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受欢迎的同路人
沙斯塔穿过门,但见面前一个青草妻萎的山坡,还有些石南往上蔓延到一些树木附近。如今他没有什么事情要考虑的,没有什么计划要制定的,他只要飞跑就是了;飞跑也够他受的。他的四肢战战兢兢,两肋开始剧痛,汗珠不断地滚进眼睛里,弄得两眼疼痛而又模糊不清。他的脚步也不稳了,不止一次,他的脚踝骨撞在零乱的石头上。
现在树木比刚才浓密了,更多的空地里长着欧洲膜。太阳已经落山,可并没使这个地方凉快些,却使它变得炎热而暗淡,苍蝇也比平常多了一倍。沙斯塔的脸上爬满了苍蝇,他甚至并不设法驱逐它们——他要干的其他事情实在太多了。
突然,他听到了号角的声音——不是像塔什班城那种震撼人心的响亮的号角,而是一种欢乐的呼唤,蒂——罗——托托——霍!不久他就走进一片宽阔的林间空地,发觉自己置身一大群人中间了。:
至少在他看来是一大群人。事实上,他们有十五个或二十个人光景,都是穿着绿色猎装的绅士,带着马儿,有的坐在马鞍子上,有的站在马儿脑袋边。在这群人的中央,有人拉着马镫以便另一个人跨上马去。那位人家侍候他上马的人,你可以想像得出,就是最最兴高采烈的、肥胖的、生着苹果脸和闪烁眼睛的国王。
沙斯塔一走进国王的视野之内,国王就把上马的事情完全忘了。他向沙斯塔伸出双臂,脸上容光焕发,用那仿佛来自胸腔深处的洪亮而深沉的声音叫了出来。
“科林l我的儿子!而且步行,衣衫槛楼!什么——”
“不,”沙斯塔摇晃着脑袋,气喘吁吁地说道,”不是科林王子。我——我——知道我长得跟他很像……我在塔什班看到过王子殿下……我带来王子的问候。”
国王目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脸上露出异于寻常的神情。
“你是国——国王伦恩吗?”沙斯塔喘息着说道,也不等对方回答,便继续说下去了,”国王隆下——快跑——安瓦德——关上城门——敌人扑过来了——拉巴达什和二百人马。”
“孩子,你这话靠得住吗?”另一位绅士问道。
“我亲眼目睹的,”沙斯塔说,”我看到了他们。我从塔什班城一路上和他们赛跑过来的。”
“徒步行走吗?”那绅士稍稍掀了一下眉毛,说道。
“骑马——马儿在隐士家里。”沙斯塔说。
“别再问了,达兰,”国王伦恩说,”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真情实况。绅士们,我们必须快马加鞭。给这孩子匹备用的马。朋友,你能骑马快跑吗?”
马牵过来了。作为回答,沙斯塔把脚踏在马镫上,很快就坐到马鞍上了。在最近几个星期里,他由布里引导着,已经跨上马背一百多次了,他第一夜爬上马背时布里说他简直像爬上一个干草堆,现在的情况可大不相同了。
他很高兴地听到达兰爵士对国王说道”这孩子骑马的姿势有真正的骑士风度,陛下。我保证他身上有贵族血统。”
“他的血统,是呀,这就是关键。”国王说。他重新曰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沉着的灰色眼睛里露出一种探询的神色,一种几乎如饥似渴的神色。
但现在这一群绅士以轻快的慢跑统统行动起来了。沙斯塔坐的马鞍子极好,但他苦恼地不知道怎样运用缰绳,因为他骑在布里背上时是从来不去碰那缰绳的。但他小心翼翼地从眼角里瞧着别人的动作(就像我们有些人在宴会上对于该用刀或叉没多大把握时那样),竭力使自己的手指姿势正确。但他不敢真的利用缰绳去指挥马儿,他深信马儿会跟着其余的人马行动。这马儿当然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儿,不是一匹会说人话的马儿;但它的智慧也足以认识到:这个骑在它背上的陌生孩子,既没有鞭子,又没有马刺,并非真正控制局面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沙斯塔不久便发现自己落在整个队伍末尾的缘故。
即使如此,他跑得还挺快。现在没有苍蝇了,拂面的空气是清新的。他也恢复正常的呼吸了,而且他报信的使命已经完成。自从到达塔什班城以来(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得其乐。
