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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正文第一百七十一章:蜗婚(171)

    渐渐融入了这个两个男人的家庭里,不过是两天的时间,我觉得我把这里俨然是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他们不管谁先回家,都会和我说说话,然后就洗手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做的菜口味,都是严格的按照孕妇来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样子实在是像个老学究,过于严谨,他捧着一本孕妇食谱大全,高高的个子,系着花围裙,像个孩子一样边炒菜边解说着哪盘菜对胎儿哪里发育比较好。

    他说,要生一个极聪明的宝宝,要有音乐细胞。

    他夹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里,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总是会告诉他超赞的。

    爵我故意刁难他,问他:“那么,什么菜可以培养宝宝的音乐细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里找着,一会又在厨房忙活开来,他说如果不是我在,这套崭新的厨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我算是没猜到,他炒出来的菜,竟然还真是有理由来说服我,这是为增强宝宝的音乐细胞的。

    他端上了两个菜,一盘红,一盘绿,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样,好不好看?”他骄傲地解着围裙炫耀说。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这做的是什么菜啊?”我反问,很认真的样子反问他。

    他坐下,手托着下巴,说:“你不会真不认识了吧,太打击我的厨艺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吗?”说着他指着红色丝状的那盘菜,说道:“这盘菜呢,我给它取名叫——二胡,因为我用了两根胡萝卜做的。”

    我吐血,竟然说两根胡萝卜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看在你这么笨蛋的份上,我给要给你个榧子吃!这个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给它取名叫——双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双琴,不就是给杨小放补充音乐细胞了吗?”他专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认真表情。

    这就是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杨之放,我强烈怀疑,以后有天杨小放长大了,杨之放都不会长大,也许创作音乐的人,总是有用不完不会枯竭的想象力,他总能从小事上想到让我开心的事。

    没事的时候,若我不和他说话,他就会耐不住寂寞的,找话题说,他只有在创作的时候才会静下来,否则,他喜欢和我说话,就是为了逗我乐。

    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看子晚将调着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我讨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对子晚说,千万别给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疯,那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我的酒品,还算不错的,比贤芝好多了,贤芝一喝酒,就有将衣服一件件脱离身体,然后肆意奔跑的念头,她说那样特别的轻松舒畅,特别的真实。

    又想到了贤芝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联系了。

    我用脚踢踢之放,我说:“以后的一个月,每当杨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债父偿吗?”他抱着我的脚,放在怀里,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么的迷恋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虽然有时我会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般完美的男子吗,而他恰恰还属于我和我的孩子,总是会怕,到最后不过是梦一场。

    但在另一个场景里,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离我,那么近,那么得近,近得我闭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睁开眼睛,他就在我身边,我唤出他的名字,他会很快就来到我身边。

    这样的住了几天后,我提出要回家一趟,还有二十几天就是预产期了,也许还会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妈妈在身边,坐月子什么的,总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顾些。

    之放坚持要陪着我一个月,我问他音乐怎么办,公司新出的专辑MV还没有制作出来,他的那张原生态大碟,还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吗?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摇头,还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当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后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动手机电话薄里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给歌手的经纪人,给他音乐室的乐手,还有制片人,足足打了将近十个号码。

    所说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话。

    他说他要休产假四十天,他说他要当爸爸了,世界上没什么比当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爱的音乐,也必须要排队等着他的杨小放出生再说了。

    MV制作的事,他可以附带着帮制片人出出创意的策划,他不会去全盘负责的,他说那样事无巨细他若都亲自策划,那他除非是有三头六臂。

    他说,就算是有六臂,也要两个臂抱季素,两个臂抱杨小放,剩下的一个臂工作,一个臂来处理琐事。

    他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他说你别笑我俗,其实我就想过一个小老百姓的生活,钱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尽还复来,不会刻意追逐。

    这样的一个完美时而儒雅时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一句话,要了我的泪。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蜗婚(172)

    我总会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结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认识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过,半年的相识,难道就可以去托付吗?

