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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荷兰也怕他

    户部汉尚书戴明说打断了福临和玄烨之间的父子对话,主动跳出来要给小皇子“助力”,如果不是真的对同安王郑芝龙的简历十分了解,那就是自取其辱。但弘毅笃信自己的判断——戴明说应该有两把刷子,所以主动展示自己的本事。

    “皇上,臣效命皇上之前,曾是故明的兵科都给事中,职责所在,故而对同安王的过往略知一二。况且,贝勒爷所言句句可信!”戴明说朗声作答,对面的弘毅恍然大悟——此人当时在兵科任职,对往来文书有审查之责,故而可能掌握第一手资料。

    “好,那你就说说看。”福临完全无视这位汉臣的插话行为,就像历朝历代“标配”的“明主圣君”一样,给臣下充分的发言权。

    “臣领旨!”戴明说回话的时候,分明是一幅如愿以偿、舒坦自如的神态。

    “玄烨受教!”弘毅也适时回头冲着阶下之人施礼,同时注意到一处细节:福临对胡世安、李际期两位汉臣都称其表字为“处静”和“符献”,但对余下的三位,无论是戴明说、刘昌,或是卫周祚,都直呼其名!弘毅的直觉告诉他:皇帝并不怎么喜欢戴明说,只是“用其所长”罢了,全然不似对待李际期那样爱才心切。

    “贝勒爷,下官不敢受。”戴明说虽对着上面的贝勒爷客气一下,只是没见到任何躲过皇子这一拜的具体动作。

    “贝勒爷适才所言不虚。前明天启四年中秋之后,同安王郑芝龙便自倭国迁居台湾。归附倭人首领颜思齐。但此后不久,荷兰人登岛,驱逐了他,郑芝龙遂携妻子返居故里。”戴明说开始讲故事了。

    趁着他稍作停顿,弘毅本打算按照自己的思路接回话题,未曾想人家戴尚书根本不给自己这个机会,几乎不换气就接着往下说道:

    “第二年,倭人颜思齐死,芝龙联合诸海盗之首领,号称十八芝。坐拥当时福建沿海兵势最壮的一支军力。号称海贼数万人,专事劫掠,横行于台湾海峡。但当时泉州府同安知县写给福建巡抚的文书中却说:郑芝龙‘所到地方但令报水(即通报官府踪迹),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

    “哦?同安王倒有些仁慈之心!”福临评价一句。

    “吾皇圣明!故明崇祯元年(1628年)。工科给事中颜继祖奏折曰:‘海盗郑芝龙。生长于泉,聚徒数万,劫富施贫。民不畏官而畏盗。’可见其势日渐做大。同年,他自台湾率领十八芝攻泉州,大破明福建水师,燕京震动,故明朝廷遂欲招安。郑芝龙投明,率领原部守备沿海以防海盗、倭寇和荷兰人。其间曾亲率水军讨伐他昔日结拜兄弟之海盗力量,官至总兵。但不久便返回福建泉州南安老家,却日渐成为当地首富。”

    “首富?辞官不做却要做商贾?倒也得偿所愿成了首富。看来同安王的确擅长此道!”福临说这话的时候,是看着玄烨的,似乎明白了儿子给自己道喜的缘由。

    弘毅刚准备开口转入自己的模式,毕竟后面有几个关键所在,假借戴明说之口恐怕难以言及。可戴明说根本就不给小家伙任何机会,顺理成章结果了皇帝的话头:

    “皇上明察!同安王的确有其所长!以微臣看来,其专长者,有二。”

    “两处专长?你等等,朕猜一猜……嗯……,一是海运贸易,二是海战破敌!对否?”福临满以为自己聪颖大了去了,抢在戴明说前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就等着下面这位户部尚书带头称颂自己“圣明之至”了。

    不料,人家戴明说面无表情的说道:

    “皇上,恕臣直言。您说得两处,往往不知其底细的人都是这么以为的,却不知小觑了此人。”

