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爪牙已初成(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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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草在风低低伏下,是秋风猎猎的劲道,马蹄踏在草原上格外地轻快,所谓秋草马蹄轻,不外乎如是。朵**手下的大将吞哥儿,想来是不识王昌龄的唐诗,只不过却也不碍他在秋风里持弓奔驰。
他到了这一日,心方才感觉到了这秋风的爽快,因为他终于就要捉住这只狐狸了!这伙明人绝对是最狡猾的狐狸,他们所经过的地方,小一点的部落全无幸免,牛羊马匹一古脑地被掠走,寻迹而至的吞哥儿,只找到一片又一片,被烈火焚烧过的残骸。
他所率领的兵马已经不止三千人马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被锓犯了威严的朵**,已越来越没耐心,而领兵追寻这只狐狸的将领,短短的半月里,已更替了三人,吞哥儿就是第三任的统领,他很清楚如果不能马上捉住这只狐狸,他的下场不会比两个前任好上多少。至于捉着这伙明军的踪迹之后的战斗,吞哥儿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手下可是足足领着五千精锐骑兵,那班明人,不过千骑上下,只教寻着,一次冲锋就足够把他们碾碎。
“七受挞,你确信那伙明人的主力,就在哈濑河套?”吞哥儿再一次询问了七受挞那颜,他受够了这伙明人,他也更加担心七受挞给他的情报存在问题,而导致自己再一次扑空并给了那伙明人,狡诈如狐的明人,更多的回旋空间。
七受挞的胖脸上显得颇有些苍白,他并不想回去面对阿傍罗刹,正是因为不想再跟那个恶鬼打交道,所以就算阿傍罗刹告诉他,可以去密云前卫以物易物,他也果断地领着部落里残余的部众。进行了迁徙。
但他所没有想到的,是在迁移的路上,遇上了正在四出捕捉敌人踪迹的吞哥儿所派出的众多哨骑探马。他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自己和丁一的遭遇,如何在深夜去劫营,又如何被战败,尽管这很不光彩,但毕竟一下失去了部落大部分青壮,他想隐瞒也隐瞒不过去。
“贵人,七受挞真的不知道啊!”这胖可不笨,他可不想最后成为背黑锅的对象。“我知道的,是阿傍罗刹就在那里,我们用了三个部落,千余勇士,被他们都杀尽了。听说,他们死伤的。也不过百人左右。看阿傍罗刹的兵,也就七八百人的模样,都是极凶悍的角色。”
吞哥儿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是个痛快的人!我们这么多天,就在寻着一支千人上下的队伍,凶残得紧要,不是正好和你遇着这支军马合得上么?铁定就是这支军马。又有阿傍罗刹带队,方才有这般的大胆!”
落后吞哥儿半个马身的七受挞,抹了一把胖脸上密密麻麻的汗珠,强笑着道:“贵人。总之,七受挞是没有说,那支军马便是贵人在寻索的,贵人说是,便是,若不是,却也不关七受挞的事。”他看着吞哥儿的面色变得难看,要知道此时吞哥儿手下五千青壮,而七受挞整个部落怕还拼不出一百青壮,他可不想惹怒了这位,随手把他这个残部灭了再推到丁一头上去,“只是哈喇河套那地头,插着阿傍罗刹的旗,却是他们的老窝,若是贵人去把旗拔了,把那老窝端了,总也是件英雄的事。”
这才让吞哥儿的脸色略为好看一点,这时候突然前方传来急剧尖哨声,一阵强似一阵,然后吞哥儿便听着自己前锋传讯的角号也传了起来,看起来是两方的前锋都发现了彼此的存在!
而在这个时候,从鞑靼部领了五千俘虏和三千马匹的王越,正慢吞吞地向哈喇河套的密云前卫行进。带领着他的,除了出来传信时带着的十来个军兵之外,还有脱脱不花派出去见丁一的二十人。
那些俘虏大都两人骑着一匹马,没有人想逃跑,跑到哪里去?茫茫的草原,光是没有吃食,就足够让他们在草原活活饿死。尽管王越再三跟他们说过,他们是丁容城救下来的,将会在密云前卫替丁一打仗,除非得到足够的功勋,否则他们这辈也不会有机会回关内,但总归也是比给鞑靼当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强吧?