    转念又一想,这算是闪婚吗?那我和温安年是谈了那么多年,才结婚的,可后来呢?后来是怎样的呢,我苦笑着问我自己,也许,我不应该用时间去衡量之放对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经不起一场过错的婚姻了,同时,也经不起一场错过了,我害怕会错过,对的那个人。

    虽然,并不能说,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是错的话,那么定是双方都有错。季素,原并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过错的,不过温安年是先迈出了这一步。

    和之放的感情里,我尝试让自己从过去的那一段婚姻里反省,学会怎样做一个永远都能保鲜的妻子,少些猜疑刻薄慵懒,多一些信任宽容精致。

    我想,我应该做一个精致的女人,精致的妈妈。

    等杨小放大一点,我也会去工作,继续我的导游职业,我喜欢这个职业,把我心里关于美丽和迷人的景点传达给游客,是幸福而美好的职业。

    之放请完假,并安排好了他不在工作室时的具体事宜,他准备关机好好陪着我的时候,电话又响了,他看着电话,对我说:“瞧,是那个歌手打来的,估计是问我MV拍摄的事的。”

    我心里明白,是那个原生态的女歌手打来的。

    “亲爱的,你接电话吧,我把电视声音弄小点。”我温柔且大度地说。

    我看着电视上的字幕,我没有刻意去听他的电话,我相信他,他的职业是这样的,要求他和那些女歌手打交道,我想,我能理解并支持他的工作的。

    这张原生态的大碟,是他经历了一年多才写出来的十几首歌,跑遍了很多城市,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村寨,他将复古与民俗还有摇滚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他所在的传媒公司签了一个很原生态嗓音的女歌手,是来自台南的,正好适合之放的新歌。

    他们打电话,我想我应该不需要猜疑什么,工作上的事,之前的温安年就说是我的不信任毁了婚姻,好吧,那我以后,就要好好的信任。

    之放,是不会辜负我的信任的。

    他挂了电话,便关了机,坐到沙发边,抱着我,嗅着我发间的香味,他说:“怎么办,一闻到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好像找到了归宿感,我就想睡觉。”

    “那你还不快去睡觉去,早点睡吧,我也要睡了。”我说。

    他抱得更紧了,呼出的气息就吹在我的脖子边,痒痒的,暖暖的,他说:“我不,我想抱你一会儿,或者,我晚上跟你睡好不好,你带我睡觉。”他撒娇了起来。

    “难道你是杨小放吗,要是让杨小放看到你和他妈妈撒娇,可是会吃醋并笑话你的,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要我带着你睡觉吗?”我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杨小放要是笑话我的话,那我就不给他奶喝了。”他手摸着我的腹部,起身趴在我腿间,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听着,我伸手轻抚着他的面庞。

    我心里,有些隐隐的痛,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杨之放的,多好,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会是杨之放的缩小版,我想象着他们俩都坐在我一左一右沙发上,那么的可爱,大可爱和小可爱,会都是我的宝贝。

    “小东西,你出世了以后,不可以抢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妈妈,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抢光光她对我的爱,否则,嘿嘿,我就不给你喝。”之放说完,马上又抬起脸,对我说:“素素,不得了,这孩子脾气比我还大,我就说不给他奶喝,他马上就一脚踹在我的脸上。”

    我笑了,说:“你活该,不给他奶喝,难道给你喝不成!”我话一说出口,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让人听了有别的意思了,我低下头,不说话了。

    他挤坐到我身边,说:“你给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臭家伙,我望望吧台那边的子晚,我说:“之放,你说声音小一点,子晚在客厅吧台那呢,要是被他听到,岂不是要在心里笑话我们。”

    “不管,反正杨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个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将头贴在我的腿上,看起来,他是那么的乖。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小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说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说说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正文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说,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说:“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小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说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正文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代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小山城,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被人说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说,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女性,都羡慕你。”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爵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什么,谁爱说就让谁谁去说,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窃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方,准能如他说的,引来很多女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色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车里放着我爱听的邓丽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过一个小小的空调被盖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总是靠着靠着就会睡着了,他特意在车里准备了一个小空调被,就怕我会在路上睡着了。