他抬头仰望,瞧瞧已经离山顶多近了。使他失望的是,他压根儿看不到山顶,但见一大片模糊的灰色向他倾泻而下。以前他从未在山野待过,眼前的景色使他诧异。”这是一大片云,”他跟自己说道,”一片正在下降的云。待在这儿群山之中,人确实是在天空中了。我就要看到云里边是怎么样的了。多有趣!我曾时常想弄个明白。”在他左边的远方,稍稍在他背后一点儿的地方,太阳开始落山了。
现在他们来到崎岖的道路上,正在加快驰骋的速度。但沙斯塔的马儿仍旧落在最后。有一两次,逢到大路转弯时(现在大路两旁都是绵延不断的森林了),有那么一两秒钟,他望不见前边的人马。
接着他们进入了大雾,或者说大雾滚滚,把他们吞没了。世界变成灰蒙蒙的。沙斯塔不曾认识到处在云雾之中竟会这么寒冷、这么潮湿,也不知道竟会那么黑暗。灰色以惊人的速度变成黑色了。
纵队的前头有人不时吹响号角,每次号角声传来时,都比上一次远了一点儿。现在他没法儿看到别的人马,但只要他再转过弯去,他就立刻可以看到他们。但当他转过弯来时,却仍旧看不见他们。事实上,他压根儿什么也看不见。现在他的马儿是在散步了。”赶上去,马儿,赶上去。”沙斯塔说。然后传来了号角声,可是十分轻微。布里总是嘱咐他,必须使脚跟朝着外边儿,沙斯塔由此养成一种概念如果他让脚跟戳到马儿的两胁上,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他觉得此刻倒可以试试。”听着,马儿,”他说,”如果你再不快跑,你可知道我要干什么?我要用脚跟戳到你的两胁里。我真的干得出来的。”然而,这马儿不理睬他的威胁。所以,沙斯塔便稳稳地坐牢在马鞍子上,牙齿咬紧,双膝夹紧,尽力用两个脚跟狠狠刺马儿的两胁。
惟一的效果是,那马儿爆发出一阵装模作样的小跑,才跑了五六步,又变成慢步了。现在天色已十分黑暗,他们似乎已经不再吹响号角了。惟一的声音是不断从树木的枝碰上往下滴水之声。
“哦,我想、哪怕它步行也会走到某个地方吧,”沙斯塔跟他自己说道,”我只是希望我不要碰到拉巴达什和他的人马。
他继续走了仿佛很长的时间,走的始终是那种慢步。他开始憎恨那马儿,也开始感觉十分饥饿。
不久他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他正在琢磨哪一条路是通向安瓦德的,这时他背后一阵声音使他吃了惊。原来是马儿奔腾的声音。”拉巴达什!”少斯塔心中想道。他没法儿猜测拉巴达什会走哪条路。”但如果我走这一条,”沙斯塔跟自己说道,”他说不定会走那一条,如果我待在这岔路口,我一定会被他们逮住的。”他下了马,尽最大力量赶紧牵着马儿沿右边那条路走去。
骑兵的声音迅速地愈来愈近,一两分钟之内沙斯塔便觉察到他们已经在岔路口了。他屏息静气,等着看他们走哪条路。
传来一声低沉的命令”停止前进!”——接下来的片刻之间,都是马儿的声音——马鼻子里喷着鼻息,马蹄刨着地面,吧眩吧啦地咬着马嚼子,以及被轻轻拍着的马脖子等。然后,有个声音讲话了。
“你们大家注意啦,”这声音说道,”我们现在离城堡不到八分之一英里了。牢牢记住命令。一旦我们进入纳尼亚国境(应该在太阳出来时到达),你们要尽可能少杀人。在此番冒险行动中,你们要把每一滴纳尼亚人的血看得比你们自己的每一加仑血还要重要。我说的是在此番冒险行动中。天神会赐给我好时辰的,那时你们在凯尔帕拉维尔和西部沙漠之间就不必留下任何活的东西了。但你们现在还没有进入纳尼亚境内。在这儿阿钦兰境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攻击伦恩国王的城堡时,最要紧的是速度,其他都无足轻重。拿出你们的勇气来。必须在一个钟头之内把它拿下来。如果你们占领了它,我把一切都给你们。我什么战利品也不留给自己。替我把城墙里每一个野蛮的男子,直到昨天刚生的孩子,统统杀掉,其余的一切也归你们,你们高兴怎样分享就怎样分享——包括女人、金子、珠宝、武器和美酒。进到城门口而退缩的人,我要把他活活烧死。以不可抗拒、不可阻挡的塔什神的名义——前进!”
