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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黑板上的艺术

    吴笛很淡然地走了上去,自信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胸有成竹。

    王绮却冷笑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和吴笛一起在黑板上听写的,可是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对方在英语单词的背诵方面,一向非常扎实,所以这默下来之后,两人一比,吴笛可要丢脸了,估计会被黄老师当成反面教材,因为她吴笛绝对默不到八十分!

    吴笛走到了黑板上,黄莹看着她那完美精致的容颜。她必须承认,这个少女确实长得漂亮,不过在发现吴笛那种自信到超然的神情时,她心中自然就有些不爽了,她可是知道,今天英语晨读课,吴笛根本就没背单词,却还装成这种有恃无恐的样子,实在让她觉得非常讨厌!

    没错,在同学们眼中的“胸有成竹”,在黄莹看来,就是有恃无恐!

    黄莹希望吴笛能够在她面前服软,将那种大小姐的傲气完全收敛起来,作为老派教师,她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因为出身好,就在学习上马虎懒散的态度!

    等着瞧吧,这次英语听写,她要好好地借机狠批吴笛一顿,她甚至都想好说辞了——

    “看看人家刘墨茹听写的,再看看你的,同样的背单词,怎么差距就这么大?你现在不好好学英语,将来有你后悔的!刘墨茹长得也不比你差啊,人家怎么可以沉下心来背单词,你就要在英语晨读课上写乱七八糟的小说?”

    一想到可以这样在全班面前训斥对方,黄莹心中充满了得意,她绝对不会承认,出身贫寒的她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思——你吴笛就算是千金大小姐又如何,还不是要被我教训?

    黄莹的英语听写,一般都是从要背的单词、词组中随即选取十个,其中单词七到八个,报英文,写出单词本身与词义,而剩下的词组是报中文,然后写出词组。

    对吴笛来说,黄莹怎么选都无所谓,因为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要背的单词全都背好了,退一万步讲,如果一时之间她真的突然想不起来,那也可以让吴迪去翻英语课本。

    所以这次听写,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

    “forecast。”黄莹开始报出了第一次要默的单词。

    吴笛连反应的时间都不要,直接默出了单词,然后写出中文“预测,预报”,而且她还是下意识用了极为的英文圆体字,这可比大路货的斜体字逼格要高得多。

    而且她默写的速度居然比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要快!

    黄莹一直盯着吴笛,见到对方干净利落的表现,不由微微一愣,显然她没有想到吴笛表现得这么出色,而吴笛笔下的圆体字,更是显得美丽优雅,反正她是写不出这种字体的……

    在她生出一丝敬佩之情时,却立马心中冷哼一声,哗众取宠!

    吴笛可以听写得这么快,估计是侥幸遇到了这个已经会背的单词。

    不过接下来,随着吴笛不假思索地用圆体字正确默写黄莹报出来的单词,连词义都和单词表上一模一样时,没有任何误差时,黄莹的心中略显失望,看来这次没法借题发挥了……她的神色却愈发严肃。

    “留心,密切注意。”黄莹报出了最后一个词组的中文意思。

    吴笛在黄莹报“留心”时,就把“watch_out_for”准确地默写了出来,然后将粉笔往下一放,便迈着优雅的步子,淡定地走了下去,她甚至听到了其他学生在看到黑板上她那如同艺术般的字体时,发出的赞叹之声……

    一旁的刘墨茹,则被吴笛的速度小小地影响了一下,顿了起码五秒钟,才将这词组写出来。

    刘墨茹放下粉笔时,有些好奇地向吴笛默的单词那儿看了一眼,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说实话,她心中也认定了,这次上黑板默写,她就是被黄莹用来和吴笛比较的,甚至可以说是打击一下吴笛,她对此一点也不排斥,反而乐见其成,英语一向是她的强项,至于听写这种东西,对基础扎实的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有着充分的信心,在这一项上胜过吴笛!

    再加上吴笛整节英语晨读课,前半节基本上在伏案休眠,后半节又被黄老师喊出去站着了,根本就没有背单词的时间,如此一来,吴笛又怎么可以听写好?刘墨茹在心中为吴笛默哀……

    不过无论如何,能胜过吴笛一筹,她的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吴笛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对方能够听写那么快,就是因为背得非常熟练,估计正确率会是百分之百,而最让刘墨茹惊讶的,则是吴笛那优雅的英文圆体字以及中文的行草,这字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是真正书法艺术嘛!

    每当吴笛从他前方的过道走向自己的座位时,邹峰都喜欢抬起头看对方的眼睛,如果能够与她对视的话,他都会觉得窃喜,可惜这种事情没发生过几次,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走起路来都目不斜视,略显盛气凌人。

    然而这次他刚刚抬起头,却一下子被黑板上吴笛默写的内容吸引住了,待到他的身边一阵幽香飘过,他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然后回头,震惊地看了吴笛一眼,一句话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才再次回过头去。

    其实吴笛能够默写满分,并不会让他意外,毕竟对方在语文课上的表现,已经让邹峰心服口服,他觉得吴笛的记忆力一定很好,既然连那么长的《荷塘月色》都能全文背诵,那这不算多的单词,估计扫两眼也就记住了。

    可吴笛的字,不论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都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书法大家在黑板上写字呢!

    邹峰从来不知道,吴笛还有这么一手好字,真是字如其人呐!

    王绮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甚至觉得都快要咬破了,尝到了血的味道,盯着黑板上吴笛的那如艺术般的听写,她知道,这次她小小的报复,又落空了,反而成了吴笛展现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会这样?!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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