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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路残阳照大旗

    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滴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眼,“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因为桃花和梨花是亲戚。”公孙朝夕说。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公孙朝夕瞪着眼,“关我什么事?他硬说我喝醉酒胡说八道。”

    萧守红伏在他身上笑,笑得发颤,过了好一会儿,她闭上眼睛,渐渐地在公孙朝夕身上睡着了。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眼里有一丝深邃的和温柔的神色,抬头看车窗外的大雨,一手缓缓地去按向刚才萧守红手肘撞到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一撞,他还不知道那里面真的有个东西。

    拳头大小,随着他的心跳,那东西也在有节奏地微微跳动,节奏和他的心跳并不一致,但也是一种心跳声。很结实的一个东西,他摸不出来那是个什么,那东西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吓得他赶快缩手,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头昏乏力,靠在椅背上喘气,过了一会儿他举袖擦去满头虚汗,觉得好热。

    他一直没看见自己背后有个紫薇花般的印记,如果他现在脱光衣服,萧守红一定能看见那红色印记已经弥漫到如拳头般大小,娇艳得像盛开的红花一样。而且它还在慢慢地扩散,那图案渐渐变得不像一朵红花,而像一团经络纠结,充满异样生命力的球。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动了一下,接着渐渐往前倾斜,马蹄声听起来似乎有些缥缈,竟然是在远去。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缰绳似乎给人割断,马跑了,这种下大雨的天气居然也有人大半夜跑出来拦路,难道是夜里私奔没带盘缠?伏在身上睡觉的萧守红气息均匀,看来今天伤势没再恶化,不想打断她难得睡得这么香甜,他索性闭上眼睛。

    撩开马车车帘的是一只利刀一样的“脚”,事实上是只爪子,爪子尖锐异常,竟比匕首还长,真不知道马车外的是只什么东西。公孙朝夕本以为有人剪径,突然嗅到一股恶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螃蟹还是蜘蛛那样东西的巨爪从马车门伸了进来,没探到什么,又缩了回去。

    他大吃一惊,这里已经接近昆仑山下,人迹罕至,这是什么鬼东西?还是什么新兵器?正当他一下坐起,要摇醒萧守红的时候,那爪子突然“哗啦”一下撕去了马车前面的车帘和前半个壁板。马车剧烈摇晃,公孙朝夕抱着萧守红从破碎的马车出来,往后一跃两丈,骇然发现半夜三更大雨哗哗,挡在前面的竟然是一只比房子还大的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那鬼东西犹如蜘蛛,但外壳尖锐,共有八条腿,没有吐丝,两只小眼睛只有鸡蛋大小,在漆黑一片的雨夜里闪闪发光,仿佛在盯着他,还看得很认真的样子。

    公孙大少这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昆仑山还没去成,可能就要人生祸福如朝夕,朝不保夕死于这只大怪物嘴里了。公孙朝夕正在叹气,萧守红被震动惊醒,一睁开眼看见一只大怪物,形象可怖,无比丑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头埋进公孙朝夕怀里,“那是什么?”

    “不知道。”公孙朝夕苦笑着,“感觉是给暴雨雷电惊醒的什么万年妖怪,莫非它肚子饿了,醒来到处找点心?”

    萧守红“哇”的一口淤血喷了出来,她的伤势在刺激下突然恶化,一边喘气一边挣扎着要下来,“我们快逃……”

    “你别动,否则你还没被怪物吃掉就已经被血呛死了。”公孙朝夕横抱着她往树林后一步一步退去,“我希望它找别的东西吃……”正说到这里,突然小腹一阵酸软,他“啪”的一声坐倒在地,“哇”地吐了许多水出来,那阵酸软弥漫到全身,刹那间他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萧守红大吃一惊,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颤着声问:“你怎么了?”

    “我好难受……”公孙朝夕也勉强爬了起来,“我祈祷它不是我肚子里东西的亲娘……要我生出这么难看的儿子我会丢脸得去吊颈……快逃……”他拉着萧守红跌跌撞撞奔进深夜的树林里,这树林里面虽然伸手不见五指,但好歹那只怪物个子太大进不来。跑了一阵,两个人实在跑不动便扑倒在地上,喘成一团,忽听“喀喇”一声,身后的树木纷纷断裂倒塌,那只怪物竟然追了进来,而且行动迅速,一爪子就往公孙朝夕身上抓去。

    萧守红勉强提气,拉着公孙朝夕一个纵身掠过两个树丛滚进另一个草堆后,那只怪物刹那间丧失目标,轰隆一声,方才他们待的地方树木齐齐倒下,树叶树干纷纷从头顶掠过,有些轻巧的落下来正巧把两个人遮掩在树枝下。那只怪物找了一阵,突然缓缓往另外一边爬去。

    “它在……”萧守红刚刚说出两个字,那只貌似已走的怪物突然闪电般倒退回来,“哗啦”一下两个人身上的树枝被它数只前腿撩开,一只尖锐的爪子对准公孙朝夕抓了下来。

    那劲道根本就是要把他一下钉穿在地上!

