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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以人为本

    “没有想到,我真的嫁给了你。”弄玉可是不会老老实实戴着那张红盖头等着萧史的,萧史还没有来,她就不客气自酌自饮,把交杯酒喝得差不多,桌子上的菜也吃了一半。“在几天之前,我还以为我是要永远当假冒公主。”

    萧史只是笑笑,看着她,“现在你是我的妻子。”

    “喂,这是假的。等你把我带走,我就不是你老婆了。”弄玉用筷子敲他的头,“你不会今天装神装到傻了?这是假的,Doyouunderstand?”

    萧史不答,只是依旧那样笑笑地看着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弄玉的笑慢慢僵了,“你不会是认真的吧?”她慢慢地后退,“今天的事是假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你不要以为,我真的嫁给了你——”

    “你的确已经嫁给了我。”萧史的眼睛里闪现着他那少见的优雅的魅惑,“今天,你嫁给了我。”

    “我——”弄玉开始感到紧张,她缓缓抓起一个枕头挡在胸前,防备地道,“你想怎么样?”

    “我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进过洞房。”萧史不笑了,“你说这不叫我娶了你,那么,这叫做什么?”他看了一眼那个枕头,摇了摇头,“我不是色狼,你也不是我用暴力就可以征服的女人,我就算要了你的人,你还是会逃的。”他眨了一下眼睛,那眼神如化了酒的魅惑——醇厚、深湛,黑得漂亮,“我可以吻你吗?”他问了一句很俗的话,但在他这样如酒的语气问出来,氤氟着极度惑人的气氛。

    “我——我还没有20岁——”弄玉开始紧张得六神无主,胡言乱语,她抱着那个可笑的枕头,一步步后退。

    萧史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站起来,“你吻我的时候,不是也很大胆?”

    “那不同,”弄玉站定,她抬起头看他,定定地道,“我吻你的时候,我知道我是不认真的。”她很紧张,紧张得像绷着一根弦;但她不懦弱,她也反击。

    “你就能确定,我是认真的?”萧史似笑非笑。

    弄玉乌溜溜的眼睛盯着他,“你是认真的,你一直都是认真的,所以我害怕。”她无所适从地摊了摊手,双手比划了一下,“我不适合你认真,你强迫我爱你,对你来说,也许是你的胜利、你的征服;也许,你以为爱我。只不过是你好奇,因为我一开始就说不想喜欢你。但对我来说,我会输得很惨。我说了要爱上你很容易,但我不愿爱你,你不要强迫我好不好?我不是潇洒得可以陪你玩什么爱情游戏的人,也许我做不到一拍两散、再见变是朋友,或者什么合则聚、不合则散;我也许会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样的人很讨厌的,我们现在这样的关系不是很好?何苦逼我变成令人讨厌的女人?”

    萧史微微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你就能想这么多?我说我想吻你,就是我想吻你而已,你就可以想到一哭二闹三上吊去?我们还没有谈到感情,你就想到分手?我还没有说为什么喜欢你,你就认定我是在玩弄感情?”他摇摇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现在,我想吻你。”他如此魅惑地挽住她的腰,用如此漂亮的眼睛瞬也不瞬地看她,然后微微一笑,用如此温柔的语气,轻轻地道,“今天我们新婚,我不能要你。难道吻你也是一种奢求?”

    弄玉眩惑地看着他的眼睛,低低地道,“你——好会迷惑人——以前那些以为你是娃娃的人——都应该去死——”

    萧史眼神漾起一层更深色更危险的光彩,轻轻摇头,低低地道,“不要说话。”

    弄玉开口欲言,他附下身,很缠绵地吻了她。

    弄玉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吻着她的男人,他竟然带着笑,眼眸浅浅含笑,竟然还带着他那样柔软骄稚的神韵,像很稚气很稚气地吻她,然而那眼眸深处却是那样深湛的危险和侵略——他的吻很清淡,并不是如何充满情欲的深吻,他只是浅浅地吻着她的唇,轻轻吮吸着她的唇,很暧昧,很煽情,很魅惑,但——并不令人讨厌——绝不令人讨厌——弄玉不排斥如此令人动情的吻;她也轻轻地回应他。

