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天亮醒过来,发现还是同一个姿势,又或者中途翻过身,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她自始至终都被圈在那两条修长的手臂之间。
她觉得一条腿发麻,可是只动了动,身旁的人便被吵醒了。
她转过头说:“早。”
江煜枫眯了眯眼睛,只觉得这回的反应与上一次截然不同了。
还记得那天她发现自己躺在他床上的时候,大约恨不得能立刻变成一只鸵鸟,永远把脸埋进沙子里才好。
可是现在,她却气定神闲地将他横着的一条胳膊移开,然后拥着被子坐起来去捞衣服。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看了一眼昨晚忘记摘下的手表,才刚刚七点半,整个城市也还处于半苏醒状态。
结果才发现,她竟然是在替他拿衣服。
“快穿起来。”聂乐言把衬衫丢过去。
他只低头看了看,仿佛不满地略微皱了皱眉:“你急什么?”
“当然要着急。趁着你的那些员工还没起来,你快回自己房间去。”
他却还是一动不动,嘴角已经微微沉下来。
她催促地看他一眼,结果只听见他轻描淡写地反问:“怎么?你觉得这样很见不得人?”
因为太了解他,所以这样的语气令聂乐言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可她还是镇定地说:“我是为你着想。万一被你的下属撞见,影响的是你的形象。”
他嗤笑一声,半真半假说了句:“多谢。”一边慢条斯礼地起来穿衣服,一边又问:“看来昨晚只算是一夜情?”
正弯着腰找衣服的纤细身影微微僵硬了一下,聂乐言皱着眉心低头盯着暗灰色的地毯,好不容易终于用手指挑起那条起了褶皱的羊毛裙,一时并不回头,只是应道:“否则你以为是什么?”
坐在二楼自助餐厅吃早饭的时候,LINDA在心里第N次对眼前的气氛下了评语:诡异!
其实不止诡异,而且压抑!
与这一对出色的男女坐在同一张桌上,本该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可是现在却令她觉得浑身不自在,如坐针毡。
她很后悔,千不该万不该,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拒绝江煜枫的邀约,不和他们坐在一起吃早餐。
最后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江总,要不要再替你倒杯咖啡?”
周围沉默的空气终于破开一点点,因为江煜枫说了他自从下楼以来坐下之后的第一句话:“不用。”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LINDA却如同获了特赦令,立刻站起来说:“那乐言你呢?我要去拿果汁,需不需要顺便帮你拿一杯?”
“哦,不用了,谢谢。”坐在那里同样一直沉默着的女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起身,若无其事地微笑道:“我和你一起去,看看还有什么吃的东西。”
“嗯。”不管三七二十一,LINDA首先抓住机会,逃离这个看似平静实似沉郁的现场。
她与聂乐言不算太熟,即使聂乐言当过她的顶头上司长达两年之久的正牌女朋友,但由于前者很少去公司,所以她与她接触的机会并不多。
只知道老板在与她分手之后也陆续传出过新的绯闻,但好像都不持久,好像都只是走个过场,一眨眼就又消失了。
私底下也有女同事在讨论,说江煜枫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但越是这样,她们偏偏越是稀罕他,仿佛这年头花花公子还是最走俏的生物,只因为他能引发女性们最天真的降伏梦想。
谁都想当他的终结者,可是至今没人成功。
所以这次带着聂乐言一道出行,LINDA才在心里觉得奇怪。她以为他们又合好了,可是想想又认为不可能,因为这似乎并不太像江煜枫一贯的作风,而且方才这二人分明各怀心事,连基本的交流都没有。
吃过早餐,一行人才坐着合作方派来的车子去办正经公事。
五六个人随行人员,其中倒有三位是女性。坐在商务车里,那几个女同事就在后排翻看杂志报纸,打发无聊的时间。
其实江煜枫私底下一向随性,并不怎么愿摆老板的架子,于是只听见后面时不时地传来讨论的声音。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更何况那些小道消息八卦花边。
其中一个人翻到报纸的娱乐版,扫了一眼便小声说:“白妍妍又被狗仔队*****了。”
另一人问:“什么事?”
