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美丽女士:
丑闻?美丽女士:
常常读到你为女性说话的文章,所以写这封信,希望和你谈谈我的烦恼。我的教育水准不高,辞句不通的地方请原谅,尤其今天心里很激动。
我今年四十五岁。丈夫阿坤在十年前车祸死去,留下我和两个小孩,守着丈夫的家具行,生活还过得去。十年前,连阿坤的爸妈都劝我改嫁,说这年头不一样了,不必死心眼守寡,可是我看孩子还小,实在不愿为他们找个后爸,所以一年又一年,也熬过来了。
然后阿珠到台北吃头路(在美容院,专门烫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回家一次。阿雄去作兵,平常只能写写信。我一个人看店,有时候也真寂寞。隔壁邻居跟我同岁的女人都是有丈夫的,也不可能过来陪我聊天,所以我常打毛线,有时候也看三毛和琼瑶的小说。
这一天,一个戴眼镜的大学生来买书桌,看中那张最便宜、三百二的桌子,想讲价又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想起在马祖的阿雄不知冷暖如何,就主动降了三十元给他。他叫何庆祥。以后他就常来店里,有时候来借台灯,有时候,带一些书来给我看,有些是翻译的,像《包法利夫人》和《野性的呼唤》,比较难懂,但一经阿祥解释,就清楚了很多,我也渐渐爱看起来。
每次阿祥来,我就留他吃饭。他每次都吃得很快、很多,好像在学校里没饭吃一样。一面吃,就一面说学校里的事,常常说大学女生很娇嫩,不成熟,跟她们谈不来。看他落落寡欢的样子,我也心疼,只好多炒几样菜,逼他谈我们都看过的书,逼他把脏的衣服带过来洗。后来,我们就一起去看电影,在黑黑的戏院里他牵着我的手,一直没有放。
这是去年发生的事,今年二月,我们决定要结婚。阿珠和阿雄当然很诧异:妈妈要跟一个二十岁的男生结婚,可是笑过之后也就算了,他们还好几次和阿祥三个人一起到城隆庙的夜市去喝啤酒。
阿祥的爸妈在台南开布店,年纪跟我差不多。阿祥说他们很保守,可能反应会很强烈,但他们一向都听他的,只要我们坚持,总是会风平浪静的。阿祥握着我的手,说:“阿芬姐,你一定要忍耐。”他那个稳定沉着的样子,像个五十岁的老头,比死去的阿坤还要笃定得多。我让他回台南,安心等他父母暴风雨似的到来。
他爸妈真的来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不要脸”、“勾引男孩子”,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尽了。美丽女士,我也不是那种温驯乖巧的女人,难听的话我也会说。对面那个后生曾经想赖我的帐,还在店里毛手毛脚,被我用杀鸡的菜刀像疯婆子一样把他吓出去,到现在还不敢进我店门。可是对阿祥的父母,我当然不会回嘴;等他们气完了,发觉阿祥和我还是那样,大概也会回心转意吧?!
结果,真正伤到我心的居然是外人——报纸的记者。他们说我勾引年轻男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性。说我败坏风俗,说这是丑闻。还找了什么心理学教授之类的,来分析我的心理,说我正值“狼虎之年”,性欲正强,所以完全是以性来满足自己、诱引别人。
胡女士,我只有高中毕业,又一直住在乡下,也没有接触过什么新女性主义之类新潮的观念,所以对自己很缺乏信心。你能不能告诉我:记者这样报导我对不对?那位心理教授这样说我应不应该?我很迷惑。
四十几岁的男人娶二十岁的女人为妻子的例子很多,为什么四十几岁的女人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就是“丑闻”?我和阿祥相爱,到底“丑”在哪里?我不偷人家的丈夫,又不与人随便同居,而是要和阿祥光明正大地结婚,我“败坏”了什么风俗?说我“勾引”阿祥,阿祥是个年满二十岁、头脑清楚、个性成熟的大学生,是不是“勾引”,问他不就行了。那位受过教育多多的心理系教授,又没有见过我,问过我的话,他怎么能说我对“性”的要求怎么样又怎么样,好像我不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自尊心的人,好像他在讨论一个心理个案,可是他又没有研究过我“张淑芬”的个案,他怎么能在报纸上信口开河?现在隔壁的小孩子看到我,都吃吃地指着我笑说:“伊‘狼虎之年’!”要我今后怎么做人?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事,要记者、教授来处罚我?