蹄声嘚嘚复嘚嘚,骑兵纵队开始移动了,沙斯塔缓过一口气来。他们走上了另一条大路。
沙斯塔认为骑兵纵队花了好长时间才开过去,尽管他整天讲着、想着”二百人马”,他可并未确悉他们究竟有多少人马。最后,骑兵纵队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他再次独自听着树木枝头滴水的声音。
现在他知道到安瓦德去的路了,但他此刻当然不能到那儿去,去的话只不过是意味着撞到拉巴达什军队的刀剑上去。”我究竟该干什么呢?”沙斯塔跟他自己说。他重新跨上了马,沿着他选定的道路继续前进,心里抱着微薄的希望,但愿能找到一间茅屋,在那儿求个栖身之所,弄到一顿饭吃。当然,他曾想回到隐士住处同阿拉维斯、布里、赫温相会,可是他办不到,因为如今他压根儿弄不清方向了。
“这条路,”沙斯塔想,”终归是要通往某个地方的。”
但那完全在于你所说的某个地方是什么意思。道路不断地向某个地方延伸,一路上树木愈来愈多,而且全都是黑沉沉的,滴滴答答地滴着水珠,空气愈来愈凛冽,奇怪而冰冷的风不断地把事睛从他身旁吹过,却从不把雾霭吹散掉。如果他习惯于山野风光的话,他就会明白,这意味着他现在攀登得很高了——也许正好在那关隘的顶上。但沙斯塔对山岭一无所知。
“我确实认为,”沙斯塔说,”我必定是活在世界上的最最不幸的孩子了。除了我,人人都是万事如意。那些纳尼亚王公和小姐都安全离开了塔什班城,我却被留在后面。阿拉维斯、布里、赫温跟老隐士在一起,要多舒适就有多舒适:当然只派我出来奔波。伦恩国王和他的随从必定已经安全进入城堡,早在拉巴达什到达之前把城门关上了,唯独我被丢在外边了。”
他身体十分疲倦,肚子里又空空如也,他为自己感到十分伤心,泪珠流过面颊滚下来了。
结束这一切伤感的时候一种突如其来的惶恐。沙斯塔发现有个人或动物正在他身边行走。周围漆黑一团,他什么也看不见。而这个动物(或人)行路那么安静,他听不见什么脚步声。他听得见的是呼吸的声音。他的隐身同伴的呼吸似乎规模很大,沙斯塔得到的印象是:它是个庞然大物。他是逐渐注意到这种呼吸声的,因而他确实不知道它已经存在多久了。这是个可怕的震惊。
他脑子里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就听说过,北方各国有巨人。他惶恐地咬着嘴唇。如今他确实有事情要号啕大哭,他倒停止哭泣了。
那个庞然大物(除非它是个人)继续在他身边走着,可是十分文静,因而沙斯塔开始希望这只不过是他的幻觉罢了。但正当他变得确信是幻觉时,突然从他身边的黑暗之中传来一声深沉的长叹。不可能是幻觉了!无论如何,他感觉到那长叹中的一股热气冲到了他冰冷的左手上.
如果这马儿有点儿用处——或者他如果知道怎样使马儿发挥点作用的话——他会冒险脱逃、疯狂驰骋的。但他明白他无法使马儿驰骋。所以他慢步前行,而那看不见的伙伴就在他身边走着,就在他身边呼吸。最后,他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
“你是谁啊?”他说,声音比窃窃私语高不了多少。
“我等你说话好久了。”那个家伙说。他的说话不响亮,但嗓门儿很大,很深沉。
“你是——你是巨人吗?”