    “咳咳……”福临被抢白了一句,虽然留了面子,但自己被等同于一般人物,竟急得咳嗽起来。

    “戴明说无状!不守臣礼!”刑部汉尚书刘昌果然再一次“及时”跳出来,以拉开与汉人同僚的距离。

    “咳咳……无妨……咳咳!”说着“无妨”,皇帝福临还是咳嗽着,看起来真是被“呛着了”。

    “刘大人,稍安勿躁。玄烨请问戴大人,您说的两处专长到底为何?”站在皇帝近旁的弘毅一边关切上前抢着接过吴良辅端来的帕子,恭恭敬敬送给皇帝,一边稳住了好斗公鸡一般的刘昌,还同时帮着戴明说达成他小小的“显摆”心愿。

    “微臣愚见,同安王一则是善于与藩邦洋夷打交道,二则就是擅长以夷制夷,敢于和他们在海上硬碰硬!贝勒爷,下官所言对否?”戴明说有些肆无忌惮得望着弘毅,洋洋自得。

    果真有才!——弘毅心中赞叹。可惜太过张扬乖张又颇有功利之心,否则定当大任了——弘毅同时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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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请大人明示。”弘毅把福临用过的手帕放到吴良辅的银盘之中。继续谦虚问道。

    “其实皇上所言不差。同安王特别善于在海路行商,但皇上有所不知,郑芝龙以倭女为妻并诞下海澄王郑森(郑成功),故而仍能往返中土与倭国,大行海运独揽之贸易,以致富可敌国。但换做他人,却不能似他一般如鱼得水。这是因为郑芝龙常年行走于海上,与倭人、红毛往来密切,颇有圆滑周到之能。正如汤大人适才所言,倭国封海锁国。连佛郎机人的生意都不做了。却唯独准许郑氏与荷兰往复贸易,不单单是因为他娶倭女为妻,而是因为同安王世故老成、左右逢源罢了。所以,微臣说其善于与藩邦洋夷打交道。”

    戴明说几句话。甚是说到弘毅的心里去了。

    “皇上所言海战破敌者。同安王确能如此。不过微臣以为。海战不比陆战,其耗费颇巨。可谓‘水师一出,银如雨注’。战船打造、船炮火枪、水手粮饷、耗损修补等等。样样都要耗费大量的银子。当年郑芝龙曾于福建沿海之金门海战中击溃荷兰水军,从此把控海路,并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也因此迅速富可倾国,实乃以战养战、以夷制夷之策也!当年兵部曾有公文言及,说‘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自筑城安平镇。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荷兰人数度率众合取芝龙,但芝龙仍次次败之。”

    戴明说第二大段话一出口,弘毅惊为天人一般——好家伙,真是把我的台词抢了个一干二净呀!

    “哦!荷兰人也怕同安王!”弘毅急忙给出原来自己准备好的“点睛之笔”,期望引起福临的重视。但除此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补充的了!

    “贝勒爷所言正是。至此,郑芝龙水师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尼、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麻六甲、柬埔寨、暹罗等地。其兵卒广涵汉人、倭人、朝鲜人等,高达二十万人的军力,拥有超过三千艘大、小船的船队,甚至还有黑番鬼为其役使……”戴明说按照自己的想法阐述着,却被皇上打断了——

    “黑番鬼?”福临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忍不住发问。

    “正是,皇上。故明万历年间,曾任职广东布政司的蔡汝贤著有《东夷图像》一书,其中专有“黑鬼”一目,载曰:‘黑番鬼,号曰鬼奴。言语、嗜欲不通,性悫无他肠,能扞主。其色如墨,目圆髪鬈而黄,有牝牡。生海岛中,食生物腥秽,与以人,因生啖之,火食则洞泄,过此则易畜矣。绝有力,一人可负数百觔,临敌不畏死,入水可经一二日。尝见将官买以冲锋,其直颇厚,配以华妇,生子亦黑。久畜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为诸夷所役使,如中国之奴仆也。或曰:猛过白番鬼云。’[1]”

    既然是皇上插话,戴明说只好暂时中断自己的思路,却也信口拈来背诵一段他人的专著,可见博览群书的功底厚实!