    “之放,什么时候,你也写一首像邓丽君一样甜美的歌给我,好吗?就像是那首《甜蜜蜜》一样。”我哼着歌说。

    “好,没问题,为你写的新年歌曲,你可以自选,我为你量身定做,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大人呢,我的人都是你的,可况我写的歌。”他一副绝对服从组织命令的样子说。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因为爱听邓丽君的甜蜜蜜,我就和贤芝俩一起花了四十块钱去电影院买了门票,看了那部黎明和张曼玉主演的电影《甜蜜蜜》。

    一下子,我和贤芝竟然第一次的喜欢上了同一类的男人。

    本来是我喜欢金城武那样的男人,她则喜欢梁朝伟那样的。

    可那部电影《甜蜜蜜》,让我和贤芝都爱上了里面的黎明饰演的小军。

    我喜欢小军,是因为他外表憨憨的老实的,其实,他内心什么都明白,他的感情也是很激烈很丰富的,他不说,他看起来的老实,却不是那种木讷,总之,是说他老实其实他不老实,说他不老实吧其实也是个老实男人。

    我总觉得这样的男人,是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看起来很踏实,但绝不是那种像武大郎一般的老实木讷,他心里和明镜一般聪明澄澈。

    这便是那种有内涵的男子,很多事情,放在心里,而不是用面部表情来表现,他也许爱你只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就够了。

    我仍然记得电影里他们的那一段对白,就是在张曼玉进了一大堆邓丽君的唱片却没有卖完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那个小小的店铺里靠近着喝维他奶。

    张曼玉说:“你占我便宜啊?”

    黎明说:“你占我的更多一些。”

    张曼玉说:“你明知道还让我占啊?”

    黎明说:“我担心我不让你占我便宜,你就不来找我,那我在香港连唯一的朋友都没有。”

    他一直都清楚她是在占他的便宜挣钱,但是他愿意,只是为了她能找他,有她这么个朋友。

    这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看似老实其实很坏坏的男人。

    你猜贤芝是为什么喜欢上这部电影里的黎明?是看他在电影里,给她的衣服系扣子的时候,系到脖子上的那枚扣子,却怎么也系不上,到是他们的脸越靠越近。他突然的就抱着她亲吻,解开她衣服上刚扣好的衣服。

    他是那么得疯狂地要着她的样子,一下就让贤芝爱上了。

    贤芝说她喜欢在那方面像洪水猛兽一般的男人,她喜欢朝她扑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着开战的男人,她说那样特别的刺激。

    所以,她不适合结婚,不适合有一个固定的男人,我想一个男人如果和老婆结婚几年了,每次办那事都还像猛兽一样扑过来,而不是细水长流,那么这男人指定是有毛病。

    同样喜欢一个男人,我和贤芝的视角却决然不同,我看的是性格,她看到的则是性。

    我觉得之放就是像黎明饰演的小军那样的男人,他看似像个大男孩,其实他内心十分的有担当,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我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男子。

    车一路开着,他的车技很好,车开得很稳,我想着电影里的画面,又斜咪着眼看他的侧脸,慢慢地我就睡着了。

    我只是和他说了大概的地址,把家里所在的路和小区名字告诉了他,没想到,他还真就独自找到了,车开到了那栋旧居民楼里,我都还没有睡醒。

    “宝贝,你醒醒,咱们到家了。”他轻轻在我旁边说。

    正文第一百七十五章:蜗婚(175)

    他轻柔的声音把我从梦香里拉醒,到家了,真快,我觉得我好像做了一场梦,晃晃悠悠的,就到家了,很快就要见到妈妈了。我倒是不紧张也不激动,我看着之放有些紧促的样子,我有点忍俊不禁了,这时的他,才真像是个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模样。