    两个人的唇还没有分开,萧史就笑了。他的唇形的变化,弄玉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

    “你不是害怕吗?”萧史低声问。

    弄玉缓缓把头后仰,“害怕,我到现在,还是害怕。”她也低低地道。

    “害怕我伤害你?”萧史眨了一下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听保证,但是——”他的声音非常低,带一点微微的哑,“我不发誓,我相信,”他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他缓缓看向弄玉的眼睛。“我不是要玩什么游戏,我也玩不起这样的游戏,我也——不是潇洒的人;我到现在喜欢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弄玉的眼睛睁得更大。

    萧史立刻摇头,他明白弄玉的意思,“不要说我骗你,你会伤害我。我没有骗你。我喜欢你,因为,你是一个值得我喜欢的女人,你合适我,我知道。”他又很快接下去,“我知道你有很多缺点,你重感情又怕伤害,所以你装自由、装潇洒;你有些自卑,所以总会强调我们是不同的人;你还很直率,开口说话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很容易得罪人;你还很爱漂亮,非常注重仪表,很维护形象,你也并不如何上进积极,如何出类拔萃。但是——我知道你适合我,你脑筋清楚、你非常实际、你不够天真浪漫,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喜欢照顾你,喜欢看你。”他认真地看着她,“你明白吗?”

    弄玉的表情有些怪异,勉强笑了一下,“我不明白,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缺点,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好。”

    “不要转移话题!”萧史懊恼地道。

    他一懊恼,那孩子气就全部冒了出来,把好不容易酝酿的魅惑暧昧的气氛破坏得一干二净。他那个样子,就像只气鼓鼓的大白兔,还是白白软软的那一种。

    弄王忍不住好笑,“咳咳,你不要生气,你生气起来好好笑。”她转过身,不要看见他懊恼的睑,抑制自己想笑的情绪,才回过头来笑笑,“如果你真有你说的那样了解我,我还有什么话好说?被另一个人这样认真地关注,你是认真要喜欢我。但是,你是喜欢我的那一种‘感觉’吧,感觉是会变的——”

    “你没有听懂我的话。”萧史皱起眉,“我喜欢你,因为我觉得你很好,你问我你哪里好我说不出来,我只能说你有哪些不好,而我不在乎哪些不好。你懂了没有?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哪里有那么多道理?有道理就不是喜欢你了。”他懊恼,但不想懊恼得让弄玉看见,又不想懊恼得孩子气十足,一张怪脸,只会让弄玉看了更好笑。“我知道你现在是认真地要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弄玉有些不忍心看他这样懊恼不顺心,“我可以现在和你谈恋爱,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好不好?”她强调,“这是我最大的让步,你不能要求我和你天长地久,我不能承诺那么久。”

    萧史迅速抬起头看她,“真的?”

    “真的。”弄玉更觉得自己是在安慰一个懊恼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像是被人告白的女生,一点幸福浪漫的感觉都没有,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只有一个条件。”她强调。

    “如果我们可以回去,就分手?”萧史缓缓地问。

    “是,”弄玉正色道,“回去之后,你是你,我是我,你做你的歌手,我回我的学校,互不相干。”她从来不会奢望不属于她的东西,在现代社会之中,萧史绝对不是适合她的人,勉强要求两个不同背景的人守着一份可能随时变质的感情,她宁愿先分手。不愿经历什么风波什么痛苦,她对这份感情没有期望,不敢有期望,分手——是最好的结局。

    萧史歪着头看她,似乎笑了笑,“好。如果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

    “那时候,你就不会觉得我很好很好了。”弄玉柔声道,很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萧史的头。

    “如果,我还是觉得你很好很好呢?”萧史问。

    “那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比我好、比我漂亮、比我能干,比我善体人意的人很多。”弄玉笃定地道。

