便号令开船。

    木船再宽大,也是相对的,站了数十匹马还有人,船上已经被挤得满满的,只是比旁边的船只略宽松一些。

    我站的位置有些尴尬,正好站在霍去病和赵破奴中间,待我发现这个问题,却已经来不及改变。

    两人一左一右,望着河中央翻滚的黄色浪潮,霍去病有意无意地将我挡在身后,我虽然有些尴尬,还是十分承他这个情。毕竟万一翻船落水,就算我侥幸逃得一命,也难逃别人的眼光。身形暴露且不提,我此刻正处于非常时期,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出现血染的风采。

    上午的风比下午小些,却也足以刮起巨大的风浪,看似宽阔的船只,在一眼难以望到边的黄河中央,也犹如一叶扁舟,从波谷被推到浪尖,又从浪尖跌落到谷底。

    船夫用力把着舵,船上的战马由于颠簸,开始有些骚乱起来。

    我拉着两匹马的缰绳,想要制止它们的惊慌,刚巧一个浪头打来,船身猛地一震,我脚下一滑,便险些被它们拖得飞了出去。

    旁边传来一声冷哼,霍去病一手抱住我,另一手将我左手中的缰绳夺了过去,与此同时,赵破奴也拿走了我右手的缰绳。

    我扶着霍去病的手臂,勉强稳住身子,望着脚下翻滚的白色水沫,心跳半日不得平静,只差了那么一点点,我就会被这黄浊的浪头吞没。黄河中央水深数十米,我如果被卷下去,这条小命多半就交代在这里。

    一阵挫败感再次袭上心头,我的力量还是太小,就连过个黄河,居然都会被马扔出去。这些日子我已经刻苦锻炼,然而比起这些天生蛮力的古人来,我还是差得太远。

    我扶着船舷,觉得自己很是没用。

    霍去病眯起眼来,看了看我,又把头转回去,什么也没说。

    两人也没有把缰绳还给我的意思,我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打消了讨要的念头。

    上回过黄河的时候,我被困在囚笼里,被一群人围得严严实实,没有感觉到过河的不易。没想到光是站稳脚步,都要耗费我很大的力气。

    倘若这次寻不到手柄,下一次,他定然不肯再带我这个废物上战场。

    我颇为沮丧。

    艄公经验丰富,几个转舵,避开了黄河中间的漩涡暗流,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一行人终于到达对岸。

    我跟在霍去病的身后走下船只,到了河岸上,他才将缰绳还给我,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我悻悻地低着头,经过这一次,他定然将我又看低了几分。

    我其实并不是这么没用的,怎么偏偏到了他的面前,就每每丢脸。

    众人在岸上又等了大半日,才算将这一万余人全部送过来,中间有那么一艘船不幸遇到了暗流,三四十人只打捞上来二十余人,我看着那些浑身湿透的士兵,心有余悸地朝他看去,不想他也正好看着我。我勉强咧咧嘴,假装回头去整理包裹,避开他的目光。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仅仅渡河,便用了一日的时光。

    骑兵队伍朝前行进了一段,便扎营休息。

    霍去病的营帐中又围了一群人,其中自然缺不了赵破奴和高不识他们。

    我每次见到赵破奴,都有那么几分不自在,他也总是避开目光,似乎不愿意多看我一眼。其实我与他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这么僵化的局面。

    一群全副武装的男人围着一张小小的羊皮,画着我看不懂的路线。

    众人每人拿着一个干馍,就着高期的驱寒药汤,一边吃,一边畅谈。他们已经习惯了在休息时间,围在霍去病的营帐里制定作战方案。

    “四日的时间,从长安赶到陇西,那些匈奴人一定想不到,我们就这么杀上他们的老巢。”听着像是路博德。

    一个陌生的声音道,“今日渡河也十分顺畅,以此速度,定能杀匈奴一个措手不及。”

    霍去病挑了挑眉,火光下面色却有几分凝重,淡淡道,“你们觉得快么?”

    众人摸不准主帅的心思,看了一圈,不敢答话。

    霍去病也没有要听他们说话的意思。

    “从长安到这里,都是低矮的丘陵和平原,我们却用了足足四天。”他伸手指着那抽象派的地图,用力戳了戳,“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这是浑邪王和休屠王的部落所在,大约有两千五百余里。出了陇西,自此便是匈奴人的地盘,以我们目前的速度,还没有杀过去,他们早就听到了风声。如果让匈奴人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成了待宰的羔羊。从长安到陇西,两千余里,我们行了四日,这两千五百余里,我们要用多长时间?这是祁连山脉,不比关中的小山坡,中间分布着匈奴的小部落,不可能一路顺当。”

    众人便静默了下来,互相对视。

    赵破奴道,“这些部落虽然不足为惧,但是打起仗来,恐怕会延误脚程。”

    霍去病道,“传我的令下去,明早提前一个时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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