“喏,你看,硕大的粗体标题写着呢——深夜约会神秘男子,二人神态亲昵步出餐厅。”然后把报纸摊得更开一些,好让感兴趣的人都能看得到。
果然是当红女星白妍妍本人,穿着件米色毛线大衣和同色系的长靴,头上戴了顶白色的针织帽子,长长的头发披到肩膀上,即使是这样暗夜里的*****,也依旧显得时尚而妩媚,镜头感十足,仿佛天生的明星架子。而且,或许因为是在夜里的关系,她竟然连招牌墨镜都没戴,因此在那几张照片里的可辨识度十分高。任谁都能看得出来,她正在微笑,全程都是笑意盈盈,仿佛只因为走在旁边的那个年轻男人。
之前大家还兴致勃勃地在讨论,此时却突然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
宽敞的商务车的车厢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也不知道是那些记者真的没认出来,抑或是另有隐情,反正通篇报道里语焉不详,并没有提起那个男人的名字、身份以及任何有用的信息,而且选出来的照片里,男人的脸孔全都拍得不甚清晰。
不过其实并不难认,至少对于车里的人来说,十分好认。
她们熟悉他,更胜过熟悉白妍妍。
讨论的声音蓦地停下来,江煜枫很快察觉到异样,回头瞥了一眼,结果拿着报纸的那人还处在意外的状态里,以为大老板也想看看自己的*****照,于是下意识地便把报纸递了出去。
然后她看见江煜枫的眉头皱了皱,条件反射性地解释了一句:“这是昨天从聂小姐的房间里借来看的。”
怪不得,恐怕就是看过了这个报道,她对他的态度才会那样反复无常。
其实那个女同事一时间只是急于撇清,仿佛这样可以把责任推得干净一些,至少证明自己并不是这则八卦的源头传播者,免得被狗仔队*****到的老板恼羞成怒,怪罪到她的头上。
可是,她的担心显然有点多余,江煜枫听了之后只是静默了一下,然后便面无表情地将报纸递还给她。
她侥幸地松了口气,结果却又听见他的声音从前排传过来,不紧不慢:“过期的报纸,没什么好看的。”
轻描淡写的语气,其实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命令,甚至比平日里在公司交待公事的时候还要温和些,不过那个女同事只愣了一下,呆呆地“哦”了声,然后便连忙将那些花花绿绿的纸张叠起来,一鼓脑儿全都塞到座位下面去。
LINDA的眼神从旁边飘过来,半是提醒半是无奈,她才仿佛突然警醒过来:自己方才一紧张,好像说错话了……
聂乐言一个人待在酒店的房间上网。
原本是打算趁着这一整天的无所是事,随便去街上走走的,结果没想到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意外地下起雨来。起初还只是毛毛细雨,后来竟然越下越大,一直延续到吃过午饭,仍旧没有丝毫停歇的趋势。
下午的时候天色就已经暗下来,雨点滴滴嗒嗒地敲打在玻璃上,到处灰蒙蒙的一片。其实她住的房间位置极好,从窗户边望出去,就可以看见那一整片被雾气笼罩着的湖面,当真如同书上所形容的那样,烟波浩渺。
聂乐言看了一会儿风景,又跑去电脑前面搜索下载小游戏,这个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其实大致猜得出来会是谁,可是打开门之后,她还是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事情办完了,当然要回来。”那人的情绪似乎比早晨的时候稍微好了一些,于是重新对她作威作福起来:“帮我倒杯水。”
她顺手拿了杯子倒水给他,靠得近了才闻到淡淡的酒味。
“明天一早出发去乌镇。”江煜枫在沙发里坐下来说。
“可正下着雨呢。”她有点担心,或许路上会不好走。
可是他却好像懒得再说话,就那样靠在单人沙发里,眼皮微微阖着,姿态慵懒,一动不动。
聂乐言不禁想,现在的男人们,尤其是号称生意人的这些男人们,未免也太离谱了吧。大白天的,居然也能喝酒喝成这样。
那杯水还被江煜枫握在手里,她正在考虑要不要过去将它拿开,结果他忽然又开口说:“怎么这么冷?”
她这才想起窗户没关。方才看风景,所以开了一条小缝,而他此刻正坐在窗边,难怪会觉得冷。
她走过去关窗,见他仍是一副要睡着的样子,不由说:“快回自己房间里去睡。”
他不理她,眼皮子都不动一下。
她等了一会儿,没办法,只好把水杯从他手里抽走,却在无意中碰到他的手指,感觉似乎有点凉。
其实他的体质一向都是这样,虽然喝醉的次数少之又少,但奇怪的是,似乎只要喝多了酒体温就会下降。所以过去她总不爱他出去应酬,因为应酬回来之后,他就要用冰凉的手去抱她。夏天倒也算了,偏偏冬天的时候也这样,仿佛将她当成了暖炉。
即使抗议也没有用,多半时候他依旧我行我素,更有甚者,还会用另一种暴力的方式堵住她埋怨的嘴巴,直到她乖乖束手就擒、心甘情愿被他抱牢为止。</p>
她觉得一条腿发麻,可是只动了动,身旁的人便被吵醒了。
她转过头说:“早。”
江煜枫眯了眯眼睛,只觉得这回的反应与上一次截然不同了。
还记得那天她发现自己躺在他床上的时候,大约恨不得能立刻变成一只鸵鸟,永远把脸埋进沙子里才好。
可是现在,她却气定神闲地将他横着的一条胳膊移开,然后拥着被子坐起来去捞衣服。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看了一眼昨晚忘记摘下的手表,才刚刚七点半,整个城市也还处于半苏醒状态。
结果才发现,她竟然是在替他拿衣服。
“快穿起来。”聂乐言把衬衫丢过去。
他只低头看了看,仿佛不满地略微皱了皱眉:“你急什么?”