    公孙朝夕一跃而起,闪在树后,萧守红用尽全身力气把天犀剑脱手射出,“嚓”的一声轻响,那柄剑直入怪物的半腰,但那东西有间房子那么大,区区一柄玉剑它丝毫不以为意,对准公孙朝夕又一爪子勾了过来。

    它的目标显然是公孙朝夕肚子里的不知名的东西。

    公孙朝夕转身往树林更深处跑去,萧守红咬牙把她能抓到的什么树枝石块一一往怪物身上掷去,终于那怪物追公孙朝夕追到一半觉得不耐,转过身来对着萧守红。

    她其实早已心惊胆战,这只怪物难看至极恶心至极,她跑又跑不动,也没有兵器抵抗,除了眼睛一闭让这怪物吃了自己,她不知道能怎么样。正当怪物一步一步往她这边靠近的时候,公孙朝夕却又跑了回来。

    那怪物看看公孙朝夕,又看看萧守红,萧守红满身污泥在大雨中形状凄惨,嘴角仍残留着呕血之后的血丝,公孙朝夕也是脸色苍白。

    面对这种怪物,两个人都无从抵抗,只要这只怪物决定先吃谁,谁就死。

    生死之际,公孙朝夕眼睛眨也不眨地去看萧守红,萧守红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公孙朝夕。

    都在想:不管死得多么难看,毕竟我们现在在一起。

    那只怪物往公孙朝夕那边挪了一步,萧守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站了起来,那只怪物突然倒退到她身边,一爪子往她头上压去。

    正在萧守红就要死在烂泥里的时候,“霍”的一声响,突然那怪物发出一声嘶吼,刹那间便转身往来处窜去,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守红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喘着气爬过去握住公孙朝夕的手。公孙朝夕坐倒在地,吐得肠子都要断了。她替他顺气,自己也忍不住气血翻涌时时呕血,两个人形状凄厉惨淡,落魄到了极点。

    等他们喘够了气,能抬起头看救命恩人的时候,公孙朝夕苦笑着说:“你能不能不穿白的?”

    大雨虽然已经渐渐停止,但是雨势仍然不减。

    来人白衣如雪,配剑古雅,手里持着一张长弓。

    刚才正是他射出一箭,射中了那怪物的后颈,把它吓跑了。

    虽在雨中,但雨点没有一滴能打在他身上,在离他衣服半寸之处就被蒸发成水雾散去,因此他看来就如笼罩在烟雾轻风中一般。

    长眉凤目、温文尔雅、总含着微笑,来人当然就是号称“江湖第一剑”的君霜桐君大公子。

    他现在正在微笑,微笑得很文雅高贵,“两位好久不见了。”

    “是很久不见了。”公孙朝夕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还和五个月前一个模样?不是听说你在昆仑山上吗?怎么赖在山下?”他居然没对他刚才有气没力地躺在地上差点儿给怪物吃了的事感到害臊,反而瞪眼对着君霜桐。

    君霜桐依然安详和蔼的笑着,“我正追这只‘掘母’,已经追了它三天了,今日刚好到达山下。萧姑娘好,”他对萧守红文质彬彬地行礼,“看起来身体有伤?”

    “掘母?”萧守红在君霜桐面前顿时气质高了十倍,人优雅了二十倍,语气淡然了三十倍,“不想传说中吃人的妖物居然存在。”顿了顿,她又颔首道:“受了点儿伤。”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她被古心心那妖婆打了一记‘露凝香’。”

    君霜桐点了点头,“我的落脚地在这附近,现在疗伤不方便,去我那里休息。”

    公孙朝夕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然怎么说我很欣赏你呢?虽然你又温吞又爱美又不怎么是个东西,但是我很欣赏。”

    君霜桐微微一笑,十分从容自若,只是点了点头,手持长弓腰带佩剑,在前边引路。那风采盎然的模样,让公孙朝夕一想到他肚子里也藏着个鬼胎就忍不住暗暗好笑,转头去看萧守红,只见她若有所思的一双眼珠子转来转去,约莫也不会在想什么好事,不由得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知道彼此都在想些古怪的事。

    走不了半里路,就看见一间木屋,公孙朝夕一见挑了挑眉,不愧是“明珠破玉碎”明玉君府的长子,连出来“降妖除魔”都要盖间整整齐齐的房子,真不知道他在这里钉屋子钉了几天?萧守红却说:“霜桐好兴致,若是在此隐居,倒也清爽自在。”

    君霜桐不置可否,微微鞠身作礼,然后打开房门进去,里面居然有床有榻,还有桌椅板凳。

    “这里有没有澡盆?”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异口同声地问。

    君霜桐居然也依然不以为意,微笑着道:“虽然没有澡盆,但是却有比澡盆更好的东西。”他打开后门,他这屋子后门外居然是个温泉,一池水莫约两丈见方,冒着热气,在雨夜也不显得寒意。

    “我先……”萧守红差点儿脱口而出“我先洗”,转念想和公孙朝夕抢太没风度,那个奸商万万不会让给她,顿时淡淡地改口:“我先休息,你去洗。”

    但这次公孙朝夕却说:“你这副鬼样子我简直连一眼都看不下去,大美人你先去把自己收拾干净,公孙大少才有心情去洗澡。”

    她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瞪了公孙朝夕一眼,拂然先出门下温泉去了。

    屋里的君霜桐微微一扬眉,“有话和我说?”

