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幽怀恨无句(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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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之所以无名,不在于他们伪装得多好,而是他们根本不伪装,农夫就是农夫,绝对不是身上有功夫而装扮成农夫的杀手,就象阿七,他压根就没有什么身手可言。否则的话,丁一也不可能会一路上没有防备,练过搏击的人,不论是在走路还是举止之间,总会有一些痕迹流露出来的。
而这些持刀仗剑的杀手,他们才是出手杀人的角色,但是阿七面前他们只有听命的份,因为强悍的永远不是身手,而是智慧和见识。瓜还没熟,所以也就没有看瓜的人或狗,当那些杀手把瓜棚里养着的几只兔都杀掉,又踩死了几只蟑螂之后,他们一无所获出来。
“你们两个带着阿公回村里,由他出面把能找到的狗借过来,记住,借,不是抢也不是买,就说两头骡不知去哪了。”阿七对着他们这么分派,那两人匆匆去了,阿七又对其他人吩咐道,“守住上山的路、河流,把火把熄了。你留在这里,如果我没猜错,哥马上就回来……”
阿七还没说完,就听着马蹄声来了,他挥手教那些人按分派去守住上山的路口、河流、溪涧,走上官道与哥说道:“他留下一匹马,差三五人把其他马匹全部带到句容。把路上的马蹄印全扫了。”
哥看得出来是很信任阿七的谋略,立刻按着他的话,马上就教人下马,点了五人带着二十来匹马往句容方向奔去,又指挥其他人清扫路面。阿七又对他说道:”骑着留下的那匹马,在这路上冲南京城方向跑过去,到三百步外那个交岔口停下,再牵着马走过来。再把分岔路那两条去上口村和下口村的路,路上足迹全扫一遍,弄完把火把全熄了。”
他这么安排,是预备着南京那边寻过来。
当看见这条路有往返的马蹄印,而另外那两条干净得一个足印也没有时,会起了心思查看足迹的人,必是极细心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会先去查另外那两条路。等他们一无所获再往这边来,至少已有一刻钟的时间了,不要小看这一刻钟,一刻钟足够改变许多事。
丁一卧在山脚下的树边,他看着那些火把把瓜棚包围,听着阿七吩咐去带狗来、又教人把守路口,他的心便愈来愈往下沉。他的衣物和那些呕吐物,可以留给狗太多的追踪信息了,而且阿七让人去村里借狗,不是一头两头,丁一听着,这村落再少怕也得十几条狗吧?怎么办?
他感觉眼皮就要睁不开起,越来越强烈的睡意,一**袭来,如果不是倚在树干上,也许已经昏睡过去许久了。而听着那哥到来,以及阿七进一步的安排,丁一苦笑起来,真的不能小看古人啊。
除非撑到天亮,要不然的话,就凭阿七这布置,就凭这村落的偏僻——别看离南京城也就半个时辰左右,这里离南京城半个时辰左右的村落、乡里,不知道有多少!就算万幸刘铁他们心有灵犀出城来找,要把这四周半个时辰左右的弧形轨迹寻遍,也不是个容易的事,何况于半个时辰这个概念,刘铁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并不知道丁一走了多远!