不是不知道和阿祥结婚,以后的日子还困难多多。我们也都争论过。我六十岁的时候,他才三十五岁,我怎么保得住他?可是转念想想,难道年龄相称的夫妻就没有问题吗?阿坤撞车的时候,才只三十六岁;我也并没有在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担心作寡妇而不嫁他呀?!未来哪里是可以用一个手指、一个手指计算安排的呢!守了十年的寡,孩子们都出头了,我还不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吗?更何况,将来有再大的困难,也都是阿祥和我张淑芬自己的私家事,这与报纸、心理学家、社会道德有什么关系呢?
报纸上那样报导,好像四十五岁的女人和二十岁的男人结婚是件很肮脏的事,我觉得很受伤;四十五岁又怎么样?如果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潇洒迷人、成熟智慧的,四十五岁的我也觉得心里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爱的力量。我错在哪里?
胡女士,我的知识不多,请你告诉我,这个心理教授有没有权利那样侮辱我?我受不受法律的保护?能不能控告他破坏我的名誉?
张淑芬敬上
·回应与挑战·
女儿,我要你比我更快乐
我是个女性麻醉技师,工作中每看到痛苦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产妇,最后终于挨了一刀产下小娃娃,心里总是万分感动、欣慰,然而疲惫昏睡的产妇总是一再地问我:“我生了什么?”“女的!啊!我真对不起我先生!”“孩子给他们看了吗?”“我先生高不高兴?”“我婆婆有没有说什么?”“唉!我又开了刀多花钱,真对不起!”
这种时候,我真想对她们呐喊:不要再说对不起!管他高不高兴!生男生女谁作得了主呢?花点钱算得了什么?看看你自己给折磨成什么样子?女人!女人!为什么你总是为别人而活?生命乃是天赐的,多爱你自己一些些吧!
前不久看了美丽女士写的《缠脑》和《丑闻?》,深感于我心有戚戚焉!女人到底已经知道自己作为“人”的权利,而奋斗而发出呐喊了。我们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不能因为男性社会故意丑化年龄差距的婚姻就畏缩妥协。环顾四周,多的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年华少女,为什么四十五岁的女人不能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呢?
我们有求知的权利,好好充实你的头脑,发展你的能力,不把文凭当作嫁妆、点缀门面的工具;不把孩子生病、做家事当作偷懒怠慢的藉口;以作花瓶为耻,脚踏实地工作的女性或可在男性社会中要求真正的平等。
我有一儿一女,从小我给予他们同样的教养,儿子爬树女儿也爬树,给女儿一个布娃娃也不忘给儿子一个,我鼓励他们爬得更高,教他们跑得更快,跌倒了同样含着泪水自己爬起来。我的女儿勇敢有主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会的她举手表演,她不会的她举手发问。没有泪眼汪汪的手足失措的可怜女儿态,邻居朋友伯伯叔叔都说她能干、聪明,不过最后总是要说一句,她真像个男孩,没有女生味道。是的,这是我在计划养育她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的结果,人生中总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在失与得之间加以抉择,择善固执而已。
透过女儿,我仿佛看到幼小的自己,小小心灵中充满了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尽情奔跑,爬高欢笑,无拘无束随心之所欲,有如天上飞的小鸟,池中逍遥的游鱼。这不正是父兄生活的写照吗?然身为女儿身的我却一再被告诫着女孩子不作兴这样、不作兴那样,压抑再压抑,终养成腼腆含蓄的所谓女人味,儿时的幻梦无迹可寻。这是何等的代价啊?