    “但她们都不是你。”萧史低声道。

    “到时候你就忘记我了,花花世界这么大,你以为遇到人很容易?往人群里一晃,两个人很容易就不见了。到时候你玩你的,我过我的,现在相处愉快,以后忘记彻底,也不错啊,也是一种很不错的经历。”弄玉安慰他。她有没有这么潇洒,其实她并不确定。

    “显然你一开始就不打算爱我。”萧史闷闷地道。

    弄玉开始烦了,“我说了我不想喜欢你,你强迫我喜欢你,现在又计较我是不是可以爱你?永远爱你?我不是多情仙子,我不愿意,不可以吗?”她耸耸肩“你不答应无所谓,大不了我们连开始都没有就结束。”要求的太多,她会付出太多,然后失去太多的,他不能要求她承诺一辈子,她从来不喜欢承诺,从来都不期待永远。

    萧史叹气,“我挑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吃饭啦,你不会饿死?不要以为装了一天神仙就可以辟谷,会营养不良的。”弄玉菜碟一推,“那,要谈恋爱,就要听我的话,现在,吃饭!”

    萧史哀怨地看着她。好好一个洞房花烛,就在吃饭中过去了一大半。

    清闲顺心的日子过去了不少,萧史就以“公主夫婿”的名义,在弄玉的凤楼陪她。自然,他既然是“仙”,当然也要时不时吹吹萧,弄一点“仙迹”出来,让秦穆公看。最稀奇的是,花园里那几只大鸟由于被人绑架得太多次了,每当萧史一吹萧,它们无论愿不愿意,都是要到规定的位置报到,时日一久竟然被训练成条件反射,一听到萧声就乖乖飞来,倒是令萧史得意了好久。

    “弄玉,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啊?”萧史天天有事没事就爱在弄玉耳边呼叨,“在这里很无聊啊,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会肥死的,以后要是回去,人家都不认识我了。再待下去,我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不会唱歌也不会弹吉他,连车也不会开了,全部忘记了!还有啊,再住上几年,我说不定连怎么搭公车、怎么装电脑、怎么打篮球,还有——连怎么到银行领钱都忘记,天啊天啊——惨无人道!惨不忍睹!惨绝人寰——”

    “拜托,萧大仙,你已经‘功成身退’、‘衣食无忧’了。”弄玉陪他站在凤台上看被他吹萧引来的那六只大鸟,闻言指着自己的鼻子.古怪地道,“而我,我书还没念完,毕业论文还没有写,没有毕业论文就拿不到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证书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就不能吃饭改吃西北风,然后饿死。”她泄气地把下巴抵在凤台的栏杆上,闷闷地道,“我妈妈找不到我.不知道会不急死,她一定以为我丢了,一定伤心得不得了。萧啊萧,你说我怎么办?”

    萧史微微一怔,她开口不是“萧大仙”,就是“喂”,这是她第一次叫他“萧”;不过想一想也是,难道。她还能叫他“史”吗?听起来多么奇怪?谁知道是“死”,还是“屎”?

    “你——”他本来想开玩笑的,但看见她的脸色就笑不出来,闷闷地叹一口气,“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是你故意要让她伤心,你也没有办法,待在这个鬼地方,我都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回去的一天?难过也没有用,你难过她也不知道,不如别想那么多,好不好?”

    弄玉点点头,没有回答。她难得这样不开心,在这里待得越久,她就越不开心,抛去假公主的身份不说,她一天天计算学期的日子,过完了学期的日子,她又计算放假的日子,这么久没有消息,放假又没有回家,妈妈一定非常惶恐,一定很伤心,养到二十岁的女儿突然不见了。她说不定以为她遇到什么小巷色狼,一去不复返,说不定以为她死掉。想到这里,弄玉苦笑,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真的是神仙就好了。”她低低地道。

    萧史无言,轻轻搂住她的肩。

    弄玉抱住他的腰,闷闷地把头埋在他胸口。

    “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萧史安慰地道。

    “好啊。”弄玉勉强笑了一下。

    “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花儿醒来了,鸟儿忙梳妆——”萧史很认真地唱。

    弄玉一呆,忍不住破涕为笑,捶了他一拳,“什么嘛!”她准备好了心情听一首悲歌,结果他唱的是儿歌!还是不知道几百万年前什么年代的儿歌!

