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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成功

    ()一个月的时间不短暂,可是许败就感觉好像是一瞬间,一瞬间自己可以和云儿一样编织出美丽耐用的草鞋,一瞬间瓜棚里蹦出来一个个红润的仙桃,只是这一瞬,却包含太多太多。

    许败在一个月之间也将身体调养好了,他自己还规定每天早上起来练练自己原来的枪法,练了几遍,发现自己对枪法还是那么熟悉,那么喜欢,随意拿起一把枪,他就能忘乎所以,自醉在自己的枪法中。

    许败练枪法的rì子里,许世偷偷跟踪过许败的行踪,对于其余的事他都不感兴趣,只对自己儿子的彻底变身的原因感兴趣,碰巧,他看见许败在兵器房打出的枪法,看完觉得有些钦佩自己不熟悉的儿子了。

    许世见过强者舞枪的,可是与看许败舞枪的感觉完全不一样。那些枪在强者手中只是一把武器,一把暂时使用的工具,舞动起来只有力量和速度,生硬无比,而许败手中的枪在他的枪法中好像有了生命,像是许败的跟班一样,完全听从许败的命令,又快如闪电,动如游龙,捉影不定。

    许世即使看见了,而且好奇心强大到要溢出,但还是没有凭着父亲的角sè去询问许败这是什么枪法?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力拥有自己的秘密,他心里很安慰,即使许败没有学习自己家族的武功,但许败没有无所事事,或许在不为人知的时候默默地学习着自己喜欢的枪法。

    这天,是赔偿期限最后一天,房外的大树上一对鸟儿把熟睡中的许败闹醒,那对鸟儿不停地叽叽喳喳,甜蜜得让人羡慕。现在还是八月,太阳已经高高升起,耀眼的阳光还是透不过窗子所封粘的淡黄sè的布,地面上勤劳的蚂蚁晃动着触角,寻找着可以填肚子的食物,所以他们摆成了一道黑sè的风景线。

    许败推开房门,他的脚刚好踏在蚂蚁路线的正zhōngyāng。突然天降巨物,蚂蚁们吓得赶紧收回触角,拨动六只细脚,快速地逃离。

    许败不曾注意脚下,现在的他只在仰望天空,直到现在,他也不曾见到一只雄鹰从自己头上的那片天空飞翔过,也许这里不值得雄鹰停留。

    许败身吸一口气,神清气爽,这天他决定不抽出时间来练习枪法,因为他想有更多的时间陪着大妈和云儿。

    本来,许败来这里是被许世安排了一个职位的,因为许多变故,许败一直没有去任职,而这一个月就是许世给他的最后的期限。许世答应要送许败回京都,可是这边还有许多事没有解决完,许世一时半会儿没有能力送许败回家,只好让许败在这破城在呆几个月。

    许败被掳走的消息被许世果断地封闭了,除了许世的亲兵和许不丑知道,连破城里的百姓都不知道,要不然这件事早已成为平民们喝茶时闲谈的话题,早已被许世的老婆知道,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许世就是真的吃不了兜着走。

    “父亲,请喝茶。”许败孝顺地给许世倒茶,“这是我从王叔那里费劲心思才弄来的茶,名字好像叫回颜,可以起到润肺暖胃,保持容颜的神奇效果。”

    许世接过茶,轻轻抿了一口,神情非常享受:“是好茶,可惜泡的人心思不正,让这茶少了最重要的纯真。”

    “父亲,喝茶何必如此说人呢!您太坏雅兴了。”许败也倒给自己一杯茶,极为做作地品着,“淡中带甜,甜中带涩,涩中藏有酸,喝得舌头麻酥酥的,真不是好水啊!”

    “有何事找为父帮忙啊!”许世问道。

    “父亲要先答应,不然我可将这茶还给王叔了,茶也要配人的。”许败道,他是有事找许世帮忙。

    “那茶就留下吧!”许世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

    许败这时才直入主题,他侃侃而谈:“听闻荒原上,有一座存在已久的边城,又听闻这座边城现在的主人是个宅心仁厚的人,如果有个农夫想要买下边城里的一块荒地,他会努力开荒,种上对那主人有用的药材,您说那位主人是否会允许农夫买下那块地呢?”

    许世示意许败接着说,他觉得有点意思,跟听故事似的。

    “他开始不会,因为那农夫最多能做出贡献难道还能和一个兵多,一块荒地让自己的士兵训练不是会更有效果。最后当他的儿子对他说,那位农夫种的是仙桃时,那位主人马上后悔莫及,因为错过了最好种植的时期。”许败缓缓而说。

    一听见仙桃,许世一下子从凳子上蹦了起来,脸sècháo红,显然是激动而致。

    “你说得是真的?真是仙桃。”许世再次问道。

    “父亲,我还要提醒的是,这里是人界,不是妖界,所以对于这种桃子,环境是不适应的,因此这结果能力就不是很强,而且不能大量生产。”许败语气严肃道,这点非常重要,他和王叔做过实验,当种植面积超过一亩,这怪桃子则会因为能量不足而全体罢工,然后英勇就义。

    “好,好,好,太好了。”许世高兴得忘形了,有了仙桃,我人界可以打造出一批武王,甚至可以训练一个王牌部队,“儿子,我马上像皇上禀报,你这功能不小啊!”

    许败见也没有什么其他重要的事,于是向许世请求离开,留许世独自在房间里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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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妈,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许败笑容可掬地走进大妈家,现在他可是能zìyóu进出大妈的家,前些天大妈给了许败一把钥匙。

    许败抱着一捆新鲜的蒿草,欢快地走着,这捆蒿草目测应该有个几十斤的重量,许败抱着它走路一点也不颤,而且呼吸非常平稳,看来他的身体在练武中渐渐变得更强壮了。

    “你呀!不是叫你不要再去荒原中心割草吗?那里很危险的,要是遇见敌人怎么办?真让大妈不省心。”大妈走出来,接过蒿草,批评中带有关心。

    许败擦擦鼻尖,调试好身体说:“我这不是没有遇见吗!大妈,您就别担心我了,我可知道想编出最耐用的草鞋可是要用刚成年的蒿草,我可想穿大妈做的草鞋呢!”

    云儿从厨房里蹦出来,着急地说:“大哥哥只能穿我做的鞋,我母亲的坚决不行。”

    许败问道:“为什么呢?难道送鞋子就是送定情信物?还是你羡慕我可以穿大妈做的鞋,而你没有。我可只要大妈的,你这丫头,可没有大妈做的饭好吃,编的草鞋好看。”

    “大哥哥最坏了!”云儿生气道,瞪着一双大眼睛想击倒许败。

    许败不想说出他去荒原的另一个原因,去荒原是去探寻地形,想着如果敌人进攻会从哪里开始,思考己方该在何处部兵与打袭击,给予敌人痛击,他有预感,这些信息一定会派上用途,这也叫未雨绸缪。

    “大妈,今天有一天的时间可以在这里度过,到了明天,我就要去复职,然后就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看您和云儿呢!所以我今天要把大妈布置的任务全部完成。”许败一本正经道。

    “哼!吹牛。大哥哥还是留在这里和母亲继续学习编草鞋吧!”云儿不想相信许败可以一天内能编好二十双草鞋,更加不想大哥哥以后不来和自己玩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云儿,哥哥又不是永远不来看你。”许败温和道,轻柔地摸了摸云儿的头。

    云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里选择了理解,自己已经说大哥哥是雄鹰,自己怎能阻止他展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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