全国的母亲们,快快把你们的缠脑布抛弃,让你们的女儿为自己而活,为自己是“人”的权利而活。所有男性社会中标榜的所谓女性化、女人味,所谓苗条,所谓婀娜多姿,所谓三从四德,所谓齐大非偶等等等等只有女人才被要求的种种,都要拿出来重新思考、重新判断、重新给予评价,这其中有多少陷阱?多少桎梏?它夺去了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快乐,绑住了我们奔跑的脚步、伸展的双手,而唯有我们女人自己解除这些缠脑布,否则世世代代的女儿还是要忍受它的束缚所带来的苦痛啊!</p>
常常读到你为女性说话的文章,所以写这封信,希望和你谈谈我的烦恼。我的教育水准不高,辞句不通的地方请原谅,尤其今天心里很激动。
我今年四十五岁。丈夫阿坤在十年前车祸死去,留下我和两个小孩,守着丈夫的家具行,生活还过得去。十年前,连阿坤的爸妈都劝我改嫁,说这年头不一样了,不必死心眼守寡,可是我看孩子还小,实在不愿为他们找个后爸,所以一年又一年,也熬过来了。
然后阿珠到台北吃头路(在美容院,专门烫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回家一次。阿雄去作兵,平常只能写写信。我一个人看店,有时候也真寂寞。隔壁邻居跟我同岁的女人都是有丈夫的,也不可能过来陪我聊天,所以我常打毛线,有时候也看三毛和琼瑶的小说。
这一天,一个戴眼镜的大学生来买书桌,看中那张最便宜、三百二的桌子,想讲价又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想起在马祖的阿雄不知冷暖如何,就主动降了三十元给他。他叫何庆祥。以后他就常来店里,有时候来借台灯,有时候,带一些书来给我看,有些是翻译的,像《包法利夫人》和《野性的呼唤》,比较难懂,但一经阿祥解释,就清楚了很多,我也渐渐爱看起来。
每次阿祥来,我就留他吃饭。他每次都吃得很快、很多,好像在学校里没饭吃一样。一面吃,就一面说学校里的事,常常说大学女生很娇嫩,不成熟,跟她们谈不来。看他落落寡欢的样子,我也心疼,只好多炒几样菜,逼他谈我们都看过的书,逼他把脏的衣服带过来洗。后来,我们就一起去看电影,在黑黑的戏院里他牵着我的手,一直没有放。
这是去年发生的事,今年二月,我们决定要结婚。阿珠和阿雄当然很诧异:妈妈要跟一个二十岁的男生结婚,可是笑过之后也就算了,他们还好几次和阿祥三个人一起到城隆庙的夜市去喝啤酒。
阿祥的爸妈在台南开布店,年纪跟我差不多。阿祥说他们很保守,可能反应会很强烈,但他们一向都听他的,只要我们坚持,总是会风平浪静的。阿祥握着我的手,说:“阿芬姐,你一定要忍耐。”他那个稳定沉着的样子,像个五十岁的老头,比死去的阿坤还要笃定得多。我让他回台南,安心等他父母暴风雨似的到来。
他爸妈真的来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不要脸”、“勾引男孩子”,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尽了。美丽女士,我也不是那种温驯乖巧的女人,难听的话我也会说。对面那个后生曾经想赖我的帐,还在店里毛手毛脚,被我用杀鸡的菜刀像疯婆子一样把他吓出去,到现在还不敢进我店门。可是对阿祥的父母,我当然不会回嘴;等他们气完了,发觉阿祥和我还是那样,大概也会回心转意吧?!
结果,真正伤到我心的居然是外人——报纸的记者。他们说我勾引年轻男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性。说我败坏风俗,说这是丑闻。还找了什么心理学教授之类的,来分析我的心理,说我正值“狼虎之年”,性欲正强,所以完全是以性来满足自己、诱引别人。
胡女士,我只有高中毕业,又一直住在乡下,也没有接触过什么新女性主义之类新潮的观念,所以对自己很缺乏信心。你能不能告诉我:记者这样报导我对不对?那位心理教授这样说我应不应该?我很迷惑。
四十几岁的男人娶二十岁的女人为妻子的例子很多,为什么四十几岁的女人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就是“丑闻”?我和阿祥相爱,到底“丑”在哪里?我不偷人家的丈夫,又不与人随便同居,而是要和阿祥光明正大地结婚,我“败坏”了什么风俗?说我“勾引”阿祥,阿祥是个年满二十岁、头脑清楚、个性成熟的大学生,是不是“勾引”,问他不就行了。那位受过教育多多的心理系教授,又没有见过我,问过我的话,他怎么能说我对“性”的要求怎么样又怎么样,好像我不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自尊心的人,好像他在讨论一个心理个案,可是他又没有研究过我“张淑芬”的个案,他怎么能在报纸上信口开河?现在隔壁的小孩子看到我,都吃吃地指着我笑说:“伊‘狼虎之年’!”要我今后怎么做人?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事,要记者、教授来处罚我?