    我伸了一个大揽腰,手揽过他的脖子,我说:“哎呀,真快啊,你无师自通啊,竟然没有我这个活地图,就被你找到我的家的。”

    “这不是你的家,是你的娘家,你现在啊,是叫回娘家。”他说着打开车门,将我搀扶下车。

    一下车,我就看见了熟悉的街坊邻居原是在一旁聊天下棋的,都凑了过来,有和我问长问短的,也有的就直接和之放攀谈了起来。

    “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被季素撞着了呢。要是离婚的女人都能遇到个这么好的男人,那我真愿意去离一次婚。”

    “季素这孩子有福气啊,从小我就看她有福相,你瞅瞅,如今过得多体面多风光,坐着大奔,咱这里嫁出去的姑娘有谁比她风光回来的。”

    “就是,谁说离婚的女人就是烫手的山芋呢,你看季素,不和香饽饽一样,你看这男人对她多好,真甜蜜啊,我就是说,别看低了离婚的女人,别把我们离过婚的女人都看得不值钱”

    大家都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

    “小伙子,你是哪里的人啊,我怎么看着你像外国人啊,高高大大的,鼻子这么挺,我觉得你怎么那么像**大片里的帅哥呢!”从小看着我长大的街道阿姨,本是在锻炼身体的,也过来问。

    “阿姨,你好,我是有一点外国血统的,我爷爷是葡萄牙人,所以我也有一点葡萄牙的血统,我现在定居在南京。”之放说着,手搂着我的腰,眯眯笑着说。

    阿姨高兴地拉着我的手说:“瞧瞧,真真是个懂礼貌的孩子,看起来是又体面有大方,素素啊,你真是我们这里离婚女人的榜样啊,你妈妈前段时间和我聊天还和我说她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了,要是你妈妈待会看你带这样的一个未婚夫回来,是肯定高兴地没话说了。”

    “是吗?真有那么好吗,阿姨,你可别被他乖乖的样子给施了障眼法,他要是犯起倔来,还真是个孩子呢。”我和阿姨说笑着。

    隔壁的大爷也摸着之放的那辆悍马说:“啧啧,这好车就是亮啊,比起那些国产车,锃亮锃亮的,我认识这牌子,别看我一辈子没买过车,可我喜欢没事就瞅路上的车,这是奔驰悍马啊,得百吧万吧。”

    “大爷,您哪,再过些年,都能成专家了。”我说笑间,看到妈妈走了过来。

    妈妈穿着藏青色的外套,刚从家里出来,手上还沾着白面,兴许是正在搓汤圆呢,我刚想迎上去喊一声妈,没想到的是,我妈在看到之放三秒后,竟然扭头就走了。

    这简直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的,当然,包括之放他也是根本没有想到,第一次见我妈,会是吃这样的闭门羹,我妈的动作加表情简直是可以说拂袖而去。

    这让情况一下就变得难以收拾起来,众人都开始众说纷纭,有人说“季素妈是不是糊涂了,这么好的女婿见着面还不高兴,她是要什么样的女婿才能,满意啊。”

    还有人说:“季素妈这样的态度,准得把人给气走,谁找不着媳妇啊,来受你这门子气。”

    我看着妈妈离开的背影,我感觉是那么的措手不及,我满心欢喜的把我心爱的男人带到妈妈的面前,我以为她也会开心会同样的喜欢之放会祝福我们,可是我没有想到,她竟然是这么一脸不悦甚至一点情面都不给的板着脸转身就走。

    为什么大家都满意都觉得优秀的男人,可妈妈却是这么的一副态度呢。

    我抬眼看看之放,我其实,在看到他的脸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就快要掉出来了,因为他只是很纯真的朝我笑笑,他想告诉我,没事的,他会努力让妈妈喜欢上他,认可他。

    “之放,这可怎么好,妈妈,好像不是很高兴,要不,我们回南京吧。”我怕回家会和妈妈发生冲突,大过节的,怎么样的吵都不好看。

    他站在我身旁,他的手握着我的手掌心,他说:“乖,没事,你妈妈这是在考验我呢,我不走,我要去证明给你妈妈看,我是值得她把女儿托付给的人。走,给我带路,我还真不知道是在哪个单元楼呢。”