    “笑了?”萧史抿起嘴,眼睛在笑。

    “笑了,不想了。可不可以?算我怕了你,每次人家要想一点正经事,你就来捣蛋。”弄玉嘴上在骂,心里却是感激的。萧史的好意,她当然明白。

    “你——没有妈妈吗?”她笑完了,抬起头问。

    萧史皱起眉,很委屈地看着她,我当然有,没有妈妈,我从哪里来?”

    弄玉一怔,她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家里,直觉地以为他没有父母,“你不怕你家里人担心?”她小心地放低声音,怕影响他的心情。

    萧史只是笑笑,拍拍她的头,“你已经在担心了,不需要多一个人担心。我的父母在国外,我到哪里演出他们都很支持,他们相信我可以自己解决自己的事,即使我很长时间没有消息,他们也不会担心的。”

    “胡说八道。”弄玉摇摇头,“无论你的父母多么开明,你多么能干,做父母的不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子女,你如果不见了,他们一定同样伤心,同样痛苦。”她叹气,“这就是父母的伟大,自己的孩子,残疾也好,白痴也好,聪明也好不聪明也好,出色也好不出色也好,都是一样的关心,一样的疼爱。”

    萧史叹气,“我的公主夫人,不要乱发感慨了,父母都很伟大,可以了吗?我小学作文就写过了,什么‘父亲的背影在我眼里越来越高大,我就越来越渺小’之类。”

    弄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每次人家在说正经的,你就要捣乱。”她挥挥手,“算了,我们出去玩玩好了,今天天气这么好,又这么早,不出去很无聊啊。”她对天伸了一个懒腰,“我们出去骑马!”

    “我不要骑马!”萧史嘟嘟囔囔地嚷,“我讨厌马!

    “我不管,我是公主!我要骑马就骑马!你有本事骑凤凰啊,你骑啊,骑啊,骑给我看!”弄玉哼哼地道,“我要骑马,你不骑我叫父王拉你去砍头!”

    “哇——你好威风——哦——”萧史喷喷称奇,做了几天公主,你就要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真是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拼命摇头,“还‘你父王’,你父王不是听你说是在丰来电器!”做工程师吗?杀人犯法的,要坐牢的——”

    弄玉哭笑不得又哑口无言,“好啦好啦,我错好不好?都是我错,我趾高气扬,我无理取闹,我仗势欺人,你厉害,你伟大,你情操高尚,你思想觉悟高,你英明神武,可以了吗?”她硬生生拉走他,总而言之,我要骑马,你陪我去!”

    “我不去!”萧史哇哇地叫,“马很脏!”

    “我不管!”

    “马很凶会咬人——”

    “你才会咬人!”

    “我很温柔的——”

    “你温柔个鬼!”

    “我温柔!”

    “你没有!”

    “我漂亮!”

    “你去死!”

    弄玉和萧史远去,刚才在一旁伺候的婢女忍不住偷偷地笑,虽然公主和仙人的对话有一大半听不懂,但是最后这几句是听得懂的,都忍不住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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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宁死不骑马,一个非骑不可,结果当然是——弄玉骑马,萧史步行。

    “去哪里?”萧史问,“你非出来不可,想到哪里去?”

    弄玉骑在马上,左顾右盼,“我想去我们第一次来到这个鬼地方的那个——算是山区还是草原的地方?我想可能会很远,所以要骑马,可是你又不听话,死活不肯骑。”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拍拍萧史的头,“走得辛苦吗?”

    “不辛苦!不要拍我的头!”萧史很懊恼地道,“我不是小孩子!”

    “好好好,不拍,不拍。”弄玉耸耸肩,谁叫他长的一脸“欠拍”的样子?“要不要上来一起骑?”

    “不要,这只马活得好好的被抓来训练作坐骑就已经很倒霉了,还要被人坐来坐去,指挥来指挥去,多么可怜!”他摸摸那只马,“而且它又很脏。”

    弄玉叹了口气,立刻从马上跳了下来。

    “干什么?”萧史吓了一跳,“摔下来?”