    “你无端跑到昆仑山,是不是也发现自己身上哪里不对?”公孙朝夕笑吟吟地看着他,虽然满身泥浆,却神气得好像他正坐在他“金钱坊”的家里,旁边还有马无皮给他扇风,西门杀给他捶腿一般。

    君霜桐依然淡淡地一笑,“哦?”

    “我现在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公孙朝夕说,“找了神医一看,官水水那庸医居然说我怀了个孩子在肚子里。”他故意看了君霜桐一眼,唉声叹气地道,“想我好好的七尺男儿,出了这种事叫我怎么有脸去见我在地下的爹娘?你不知道我多想找个人割我脖子,却没有人肯。大家都说我太可怜应该好好活下去……”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君霜桐的表情,嘴里继续做悲声,“你说我现在怎么办?”

    “不是孩子。”君霜桐似乎是看穿了他在做戏,一点儿也没有为他所动,微微一笑,“我用了五个月来查看古书,人说昆仑山顶为西王母所居,常有异相。也有古书记载未婚女子在山顶为天光所感,怀下仙胎,生出异子的故事。不过那书中的‘仙胎’生出来是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东西……”

    正在假哭做悲喝茶的公孙朝夕“咳咳”呛了一口,“那东西现在在我肚子里,你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总而言之昆仑山顶必然有异兽,把自身之卵放入人体养大,最终破腹而出,兽成人死。”君霜桐居然查得很清楚,表情还很安然,“所以我这几个月都在昆仑山顶,但一直没见什么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异兽,倒是有一头‘掘母’总是试图杀我,我想这不知名的异兽,应该是‘掘母’的天敌……”

    “那只什么‘掘母’只是蜘蛛,难道我肚子里的是只苍蝇?”公孙朝夕哀号一声,喃喃自语,“虽然说母不嫌子丑,但要我认苍蝇作儿子万万不能,我要去找棵大树吊颈……”然后他突然瞪大眼睛,“它干吗要杀你?难道你肚子里也有一个怪物的卵?”

    君霜桐一怔,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尴尬之色,“你……”

    他本想说“明知故问”,却见公孙朝夕哈哈大笑,他终于看到传说中君霜桐君大公子不自然的表情,这可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大公子从没给人看见过的表情。敲桌捶椅笑了好一会儿,公孙朝夕叹口气道:“我说我和那朵桃花也就算了,你和刀二公子出这事要是给你们的老子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了你们……”君霜桐贵为“明玉君府”的长子名剑,刀狻猊贵为“神悟刀家”最出色的子孙,两家均以子为荣,家教森严,君霜桐和刀狻猊要告诉爹娘他们肚子里多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孩子,只怕不是给幽闭,就是给杀人灭口。

    君霜桐居然还能继续微笑,让公孙朝夕委实有些佩服,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所以我们要先查清楚那异兽究竟是什么?‘掘母’的天敌又是什么?”

    “那头大蜘蛛比房子还大,如果有能制服它的其他怪物,想必会很有名。”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君霜桐一怔,“例如?”

    “例如——龙、凤凰、麒麟……”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

    君霜桐又是一怔,醒悟他的意思,不由得淡淡地一笑,“就算你生出条龙出来,它咬破你肚子,你还是会死的。”

    “人生得出一条龙来,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感叹地道。

    君霜桐再次一怔,含着笑道:“能像你这样乐见其事,倒也是一件幸事。”

    “能像你这样若无其事,倒也是一件怪事。”公孙朝夕道。

    君霜桐不以为忤,反而听得很愉快,“那正是你我这种人的本色。”

    公孙朝夕忍不住有些想笑,“我如果和你君大公子是同一种人,早就被自己的酸气腌成醋溜酱菜,酸死了。”

    君霜桐道:“过奖、过奖。”

    说着两人相视一笑,公孙朝夕是大笑,君霜桐依然微笑。

    “你们两个本就是同一种人,”门外传来萧守红淡淡的声音,“都是一肚子鬼胎的男人。”她一语双关,施施然走了进来,衣服她自己洗了,现在套着君霜桐晾在外面的长袍,倒也飘逸洒脱。

    君霜桐就当没听懂,“萧姑娘请坐,待君某人为你疗伤。”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守红嫣然一笑,他那风度虽然很陈旧,却依然很令女人心动,难怪家里的表妹师妹为他争得头破血流。听话地坐下,君霜桐的手抚上她的背心命门,开始为她疗伤。

    然后公孙朝夕去洗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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