    “嗯!好!”我看着他,坚定地说。

    之放一番话给了我信心,也许是妈妈在考验他呢,如果就这么的知难而退的走了,岂不也让人笑话了,我们要一起证明给妈妈看,我的这次选择,是没有错的。

    他牵着我的手,顺着小区的道路走着,他搀着我的腰,照顾着我,一路上有人投来目光,不管是羡慕还是怀疑的目光,我都不去理会,我和他一样迈着同样坚定地步子,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了要在一起的信念,妈妈也会支持我们的,没有人会分开我们了。

    “之放,我们这一路走来,有太多的艰难了,如果前面还有高山险阻,你会退缩你会离开我吗?”我小声地问他,手紧紧握着他的手,感受到他给我传递来的爱的力量。

    正文第一百七十六章:蜗婚(176)

    这个手心里的温度,是那么的熟悉,虽然传递过来的不久,却是在我最刀霜严寒冷相逼的时刻,递过来的一双有力温暖的大手,给我在这个严冬里,如雪中送炭一般。

    而我,俨然是离不开这双手了,他在的时候,我总是恢复到本能的安静和祥和,对未来的生活,能抱着最美好的憧憬,我不想,失去他,我害怕,会失去他。

    越是害怕,就越是患得患失,我真怕,妈妈的反对,有些让我们原本就来之不易的幸福,会溜走,所以,我问他,会不会因为前方困难种种,而离开我。

    “我不会,我说过了,凡是我选择的,我就不会再放弃,如果我当初但凡是犹豫过一点点,我也不会和你走到今天。素素,我们的幸福,来得太不容易了,我们一起走过了那么长长的坎坷,我怎么会在这最后的关头,退缩呢?只差一点点,我们就够着幸福的甜蜜了。”他仍是微笑但坚信地样子对我说。

    我带着他,穿过一条条种满了银杏树的路,来到了单元楼下,我没有带钥匙,我按了门径的门铃,妈妈没有给我们开楼道的门。

    失落的我,坐在单元楼下,我大大的肚子,我不知道妈妈这么坚决的不给一个理由就反对,是不是太不关心孕期的女儿了,就算是看在我怀孕即将分娩的份上,也不该将女儿拒之门外啊。

    之放,到底又是哪里错了,惹得妈妈第一眼看了就这么的不悦。

    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生活要这样残忍地对我们。

    之放拉拉我的手,说:“别伤心,别多想,也许她没有听见门铃呢,302是吧,我再按一遍,肯定会开的。”

    他转身又按了一遍,两遍,三遍,门依然都没有开。

    谢阿姨提着菜篮远远地走来,她看看我,又看看站在一旁的之放,赶忙把我搀扶了起来,说:“季素啊,你怎么不回家啊,坐在这冰凉的地上干什么,你妈妈不在家吗?这位是你的朋友吧?”

    “嗯,是的,谢阿姨,我妈妈,她好像看起来挺生气的,我刚回来,她也不给我开门。”我说。

    “也许是你妈妈出去买菜了呢,这元宵节和过年差不多重要,你又带着朋友回来,她肯定是张罗着去买菜了。你瞧我,我大女儿和二女儿还有女婿们今天都回来,我不就是刚买了菜回来的,走吧,我来开门,先去我家坐坐,等你妈妈回来了,我去楼上给你叫去。这里风口上,风大,可别收了凉。”谢阿姨说着,开了楼道的门。

    我和之放跟着谢阿姨进了门,上楼之放就扶着我,我上一个阶梯,他才上一个阶梯。

    谢阿姨望着说:“这孩子心还真细,会照顾人会疼人,你妈妈保准满意喜欢,高兴地合不拢嘴呢。走,二楼到了,先去我家里坐坐吧,外面冷。”

