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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偶遇

    ()小眼睛老人一脸黑灰地从帐篷里跑出,裂开嘴笑道:“肉烤好了,但帐篷里全是烟。”

    风花雪道:“终究会散去。”

    小眼睛老人的意思明显是不要在那个帐篷里弄那个无所谓的见面礼,但风大哥完全无所谓。刚才还是只有血腥味,自己还能忍受,现在却人为地添加了满满一帐篷的烟,这里面怎能坐人,他们都不是年轻时什么都能抗住的。

    风花雪轻轻地撂开帐篷的门,一股黑烟泄出,然后另一股黑烟紧跟其后,看着黑烟,他说:“去把兄弟们都请来吧!这烟很快就散去了。”

    小眼睛老人确实无话可说了,只好按照风花雪的要求做事,他的脚尖轻点地面,然后悄然消失。风花雪看见小眼睛老人所站之处飞起一丁点灰尘,他笑道:“速度越来越快了,轻功已经接近完美。”

    小眼睛老人使用轻功已经四十年,功法达到极致,他自信自己的速度在武皇之下是第一人,因此他完全胜任一连王牌侦察兵的职位。

    一连营地正zhōngyāng置放着一只超过一米的号角,号角通黑,成弯月状,上面有着一圈圈兽纹。小眼睛老人拿起号角,吸满气,对准号角用力地吹下去。

    呜……号角的声音饱满而响亮,悠长而单调。号角的声音对于一连来说就是紧急集合,有大事发生。小眼睛老人可不想一个个亲自去请,这样虽然上有点谎报军情,但这真是老大的命令,做人要灵活。

    一声号角,五百兄弟来相见。

    风花雪依旧站在帐篷前,看着一股股黑烟从自己支起的空隙跑出。黑烟们很悠闲,希望自己能细水流长,用黑烟的状态多存活在这个世界一会儿。听见号角声,他无奈地从腰间抽出他的那把短刀,现在才发现那把短刀是生锈的,在阳光下,看起来凸凸凹凹的,完全不光滑。这把短刀和主人一样,经历太多的岁月,身体总会变得破旧,外表不在鲜艳,只能修行自身的内部。

    风花雪握着短刀,隔空对着帐篷的棉门画了一个正方形,然后棉门就真的有一块正方形的布碎裂,突然出现的大空隙让黑烟慌不择路,相互压挤着溢出,黑烟散去的速度快了,拿着短刀的风花雪笑了,笑着他完美的杰作。

    这一次,第一个来到风花雪的面前是那位眼纹壮年。眼纹壮年递给风花雪一条黄瓜,说:“大哥,这次上任的是一个小子,长得不错,有我年轻时的十分之一。”

    风花雪疑问地望着眼纹壮年。

    眼纹壮年接着说:“男人要懂得爱护自己。”

    无辜的黄瓜被风花雪夺去,又被狠狠地咬了一口,鲜血直流。风花雪道:“可能这就是天意。”他说的天意应该指的是许败的到来。

    速度最快的小眼睛老人为什么不是第一个了,因为他被许败缠住了,真实情况应该是许败被他缠住了。

    听见号角声,许败像打了鸡血似的jīng神大作,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够找到大部队了,号角声可是集合的意思,这一点许败还是懂得的。循着号角声,许败渐渐靠近吹得满脸通红的小眼睛老人。

    老人的气力真不是吹的,对于这种号角,一般壮汉是完全吹不出一点声音的,而他吹得能让十里之内的人都听到,这真的说明老人的内功非常深厚,深厚到可以忽略他的年龄。

    大概一分钟,老人才停止吹号角,他气喘吁吁地把号角重新挂在原处,心里难过极了,今天的倒霉事全部被他碰上了,如果那些人看见我吹个号角吹得气血上涌,还不笑得躺在地上。

    “前辈,前辈。”许败远远地看见了小眼睛老人,高兴地大喊着。这是他来这里遇见的第二个人。

    小眼睛老人听力还可以,抬头望去,看见远处有一小男孩傻傻地向自己招手,他再次睁大眼睛看,虽然小男孩身影还有点模糊,但是他可以确认他不认识,难道是风大哥的私生子,老人坏坏地笑着。