再说,本来就是军户,就算回到关内,就能远离沙场吗?就能避开战火吗?不见得,世代军户,当兵吃粮也是他们仅有的技能,丁容城听说是个义气人,但愿能让自己吃饱了,也不枉给他卖命就是。这段奴隶生涯,磨光了他们许多的棱角与不平,浮现在他们脸上的神色,更多的是无奈与麻木。
而这个时候,王越却让从密云前卫跟着他出来送信的十几个军士吩咐了几句,于是那些军士便纵马在数千骑前后奔驰传话:“一个首级!只要拿到一个首级,容城先生便会安排你们回到关内!”
“想要首级,不难啊!西直门外,容城先生领着七百士,也是如你们一样,刚从敌营救出来的军兵,一战就弄死了几千瓦剌鞑!一人算下来,十个首级都不在话下!”、“容城先生就在密云前卫,准备和朵颜卫打仗!”、“别说都是赤佬,他娘的没提醒你们,要是赶上趟了,指不准就能回去!”、“西直门外跟着先生的七百士,都是有了出身的,可不是苦哈哈的军户了!”
一次又一次地煽动着,一遍又一遍地喝着话,五千人的队伍是很庞大的,若是放在现代差不多一个混成旅的规模,那十几个军士在这几千人的庞大队伍里,极为微不足道,只是不断呼喊的他们,这十几骑,却如火种一般,把这些被俘的明军,心已渐渐冷尽的斗志与热血,慢慢地撩拔起来。
关内,他们有机会入得去关内,虽说去得关内也是军户,但至少能见着那牵挂的家人妻儿,至少便是死了,也能埋骨于故土,华夏人是自古便有讲究落归根的传统,青山处处埋忠骨自是英雄本色,只是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存在,他们没有这些冲宵的豪气,只有平凡的愿望,落归根,埋骨家园便是卑微的一点希望。
何况于,那些宣讲的军兵,还一次次描述着,归丁容城在西直门外出战的七百士,得了功劳,如今成了安全衙门下面的官吏,不再是卫所里的苦人儿。人,问谁又没有一点点的热血?
“容城先生说了,若是战死沙场,只要不是逃兵,尸骨焚化之后,也必定会送到关内的,就算找不到家人,也会置在忠烈祠里,受香火祭拜,不是那孤魂野鬼!”、“只是若赶不上这一趟,那就难讲了,毕竟就算你们身在敌营,容城先生的名号也听说过,敢和先生作对的,实在就不多了……”、“若是靠着零打碎敲,每人要弄一个首级,怕就不容易了……”
鞑岂是那么好杀?这些当过俘虏的明军,是深深体会到这一点的,他们是很认同那些军士的说法的,鞑并不好杀,那么,如果能跟着容城先生,鞑嘴里的阿傍罗刹,捡些功劳,便是自己回关内的契机!
于是五千俘虏里,便渐渐有了一些声音,这些声音响起之后,被许多人附和而扩大起来:“容城先生啥时打仗?”、“啥时打仗啊!兄弟,给个准信!”、“弄些刀枪家什来啊,赤手空拳,怎么跟着去捡功劳啊!”
王越自然是听得到这种声音,本来,这就是他想听到的声音。
他听着却对身边那些脱脱不花派来的人说道:“刀兵,给学生弄一批刀兵来吧,总不能让这些人,赤手空拳就这么去替大汗打下朵颜卫吧?若有这样的本领,他们还会流落在草原上么?”
那些鞑靼人面面相觑着,好半晌才反应过:“不行!给你人和马就不错了!哪有刀兵给你!”这不是虚言,草原上的铁器是很艰难的,能有把铁刀,就是豪华装备,除了也先那些常备的精锐军马之外,一般牧民,箭头用骨簇的,也不是少数。
“学生却不是信口开河,诸位这么说,那兵刀没有就算了,弄些棒总是有的吧?”王越微笑着说道,“哪里有木棒可以取?诸位不妨便带路过去,总要手上有了家什,才好为大汗办事啊!”
