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七十章 搜灵之法
至于目标物,土壤、电线杆、门窗、花草树木兼可,就算是人也可以,随着目标物的移动,定星盘记录的坐标会改变,如果要用它去追踪什么人的话,简直方便至极。
只是如果存留在活物上,就有一个弊端,要是目标死亡,仙力就会自行消散。
不仅如此,定位瞬移只是定星盘的一项功能而已,其实它还有一项更逆天的能力,就是穿梭时空。
设定好原点坐标之后,在定星盘中自己选择时间点和空间坐标,就能穿梭到原点坐标所在世界相对应的历史时空。
不过使用这个功能代价比较大,每次要消耗500点积分,王柏不由想到了自己曾经回到过去修复薛佳慧的点朱砂,那次系统也扣除了他500积分,原来是用来启动定星盘了。
这项功能只能在下位世界使用,也就是说只针对凡间,而且时间点的设定只能是过去,不可以穿梭到未来。
还有一个限制就是穿梭者在历史时空最多只能停留三十天,如果不自行启动定星盘回到原来的时空,三十天后也会自动回到原点坐标。
看来这个穿梭功能更像是提供一种时空旅行的方式,就是往返费用昂贵了些,居然要500积分。
不管怎么说,这个定星盘功能比想象中强大,王柏还是觉得物超所值。
除了定星盘之外,还有一个仙人才能使用的物品就是价值12000点积分的“须弥戒”,这是纳戒的最终升级版,也在王柏的优先兑换物品之列。
将纳戒强化到“须弥戒”之后。王柏的数万积分已经缩水到了5800点,他这才停止了兑换。
无暇去体验“须弥戒”的别有洞天功能,王柏便来到了任务区中。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可以选择性地接取第二个任务,看着两个选项。他突然发现“合成天女神魂结晶”的任务下面多了几行小字,似乎是任务提示,不禁细心研读起来。
“搜集天女神魂碎片需借助虚灵鼎之力,可用两种方式完成。第一种是用虚灵鼎施展夺魂术,将天女分身杀死之后,可趁其魂魄离体之际收入鼎中。提炼出神魂碎片。”
看到此处王柏的心思转了起来:用夺魂术去搜集神魂碎片,方便是方便,不过前提是杀掉天女的分身啊,未免残忍了些,而且这么做明显得罪人。天女是天帝的妹妹,要是分身被我害去无数的话,回了仙界万一找我麻烦怎么办,不妥不妥。
“第二种是借助虚灵鼎施展御灵术,将天女分身收为灵宠,神魂碎片不甘受制自会脱离肉身,届时就能将神魂收入鼎中,此法不会伤人性命。但灵宠需要吸收饲主的仙力才可存活。”
第二种方法虽然不会伤害分身的性命,但听上去就让人觉得不妙啊,把天女分身收为灵宠?还得用仙力去养活她们?这主从关系太明显了吧。有啥后遗症么?
第一种是干掉她,第二种是奴役她,怎么都是得罪人的啊,王柏已经预感到自己以后回了仙界肯定会被天女找麻烦了。
仙帝老儿,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给我安排这么个苦差事?
“集齐三枚神魂碎片方可合成一枚神魂结晶。结晶凝成后天女神魂即能现形,可助你寻找其余碎片。凝成完整神魂。天女的法力和记忆将会完全恢复,你与天帝的约定即达成。”
系统的任务提示到此结束。王柏心里也暗松了一口气,本以为要收集成千上百个碎片,现在看来并不像自己所想的那么难,天女虽然将自己的神魂分成许多碎片,但也不是大面积批发的。
找到三枚碎片之后,合成第一枚结晶,即便天女神魂还不完整,但也已经能够现形了,到时候跟她沟通一下,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吧?