“你不妨称我为巨人,”大嗓门说道,”但我跟你称之为巨人的动物并不像。”
“我压根儿无法瞧见你。”沙斯塔瞪大眼睛瞧了半天后说道。接着(一个甚至更加可怕的想法跳上他的心头),他几乎是叫喊着说道:”你不是——不是什么已经死掉的东西吧,是不是?——请走开吧。我可没做什么伤害你的事啊!咳,我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
他再一次感到对方的一股热烘烘的气息冲到了他的手上和脸上。”听着,”庞然大物说,”这可不是鬼魂的气息。把你的烦恼告诉我吧。”
沙斯塔对那气息稍稍有点儿放心了,所以他就告诉对方:他从来不知道他真正的父亲或母亲,他是由一个渔夫严厉地抚养大的。然后他又讲了他逃跑的故事,以及他们怎样被狮子追逐,被迫泅水逃命等;他讲到了他们在塔什班城所经历的一切危险,他在坟场里过夜以及沙漠里的也受对他的咆哮。他讲到了沙漠旅途中的炎热和口渴,以及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另一头狮子怎样追逐他们,并且抓伤了阿拉维斯。他也讲了从那时起他好久没吃过任何东西。
“我并不认为你是不幸的。”大嗓门说。
“遇到这么多狮子,你还不认为是倒霉吗?”
“只有一头狮子。”那声音说道。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刚才就告诉过你,至少第一夜有两头狮子,还有……”
“只有一头狮子,但那头狮子跑得极快。”
“你怎么知道呢?”
“我就是那头狮子。”由于沙斯塔紧张得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话来,庞然大物继续说到,”我就是逼你与阿拉维斯同行的那头狮子。我就是在坟场这死人之家里安慰你的那只猫咪。我就是在你睡熟时替你驱逐豺狼的那头狮子。我就是使马儿们在恐惧中获得新的力量、奔驰最后一段路程,以便你及时见到伦恩国王的那头狮子。而且我还是你当年并不记得的那头狮子,当年你奄奄一息躺在一条小船里,是我把船推动,使它漂到一个海滩上,有个渔夫坐在那儿,午夜未睡,收留了你。”
“那么,抓伤阿拉维斯的,也是你吗?”
“是我。”
“干吗要抓伤她呢?”
“孩子,”那声音说道,”我在把你的故事告诉你,不是她的。我只对一个人讲他本人的故事,不讲别的。”
“你是谁呢?”沙斯塔问道。
“我自己。”那声音说道,又低又深沉,大地为之震动;接着是第二遍,”我自己。”响亮、清晰、愉快;然后是第三遍,”我自己。”那可是柔和的低声细语,你几乎听不大见,然而它又从四面八方向你传来,仿佛树叶儿也随之簌簌有声。
沙斯塔不再害怕这声音来自要吞吃他的大虫了,不再害怕这是鬼魂的声音了。但一种崭新的截然不同的战战兢兢之情,传遍了他的身心。而且他觉得非常愉快.
雾霭由墨黑变为浅灰,再有浅灰转为雪白。这个变化必定是好些时候以前就已经开始的。但在他和庞然大物交谈之际,他一直未留意其他任何东西。现在,他周围的一片白色,变成一种熠熠生光的白色了。他开始眨巴着眼睛。他听得见前边儿什么地方鸟儿在啁啾。他知道黑夜终于过去了。现在他能十分容易地瞧见马儿的脑袋、耳朵和鬃毛了。一道金光从左边落在他们身上。他以为这是太阳。
他转过头来,看见在身旁行走着一头狮子,比马儿还大。马儿似乎并不怕它,要不就是看不见它。原来金光发自狮子身上。没有人看到过比这更可怕或更美丽的东西了。
幸亏沙斯塔一直生活在卡乐门南方边远地区,没听到过塔什班城里窃窃私语的传闻:一个可怕的纳尼亚魔鬼化身为一头狮子。关于阿斯兰的真正故事,关于伟大的狮子,海外皇帝之子、纳尼亚国诸大国王之最高国王的真正的故事,沙斯塔当然是一点儿也不知道的。但他对狮子的脸儿瞧了一眼以后,就翻身下马,跪倒在狮子的脚边。他说不出什么话来,但那是他也不想说什么话,而且他心里明白他无需说什么话。