    福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

    “皇上,天佑兵线国安等复克桂林后,发给兵部的战报之中,也曾提及当日有些佛郎机火枪兵与黑奴长矛手与我交战。”

    兵部尚书噶达浑说了一件自己掌握的与“黑番鬼”有关的信息,却未曾料到一旁的汤若望瞬间神情黯淡起来。

    噶达浑这一句话,却让福临突然想起当日在位育宫,玄烨劝谏自己设立领海的时候,谈及佛郎机人对南明小朝廷的种种助力,瞬间有一种清算他们的冲动。

    “皇上,故而微臣说郑芝龙善于以夷制夷,他用倭人、朝鲜人、黑番鬼等充作兵士,甚至还雇佣了西洋水手,赖以冲锋陷阵,却也收到了奇效——海战之中硬碰硬,同安王可谓胜多败少、鲜有吃亏。”戴明说说完之后,没有如饥似渴望着皇帝等“赞”,反而直勾勾盯着御阶之上的弘毅,让小家伙莫名其妙。

    “嗯,朕知道了。”福临轻描淡写地一句,不置可否。

    “皇上,微臣判断,皇二子道喜皇上,正是因为同安王有此两处所长。如若让郑芝龙重操旧业,不必说佛郎机人,就连荷兰人也自然甘拜下风,倭国锁禁也形同虚设。到那时,万里海疆实乃我大清皇帝领海,万国藩邦必定纷至沓来。”

    戴明说终于让弘毅恍然大悟——句句说在点子上,通篇下来就是赞同我所说的让郑芝龙率领船队通商图霸!怪不得刚才肆无忌惮盯着我看,你这是要给我送一份大礼呀你!

    [1]我国古代所谓的黑人,名目有“昆仑奴”、“僧祗奴”、“黑厮”、“黑小厮”、”乌鬼”、“乌奴”、“番【藩】奴、玄夷、黑番、黑番鬼、鬼奴等多种称呼,实际上分为两种。一为尼格罗人,即非洲黑人,大多生活在非洲大陆撒哈拉沙漠以南。二是尼格利陀人,即矮黑人种,现零星分布于菲律宾、马来半岛、泰国和印度安达曼-尼科巴群岛,在中古时期,他们曾大量散居于东南亚一带,甚至在今海南岛、台湾岛也有其生活的痕迹。上述两者都是体黑卷发,只是尼格罗人较尼格利陀人身材高大、肤色更黑一点。

    嘉靖朝及其后历代,大量黑人陆续进入葡萄牙人控制的澳门地区,由此引发了与其发生接触的明朝士大夫的兴趣和关注,对黑人的文献记载逐渐增多起来。如嘉靖四十年(1561)编订的嘉靖《广东通志》记载,“鬼奴者,番国黑小厮也。广中富人多畜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言语嗜欲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谓之野人。其色黑如墨,唇红齿白,髪鬈而黄,有牝牡。生海外诸山中,食生物,采得时与火食饲之,累日洞泄,谓之换肠。此或病死,若不死,即可久畜。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有一种近海者,入水眼不眨,谓之昆仑奴,唐时贵家大族多畜之。”《通志》采摘地方风物,这一记载说明当时的广地已然豢养黑人成风,富家大户争相买养彰显身份。而根据对其体貌、习惯的记载,猜测是时黑奴应多为矮黑人种。

    同样的记载还见于叶权《贤博篇》【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书】,书中记述澳门街头的葡萄牙人身边常“随四五黑奴,张朱盖,持大棒长剑。”以显示身份的尊贵。“役使黑鬼,此国人贫,多为佛郎机奴,貌凶恶,须虬旋类胡羊毛,肌肤如墨,足趾踈洒长大者殊可畏。”按其体貌可能为非洲黑人。“海水苦恶,中国人溺须臾即死,黑鬼能镇日坐水底,取堕物如拾诸陆。”间接的说明他们应该自沿海地区掳掠而来。“亦有妇人携来在岛,色如男子,额上施朱,更丑陋无耻,然颇能与中国交易。”这些被带来的黑人妇女有“施朱”即额头上点红点的习俗,猜测可能来自印度,又多善于做生意,可能是来自印度南方贸易港口的“黑番”人。【葡萄牙人称来自印度的“黑人肤色浅黑,具有其他人所没有的智慧,他们有一个恶习,他们是优秀的窃贼。黑色非犹太人毫不吝惜自己的体力,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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