    “不了,谢谢你了阿姨,我直接去三楼吧,我有家里的钥匙,我回家看我妈怎么说。”我对谢阿姨说着。

    “那行,你晚上过来玩。”谢阿姨说。

    我其实,没有家里的门钥匙,也是忘记了带,这些年,还从未有过回家妈妈不给我开门把我关在门外的事情。

    到了家门口,我敲了敲门,轻声地喊道:“妈,是我,我是季素,我回来了,你把门打开啊。”

    屋内没有任何动静,停了几秒,我又敲门喊,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知道,我妈其实就在屋子里面,她不是不在,而是不想开门见我,或者说是见之放。

    “怎么办?妈妈不开门,要不我打电话给季飒,他现在肯定是不在家。”我对之放说。

    “我们再等等吧,别打电话给季飒了,他也许在忙,你妈妈这是在考验我,我可不能向季飒求援,娶老婆是我自己的事,我不靠别人。”之放说。

    他轻轻地敲门,说道:“阿姨,您好,我是来看看您的,您也许对我有些不满,您说,我都可以改,只要您别生气,我知道您是不放心季素,我像您保证,我这辈子都不会让季素受苦受气的,我会给她幸福的生活,您放心。”

    屋内依然是没有动静,安静的就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自言自语。

    “妈妈,我知道你在家里面,到底是怎么了,本来是说得好好的,元宵节我带着他回来见你,你怎么就一言不发的生气了呢,好歹喜欢不喜欢你都给我句话,你这样,多伤女儿的心,本来就有很多人不看好我的这段感情,要是你也不支持我,我该怎么办,我该何去何从?”我带着悲伤的腔,抑制不住地难过起来。

    “你不听我的话,我是怎么和你说的,你现在还这样,你想找第二个温安年回来吗!你想重蹈覆辙吗?你要是想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我就没你这个女儿,你也别想再进这个家门了,你走吧。”妈妈冰冷的语言传了出来。

    第二个温安年!妈妈竟然这么认为之放。

    之放怎么会是第二个温安年呢,他和温安年不是一种人,如果他是那样的男人,他又怎么会不管不顾的就是死心塌地和我在一起厮守呢,我不信,之放也绝不是那样的负心男人,朝秦暮楚,这样的词不会是属于之放的。

    “妈,你听我说,谁说之放是第二个温安年了,他们之间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他比温安年有责任心有担当,他比温安年专一对我好,你这么说,不仅是伤了女儿的心,你也是伤了他的心。”我摸着门,难过地说.

    正文第一百七十七章:蜗婚(177)

    我亲爱的妈妈,女儿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当我满心欢喜的把我重新选择的爱人带到你面前时,我以为你会开心,会笑着对女儿说祝福,可是,为什么你却这样的对我。冰冷的一道门,隔着我们各自的心。

    也许,期望过高总是要带来失望的,天晓得我还以为妈妈会是怎样的高兴,突如其来的闭门羹,一下子就把我打击的体无完肤。

    “你太让我失望了,你又带了这么个中看的男人回来,难道你吃亏吃了一次还不够吗,男人的面貌再好还不是皮囊,我怎么劝你的,要以温安年为戒,要找个踏实稳重的,你有听话吗?我是不会承认你们的关系的!”妈妈很态度坚决不容质疑地说。

    “妈,你把门打开,你只是见了一眼,你没有和他说话,你怎么就知道他是和温安年一样的人呢,为什么就不肯给我们一次机会,就把门打开,我们坐下来好好说。如果要是你了解了,你再不同意,我也就听你的,这还不行吗?”我拍着门,央求着说。

    妈妈有了些不忍,也许她又怕我会动了胎气,犹豫了一会儿,说:“不是做妈妈的狠心,过节把你关在门外,要进门可以,你能进来,他不能进来。你是离过了一次婚,我要是这次让他进这个门了,你以后还怎么好嫁人,传出去了,会说你跟了好几个男人,连带着我这个当妈的,也要被人指着脊梁骨骂,你以为随随便便我就能让他进门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固执的妈妈说了,她比较保守也在意周围人的闲言碎语,或者,她也怕要是这次我又被辜负伤害了,以后就难再找人嫁了。