诸大国王之最高国王向他俯下头来。他的鬃毛散发出奇怪而庄严的香气,下垂在沙斯塔的周围。他用舌头舔舐他的前额。他仰起脸来。他们相对而视。接着,雾霭的苍白光芒和狮子如火的光芒立刻混在一起,化作一片光华的漩涡,集拢收缩,终于消失无存了。沙斯塔独自在蓝天下芳草萋萋的山坡上。鸟儿在鸣唱。</p>
现在树木比刚才浓密了,更多的空地里长着欧洲膜。太阳已经落山,可并没使这个地方凉快些,却使它变得炎热而暗淡,苍蝇也比平常多了一倍。沙斯塔的脸上爬满了苍蝇,他甚至并不设法驱逐它们——他要干的其他事情实在太多了。
突然,他听到了号角的声音——不是像塔什班城那种震撼人心的响亮的号角,而是一种欢乐的呼唤,蒂——罗——托托——霍!不久他就走进一片宽阔的林间空地,发觉自己置身一大群人中间了。:
至少在他看来是一大群人。事实上,他们有十五个或二十个人光景,都是穿着绿色猎装的绅士,带着马儿,有的坐在马鞍子上,有的站在马儿脑袋边。在这群人的中央,有人拉着马镫以便另一个人跨上马去。那位人家侍候他上马的人,你可以想像得出,就是最最兴高采烈的、肥胖的、生着苹果脸和闪烁眼睛的国王。
沙斯塔一走进国王的视野之内,国王就把上马的事情完全忘了。他向沙斯塔伸出双臂,脸上容光焕发,用那仿佛来自胸腔深处的洪亮而深沉的声音叫了出来。
“科林l我的儿子!而且步行,衣衫槛楼!什么——”
“不,”沙斯塔摇晃着脑袋,气喘吁吁地说道,”不是科林王子。我——我——知道我长得跟他很像……我在塔什班看到过王子殿下……我带来王子的问候。”
国王目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脸上露出异于寻常的神情。
“你是国——国王伦恩吗?”沙斯塔喘息着说道,也不等对方回答,便继续说下去了,”国王隆下——快跑——安瓦德——关上城门——敌人扑过来了——拉巴达什和二百人马。”
“孩子,你这话靠得住吗?”另一位绅士问道。
“我亲眼目睹的,”沙斯塔说,”我看到了他们。我从塔什班城一路上和他们赛跑过来的。”
“徒步行走吗?”那绅士稍稍掀了一下眉毛,说道。
“骑马——马儿在隐士家里。”沙斯塔说。
“别再问了,达兰,”国王伦恩说,”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真情实况。绅士们,我们必须快马加鞭。给这孩子匹备用的马。朋友,你能骑马快跑吗?”
马牵过来了。作为回答,沙斯塔把脚踏在马镫上,很快就坐到马鞍上了。在最近几个星期里,他由布里引导着,已经跨上马背一百多次了,他第一夜爬上马背时布里说他简直像爬上一个干草堆,现在的情况可大不相同了。
他很高兴地听到达兰爵士对国王说道”这孩子骑马的姿势有真正的骑士风度,陛下。我保证他身上有贵族血统。”
“他的血统,是呀,这就是关键。”国王说。他重新曰不转睛地瞧着沙斯塔,沉着的灰色眼睛里露出一种探询的神色,一种几乎如饥似渴的神色。
但现在这一群绅士以轻快的慢跑统统行动起来了。沙斯塔坐的马鞍子极好,但他苦恼地不知道怎样运用缰绳,因为他骑在布里背上时是从来不去碰那缰绳的。但他小心翼翼地从眼角里瞧着别人的动作(就像我们有些人在宴会上对于该用刀或叉没多大把握时那样),竭力使自己的手指姿势正确。但他不敢真的利用缰绳去指挥马儿,他深信马儿会跟着其余的人马行动。这马儿当然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儿,不是一匹会说人话的马儿;但它的智慧也足以认识到:这个骑在它背上的陌生孩子,既没有鞭子,又没有马刺,并非真正控制局面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沙斯塔不久便发现自己落在整个队伍末尾的缘故。
即使如此,他跑得还挺快。现在没有苍蝇了,拂面的空气是清新的。他也恢复正常的呼吸了,而且他报信的使命已经完成。自从到达塔什班城以来(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得其乐。