    弄玉白了他一眼,“你才摔下来。”她拍拍身上的衣服的褶皱,“你说得有道理,我当然跳下来,这马的确是挺可怜的。”她对着蓝天伸开双臂深呼吸一口气,“我们放了它好不好?”她是不太怜惜动物的,但萧史喜欢。他对动物都很好,对它们“温柔体贴”得有时她都觉得有些吃醋,他还会对她捣蛋,但他从来不会对那些大鸟捣蛋,宝贝得像他儿子一样。也难怪那些大鸟一听见他吹萧就飞来啦——一飞来就有东西吃嘛!他还会很无聊地跑到花园里挖蚯蚓挖蛆虫,找坚果找浆果来喂鸟,那些鸟自然只有分外巴结的份。他既然喜欢,有什么不可成全的?

    “好啊好啊!”萧史欢呼一声,回过头来看看弄玉,笑咪咪地道,“你真好。”他抱过她在她额上“嗒”的一声轻轻吻了一下,又赞道,“你真好!”成婚这么久,她对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好啦,想放就说,干什么假惺惺?过两天把我们凤台的马全放了,好不好?”

    “好啊!”他连连点头,突然道,我们先把它洗干净好不好?洗干净再放。”他眉开眼笑地指着不远的山脚下,“那里有水噢!很漂亮的水!”

    弄玉转过头去看所谓“很漂亮的水”,只见不远的一处山脚下,一处莲塘,清水涟涟,水色黑蓝,晶晶闪烁着蓝天的光彩,水面上层层睡莲,色作娇黄,微微粉白,微风一来,满塘的睡莲微微浮动,轻轻摇摆,非常——美!

    “哇!”她情不自禁地低呼。

    萧史笑了,拉起她的手,“我们来玩水!”他一手拖着弄玉,一手拖着那匹高头大马,往莲塘跑去。

    跑着跑着,“咦——”萧史大叫,“弄玉!你跑得这么快干什么?喂!会摔死的!喂喂喂!停一下,慢一点!喂——”

    弄玉在另一边大叫,“不是我跑得快,是马——”

    原来,萧史拖着一人一马往莲塘奔去,那马走了许久早就渴了,一看见有水,渐渐就开始发力奔跑,越奔越快,最后拖着萧史和弄玉飞快地往水边奔去。萧史一手拽着马的缰绳,那马就拖着他跑,缰绳被马力勒在萧史手上,一时也松不开,萧史不得不跟着它跑。弄玉原本不必随着马跑,但她不放心萧史,也陪着‘追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一会儿跑到莲塘边,马陡然止步。萧史没有它“伸缩自如”的本事,一头冲入水中,“嘭”的一声,湿淋淋地起来。

    “你没事吧?”弄玉本来心急,生怕他受伤,见他站起来,呆了一呆,突然爆笑出来,“你——哈哈——你每一次都是这样;每次以为你有事,你就搞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来让我笑——哈哈——”她叽叽咯咯地笑,笑得抱着肚子哎哟。

    萧史不服气地皱眉,委屈地道,“我又不是故意的。”他一身湿淋淋满身都是莲塘里的淤泥就算了,头上顶着两朵粉黄的睡莲花,一大堆莲叶绿油油地垂下来,贴在他双颊上,圆圆的。

    “哈哈——”弄玉笑到岔气,“咳咳,哎哟,笑死我了。你还不赶快弄掉,还站在那里干什么?装睡莲仙子?哈哈——”

    萧史委屈地丢掉那些花花草草,哀怨道,“还笑还笑!我又不是故意每次都弄成这样,还笑!”他看见弄玉仍是笑,更是懊恼,“不许笑!”

    “哈哈,”弄玉走过来,帮他抖掉衣服上的淤泥,“呵呵,你不要生气,你一生气,我就更想笑。”他生气的样子本就很可爱,在歪着头站在水里,偏偏他又不知道他有多么可爱,气鼓鼓的,才更——惹人怜爱。

    “我没有故意惹你笑!”萧史跺脚。

    “是是是,你不是故意的!呵呵,”弄玉用袖子擦他脸上的水迹,一时间爱极了他可爱的样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乖,快出来!不要站在水里会感冒的。”

    “我不是小狗!”萧史仍是非常不满,“不要像对小狗一样对我!”