    “既然阿姨说让你进去,你就先进去吧,我就在外面等着,楼道口冷,你别冻着了,本来预产期就到了,万一感冒了,怎么办?”之放劝着我先进家去。

    我不同意,说:“我进去了,你一个人怎么办,你又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又不熟悉,也没个认识的人,我回家了,你怎么办,说好了一起回家过节的。事情变成这样子,我怎么能扔下你不管,我和你一起。”

    “你别这样,你不为自己想也为杨小放想,你这样站这里,待会有什么闪失怎么办,你妈妈也是心疼你,说让你先进去,这已经是她在为你着想了……你就别任性了,我又不是小孩,我还能丢了不成,你放心进家门吧,我会好好的。”之放说着宽慰的话。

    “那好吧,我听你的,我先进去,我再和我妈妈好好说说。之放,你相信我,我一定能让妈妈接受你喜欢你的。你先回南京吧,别在这守着了,等我劝妈妈几天后,你再来看我。”我让之放自己先回南京,看妈妈这样子,不是一会儿就能做好思想工作的,我至少要花好几天的时间来把之放的好和妈妈细细地说。

    “嗯,好,你先跟阿姨说吧,我看你进去了,我就走。”之放说完,拥抱了我一下。

    我心里一阵阵的难过,觉得自己是对不住他了,这么远的开车来,连进门坐一下都没有,还得无果而返的回南京去。

    “傻瓜,别难过别不开心,你得理解做家长的担心,我也许,看起来太不稳重了,有些顾虑也是很正常的,慢慢来,我可以去证明我会担负起爱你疼你的职责,你相信我,我不会轻易的退却的,除非哪天你拿着大铁棍驱逐我,我才会走。”他说。

    “不行,我拿大铁棒拿刀拿冲锋枪驱逐你,你都不可以走!”我犟着说。

    “不走不走,死也不走。”他笑着说。

    我于是又敲门,我说:“妈,我一个人先进来,你不欢迎他,那就让他先别进咱家门了,你总得让女儿先进家门吧,外面又冷又风大的,我还拿着许多东西,妈你难道就不疼我吗?”

    话没有落音,家门就被拉开了,妈妈的眼里满是眼泪,拉开门看着我,哽咽着说:“快进来吧。”

    我只能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之放一眼,进了家门。

    一进家门,妈妈就给我倒了一杯热牛奶,让我赶紧先喝了暖暖身子,我捧着杯子,六神无主,心里想着这会儿之放是不是下楼走了,待会是不是要回车里,开车回南京了。

    妈妈原本是是很高兴地搓着汤圆的,现在汤圆弄了一半,她也不弄了,就坐在我的对面沙发上,织着毛衣,小小的毛衣,看得出来,是给未出生的外孙织的。

    我心里感动,妈妈到底是疼爱我的,为宝宝准备着小衣服,她不理解也是正常的,我不该生她的气,也许我心平气和地好好和妈妈沟通,把之放和我认识到走到一起的过程原原本本地告诉她,她是能理解了。

    “妈,你不想听我说说什么吗,说说我和他走到现在的故事,我想,都是我平时和你说他说得少了,你不理解,不敢轻易把女儿托付给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那我就和你谈谈他,好吗?”我放下牛奶杯,坐到了妈妈的身边。

    “先不论他的人品如何,单单就他的外表,我就不能接纳。素素,我的好女儿,你这是第一次吃亏吗?你忘记几年前你把温安年带回来的时候,他不也是堂堂一表人才,谁见了不说小伙子长得是没话挑的,可是外表能当饭吃吗,长得好看的男人都靠不住,何况你还找了一个长得好看还有钱还比你小的男人,你说你是我,你当妈妈,你能放心吗?”妈妈焦心地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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