他抬头仰望,瞧瞧已经离山顶多近了。使他失望的是,他压根儿看不到山顶,但见一大片模糊的灰色向他倾泻而下。以前他从未在山野待过,眼前的景色使他诧异。”这是一大片云,”他跟自己说道,”一片正在下降的云。待在这儿群山之中,人确实是在天空中了。我就要看到云里边是怎么样的了。多有趣!我曾时常想弄个明白。”在他左边的远方,稍稍在他背后一点儿的地方,太阳开始落山了。
现在他们来到崎岖的道路上,正在加快驰骋的速度。但沙斯塔的马儿仍旧落在最后。有一两次,逢到大路转弯时(现在大路两旁都是绵延不断的森林了),有那么一两秒钟,他望不见前边的人马。
接着他们进入了大雾,或者说大雾滚滚,把他们吞没了。世界变成灰蒙蒙的。沙斯塔不曾认识到处在云雾之中竟会这么寒冷、这么潮湿,也不知道竟会那么黑暗。灰色以惊人的速度变成黑色了。
纵队的前头有人不时吹响号角,每次号角声传来时,都比上一次远了一点儿。现在他没法儿看到别的人马,但只要他再转过弯去,他就立刻可以看到他们。但当他转过弯来时,却仍旧看不见他们。事实上,他压根儿什么也看不见。现在他的马儿是在散步了。”赶上去,马儿,赶上去。”沙斯塔说。然后传来了号角声,可是十分轻微。布里总是嘱咐他,必须使脚跟朝着外边儿,沙斯塔由此养成一种概念如果他让脚跟戳到马儿的两胁上,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他觉得此刻倒可以试试。”听着,马儿,”他说,”如果你再不快跑,你可知道我要干什么?我要用脚跟戳到你的两胁里。我真的干得出来的。”然而,这马儿不理睬他的威胁。所以,沙斯塔便稳稳地坐牢在马鞍子上,牙齿咬紧,双膝夹紧,尽力用两个脚跟狠狠刺马儿的两胁。
惟一的效果是,那马儿爆发出一阵装模作样的小跑,才跑了五六步,又变成慢步了。现在天色已十分黑暗,他们似乎已经不再吹响号角了。惟一的声音是不断从树木的枝碰上往下滴水之声。
“哦,我想、哪怕它步行也会走到某个地方吧,”沙斯塔跟他自己说道,”我只是希望我不要碰到拉巴达什和他的人马。
他继续走了仿佛很长的时间,走的始终是那种慢步。他开始憎恨那马儿,也开始感觉十分饥饿。
不久他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他正在琢磨哪一条路是通向安瓦德的,这时他背后一阵声音使他吃了惊。原来是马儿奔腾的声音。”拉巴达什!”少斯塔心中想道。他没法儿猜测拉巴达什会走哪条路。”但如果我走这一条,”沙斯塔跟自己说道,”他说不定会走那一条,如果我待在这岔路口,我一定会被他们逮住的。”他下了马,尽最大力量赶紧牵着马儿沿右边那条路走去。
骑兵的声音迅速地愈来愈近,一两分钟之内沙斯塔便觉察到他们已经在岔路口了。他屏息静气,等着看他们走哪条路。
传来一声低沉的命令”停止前进!”——接下来的片刻之间,都是马儿的声音——马鼻子里喷着鼻息,马蹄刨着地面,吧眩吧啦地咬着马嚼子,以及被轻轻拍着的马脖子等。然后,有个声音讲话了。
“你们大家注意啦,”这声音说道,”我们现在离城堡不到八分之一英里了。牢牢记住命令。一旦我们进入纳尼亚国境(应该在太阳出来时到达),你们要尽可能少杀人。在此番冒险行动中,你们要把每一滴纳尼亚人的血看得比你们自己的每一加仑血还要重要。我说的是在此番冒险行动中。天神会赐给我好时辰的,那时你们在凯尔帕拉维尔和西部沙漠之间就不必留下任何活的东西了。但你们现在还没有进入纳尼亚境内。在这儿阿钦兰境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攻击伦恩国王的城堡时,最要紧的是速度,其他都无足轻重。拿出你们的勇气来。必须在一个钟头之内把它拿下来。如果你们占领了它,我把一切都给你们。我什么战利品也不留给自己。替我把城墙里每一个野蛮的男子,直到昨天刚生的孩子,统统杀掉,其余的一切也归你们,你们高兴怎样分享就怎样分享——包括女人、金子、珠宝、武器和美酒。进到城门口而退缩的人,我要把他活活烧死。以不可抗拒、不可阻挡的塔什神的名义——前进!”