不是不知道和阿祥结婚,以后的日子还困难多多。我们也都争论过。我六十岁的时候,他才三十五岁,我怎么保得住他?可是转念想想,难道年龄相称的夫妻就没有问题吗?阿坤撞车的时候,才只三十六岁;我也并没有在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担心作寡妇而不嫁他呀?!未来哪里是可以用一个手指、一个手指计算安排的呢!守了十年的寡,孩子们都出头了,我还不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吗?更何况,将来有再大的困难,也都是阿祥和我张淑芬自己的私家事,这与报纸、心理学家、社会道德有什么关系呢?
报纸上那样报导,好像四十五岁的女人和二十岁的男人结婚是件很肮脏的事,我觉得很受伤;四十五岁又怎么样?如果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潇洒迷人、成熟智慧的,四十五岁的我也觉得心里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爱的力量。我错在哪里?
胡女士,我的知识不多,请你告诉我,这个心理教授有没有权利那样侮辱我?我受不受法律的保护?能不能控告他破坏我的名誉?
张淑芬敬上
·回应与挑战·
女儿,我要你比我更快乐
我是个女性麻醉技师,工作中每看到痛苦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产妇,最后终于挨了一刀产下小娃娃,心里总是万分感动、欣慰,然而疲惫昏睡的产妇总是一再地问我:“我生了什么?”“女的!啊!我真对不起我先生!”“孩子给他们看了吗?”“我先生高不高兴?”“我婆婆有没有说什么?”“唉!我又开了刀多花钱,真对不起!”
这种时候,我真想对她们呐喊:不要再说对不起!管他高不高兴!生男生女谁作得了主呢?花点钱算得了什么?看看你自己给折磨成什么样子?女人!女人!为什么你总是为别人而活?生命乃是天赐的,多爱你自己一些些吧!
前不久看了美丽女士写的《缠脑》和《丑闻?》,深感于我心有戚戚焉!女人到底已经知道自己作为“人”的权利,而奋斗而发出呐喊了。我们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不能因为男性社会故意丑化年龄差距的婚姻就畏缩妥协。环顾四周,多的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年华少女,为什么四十五岁的女人不能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呢?
我们有求知的权利,好好充实你的头脑,发展你的能力,不把文凭当作嫁妆、点缀门面的工具;不把孩子生病、做家事当作偷懒怠慢的藉口;以作花瓶为耻,脚踏实地工作的女性或可在男性社会中要求真正的平等。
我有一儿一女,从小我给予他们同样的教养,儿子爬树女儿也爬树,给女儿一个布娃娃也不忘给儿子一个,我鼓励他们爬得更高,教他们跑得更快,跌倒了同样含着泪水自己爬起来。我的女儿勇敢有主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会的她举手表演,她不会的她举手发问。没有泪眼汪汪的手足失措的可怜女儿态,邻居朋友伯伯叔叔都说她能干、聪明,不过最后总是要说一句,她真像个男孩,没有女生味道。是的,这是我在计划养育她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的结果,人生中总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在失与得之间加以抉择,择善固执而已。
透过女儿,我仿佛看到幼小的自己,小小心灵中充满了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尽情奔跑,爬高欢笑,无拘无束随心之所欲,有如天上飞的小鸟,池中逍遥的游鱼。这不正是父兄生活的写照吗?然身为女儿身的我却一再被告诫着女孩子不作兴这样、不作兴那样,压抑再压抑,终养成腼腆含蓄的所谓女人味,儿时的幻梦无迹可寻。这是何等的代价啊?
全国的母亲们,快快把你们的缠脑布抛弃,让你们的女儿为自己而活,为自己是“人”的权利而活。所有男性社会中标榜的所谓女性化、女人味,所谓苗条,所谓婀娜多姿,所谓三从四德,所谓齐大非偶等等等等只有女人才被要求的种种,都要拿出来重新思考、重新判断、重新给予评价,这其中有多少陷阱?多少桎梏?它夺去了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快乐,绑住了我们奔跑的脚步、伸展的双手,而唯有我们女人自己解除这些缠脑布,否则世世代代的女儿还是要忍受它的束缚所带来的苦痛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