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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当我们坐在课室里准备上第一节课时,班主任带着一个新生和一个扛着大桌子的校工进来了。正在聊天的人马上安静下来。学生全都站起身朝老师行礼。

    老师做了个手势要大家坐下来。

    新生站在老师身后,那张精致无瑕的鹤蛋脸上带着些许羞涩的神情。她的年纪跟我们相若,约莫十一岁,蓄着一头清汤挂面的浅栗色直发,额上有个美人尖,一绺发丝轻轻拂在略微苍白的脸颊上,一双乌亮亮的大眼睛黑波和水,好奇地望着班上的女生。女生们也都好奇地盯着她看。她身材修长,身上那袭小圆翻领浅蓝色校服裙熨得帖帖服服,短袖下面露出来的两条瘦长膀子粉雕玉琢似的,刚刚开始发育的乳房微微地胀起来,脚上穿着雪白色的短袜和一双簇新的黑色丁带皮鞋。

    老师示意她坐到后排我的旁边。

    她乖乖走过来落座,把手上拎着的那个粉红色布书包塞到桌子底下。

    “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告诉大家你的名字。”老师说。

    新生这时有点窘地站起来,甜美的声音清脆地说出一个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坐下来吧!”老师说。

    老师打开英文课本,开始读着书里的一篇范文。刑露从桌子底下拿出她的书,翻到老师正在读的那一页。这时,她转过脸来投给我一个微笑。那微笑,仿佛是羞怯地对我伸出了友谊之手。

    我们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我发现她的眼睛更黑更亮了,大得犹如一汪深潭,仿佛可以看进去似的。我咧咧嘴回她一个微笑,这时,我看到她细滑的颈背上不小心留下了一抹雪白的爽身粉,心想也许是她今天早上出门时太匆忙了。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我的名字传过去。她飞快地瞥了一眼那张纸条,长而浓密的睫毛眨动时像蝴蝶颤动的翅膀,在她完美的颧骨上落下了两行睫影。

    刑露来的这一天,新学年已经开始了将近三个礼拜,我猜想她必然是凭关系才可以这时候来插班,说不定她是某个校董的朋友的女儿。

    我们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贵族女中,上学和放学的时候,学校大门都挤满了来接送的名贵房车,有些女生戴着的手表就是老师一个月的薪水也买不到。每次学校募捐的时候,她们也是出手最阔绰的。

    我父亲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名贵房车,只是,他每天接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的校长。父亲当校长的司机许多年了,我是凭这个关系才可以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插班的。虽然成绩不怎么样,这一年还是可以顺利升上初中一年级。

    学校里像我这样的穷家女为数也不少。但是,穷女生跟有钱的女生就是有个不同的样儿,很容易可以分别出谁是大家闺秀,谁是工人的孩子。

    当我第一眼看到刑露的时候,不期然联想到她是一个富翁的女儿,母亲肯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她是个被父母宠爱着娇纵着的千金小姐,住在一座古堡似的大崖里,度假的地点是欧洲各国。

    那并不光因为她长得美。她旁上有一股不一样的气质。即使是学校里最富有,论美貌也不会输给她的几个女生,都没有她那股公主般的气质。

    我总觉得刑露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比这里更高贵的地方。直到许多年后,我这种看法还是没改变,就是不管刑露在什么地方,她都不属于那儿,而是属于某个更高贵的舞台。

    刑露很安静。她永远都是像第一天来的时候那么干净整洁。上课留心,读书用功,人又聪明,成绩一直保持在中等以上,从来不参加要付费的课外活动,仿佛她来这里只是一心要把书念好。

    也许因为太安静了,大家对她的好奇心很快就消失了。班上那几个原本很妒忌她美貌的女生,也都不再紧盯着她。

    我和刑露变得熟络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一个冬日的午后,上数学课时,我们全都有点恹恹欲睡,我发觉刑露在桌子底下偷偷读着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

    我很高兴知道,刑露原来也有“不乖”的时候。我也早就注意到,除了刚改版的课本她用的是新书之外,其他的课本,她用的都是旧书。刑露并没有司机来接送,她上学放学都是走路的。我无意中看到她填给老师的资料,她住在界限街。

    然而,我对刑露的看法并没有因此改变,反倒觉得跟她接近了些。我甚至私底下替她辩护,认为她是某个富商跟漂亮情妇生下来的私生女,那个男人没有好好照顾她们母女俩。

    刑露和我两个都爱听英文歌,会交换心爱的唱片。不过,我们最喜欢的还是下课后一块儿去逛百货公司和时装店,只看不买,望着橱窗里那些我们买不起的漂亮衣裳同声叹息。刑露很少提起家里的事,我只知道她母亲管得她很严。每次当我们逛街逛晚了,刑露都得打电话回家。

    那天,我们逛完街,想去看电影。我头一次听到她打电话回去跟她母亲说话。

    “你跟你妈妈说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

    刑露回答:

    “是上海话。”

    “你是上海人?”

    “嗯。”

    “刚刚那句上海话是什么意思?”

    刑露那一汪深眸眨也不眨,若无其事地说:

    “我告诉她,我跟同学在图书馆里温习,要晚一点回去。”

    那几年的日子,我自认为是刑露最好的朋友。我简直有点崇拜她。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仿佛也沾了光似的。刑露是不是也把我当作好朋友,我倒是没有去细想。她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淑女,很少会表现出热情来。除了必要时向她母亲撒谎之外,她是挺乖的。

    然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打击很大。她绝口不再提,我也不敢问。

    几个月后,会考发榜,成绩单发下来,刑露考得很糟,那对她是双重打击。她成绩一向都那么好,我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她母亲。

    我的成绩不比刑露好,可我并不失望。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巴不得可以不用再读书,早点出来工作,家里也没给我压力。

    刑露也许是没法面对别人的目光吧。那阵子,她刻意避开我。我找了她很多遍,她都不接我电话。后来更搬了家,连电话号码也改了。

    从那以后,我和刑露失去了联络。每次坐车经过界限街那一排旧楼,我总会不期然地想起她,想念那双如水的深眸。

    刑露和我,直到差不多两年后才重逢。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秋天。

    眼前的刑露出落得更漂亮了。她那头浅栗色的长发烫成波浪形,身上穿着一袭黑色西装上衣和同色的直筒半截裙,脚上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露出修长的小腿。

    那是我们店里的制服。

    要是当时我们比如今再老一些,我们也许会觉得生活真是个嘲讽。刑露和我读书时最爱逛时装店,鼻子贴到橱窗上对着那些高级成衣惊叹。几年后,我们两个却在中环一家名店当了店员,天天望着摸着那些我们永远也买不起的昂贵衣裳,眼巴巴地看着它们穿在那些比不上我们漂亮,却比我们老的女人身上。

    刑露比我早一年进那家店。我们相遇的那天,是她首先认出我的。

    “明真,你头发长了许多啊。”她朝我咧嘴笑笑,那双大眼睛比我从前认识的刑露多了一份忧郁。

    就像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课室那样,站在我眼前的刑露,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而不是待在这种地方,每天服务那些气质远不如她的客人。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从此有聚头了。我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再见到我。对于过去两年间发生的事,她却一句也没提起,仿佛那两年的日子丝毫不值得怀念。我猜想她大概过得很苦。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罐头也是盛在这些盘子里吃的。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

    “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

    “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

    “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

    “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

    “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

    “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拮据。现在辞职,不是连年终花红都不要了么?她是不是疯了?何况,她根本不喝咖啡。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冒着粉红泡沫的酒,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喝酒,除了玫瑰香槟。”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的声音。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

    “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

    “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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