蹄声嘚嘚复嘚嘚,骑兵纵队开始移动了,沙斯塔缓过一口气来。他们走上了另一条大路。
沙斯塔认为骑兵纵队花了好长时间才开过去,尽管他整天讲着、想着”二百人马”,他可并未确悉他们究竟有多少人马。最后,骑兵纵队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他再次独自听着树木枝头滴水的声音。
现在他知道到安瓦德去的路了,但他此刻当然不能到那儿去,去的话只不过是意味着撞到拉巴达什军队的刀剑上去。”我究竟该干什么呢?”沙斯塔跟他自己说。他重新跨上了马,沿着他选定的道路继续前进,心里抱着微薄的希望,但愿能找到一间茅屋,在那儿求个栖身之所,弄到一顿饭吃。当然,他曾想回到隐士住处同阿拉维斯、布里、赫温相会,可是他办不到,因为如今他压根儿弄不清方向了。
“这条路,”沙斯塔想,”终归是要通往某个地方的。”
但那完全在于你所说的某个地方是什么意思。道路不断地向某个地方延伸,一路上树木愈来愈多,而且全都是黑沉沉的,滴滴答答地滴着水珠,空气愈来愈凛冽,奇怪而冰冷的风不断地把事睛从他身旁吹过,却从不把雾霭吹散掉。如果他习惯于山野风光的话,他就会明白,这意味着他现在攀登得很高了——也许正好在那关隘的顶上。但沙斯塔对山岭一无所知。
“我确实认为,”沙斯塔说,”我必定是活在世界上的最最不幸的孩子了。除了我,人人都是万事如意。那些纳尼亚王公和小姐都安全离开了塔什班城,我却被留在后面。阿拉维斯、布里、赫温跟老隐士在一起,要多舒适就有多舒适:当然只派我出来奔波。伦恩国王和他的随从必定已经安全进入城堡,早在拉巴达什到达之前把城门关上了,唯独我被丢在外边了。”
他身体十分疲倦,肚子里又空空如也,他为自己感到十分伤心,泪珠流过面颊滚下来了。
结束这一切伤感的时候一种突如其来的惶恐。沙斯塔发现有个人或动物正在他身边行走。周围漆黑一团,他什么也看不见。而这个动物(或人)行路那么安静,他听不见什么脚步声。他听得见的是呼吸的声音。他的隐身同伴的呼吸似乎规模很大,沙斯塔得到的印象是:它是个庞然大物。他是逐渐注意到这种呼吸声的,因而他确实不知道它已经存在多久了。这是个可怕的震惊。
他脑子里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就听说过,北方各国有巨人。他惶恐地咬着嘴唇。如今他确实有事情要号啕大哭,他倒停止哭泣了。
那个庞然大物(除非它是个人)继续在他身边走着,可是十分文静,因而沙斯塔开始希望这只不过是他的幻觉罢了。但正当他变得确信是幻觉时,突然从他身边的黑暗之中传来一声深沉的长叹。不可能是幻觉了!无论如何,他感觉到那长叹中的一股热气冲到了他冰冷的左手上.
如果这马儿有点儿用处——或者他如果知道怎样使马儿发挥点作用的话——他会冒险脱逃、疯狂驰骋的。但他明白他无法使马儿驰骋。所以他慢步前行,而那看不见的伙伴就在他身边走着,就在他身边呼吸。最后,他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
“你是谁啊?”他说,声音比窃窃私语高不了多少。
“我等你说话好久了。”那个家伙说。他的说话不响亮,但嗓门儿很大,很深沉。
“你是——你是巨人吗?”