    弄玉擦拭他脸颊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小狗。”她继续整理他的一塌糊涂的头发,我只是很喜欢你。”

    萧史的眼睛笑了,乖乖地站着让她擦。她从“我不想喜欢你”,到“我只是很喜欢你”,他知道她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她要克服她的自卑与她那些无休无止的胡思乱想,而承认自己的感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但是,她即使做出了让步,却从来没有提过,她爱他。

    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是喜欢他。喜欢他可爱,喜欢他偶尔的胡闹,喜欢他对她好,照顾她。但她并不打算爱他,可以说她自私说她不公平,但这个“喜欢”是他强迫她接受的,她保护自己,并没有错。没有人因为另一个人对她的付出,就必须对他好,这听起来似乎不公平,但,这是尊重、是平等,我们不能强迫或者代替任何人做出应该爱谁不应该爱谁的决定,不是吗?他明白道理,他知道不能强迫她爱他,但是,他仍是觉得苦涩。他其实付出了很多,他从来没有这样全心全意对待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希望她快乐。她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喜欢着她悠悠自在的样子,喜欢她对着癸-自言自语说一些癸-水远听不懂的话,喜欢看她眉眼嫣然的似笑非笑。她也有很多优点,她也善良,也体贴,坦白率直,但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多少有一些这样的美德,那并不稀奇。为什么喜欢?为什么喜欢?

    “想什么?”弄玉勉强把萧史的衣服擦了一遍,叹了口气,“如果你想的是回去怎么交待?我会说你为了救我掉进了泥坑;但如果被大王看见了,问我你为什么不施法躲开,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抬头看见萧史站着发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萧史惊醒,“啊?”

    “啊什么啊?”弄玉失笑,“我说了那么多,你完全没听见?”她指指水,“衣服脱掉,我帮你洗干净、幸好现在还早,晾干了再穿回去。”

    “哦——”萧史傻傻地应了一声,“衣服脱了,我穿什么?”

    “穿这个。”弄玉脱下外衣,丢了过去,“赶快脱了,洗衣服!”

    他老老实实脱下衣服,穿上弄玉的外衣,那是一件飘飘的及地长袖外套,他长得玲珑漂亮,被裙子一裹,倒是像个娇憨可爱的大女子。

    弄玉撩起裙角,在腰上打一个结,找了一个水清水深一些的地方洗衣服。她做了几个月公主,但现在下水洗衣服依旧随随便便,毫不在乎,没有半点被服侍惯了的样子,也没有娇气。

    萧史看着她忙,轻轻哼着歌,“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他明白,不是爱这个女子哪里的好,而是,喜欢那一种平常。她平常,而且,她知道自己平常;她享受平常。所有的鹤立鸡群或者与众不同在她身上会显得很幼稚很土、很天真。她很真,不作假,不是她单纯到不懂得收敛,而是,她知道坦白的价值和责任。她聪明,不受欺骗;她明白事理,从来不生闲气,她几乎从来不发火,不是没有脾气,她可以体谅别人的想法,这一点理解,就很难得;还有她实际,不轻易交托全部的感情,不对人刻薄,但也不轻易信任,她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她知道她其实是多情的——她有很多小小的优点,然而其实那些优点都很难得。她就是个非常正常的正常人,没有其他令人讨厌或者自作聪明的毛病,他寻找这样的正常已经很久很久了,喜欢这样的平常,这不是感情一时的冲动或者迷惑,是由衷的喜欢,由喜欢——而——珍爱着——也希望一直珍爱着——可惜,她并不明白。

    “蹬蹬——”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萧史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哪里来的人马?