草原上要高大茂密的树林,是不可能的,零星的大树都不好找,要很多大树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山上,当然也不是绝对,例如昭乌达盟,意思就是一百颗树,自然也是有林木的,只不过这些地方,不是草原上的土著带领去,靠着王越他们去寻,却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
这时听着王越这么说,那二十个脱脱不花派出来的鞑靼部勇士,商量了一下,似乎觉得叫人赤手上战场,真也是扯蛋,便点了点头,同意带着王越他们去弄木棒。
对于毁掉草原上的林木,破坏森林覆盖率这事,王越是全无半点觉悟,他脸上的笑意愈来愈盛,只是喃喃在嘴里轻声说着:“师恩深重,越非草木,深感于心,安能不报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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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了这一日,心方才感觉到了这秋风的爽快,因为他终于就要捉住这只狐狸了!这伙明人绝对是最狡猾的狐狸,他们所经过的地方,小一点的部落全无幸免,牛羊马匹一古脑地被掠走,寻迹而至的吞哥儿,只找到一片又一片,被烈火焚烧过的残骸。
他所率领的兵马已经不止三千人马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被锓犯了威严的朵**,已越来越没耐心,而领兵追寻这只狐狸的将领,短短的半月里,已更替了三人,吞哥儿就是第三任的统领,他很清楚如果不能马上捉住这只狐狸,他的下场不会比两个前任好上多少。至于捉着这伙明军的踪迹之后的战斗,吞哥儿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手下可是足足领着五千精锐骑兵,那班明人,不过千骑上下,只教寻着,一次冲锋就足够把他们碾碎。
“七受挞,你确信那伙明人的主力,就在哈濑河套?”吞哥儿再一次询问了七受挞那颜,他受够了这伙明人,他也更加担心七受挞给他的情报存在问题,而导致自己再一次扑空并给了那伙明人,狡诈如狐的明人,更多的回旋空间。
七受挞的胖脸上显得颇有些苍白,他并不想回去面对阿傍罗刹,正是因为不想再跟那个恶鬼打交道,所以就算阿傍罗刹告诉他,可以去密云前卫以物易物,他也果断地领着部落里残余的部众。进行了迁徙。
但他所没有想到的,是在迁移的路上,遇上了正在四出捕捉敌人踪迹的吞哥儿所派出的众多哨骑探马。他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自己和丁一的遭遇,如何在深夜去劫营,又如何被战败,尽管这很不光彩,但毕竟一下失去了部落大部分青壮,他想隐瞒也隐瞒不过去。
“贵人,七受挞真的不知道啊!”这胖可不笨,他可不想最后成为背黑锅的对象。“我知道的,是阿傍罗刹就在那里,我们用了三个部落,千余勇士,被他们都杀尽了。听说,他们死伤的。也不过百人左右。看阿傍罗刹的兵,也就七八百人的模样,都是极凶悍的角色。”
吞哥儿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是个痛快的人!我们这么多天,就在寻着一支千人上下的队伍,凶残得紧要,不是正好和你遇着这支军马合得上么?铁定就是这支军马。又有阿傍罗刹带队,方才有这般的大胆!”
落后吞哥儿半个马身的七受挞,抹了一把胖脸上密密麻麻的汗珠,强笑着道:“贵人。总之,七受挞是没有说,那支军马便是贵人在寻索的,贵人说是,便是,若不是,却也不关七受挞的事。”他看着吞哥儿的面色变得难看,要知道此时吞哥儿手下五千青壮,而七受挞整个部落怕还拼不出一百青壮,他可不想惹怒了这位,随手把他这个残部灭了再推到丁一头上去,“只是哈喇河套那地头,插着阿傍罗刹的旗,却是他们的老窝,若是贵人去把旗拔了,把那老窝端了,总也是件英雄的事。”
这才让吞哥儿的脸色略为好看一点,这时候突然前方传来急剧尖哨声,一阵强似一阵,然后吞哥儿便听着自己前锋传讯的角号也传了起来,看起来是两方的前锋都发现了彼此的存在!
而在这个时候,从鞑靼部领了五千俘虏和三千马匹的王越,正慢吞吞地向哈喇河套的密云前卫行进。带领着他的,除了出来传信时带着的十来个军兵之外,还有脱脱不花派出去见丁一的二十人。
那些俘虏大都两人骑着一匹马,没有人想逃跑,跑到哪里去?茫茫的草原,光是没有吃食,就足够让他们在草原活活饿死。尽管王越再三跟他们说过,他们是丁容城救下来的,将会在密云前卫替丁一打仗,除非得到足够的功勋,否则他们这辈也不会有机会回关内,但总归也是比给鞑靼当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强吧?
再说,本来就是军户,就算回到关内,就能远离沙场吗?就能避开战火吗?不见得,世代军户,当兵吃粮也是他们仅有的技能,丁容城听说是个义气人,但愿能让自己吃饱了,也不枉给他卖命就是。这段奴隶生涯,磨光了他们许多的棱角与不平,浮现在他们脸上的神色,更多的是无奈与麻木。
而这个时候,王越却让从密云前卫跟着他出来送信的十几个军士吩咐了几句,于是那些军士便纵马在数千骑前后奔驰传话:“一个首级!只要拿到一个首级,容城先生便会安排你们回到关内!”