王柏定了定神,大步流星地走出白房子,向着后面的接引殿而去,走进殿门,只见殿灵已经在恭候其大驾。
“殿灵,我已拿到了虚灵鼎,还不归位?”王柏将那青色小鼎托在右手掌心,殿灵盈盈一笑,冲他行了一礼,“是,主人。”
此前殿灵一直称其为大人,如今王柏已成就仙体并取得了虚灵宝鼎,便是其主人无疑,自然而然地就改了称谓。
只见殿灵在原地转了个圈,便化作一道飞虹没入虚灵鼎中,身形虽然消失,但那小鼎还会说话,语调跟殿灵并无二异。
“主人,凡间的环境于我灵体的修为有害,只得借助本体之力才可抵挡,进入凡间之后,除非主人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刻,否则我不会轻易现身,还望主人见谅。”
殿灵怕他去了凡间还召唤自己现身,所以事先作了说明,王柏对此并不介意,反正他只要保证虚灵鼎的威能正常,别的也不用这殿灵帮忙:“知道了,我有红绫护体,一般人也伤不到我分毫……”
随即他想到一事,问道:“我已经习得了望气术,下一步就要开始寻找天女神魂碎片,这神魂附体之人,是不是身上都有灵气?”
“正是如此,神魂附体之人身上带有仙灵之气,主人只需凭借望气术就能辨认,只是借助夺魂术来搜集神魂碎片不是明智之举,还望主人三思而后行。”
殿灵本是虚灵鼎的器灵化身,自然知道夺魂术可以用来搜集神魂,但却不推荐,看来也是不想沾上什么因果。
不用第一种办法,那就只有第二种了,可是御灵术什么的,灵宠什么的,听上去有点邪恶啊。
王柏点了点头道:“夺魂术的确太过残忍,我也不想滥杀无辜。”然后他又说道,“不过用御灵术把人家收为灵宠……也不是好办法啊,有没有别的法子呢?”
殿灵微微一笑,说道:“主人莫要担心,天女分身本为*凡胎,即便蒙神魂碎片附体,也没有仙缘的,主人用御灵术将她们收为灵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来主人回返仙界,她们也能不受界面法则的排斥一起飞升,对她们来说,是莫大的好处。”(未完待续)
只是如果存留在活物上,就有一个弊端,要是目标死亡,仙力就会自行消散。
不仅如此,定位瞬移只是定星盘的一项功能而已,其实它还有一项更逆天的能力,就是穿梭时空。
设定好原点坐标之后,在定星盘中自己选择时间点和空间坐标,就能穿梭到原点坐标所在世界相对应的历史时空。
不过使用这个功能代价比较大,每次要消耗500点积分,王柏不由想到了自己曾经回到过去修复薛佳慧的点朱砂,那次系统也扣除了他500积分,原来是用来启动定星盘了。
这项功能只能在下位世界使用,也就是说只针对凡间,而且时间点的设定只能是过去,不可以穿梭到未来。
还有一个限制就是穿梭者在历史时空最多只能停留三十天,如果不自行启动定星盘回到原来的时空,三十天后也会自动回到原点坐标。
看来这个穿梭功能更像是提供一种时空旅行的方式,就是往返费用昂贵了些,居然要500积分。
不管怎么说,这个定星盘功能比想象中强大,王柏还是觉得物超所值。
除了定星盘之外,还有一个仙人才能使用的物品就是价值12000点积分的“须弥戒”,这是纳戒的最终升级版,也在王柏的优先兑换物品之列。
将纳戒强化到“须弥戒”之后。王柏的数万积分已经缩水到了5800点,他这才停止了兑换。
无暇去体验“须弥戒”的别有洞天功能,王柏便来到了任务区中。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可以选择性地接取第二个任务,看着两个选项。他突然发现“合成天女神魂结晶”的任务下面多了几行小字,似乎是任务提示,不禁细心研读起来。
“搜集天女神魂碎片需借助虚灵鼎之力,可用两种方式完成。第一种是用虚灵鼎施展夺魂术,将天女分身杀死之后,可趁其魂魄离体之际收入鼎中。提炼出神魂碎片。”
看到此处王柏的心思转了起来:用夺魂术去搜集神魂碎片,方便是方便,不过前提是杀掉天女的分身啊,未免残忍了些,而且这么做明显得罪人。天女是天帝的妹妹,要是分身被我害去无数的话,回了仙界万一找我麻烦怎么办,不妥不妥。
“第二种是借助虚灵鼎施展御灵术,将天女分身收为灵宠,神魂碎片不甘受制自会脱离肉身,届时就能将神魂收入鼎中,此法不会伤人性命。但灵宠需要吸收饲主的仙力才可存活。”
第二种方法虽然不会伤害分身的性命,但听上去就让人觉得不妙啊,把天女分身收为灵宠?还得用仙力去养活她们?这主从关系太明显了吧。有啥后遗症么?