    弄玉也是吃惊,抬头一看,只见三人三骑往这里跑了过来。

    “前面何人?竟然敢在净莲塘喧哗?带头的是一位身着巫师服饰的中年人对着他们厉声喝道:“这里是通入地狱的门第,是苍天与我王分开的地方,前面就是厉鬼池,再入就是阎王殿,你们竟然在此喧哗,扰乱大王圣地,侵犯鬼神安宁?一旦群鬼突出,天地震怒,你们担当得起吗?”

    萧史好不容易才听他说完,往弄玉一指,“她是——”

    弄玉连忙打断他,“我是——王宫的婢女,奉命在此洗衣,大人恕罪;臣妾实在不知道这是大王禁地。大人看在我们是初犯的分上,放过我们吧。”她眼见萧史一身女装,说出去是华山之仙,只怕笑也笑死人了,回去被秦穆公一问,又无法交待为何萧史这一次不能使出仙法,后患无穷。她眼见这位巫师不认识她,连忙装傻。

    “胡说八道!既是奉命在此洗衣,又怎会不知这里是禁地?又是何人叫你在此洗衣?此地离大王的宫殿有五里之遥,宫内何处不可洗衣,要你到这里洗衣?那巫师的脑筋倒是不错,弄玉仓促之间编造的谎话本就漏洞百出,被他一问,哑口无言,“这个——这个——”她总不能说她是公主,公主在这里洗衣,也太离谱了。而公主今日明明和萧史一起出来,到这里萧史不见了变成一个婢女,这种谎话也实在经不起推敲。

    萧史见她不想暴露身份,只好帮她圆谎,“启禀大人,是臣妾——臣妾掉进了净莲塘,所以——她才——”他本想说她是不得已帮她洗衣。

    不料巫师勃然大怒,“你掉进了净莲塘?这塘乃是神魔之眼、地狱之门,你以身而入,必招血光之灾,看来非要以你为祭,否则难消神鬼之震怒!来人给我绑起来!”他一挥手,另外两人立刻逼上。

    “啊?”萧史委屈得不得了,“哪里有这么夸张?这不就是一个睡莲塘,不会啦,你放了我我证明给你看不会有血光之灾。你这种迷信思想最要不得,这世界上没有鬼啦,科学家早就证明,生命是一种蛋白质氨基酸的变化发展过程。你要用发展的眼观看问题,用联系的方法研究事实,用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清事物的两个方面。像你相信鬼神,这就是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符合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一本正经地分析给这位巫师听,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如何的。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本已勃然大怒,现在更是怒发冲冠,怒火中烧,怨天尤人,“你竟然出言亵渎神明,罪无可恕!罪无可恕!抓起来!两个都抓起来,要开膛破肚以惩他的不敬之罪!”

    那两个侍从一下子用随身携带的麻绳牢牢把萧史绑了起来,看他们手法之熟练;必是常常如此掳人。萧史本来身手灵活,没有这么容易被俘,但他现在穿了一身缚手缚脚的长裙,还没有脱离裙子热情的“牵绊”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绑成了粽子。

    弄玉大吃一惊,看样子他们真的要把萧史抓去开膛破肚什么的,“喂喂喂,放人啊!随便抓人是犯法的!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啊?”

    巫师倒是很稀奇,“王法?什么叫王法?”

    “啊?弄玉气结,“你连什么叫王法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人啊?你枉为人臣!王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治国之法,王者之道!你懂不值?”

    “法律?”巫师转头问左右两人,“哪是什么?”

    左右两人摇头,“是一种新的乐曲吗?”

    弄玉看样子他们不是说笑,心里渐渐发凉——是哦,在春秋早期,似乎——还没有成文法——没有法律——至少秦国没有,商鞅还没出生,法律还不知道在哪里——天啊!那就意味着,这帮人真的可以随便把萧史抓去祭祀,把他杀死!她倒抽一口凉气,“你们——”

    “连她一起抓了,回祭坛!”巫师下令。

    萧史还在大叫:“放开我!”

    那傻瓜,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承认身份,死到临头还不肯说出她的身份!弄玉的眼眶突然湿了,突然大叫一声,“放人!我是本国弄玉公主!你们敢擅自拿人,不怕大王怪罪吗?”她重重一摔袖子,“我要你们立刻放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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