“当然要着急。趁着你的那些员工还没起来,你快回自己房间去。”
他却还是一动不动,嘴角已经微微沉下来。
她催促地看他一眼,结果只听见他轻描淡写地反问:“怎么?你觉得这样很见不得人?”
因为太了解他,所以这样的语气令聂乐言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可她还是镇定地说:“我是为你着想。万一被你的下属撞见,影响的是你的形象。”
他嗤笑一声,半真半假说了句:“多谢。”一边慢条斯礼地起来穿衣服,一边又问:“看来昨晚只算是一夜情?”
正弯着腰找衣服的纤细身影微微僵硬了一下,聂乐言皱着眉心低头盯着暗灰色的地毯,好不容易终于用手指挑起那条起了褶皱的羊毛裙,一时并不回头,只是应道:“否则你以为是什么?”
坐在二楼自助餐厅吃早饭的时候,LINDA在心里第N次对眼前的气氛下了评语:诡异!
其实不止诡异,而且压抑!
与这一对出色的男女坐在同一张桌上,本该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可是现在却令她觉得浑身不自在,如坐针毡。
她很后悔,千不该万不该,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拒绝江煜枫的邀约,不和他们坐在一起吃早餐。
最后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江总,要不要再替你倒杯咖啡?”
周围沉默的空气终于破开一点点,因为江煜枫说了他自从下楼以来坐下之后的第一句话:“不用。”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LINDA却如同获了特赦令,立刻站起来说:“那乐言你呢?我要去拿果汁,需不需要顺便帮你拿一杯?”
“哦,不用了,谢谢。”坐在那里同样一直沉默着的女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起身,若无其事地微笑道:“我和你一起去,看看还有什么吃的东西。”
“嗯。”不管三七二十一,LINDA首先抓住机会,逃离这个看似平静实似沉郁的现场。
她与聂乐言不算太熟,即使聂乐言当过她的顶头上司长达两年之久的正牌女朋友,但由于前者很少去公司,所以她与她接触的机会并不多。
只知道老板在与她分手之后也陆续传出过新的绯闻,但好像都不持久,好像都只是走个过场,一眨眼就又消失了。
私底下也有女同事在讨论,说江煜枫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但越是这样,她们偏偏越是稀罕他,仿佛这年头花花公子还是最走俏的生物,只因为他能引发女性们最天真的降伏梦想。
谁都想当他的终结者,可是至今没人成功。
所以这次带着聂乐言一道出行,LINDA才在心里觉得奇怪。她以为他们又合好了,可是想想又认为不可能,因为这似乎并不太像江煜枫一贯的作风,而且方才这二人分明各怀心事,连基本的交流都没有。
吃过早餐,一行人才坐着合作方派来的车子去办正经公事。
五六个人随行人员,其中倒有三位是女性。坐在商务车里,那几个女同事就在后排翻看杂志报纸,打发无聊的时间。
其实江煜枫私底下一向随性,并不怎么愿摆老板的架子,于是只听见后面时不时地传来讨论的声音。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更何况那些小道消息八卦花边。
其中一个人翻到报纸的娱乐版,扫了一眼便小声说:“白妍妍又被狗仔队*****了。”
另一人问:“什么事?”