“你不妨称我为巨人,”大嗓门说道,”但我跟你称之为巨人的动物并不像。”
“我压根儿无法瞧见你。”沙斯塔瞪大眼睛瞧了半天后说道。接着(一个甚至更加可怕的想法跳上他的心头),他几乎是叫喊着说道:”你不是——不是什么已经死掉的东西吧,是不是?——请走开吧。我可没做什么伤害你的事啊!咳,我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
他再一次感到对方的一股热烘烘的气息冲到了他的手上和脸上。”听着,”庞然大物说,”这可不是鬼魂的气息。把你的烦恼告诉我吧。”
沙斯塔对那气息稍稍有点儿放心了,所以他就告诉对方:他从来不知道他真正的父亲或母亲,他是由一个渔夫严厉地抚养大的。然后他又讲了他逃跑的故事,以及他们怎样被狮子追逐,被迫泅水逃命等;他讲到了他们在塔什班城所经历的一切危险,他在坟场里过夜以及沙漠里的也受对他的咆哮。他讲到了沙漠旅途中的炎热和口渴,以及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另一头狮子怎样追逐他们,并且抓伤了阿拉维斯。他也讲了从那时起他好久没吃过任何东西。
“我并不认为你是不幸的。”大嗓门说。
“遇到这么多狮子,你还不认为是倒霉吗?”
“只有一头狮子。”那声音说道。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刚才就告诉过你,至少第一夜有两头狮子,还有……”
“只有一头狮子,但那头狮子跑得极快。”
“你怎么知道呢?”
“我就是那头狮子。”由于沙斯塔紧张得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话来,庞然大物继续说到,”我就是逼你与阿拉维斯同行的那头狮子。我就是在坟场这死人之家里安慰你的那只猫咪。我就是在你睡熟时替你驱逐豺狼的那头狮子。我就是使马儿们在恐惧中获得新的力量、奔驰最后一段路程,以便你及时见到伦恩国王的那头狮子。而且我还是你当年并不记得的那头狮子,当年你奄奄一息躺在一条小船里,是我把船推动,使它漂到一个海滩上,有个渔夫坐在那儿,午夜未睡,收留了你。”
“那么,抓伤阿拉维斯的,也是你吗?”
“是我。”
“干吗要抓伤她呢?”
“孩子,”那声音说道,”我在把你的故事告诉你,不是她的。我只对一个人讲他本人的故事,不讲别的。”
“你是谁呢?”沙斯塔问道。
“我自己。”那声音说道,又低又深沉,大地为之震动;接着是第二遍,”我自己。”响亮、清晰、愉快;然后是第三遍,”我自己。”那可是柔和的低声细语,你几乎听不大见,然而它又从四面八方向你传来,仿佛树叶儿也随之簌簌有声。
沙斯塔不再害怕这声音来自要吞吃他的大虫了,不再害怕这是鬼魂的声音了。但一种崭新的截然不同的战战兢兢之情,传遍了他的身心。而且他觉得非常愉快.
雾霭由墨黑变为浅灰,再有浅灰转为雪白。这个变化必定是好些时候以前就已经开始的。但在他和庞然大物交谈之际,他一直未留意其他任何东西。现在,他周围的一片白色,变成一种熠熠生光的白色了。他开始眨巴着眼睛。他听得见前边儿什么地方鸟儿在啁啾。他知道黑夜终于过去了。现在他能十分容易地瞧见马儿的脑袋、耳朵和鬃毛了。一道金光从左边落在他们身上。他以为这是太阳。
他转过头来,看见在身旁行走着一头狮子,比马儿还大。马儿似乎并不怕它,要不就是看不见它。原来金光发自狮子身上。没有人看到过比这更可怕或更美丽的东西了。
幸亏沙斯塔一直生活在卡乐门南方边远地区,没听到过塔什班城里窃窃私语的传闻:一个可怕的纳尼亚魔鬼化身为一头狮子。关于阿斯兰的真正故事,关于伟大的狮子,海外皇帝之子、纳尼亚国诸大国王之最高国王的真正的故事,沙斯塔当然是一点儿也不知道的。但他对狮子的脸儿瞧了一眼以后,就翻身下马,跪倒在狮子的脚边。他说不出什么话来,但那是他也不想说什么话,而且他心里明白他无需说什么话。
诸大国王之最高国王向他俯下头来。他的鬃毛散发出奇怪而庄严的香气,下垂在沙斯塔的周围。他用舌头舔舐他的前额。他仰起脸来。他们相对而视。接着,雾霭的苍白光芒和狮子如火的光芒立刻混在一起,化作一片光华的漩涡,集拢收缩,终于消失无存了。沙斯塔独自在蓝天下芳草萋萋的山坡上。鸟儿在鸣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