第一种是干掉她,第二种是奴役她,怎么都是得罪人的啊,王柏已经预感到自己以后回了仙界肯定会被天女找麻烦了。
仙帝老儿,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给我安排这么个苦差事?
“集齐三枚神魂碎片方可合成一枚神魂结晶。结晶凝成后天女神魂即能现形,可助你寻找其余碎片。凝成完整神魂。天女的法力和记忆将会完全恢复,你与天帝的约定即达成。”
系统的任务提示到此结束。王柏心里也暗松了一口气,本以为要收集成千上百个碎片,现在看来并不像自己所想的那么难,天女虽然将自己的神魂分成许多碎片,但也不是大面积批发的。
找到三枚碎片之后,合成第一枚结晶,即便天女神魂还不完整,但也已经能够现形了,到时候跟她沟通一下,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吧?
王柏定了定神,大步流星地走出白房子,向着后面的接引殿而去,走进殿门,只见殿灵已经在恭候其大驾。
“殿灵,我已拿到了虚灵鼎,还不归位?”王柏将那青色小鼎托在右手掌心,殿灵盈盈一笑,冲他行了一礼,“是,主人。”
此前殿灵一直称其为大人,如今王柏已成就仙体并取得了虚灵宝鼎,便是其主人无疑,自然而然地就改了称谓。
只见殿灵在原地转了个圈,便化作一道飞虹没入虚灵鼎中,身形虽然消失,但那小鼎还会说话,语调跟殿灵并无二异。
“主人,凡间的环境于我灵体的修为有害,只得借助本体之力才可抵挡,进入凡间之后,除非主人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刻,否则我不会轻易现身,还望主人见谅。”
殿灵怕他去了凡间还召唤自己现身,所以事先作了说明,王柏对此并不介意,反正他只要保证虚灵鼎的威能正常,别的也不用这殿灵帮忙:“知道了,我有红绫护体,一般人也伤不到我分毫……”
随即他想到一事,问道:“我已经习得了望气术,下一步就要开始寻找天女神魂碎片,这神魂附体之人,是不是身上都有灵气?”
“正是如此,神魂附体之人身上带有仙灵之气,主人只需凭借望气术就能辨认,只是借助夺魂术来搜集神魂碎片不是明智之举,还望主人三思而后行。”
殿灵本是虚灵鼎的器灵化身,自然知道夺魂术可以用来搜集神魂,但却不推荐,看来也是不想沾上什么因果。
不用第一种办法,那就只有第二种了,可是御灵术什么的,灵宠什么的,听上去有点邪恶啊。
王柏点了点头道:“夺魂术的确太过残忍,我也不想滥杀无辜。”然后他又说道,“不过用御灵术把人家收为灵宠……也不是好办法啊,有没有别的法子呢?”
殿灵微微一笑,说道:“主人莫要担心,天女分身本为*凡胎,即便蒙神魂碎片附体,也没有仙缘的,主人用御灵术将她们收为灵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来主人回返仙界,她们也能不受界面法则的排斥一起飞升,对她们来说,是莫大的好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