“喏,你看,硕大的粗体标题写着呢——深夜约会神秘男子,二人神态亲昵步出餐厅。”然后把报纸摊得更开一些,好让感兴趣的人都能看得到。
果然是当红女星白妍妍本人,穿着件米色毛线大衣和同色系的长靴,头上戴了顶白色的针织帽子,长长的头发披到肩膀上,即使是这样暗夜里的*****,也依旧显得时尚而妩媚,镜头感十足,仿佛天生的明星架子。而且,或许因为是在夜里的关系,她竟然连招牌墨镜都没戴,因此在那几张照片里的可辨识度十分高。任谁都能看得出来,她正在微笑,全程都是笑意盈盈,仿佛只因为走在旁边的那个年轻男人。
之前大家还兴致勃勃地在讨论,此时却突然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
宽敞的商务车的车厢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也不知道是那些记者真的没认出来,抑或是另有隐情,反正通篇报道里语焉不详,并没有提起那个男人的名字、身份以及任何有用的信息,而且选出来的照片里,男人的脸孔全都拍得不甚清晰。
不过其实并不难认,至少对于车里的人来说,十分好认。
她们熟悉他,更胜过熟悉白妍妍。
讨论的声音蓦地停下来,江煜枫很快察觉到异样,回头瞥了一眼,结果拿着报纸的那人还处在意外的状态里,以为大老板也想看看自己的*****照,于是下意识地便把报纸递了出去。
然后她看见江煜枫的眉头皱了皱,条件反射性地解释了一句:“这是昨天从聂小姐的房间里借来看的。”
怪不得,恐怕就是看过了这个报道,她对他的态度才会那样反复无常。
其实那个女同事一时间只是急于撇清,仿佛这样可以把责任推得干净一些,至少证明自己并不是这则八卦的源头传播者,免得被狗仔队*****到的老板恼羞成怒,怪罪到她的头上。
可是,她的担心显然有点多余,江煜枫听了之后只是静默了一下,然后便面无表情地将报纸递还给她。
她侥幸地松了口气,结果却又听见他的声音从前排传过来,不紧不慢:“过期的报纸,没什么好看的。”
轻描淡写的语气,其实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命令,甚至比平日里在公司交待公事的时候还要温和些,不过那个女同事只愣了一下,呆呆地“哦”了声,然后便连忙将那些花花绿绿的纸张叠起来,一鼓脑儿全都塞到座位下面去。
LINDA的眼神从旁边飘过来,半是提醒半是无奈,她才仿佛突然警醒过来:自己方才一紧张,好像说错话了……
聂乐言一个人待在酒店的房间上网。
原本是打算趁着这一整天的无所是事,随便去街上走走的,结果没想到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意外地下起雨来。起初还只是毛毛细雨,后来竟然越下越大,一直延续到吃过午饭,仍旧没有丝毫停歇的趋势。
下午的时候天色就已经暗下来,雨点滴滴嗒嗒地敲打在玻璃上,到处灰蒙蒙的一片。其实她住的房间位置极好,从窗户边望出去,就可以看见那一整片被雾气笼罩着的湖面,当真如同书上所形容的那样,烟波浩渺。
聂乐言看了一会儿风景,又跑去电脑前面搜索下载小游戏,这个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其实大致猜得出来会是谁,可是打开门之后,她还是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事情办完了,当然要回来。”那人的情绪似乎比早晨的时候稍微好了一些,于是重新对她作威作福起来:“帮我倒杯水。”
她顺手拿了杯子倒水给他,靠得近了才闻到淡淡的酒味。
“明天一早出发去乌镇。”江煜枫在沙发里坐下来说。
“可正下着雨呢。”她有点担心,或许路上会不好走。
可是他却好像懒得再说话,就那样靠在单人沙发里,眼皮微微阖着,姿态慵懒,一动不动。
聂乐言不禁想,现在的男人们,尤其是号称生意人的这些男人们,未免也太离谱了吧。大白天的,居然也能喝酒喝成这样。
那杯水还被江煜枫握在手里,她正在考虑要不要过去将它拿开,结果他忽然又开口说:“怎么这么冷?”
她这才想起窗户没关。方才看风景,所以开了一条小缝,而他此刻正坐在窗边,难怪会觉得冷。
她走过去关窗,见他仍是一副要睡着的样子,不由说:“快回自己房间里去睡。”
他不理她,眼皮子都不动一下。
她等了一会儿,没办法,只好把水杯从他手里抽走,却在无意中碰到他的手指,感觉似乎有点凉。
其实他的体质一向都是这样,虽然喝醉的次数少之又少,但奇怪的是,似乎只要喝多了酒体温就会下降。所以过去她总不爱他出去应酬,因为应酬回来之后,他就要用冰凉的手去抱她。夏天倒也算了,偏偏冬天的时候也这样,仿佛将她当成了暖炉。
即使抗议也没有用,多半时候他依旧我行我素,更有甚者,还会用另一种暴力的方式堵住她埋怨的嘴巴,直到她乖乖束手就擒、心甘情愿被他抱牢为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