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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的小牛

    一个秋天的下午,阳光懒懒地照进窗来,浓浓的花生油似的黄色阳光。所以那么油黄,是因为窗外木兰树的叶子金黄了,落了一地,好像有人用黄色的毯子将草地盖了起来。

    飞飞刚刚气呼呼地回来,不跟小白菜玩了,为什么?因为她哭了。她为什么哭?因为我踢她。你为什么踢她?她一直叫我做狗狗,她不肯做狗狗,然后我做可爱小猫咪,然后她不肯,我就踢她……

    妈妈躺在沙发上看一本名叫《一个台湾老朽作家的五十年代》的书;百般无聊的飞飞把头挡在书前,“不给你看,”他说,“跟我玩。”

    他爬上沙发,把身体趴在母亲身上。

    阳光刷亮了他的头发,妈妈搂着他,吻他的头发、额头、睫毛、脸颊、鼻子……飞飞用两只短短的手臂勾着妈妈的脖子,突然使力地吻妈妈的唇。

    “黏住了!”妈妈说,“分不开了!”

    飞飞睁着圆滚滚的眼睛,突然说:

    “我们结婚吧!”

    妈妈好像被呛到一样,又是惊诧又是笑,笑得喘不过气来。

    电话刚好响起来。

    “您是华德太太吗?”

    “是的。”

    “您认识一个小男孩叫弗瑞弟吗?”

    妈妈的脑袋里“叮”一声:出事了。安安和弗瑞弟在半个小时前一起到超级市场后面那个儿童游乐场去了。

    “我是哈乐超市的老板。弗瑞弟在我们店里偷了东西,他的家长都不在,您可以来接他吗?”

    妈妈把飞飞交给邻居,跳上车。安安在哪里?

    妈妈第一次当小偷,也是在八岁那一年。从母亲皮包里拉出一张十元钞票,然后偷偷藏在衣柜底下。可是衣柜上有一面很大的穿衣镜,坐在客厅里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蹑手蹑脚的每一个动作。

    安安在哪里?他也偷了吗?偷了什么?

    穿过一排又一排的蔬菜,穿过肉摊、面包摊,穿过一格一格的鸡蛋,在后面一个小小的办公室里,妈妈见到了刚上一年级的弗瑞弟。

    弗瑞弟马上哭了起来,拳头揉着眼泪,抽泣着:

    “是安安叫我来偷的——我自己不要偷的——是安安叫我来的……”

    几个大人围在一旁。超市主人小声对妈妈说:“他真怕了,不要吓到他。”

    妈妈蹲下来,把弗瑞弟拥在怀里片刻,等他稍稍静下来,才说:

    “你别害怕,弗瑞弟,他们不会叫警察的,我们照顾你。我先要知道——”

    妈妈扳正小男孩的肩,直直注视着他,“我先要从你嘴里知道你做了什么。真真实实地告诉我。”

    “我进来,拿这些巧克力——”妈妈这才看到桌上一大包糖,“塞在我衣服里面,就这样——”

    现行犯当场表演他如何缩着脖子、弓着背、抱着肚子走出去。

    妈妈想笑,但是忍住了,做出严肃的脸孔:“这个伎俩,是安安教你的还是你自己想的?”

    “完全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声音里透着几分骄傲,“全是我自己用脑袋想的!”

    “这个小孩,”老板插进来,“上星期我就从镜子里注意到,老是弯腰驼背地走出去,我就要我们小姐注意了。刚刚他又出现,第一次被他走掉,这一次我们是等着他来的。”

    妈妈和老板握手,感谢他对孩子的温和与体谅,并且答应会和弗瑞弟的父母解释情况。

    弗瑞弟紧紧抓着妈妈的手,走出超市的玻璃门。

    在小径上,妈妈停下脚步,弯下身来面对着小男孩:

    “弗瑞弟,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而你对这个问题必须给我百分之百的真实答案——你答应吗?否则我就从此以后不再是你的朋友。”

    弗瑞弟点点头,他的脸颊上还有未干的眼泪。

    “我的问题是:是安安要你去偷的吗?”

    “不是,”回答来得很快很急,“不是,全是我自己计划的,安安是我的朋友,我要讲真话。他没有叫我去偷。”

    “好,”妈妈用手指抹去他的眼泪,“你答应从此以后再也不拿别人的东西吗?”

    他点点头,“再也不了。”

    没走几步,就看见安安坐在一根树干上,两只瘦腿在空中晃呀晃的。他看起来很镇静,那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镇静。

    当妈妈和安安独处的时候,安安终于憋不住了:“妈妈,我没有偷。我没做错事。”

    妈妈在花生油颜色的客厅里坐下,安安在她面前立正。

    “我不要听一句谎话,你懂吗?”

    点头。

    “他去之前,你知不知道他要去偷?”

    点头。

    “他偷了糖之后,是不是和你分吃了那糖?”

    点头。

    “他以前偷,你都知道吗?”

    点头。

    “每次都和你分?”

    “我们是好朋友。”

    “你有没有叫他去偷?”

    “没有。”很大声。

    妈妈抬眼深深地注视这个八岁的小孩。原野上有一群乳牛,成天悠闲自在地吃草,好像整片天空、整片草原都属于他们,一直到有一天,一只小牛想闯得更远,碰到了一条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那是界线,线上充了电,小牛触了电,吓了一跳,停下脚来——原来这世界上有去不得的地方,做不得的事情。

    “你知道什么叫共犯吗?”妈妈问。

    “不知道。”

    “共犯,”妈妈说,“就是和人家一起做坏事的人。譬如拿刀让人去杀人,譬如让别人去偷,然后和他一起享受偷来的东西……你的错和弗瑞弟几乎一样重,你知道吗?”

    安安在思考,说:“他多重?我多重?”

    “他六分重,你四分重。够重吗?”

    点头。

    “我也得处罚你。同意吗?”

    点头,眼帘垂下去。

    母子两人在书桌旁。“写好了交给我,我去接飞飞回来。”

    那天晚上,爸爸和妈妈一起坐在灯下看一篇写得歪歪斜料的日记:

    “今天很倒ㄇㄟ。弗瑞弟去哈乐ㄔㄠ市被ㄉㄞ到了。他妈妈不给他糖,所以他去偷。我心里很ㄋㄞ受,因为我也吃了偷来的糖。妈妈说那叫分赃。

    我没有偷,但是没叫他不偷,因为他都跟我分。我现在之道,偷是ㄐㄩㄝ对不可以的。我再也不会了。很倒ㄇㄟ,妈妈处ㄈㄚ我写报告,写错很多字,ㄘㄚ了很久,我心里很ㄋㄢ过。很ㄋㄢ过。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

    你知道弗瑞弟的遭遇吗?第二天早上,他捧了一束鲜花,和他爸爸走到哈乐超市,向老板鞠躬道歉。回来之后,被禁足一星期,意思就是说,放学回来只能在花园里自己玩,不许出门。和好朋友安安只能隔篱远远相望。从书房里,妈妈听到他们彼此的探问。

    “弗瑞弟,我妈ㄈㄚ我写文章,现在还ㄈㄚ我扫落叶。你在干什么?”

    扫把声。脚踏落叶声。

    “我妈也ㄈㄚ我扫花园。叶子满地都是。”

    安静,

    “可是我觉得满好玩的——你不喜欢扫落叶吗,弗瑞弟?”

    “喜欢呀,可是,我妈还ㄈㄚ我三天不准看电视。”

    “啊,我也是……”黯然。

    又是一个阳光浓似花生油的下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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