“想要首级,不难啊!西直门外,容城先生领着七百士,也是如你们一样,刚从敌营救出来的军兵,一战就弄死了几千瓦剌鞑!一人算下来,十个首级都不在话下!”、“容城先生就在密云前卫,准备和朵颜卫打仗!”、“别说都是赤佬,他娘的没提醒你们,要是赶上趟了,指不准就能回去!”、“西直门外跟着先生的七百士,都是有了出身的,可不是苦哈哈的军户了!”
一次又一次地煽动着,一遍又一遍地喝着话,五千人的队伍是很庞大的,若是放在现代差不多一个混成旅的规模,那十几个军士在这几千人的庞大队伍里,极为微不足道,只是不断呼喊的他们,这十几骑,却如火种一般,把这些被俘的明军,心已渐渐冷尽的斗志与热血,慢慢地撩拔起来。
关内,他们有机会入得去关内,虽说去得关内也是军户,但至少能见着那牵挂的家人妻儿,至少便是死了,也能埋骨于故土,华夏人是自古便有讲究落归根的传统,青山处处埋忠骨自是英雄本色,只是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存在,他们没有这些冲宵的豪气,只有平凡的愿望,落归根,埋骨家园便是卑微的一点希望。
何况于,那些宣讲的军兵,还一次次描述着,归丁容城在西直门外出战的七百士,得了功劳,如今成了安全衙门下面的官吏,不再是卫所里的苦人儿。人,问谁又没有一点点的热血?
“容城先生说了,若是战死沙场,只要不是逃兵,尸骨焚化之后,也必定会送到关内的,就算找不到家人,也会置在忠烈祠里,受香火祭拜,不是那孤魂野鬼!”、“只是若赶不上这一趟,那就难讲了,毕竟就算你们身在敌营,容城先生的名号也听说过,敢和先生作对的,实在就不多了……”、“若是靠着零打碎敲,每人要弄一个首级,怕就不容易了……”
鞑岂是那么好杀?这些当过俘虏的明军,是深深体会到这一点的,他们是很认同那些军士的说法的,鞑并不好杀,那么,如果能跟着容城先生,鞑嘴里的阿傍罗刹,捡些功劳,便是自己回关内的契机!
于是五千俘虏里,便渐渐有了一些声音,这些声音响起之后,被许多人附和而扩大起来:“容城先生啥时打仗?”、“啥时打仗啊!兄弟,给个准信!”、“弄些刀枪家什来啊,赤手空拳,怎么跟着去捡功劳啊!”
王越自然是听得到这种声音,本来,这就是他想听到的声音。
他听着却对身边那些脱脱不花派来的人说道:“刀兵,给学生弄一批刀兵来吧,总不能让这些人,赤手空拳就这么去替大汗打下朵颜卫吧?若有这样的本领,他们还会流落在草原上么?”
那些鞑靼人面面相觑着,好半晌才反应过:“不行!给你人和马就不错了!哪有刀兵给你!”这不是虚言,草原上的铁器是很艰难的,能有把铁刀,就是豪华装备,除了也先那些常备的精锐军马之外,一般牧民,箭头用骨簇的,也不是少数。
“学生却不是信口开河,诸位这么说,那兵刀没有就算了,弄些棒总是有的吧?”王越微笑着说道,“哪里有木棒可以取?诸位不妨便带路过去,总要手上有了家什,才好为大汗办事啊!”
草原上要高大茂密的树林,是不可能的,零星的大树都不好找,要很多大树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山上,当然也不是绝对,例如昭乌达盟,意思就是一百颗树,自然也是有林木的,只不过这些地方,不是草原上的土著带领去,靠着王越他们去寻,却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
这时听着王越这么说,那二十个脱脱不花派出来的鞑靼部勇士,商量了一下,似乎觉得叫人赤手上战场,真也是扯蛋,便点了点头,同意带着王越他们去弄木棒。
对于毁掉草原上的林木,破坏森林覆盖率这事,王越是全无半点觉悟,他脸上的笑意愈来愈盛,只是喃喃在嘴里轻声说着:“师恩深重,越非草木,深感于心,安能不报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