而更倒霉的,莫过于丁某人出城里特意跟哨卫叮嘱说今晚不回来。
丁一把湿泥抹在裸露的肌肤上,这是实在没有力气穿上衣服时,给予自己的保护。然后使劲地掐着自己的虎口,可惜这个时候他已经没什么气力,连掐着虎口也不觉得怎么样。撑到天亮,至少他得撑到天亮才有希望。他深吸了一口气,踉踉跄跄往山上挪动,借着黑夜的掩护,祷求能找到一个避难的所在。
他不是没有这么狼狈过,在去毒枭地盘卧底时,有比这更遭的情况,但至少他当时手上还有一针吗啡备用,还有定位器可以让接应的队友找到他,至少还有一把步枪,让他可以丛林里,利用自己身为狙击手的天赋和本领,争取上一线生机。
现在丁一什么也没有,其实他事前已经准备得很充分,但这不是他的问题,是时代的问题,除了一把战术直刀和一套衣服、一卷绷带、三角巾、一管青霉素、针线、鱼钩,他还能在这个年代,给自己准备一些什么?而这些东西,仅仅依靠这样东西,以他现在的体力和状态,恐怕连一条成年的华田园犬都干不掉,别说三四十个持着长刀的杀手和可能到来的一大批成年狗只。
往上无力地攀爬与其说是自救,不如说是丁一习惯性的不屈,一种老兵不死的坚持。
只是凋零。
只是枯萎。
他已有面对这个结局的明悟,但他不会放弃。
在这慢慢接近死亡的时光,几乎已经无法睁大眼睛的丁一依然按着战术要领,麻木而缓慢的向前。
没有什么失望与悔恨的感觉,丁一的心有无尽的恬静,他已尽自己所能,去做好他所能做好的事。甚至连谁要杀他,这些杀手是为什么要设局杀他?在这一刻也根本不重要,不论今生前世,他杀的人,足够多了,多到他可以坦然接受任何形式的刺杀,毕竟,杀人者,人恒杀之。
也许说他杀人是因为抵抗侵略、保家卫国等等的原因,那么,这便成为他死的根源。他不后悔,就算重来一次,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正如让他来到这个时代的那一发弹,就算重来一次,他也依然会拦在那位孕妇的前方。
这时候丁一感觉自己开始升腾起来,也许,这就是最后的结局,也许,重新睁开眼睛会发现躺在现代的病房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苦难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只纤细但粗糙的手,按住了他的嘴巴,那不是由于在毒枭地盘卧底时曾假扮过虔诚的基督徒,而上帝因此派来迎接他的天使;也不是为了诸神黄昏而来挑选勇士灵魂的瓦尔基丽娅;更不是天庭的接引仙官,也不是牛头马面。
只是一个女人,纤细而单薄的身躯。
黑暗只隐约看见她的侧脸轮廓,丁一无法在脑海里寻找到相符的记忆,她吃力地架着他,咬着牙,蹒跚在山路上,甚至有几次打滑差点两人一起摔倒。唯一没有引起阿七他们注意的原因:就是除了看守山路入口的人手之外,其他人都在忙着打扫官道,而她对山的小径很熟悉,就凭籍着夜空里的星光,翻行在山路上,甚至没有惊动夜宿的飞鸟,她知道该往何处行去,她绝对不是在夜里第一次走这条路。
肌肉是最为沉重的,而丁一用一年左右时间让这具身躯的脂肪消失了绝大部分,这样的结果就是他的体重要远比外表看上去重得多,她扛得很吃力,特别到了后面,近乎昏迷的丁一几乎失去了知觉,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她的肩膀上。
在上坡的时候,她甚至需要用力地掐着丁一大腿内侧的肉,以让他清醒一些,才能协力攀爬上去,尽管大脑昏阙,但丁一走过了两个坡之后,大约也清楚,自己的两条大腿肉侧,应该是一片青紫,她下手可真狠,真是一个狠角色。
当她把丁一放下时,已经站不稳跪倒在地,累得不住地喘息。
因为被粗暴地扔在地上,疼痛让丁一略为清醒了过来,他在黑暗里打量着四周,摸索着,湿润的空气,带着微微的温意,还有,雄黄的味道。他用手的刀柄轻轻叩了叩地面,隐隐有回声,一个山洞,他在一个山洞里。
“那边的袋有前几日放的一些饼,竹筒里有水,这山洞我隔十天就来洒一次雄黄粉,应该没有蛇虫的了。”她的声音唤起了丁一的记忆,似乎他听过这把声音,但一时却无法想起,她又说道,“我不欠别人情份,从他让人把我弄到这里开始,我就知道他把自己弄成那样,肯定是在想什么鬼主意。他准备了大半年,每天都期望着用上他准备的东西;我也准备了大半年,每天都期望着用不上我准备的东西。但终于都用上了。我得走了,一命还一命,你不必谢我,我也不再欠你。”
然后她便走了,走得很坚决也很快,就算丁一低声唤了两声:“且慢,恩人……”她也没有停下步伐。她不知道在用什么东西,把洞口堵上,于是连原先于外面透入的微弱星光,便也随之熄灭了。
