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偃师命案
卢景没有理会那具男尸,直接进了内室,入目的场景使两人都是一震。
室内的床榻、地板、墙壁、几案……都染满鲜血。一具女尸就伏在这片血泊中。从女尸的皮肤能看出是一个少女,她浑身**,娇嫩的**上满是可怖的伤痕,显然是饱受折磨之後被人虐杀的,她右乳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几乎是被人生生咬掉。
程宗扬看得心惊肉跳,单看少女身上的伤痕,就能感受她死前所受的种种折磨,凶手简直是以施虐为乐的变态狂,完全是在发泄自己变态的**!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少女的头颅无影无踪,只剩下无头的尸身。
卢景在血迹上抹拭了一下,“三个时辰之前。”
“那不是半夜吗?凶手会是什么人?”
卢景一边查看着尸体,一边道:“至少是三个人。她身上伤口虽多,但除了断头一刀,没有一处致命。也就是她被人砍头之前,一直是活着的。”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变态狂,而且还有三个……
少女尸身的惨状让卢景也为之皱眉,由于破坏得太过严重,除了能看出凶手是变态,而且非常变态极其变态以外,其他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找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女尸的头颅,很可能是被凶手带走。卢景双眼在室内各种物品上一一扫过,最後停在一隻背囊上。
背囊中放着几件衣物,一些散碎铜铢,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银铢和几十枚金铢。另外有一个小包,里面有几条丝巾,还有一卷的绢帛,打开来,却是一幅仕女图。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国,自己已经目睹不止一起凶杀,更邪门的是,这些凶杀没有一起是以劫财为目的的,难道血亲复仇在汉国这么盛行?
此时来不及仔细察看,卢景收起背囊,出门找到忐忑不安的店主,严肃地问了几句话,然後摘下帽侧的毛笔,给他打了个暂扣物品的收条,又解开腰间的革囊,取出里面系着黄绶的铜印,盖上印章。表示官方已经接到店主的报案,勘验过现场,然後带着暂扣的物品扬长而去。
店中出了这样的血案,店主再无心经营,让人封了院子,满心忐忑地在店内等着,只怕惹上祸事。谁知不仅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且还祸不单行。一刻钟後,偃师县尉接到报案,带着隶役登门而来,自然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半个时辰之後,偃师城门外贴出告示,捉拿两名冒充官吏的杀人凶手,还附带上了两人的画像。
偃师客栈的无头血案以飞快的速度往四方传播,却没有人知道“两名??两名凶手”此时仍在偃师,甚至就在那家客栈隔壁。
卢景与程宗扬没有走远,他们在背巷换过衣物,打扮成两个远来的行商,与匆忙赶来的偃师县尉擦肩而过,堂而皇之地带着背囊在旁边客栈开了间房,不动声色地住了进去。
背囊中的物品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言,几件衣物都平平常常,一张义阳官府开出的路引,证明陈凤是本地人士,年二十五,面白无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书信或者便条。
那幅仕女图用的绢帛颇为低劣,颜料也只是松墨和朱砂。图上一个女子对镜而坐,头上梳着高髻,看不出什么异样。
程宗扬叹道:“我还以为找到一个线索,就能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谁知道这么麻烦,刚有点线索就断掉。”
卢景道:“八月十一日投宿偃师,九日在上汤,如果中间没有别的缘故,这个陈凤多半是坐地虎说的小白脸。”
陈凤的头颅被砍下,好歹还扔在室内,程宗扬也注意到那人虽然吓得面容扭曲,但脸色挺白,当得起小白脸的称呼。
但这只是猜测,程宗扬现在正经体会到什么叫纠结。他既希望陈凤就是那个小白脸,又希望不是。如果是的话,就意味着损失翻倍,不是五百,而是一下丢了一千金铢。一千金铢放到哪儿都不是个小数目,有颍阳侯这个冤大头肯出钱,多好的发财机会!结果好不容易找到人,却已经身首异处。一千金铢白白从手边溜走,程宗扬满心的不甘愿,可也无可奈何。
但话说回来,如果陈凤不是那个小白脸,就意味着要找的人又多了一个,又要在大海里多捞一根针,这难度不比五百金铢轻多少。
程宗扬满心纠结地叹了口气,“如果陈凤当日也在脚店,那已经找到了四个人,郁奉文、杜怀、陈凤和延玉。剩下只知道有一个拉琴老人和一个疤面少年。今天这么巧,不如咱们回洛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拉琴的老头。”
卢景道:“如果要回洛都,咱们早就回了,何必再留在偃师?”
“计将安出?”
卢景起身道:“我们去找脚夫!”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好找吗?”
“原本不好找,但我们现在知道陈凤是个商人。”
“你的意思是……”
“那几名脚夫很可能是陈凤带来的。”
“可你怎么知道那些脚夫在哪儿?偃师吗?”
“陈凤是义阳人,义阳最有名的出产是漆器。”卢景道:“我们先去偃师的漆店。”
程宗扬跃起身,“那还等什么!”