    快乐激发了许败的潜能,在老人思考的期间,许败提着两坛酒又跑快了一定速度,好像步法有点像刚才他追丢的眼纹壮年,但看起来许败就像一只喝醉酒的鸵鸟,步履蹒跚。

    “前辈,小子许败,是来这里复职的,不知道我该怎么走啊!”这一个复职之路真的算是艰难了,许败不是路痴,而是对这里根本不熟,现在遇见一个活人,他当然要直说,不然拐弯抹角地把这个活人又拐跑了。

    突然眼前来了一个小男孩,而且小男孩还说自己是来复职的,小眼睛老人努力睁大眼睛仔细看看眼前大言不惭的小男孩,大笑道:“小子,长得还可以,怎么学会撒谎了。难道你没听说这个军队最小的士兵也有五十岁了?你觉得你能当这里的长官?”

    “小子知道自己年龄欠缺,但是做为兵人,这点年龄的差距我是不会害怕的,前辈,请问您是这里的兵吗?”许败道。

    小眼睛老人摇摇头,然后两眼看着许败手里的酒,许败看见前辈的眼神,快速地把酒递上。

    “我不是这里的兵,我是这里的主人,小子,以后不要随便在这里问别人是不是这里的兵,你要知道,我们这些人在这里待了一辈子,这里的一切已经和我们融为一体,这里已经是家。如果你真的是来这里当最高的领导者,你一定要把这里当做你的家。”小眼睛老人道,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因为他看得出眼前小男孩的眼神里没有谎言的影子。

    许败揭开坛子上的封布,说:“前辈,那小子就自罚一坛,并感谢前辈的点拨之情。”

    老人也拿过一坛,说:“小子,一个人喝多没意思啊!咱们一起,喝。”

    没有原因,许败好像天生有这种让人乐意接近成为朋友的气质,小眼睛老人从第一次见面就接受了许败,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和自己的孙儿喝酒谈天一样。

    两坛酒,两个人,一老一少,站在号角旁边,酣畅地喝着。

    “前辈,好酒量!”许败一口气把一坛子酒喝了,眼神有点迷离,但大脑还是清晰的。

    小眼睛老人则是醉了,手一松,酒坛摔在地上碎成一片,脚步颠倒,马上撑在许败的肩上说:“这算什么?想当年,前辈我千杯不醉,小子,咱们还没喝好,走,前辈带你去一个地方,继续喝。”

    许败尽量撑着老人,又要假装没有撑着老人,怕降低老人的热情,然后随着老人的指引向聚会的地方前进。

    无烟的帐篷内,风花雪坐在首位,号角声过后,五百兄弟来了四百四十九个,唯一欠缺的就是速度最快的小眼睛老人。

    帐篷内的血腥味渐渐被烤肉的香味抵消,众兄弟坐成五十排,围成一圈,一圈五排。这个做法从这个连诞生后就出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唯一的位置,当这个人牺牲后,则会由后来补充的新兵坐上,这个位置也算是一种军人的荣誉。

    在坐许多人都是没有换过的,在坐的许多人停留在武王境界已经几十年了,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剧?

    眼纹壮年道:“风大哥,那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来?不会趁着叫人这个空挡又去找旁边住的王寡妇吧!”

    眼纹壮年旁边一位大嘴巴老人跟着道:“肯定是啦!前些rì子我还看见他们在街上眉来眼去的。”

    “看来老不死的chūn天到了。”眼纹壮年笑道。

    如果小眼睛老人真能告别单身,眼纹壮年一定会羡慕加嫉妒,但他心里一定会祝福小眼睛老人的。

    经眼纹壮年提起的话题,帐篷里的氛围一下子活跃起来,每个兄弟都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还共享自己的修炼经验。风花雪很乐意看见众兄弟这样,他们都是在刀上甜血的人,从来不能考虑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他们唯一的未来就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所以开心一天就是一种幸福。

    大家越谈越开心,眼纹壮年兴奋的拿出自己新研究的药,刚拿出来大家就赶忙帮他收好,不要他打开。这里的人可都知道眼纹壮年的嗅觉和正常人不一样,即使他的药真能起死回生。

    突兀地,许败和小眼睛老人就出现在帐篷内,小眼睛老人靠着许败,大声道:“小子,前辈是不是很厉害?我说让你飞你就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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