这个时间去思索她到底是谁,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丁一所知道的,就是如果她要弄死他,大约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方才大叫一声,就足让那杀手冲上来把他乱刀分尸了。所以尽快恢复体力,才是首要的事。
黑暗丁一摸索着,却一下按空,把手按进温热的水里,这山洞里有一个汤坑,或者说,温泉。而丁一也找到了她说的袋和竹筒。吃了两个干硬的饼,这对呕吐了七八次的食道来说,是一件很难受的事,但丁一却知道如果要恢复体力,这是唯一的选择,他一次又一次地给自己心里暗示:这不算什么,我能行。
又再喝了一竹筒水,然后丁一就解下背包,把自己扔进了那个大约齐腰深的汤坑里。
还没等他洗净身上的泥,他就靠在汤坑的边缘,昏睡过去了。(未完待续。请搜索乐读窝,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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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持刀仗剑的杀手,他们才是出手杀人的角色,但是阿七面前他们只有听命的份,因为强悍的永远不是身手,而是智慧和见识。瓜还没熟,所以也就没有看瓜的人或狗,当那些杀手把瓜棚里养着的几只兔都杀掉,又踩死了几只蟑螂之后,他们一无所获出来。
“你们两个带着阿公回村里,由他出面把能找到的狗借过来,记住,借,不是抢也不是买,就说两头骡不知去哪了。”阿七对着他们这么分派,那两人匆匆去了,阿七又对其他人吩咐道,“守住上山的路、河流,把火把熄了。你留在这里,如果我没猜错,哥马上就回来……”
阿七还没说完,就听着马蹄声来了,他挥手教那些人按分派去守住上山的路口、河流、溪涧,走上官道与哥说道:“他留下一匹马,差三五人把其他马匹全部带到句容。把路上的马蹄印全扫了。”
哥看得出来是很信任阿七的谋略,立刻按着他的话,马上就教人下马,点了五人带着二十来匹马往句容方向奔去,又指挥其他人清扫路面。阿七又对他说道:”骑着留下的那匹马,在这路上冲南京城方向跑过去,到三百步外那个交岔口停下,再牵着马走过来。再把分岔路那两条去上口村和下口村的路,路上足迹全扫一遍,弄完把火把全熄了。”
他这么安排,是预备着南京那边寻过来。
当看见这条路有往返的马蹄印,而另外那两条干净得一个足印也没有时,会起了心思查看足迹的人,必是极细心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会先去查另外那两条路。等他们一无所获再往这边来,至少已有一刻钟的时间了,不要小看这一刻钟,一刻钟足够改变许多事。
丁一卧在山脚下的树边,他看着那些火把把瓜棚包围,听着阿七吩咐去带狗来、又教人把守路口,他的心便愈来愈往下沉。他的衣物和那些呕吐物,可以留给狗太多的追踪信息了,而且阿七让人去村里借狗,不是一头两头,丁一听着,这村落再少怕也得十几条狗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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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撑到天亮,要不然的话,就凭阿七这布置,就凭这村落的偏僻——别看离南京城也就半个时辰左右,这里离南京城半个时辰左右的村落、乡里,不知道有多少!就算万幸刘铁他们心有灵犀出城来找,要把这四周半个时辰左右的弧形轨迹寻遍,也不是个容易的事,何况于半个时辰这个概念,刘铁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并不知道丁一走了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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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没有这么狼狈过,在去毒枭地盘卧底时,有比这更遭的情况,但至少他当时手上还有一针吗啡备用,还有定位器可以让接应的队友找到他,至少还有一把步枪,让他可以丛林里,利用自己身为狙击手的天赋和本领,争取上一线生机。