…………………………………………………………………………………
两天来的经历,使程宗扬对卢景信心满满,结果一直找到午後,两人才无可奈何的回来。今天的好运气似乎在上午就已经全部用尽,他们找遍了偃师所有的漆行、器皿店,甚至所有的脚行,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近些天去过上汤的,连卢景描述出来的陈凤,都没有人见过。
最终卢景不得不放弃这条线索,那个陈凤虽然在偃师,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做与漆器相关的生意。
回到客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卢景蹲在席子上,一手拿着窝头,一手用筷子沾着水,在案上一边画一边琢磨。
室内的床榻、地板、墙壁、几案……都染满鲜血。一具女尸就伏在这片血泊中。从女尸的皮肤能看出是一个少女,她浑身**,娇嫩的**上满是可怖的伤痕,显然是饱受折磨之後被人虐杀的,她右乳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几乎是被人生生咬掉。
程宗扬看得心惊肉跳,单看少女身上的伤痕,就能感受她死前所受的种种折磨,凶手简直是以施虐为乐的变态狂,完全是在发泄自己变态的**!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少女的头颅无影无踪,只剩下无头的尸身。
卢景在血迹上抹拭了一下,“三个时辰之前。”
“那不是半夜吗?凶手会是什么人?”
卢景一边查看着尸体,一边道:“至少是三个人。她身上伤口虽多,但除了断头一刀,没有一处致命。也就是她被人砍头之前,一直是活着的。”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变态狂,而且还有三个……
少女尸身的惨状让卢景也为之皱眉,由于破坏得太过严重,除了能看出凶手是变态,而且非常变态极其变态以外,其他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找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女尸的头颅,很可能是被凶手带走。卢景双眼在室内各种物品上一一扫过,最後停在一隻背囊上。
背囊中放着几件衣物,一些散碎铜铢,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银铢和几十枚金铢。另外有一个小包,里面有几条丝巾,还有一卷的绢帛,打开来,却是一幅仕女图。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国,自己已经目睹不止一起凶杀,更邪门的是,这些凶杀没有一起是以劫财为目的的,难道血亲复仇在汉国这么盛行?
此时来不及仔细察看,卢景收起背囊,出门找到忐忑不安的店主,严肃地问了几句话,然後摘下帽侧的毛笔,给他打了个暂扣物品的收条,又解开腰间的革囊,取出里面系着黄绶的铜印,盖上印章。表示官方已经接到店主的报案,勘验过现场,然後带着暂扣的物品扬长而去。
店中出了这样的血案,店主再无心经营,让人封了院子,满心忐忑地在店内等着,只怕惹上祸事。谁知不仅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且还祸不单行。一刻钟後,偃师县尉接到报案,带着隶役登门而来,自然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半个时辰之後,偃师城门外贴出告示,捉拿两名冒充官吏的杀人凶手,还附带上了两人的画像。
偃师客栈的无头血案以飞快的速度往四方传播,却没有人知道“两名??两名凶手”此时仍在偃师,甚至就在那家客栈隔壁。
卢景与程宗扬没有走远,他们在背巷换过衣物,打扮成两个远来的行商,与匆忙赶来的偃师县尉擦肩而过,堂而皇之地带着背囊在旁边客栈开了间房,不动声色地住了进去。
背囊中的物品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言,几件衣物都平平常常,一张义阳官府开出的路引,证明陈凤是本地人士,年二十五,面白无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书信或者便条。
那幅仕女图用的绢帛颇为低劣,颜料也只是松墨和朱砂。图上一个女子对镜而坐,头上梳着高髻,看不出什么异样。
程宗扬叹道:“我还以为找到一个线索,就能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谁知道这么麻烦,刚有点线索就断掉。”
卢景道:“八月十一日投宿偃师,九日在上汤,如果中间没有别的缘故,这个陈凤多半是坐地虎说的小白脸。”
陈凤的头颅被砍下,好歹还扔在室内,程宗扬也注意到那人虽然吓得面容扭曲,但脸色挺白,当得起小白脸的称呼。
但这只是猜测,程宗扬现在正经体会到什么叫纠结。他既希望陈凤就是那个小白脸,又希望不是。如果是的话,就意味着损失翻倍,不是五百,而是一下丢了一千金铢。一千金铢放到哪儿都不是个小数目,有颍阳侯这个冤大头肯出钱,多好的发财机会!结果好不容易找到人,却已经身首异处。一千金铢白白从手边溜走,程宗扬满心的不甘愿,可也无可奈何。
但话说回来,如果陈凤不是那个小白脸,就意味着要找的人又多了一个,又要在大海里多捞一根针,这难度不比五百金铢轻多少。
程宗扬满心纠结地叹了口气,“如果陈凤当日也在脚店,那已经找到了四个人,郁奉文、杜怀、陈凤和延玉。剩下只知道有一个拉琴老人和一个疤面少年。今天这么巧,不如咱们回洛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拉琴的老头。”
卢景道:“如果要回洛都,咱们早就回了,何必再留在偃师?”
“计将安出?”
卢景起身道:“我们去找脚夫!”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好找吗?”
“原本不好找,但我们现在知道陈凤是个商人。”
“你的意思是……”
“那几名脚夫很可能是陈凤带来的。”
“可你怎么知道那些脚夫在哪儿?偃师吗?”
“陈凤是义阳人,义阳最有名的出产是漆器。”卢景道:“我们先去偃师的漆店。”
程宗扬跃起身,“那还等什么!”
…………………………………………………………………………………
两天来的经历,使程宗扬对卢景信心满满,结果一直找到午後,两人才无可奈何的回来。今天的好运气似乎在上午就已经全部用尽,他们找遍了偃师所有的漆行、器皿店,甚至所有的脚行,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近些天去过上汤的,连卢景描述出来的陈凤,都没有人见过。
最终卢景不得不放弃这条线索,那个陈凤虽然在偃师,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做与漆器相关的生意。
回到客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卢景蹲在席子上,一手拿着窝头,一手用筷子沾着水,在案上一边画一边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