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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回到莉莉丝

    快毕业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陆续收到通知,知道自己会派去哪个部门。只有她,一直没有收到信。

    那时候,她做了许多美丽的白日梦,譬如说,以她优秀的成绩,她会不会破格成为第一个一毕业就能进入特别罪案组的学员?说不定是韩哲选了她。

    直到那天,警校的主任教官「螃蟹」召见她,她还以为是有好消息。

    她心情紧张又满怀希望地走向教官大楼二楼螃蟹的办公室。

    她敲门进去,长方形的宽阔的办公室里,除了中年发福,身上的五花肉几乎挤出制服,走路像螃蟹的主任教官,还有另一个没穿制服的男人,看上去老得应该退休了。他白发方头,有一张大得像月亮的脸,皮肤黝黑,脸上的皱纹多得像夹心饼干,要多丑有多丑。光是这张皱皮大脸,连警徽都不用亮出来,就能吓死几个大贼。

    她本来以为螃蟹已经很丑了。他们背后叫他螃蟹,除了因为他走路像螃蟹,他圆滚滚的脑袋也像蟹壳,头顶寸草不生,两旁剩下的头发看来就像几只软趴趴的蟹爪子。然而,一跟这张大脸比,她觉得螃蟹甚至可以称得上可爱。

    她一进来,大脸的眼睛就没停止过上下打量她,弄得她浑身不自在。

    「这位是陆警官。」螃蟹对她说。

    她向陆大脸敬礼。

    「坐。」陆大脸木无表情命令她。

    她立即在他们面前的一张木椅子坐下来,挺直腰背,双脚合拢,双手放在两个膝头上。

    「白小绿,你身高一米六五?」陆大脸看了看手上的一份档案。

    那个看来是她的档案。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体重五十五公斤?」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你会不会唱歌?」

    她心里一怔。这问题太奇怪了。然而,警校的训练,就是不能对长官的提问有任何异议。

    「回长官,我会唱歌。」她一本正经地回答。

    「唱来听听。」陆大脸命令她。

    她眼角偷瞥螃蟹,螃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清清喉咙,放声唱起歌来。

    你愿意抓住一颗流星吗?

    就在它坠落地面之前。

    你难道不知道,

    当你一蹶不振时就不会有人爱你。

    把我捡起来带回家吧,

    我会抱起我的──

    「行。」陆大脸像一个麻木的听众,脸上的表情毫无更动。

    她文风不动,心里却不禁嘀咕:

    「他们不会是想派我去参加歌唱大赛吧?」

    他们突然要求她唱歌,她想也没想,就唱了这首老旧的乡谣。这首歌是韩哲那天唱的。她听一次就会唱。丁丁以前常常教她唱歌。她跟丁丁差好远,可还是不错的。

    陆大脸又问她:

    「你会不会打麻将?」

    「回长官,我会打麻将。」

    她眼也不眨,心里咕噜:

    「你们劳师动众,不是想约我打麻将吧?」

    「会不会打扑克?」陆大脸接着问。

    「回长官,我会打扑克。」

    她在一个赌徒身边长大,从骰子到麻将到轮盘到扑克,没有她不会赌的。要是她愿意,她也许会是一个无赌不精的赌徒。

    「你有没有男朋友?」陆大脸木然问。

    这时她想起了韩哲,不禁闪了一下神。

    陆大脸盯着她的小脸。

    「回长官,我没有男朋友。」她回过神来,连忙回答。

    「白小绿,我们正在考虑派你担任一个卧底任务。」陆大脸直视她。「但是,考虑到你的过去,你曾经是那个第六感少女。假如你被认出来,你的处境将会十分危险。」

    原来不是特别罪案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愿意当卧底,立下大功,将来进特别罪案组的的路会容易许多,时间也会缩短些。

    只要能够进特别罪案组,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做。无论前面有什么危险,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

    「回长官,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会有很多人认得我。要是有人认出我来,我会否认。同时我相信,卧底会拥有另一个身份,我的名字不会再是白小绿,那是我最好的掩护。我认为我可以胜任,希望长官考虑我。」她渴望的眼睛直视陆大脸。

    陆大脸扬了扬两道白眉说:

    「你还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么。」

    她的确没想到,陆大脸是要她去当一个赌鬼歌女。

    她更没想到,她要登场的地方是莉莉丝夜总会。

    他们给了她一个新的身份。

    她现在是王珍妮,一个名字普通的二十二岁歌女,出身卑微,嗜赌又颓废,生活一片苍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来的简陋小公寓里。那幢干巴巴的二十层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丝附近,方便她上班。

    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烫了一头长卷发,染成红色,每天抹上浓妆,穿得妖妖娆娆,戴上廉价首饰和名贵金表,看起来像个小妓女。她完全知道怎样扮演这个角色,怎样演活这些颓废的女孩。她在莉莉丝见到的,都是这些女孩。

    她一直担心会有人认出她来。这种担心后来证明是多余的。莉莉丝已经物是人非。

    莉莉丝几年前易手,名字没变,重新装潢,格调高级了许多,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

    守门的印度人已经换成两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那块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红色丝绒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楼梯上。

    没想到,多年以后的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楼梯。

    不一样的,是她长大了,她脚上穿的不是她从故乡穿出来的那双白色丁带鞋,而是一双银色尖头高跟鞋。她左手手里抓住一个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夹着一根点了的香烟,缓缓走上二楼舞池。

    无论这个地方怎么改变,空气里始终荡着那种欢乐地狱的味道,糜烂如故,就像一瓶换了高级包装的廉价酒精,骨子里还是一样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进莉莉丝听到的第一首歌。

    那个请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经不见了,从前那些歌女和舞娘,她也没见到。这些女孩也许都已经老了,嫁作归家娘了,又或者过着悲惨的人生。

    唱着歌,看着台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脸孔,她猝然发现,好像有些东西冻结在时间里面。要是她没有变成白小绿,那么,王珍妮说不定就是现在的她。

    她风情的目光抚过台下每张脸,轻抬粉扑扑的下巴,咧嘴一笑。人生到底是充满讽刺呢?还是过去与现在之间一场又一场的轮回?不管走了多远的路,她也许依然会用另一种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复过去,回到那条老路上。

    她唱起《梦醒时分》来,最像丁丁,连丁丁以前也喜欢听她唱,有时一边听一边取笑她的老气横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个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样爱过她怜惜过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这一刻在哪里,日子过得好不好。

    后来她有恨过丁丁吗?

    那种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经遥远得像一个世纪以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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