现在丁一什么也没有,其实他事前已经准备得很充分,但这不是他的问题,是时代的问题,除了一把战术直刀和一套衣服、一卷绷带、三角巾、一管青霉素、针线、鱼钩,他还能在这个年代,给自己准备一些什么?而这些东西,仅仅依靠这样东西,以他现在的体力和状态,恐怕连一条成年的华田园犬都干不掉,别说三四十个持着长刀的杀手和可能到来的一大批成年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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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说他杀人是因为抵抗侵略、保家卫国等等的原因,那么,这便成为他死的根源。他不后悔,就算重来一次,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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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苦难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只纤细但粗糙的手,按住了他的嘴巴,那不是由于在毒枭地盘卧底时曾假扮过虔诚的基督徒,而上帝因此派来迎接他的天使;也不是为了诸神黄昏而来挑选勇士灵魂的瓦尔基丽娅;更不是天庭的接引仙官,也不是牛头马面。
只是一个女人,纤细而单薄的身躯。
黑暗只隐约看见她的侧脸轮廓,丁一无法在脑海里寻找到相符的记忆,她吃力地架着他,咬着牙,蹒跚在山路上,甚至有几次打滑差点两人一起摔倒。唯一没有引起阿七他们注意的原因:就是除了看守山路入口的人手之外,其他人都在忙着打扫官道,而她对山的小径很熟悉,就凭籍着夜空里的星光,翻行在山路上,甚至没有惊动夜宿的飞鸟,她知道该往何处行去,她绝对不是在夜里第一次走这条路。
肌肉是最为沉重的,而丁一用一年左右时间让这具身躯的脂肪消失了绝大部分,这样的结果就是他的体重要远比外表看上去重得多,她扛得很吃力,特别到了后面,近乎昏迷的丁一几乎失去了知觉,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她的肩膀上。
在上坡的时候,她甚至需要用力地掐着丁一大腿内侧的肉,以让他清醒一些,才能协力攀爬上去,尽管大脑昏阙,但丁一走过了两个坡之后,大约也清楚,自己的两条大腿肉侧,应该是一片青紫,她下手可真狠,真是一个狠角色。
当她把丁一放下时,已经站不稳跪倒在地,累得不住地喘息。
因为被粗暴地扔在地上,疼痛让丁一略为清醒了过来,他在黑暗里打量着四周,摸索着,湿润的空气,带着微微的温意,还有,雄黄的味道。他用手的刀柄轻轻叩了叩地面,隐隐有回声,一个山洞,他在一个山洞里。
“那边的袋有前几日放的一些饼,竹筒里有水,这山洞我隔十天就来洒一次雄黄粉,应该没有蛇虫的了。”她的声音唤起了丁一的记忆,似乎他听过这把声音,但一时却无法想起,她又说道,“我不欠别人情份,从他让人把我弄到这里开始,我就知道他把自己弄成那样,肯定是在想什么鬼主意。他准备了大半年,每天都期望着用上他准备的东西;我也准备了大半年,每天都期望着用不上我准备的东西。但终于都用上了。我得走了,一命还一命,你不必谢我,我也不再欠你。”
然后她便走了,走得很坚决也很快,就算丁一低声唤了两声:“且慢,恩人……”她也没有停下步伐。她不知道在用什么东西,把洞口堵上,于是连原先于外面透入的微弱星光,便也随之熄灭了。
这个时间去思索她到底是谁,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丁一所知道的,就是如果她要弄死他,大约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方才大叫一声,就足让那杀手冲上来把他乱刀分尸了。所以尽快恢复体力,才是首要的事。
黑暗丁一摸索着,却一下按空,把手按进温热的水里,这山洞里有一个汤坑,或者说,温泉。而丁一也找到了她说的袋和竹筒。吃了两个干硬的饼,这对呕吐了七八次的食道来说,是一件很难受的事,但丁一却知道如果要恢复体力,这是唯一的选择,他一次又一次地给自己心里暗示:这不算什么,我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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