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单刀赴会
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距离杀死三爷等人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在杀完人后,龙杰就再次回到大厅的沙发上,坐在大厅的沙发上,龙杰也一直呆坐了三个小时,李毅三人在清洗了身上沾上的血渍后,又回来陪着吴风站到了天亮。
李毅等人的脸上已经从刚出的血腥氛围中恢复了过来,他们此时脸色已经恢复正常。不过,让他们有些惊讶的是,龙杰在连杀了五人后,身上居然没有沾染一丝的鲜血,尤其是最后那刀,直接削下三爷半边脖子,鲜血飞溅,在那么近的距离上却没有沾染任何的血渍,这有些不可思议。
“小毅,魏老大是什么人,你跟我详细说一下。”龙杰终于说话了。
一听这话,李毅脸上闪过一丝凝重
“魏老大本名魏红星,是新北市新联社团的老大。新联社团是星北市最大的黑社会,帮中有八百多小弟,是名符其实的大帮派。”
“新北市?”王安山有些惊讶,“我们滨州和新北离了五百公里,井水不犯河水,他为什么这么做?”
李毅摇了摇头:“不知道,这个答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如果当时龙少不急于杀那些人,恐怕能够问出些什么。”
“你在怪我吗?”龙杰道。
“我没有怪龙少杀他们,我是怪龙少不问清楚就把他们全杀了。”李毅有些不可否认的回答道。
“我不需要问清楚什么,原因,目的,动机,这些我不需要知道,我只要知道谁是幕后黑手就行。”顿了顿,龙杰的脸上重新挂出邪笑:“新北市,新联社团,魏老大。有意思,我想,我们应该改变我们的计划。”
“改变计划,什么意思?”李毅问道。
龙杰的脸上闪过一丝邪笑;“平津的万山帮已经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现在是魏老大。”
“龙少,千万不要。”李毅听龙杰这么说,赶紧阻止了一声。“龙少,我知道,你很想杀了魏老大,替芊芊出气,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论实力。魏老大比之万山帮更强悍,他们有八百多小弟,我们只有一百人,而且他们历史悠久,手下高手云集,小弟都经过系统的训练,我们区区一百的手下。想要对付他们那时以卵击石。最重要的是新北市离我们有五百多公里的距离,太远了,这么远的距离派手下去灭新联社,那是自取灭亡。”
李毅的话让王安山和张奎也很有同感,王安山也劝道:“是啊,杰少,魏老大是一定要杀的,但不能太着急。我们应该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龙杰摇了摇头,“我不会从长计议,因为我不希望魏老大活得太长。“
“龙少。“李毅还要阻止。
龙杰一摆手,阻止李毅说话道:“小毅,你一直用理智,用实力等数据来分析一切的事情,这样很好。但是有时候,那些数据很容易迷失你的双眼。魏老大想要通过小美和芊芊要挟我,来达到灭亡我的目的,我们又怎么会按常理出牌。去对付他呢。”
“龙少的意思是?”
“你们不是很想知道为什么我看不起万山帮,为什么将万山帮当猪,为什么那么有信心对付李万山嘛,那我就告诉你们我的制胜法宝,四个字,单刀赴会。”
说着,龙杰将手一翻,那把再次来到了龙杰的手中。
“单刀赴会?”李毅心中大惊,“龙少,难道你想凭一己之力杀了魏老大?”
“没错。”龙杰点了点。
“千万不要,魏老大手下高手众多,龙少想一人去杀魏老大,那简直就是去送死。”
“是吗,我可不这么认为。”龙杰的脸上恢复了邪笑。“我会让魏老大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我要让所以想要对付我的人都知道,和我为敌可以,但是要光明正大,敢威胁我龙杰的女人,是犯了这个世界上罪不可饶恕的错误。即使他躲在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过他。”
看着龙杰那坚定的表情,李毅知道再劝也没用,道:“龙少要去,可以,算我一个。”
“还有我们。”王安山张奎也符合道。
龙杰摇了摇头:“你们都不要去,我一人足以。你们留下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照顾好小美和芊芊,我不希望在我回来后听到他们有任何的危险。”
说完,龙杰不再说什么,站起身来离开了。
李毅三人呆呆的看着龙杰离去的身影,良久,王安山首先回过神来,对着李毅问道:“毅哥,现在怎么办?”
“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听天由命了。”李毅叹了口气,脸上担忧之色更胜。
吴风一觉醒来,天已泛白,左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疤,不过整个左手还是痛的没有任何的感觉,昨晚他一直试图用气打通左臂受损的筋络,可是只打通了一点,却没办法一时间全部打通。
吴风心中暗叹,大爷这一掌真是厉害,比之当初受时梦晨那一肘还要厉害,恐怕没有个三五天是恢复不过来的。
吴风看了下手机,已经五点多了,他知道再过一会儿的工夫,老妈他们就要起床了,吴风不能让家人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他必须离开家。
吴风开始清理起房间来,昨天被他吐了一地的鲜血,必须要清理干净,否则被老妈看到房间里居然有鲜血,不吓坏了才怪。
等将房间的鲜血擦拭干净后,吴风又发现桌子上放了一枚发簪,那是姚芊芊的发簪,昨天,就是这个发簪,吴风杀了大爷,吴风从未想过自己有一个会杀人,但是他还是杀了,这让他很是无奈,不过却没有任何的愧疚,因为他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他不杀人,那么一定会被大爷所杀。
此时吴风才看清那枚发簪是一枚纯金打制的发簪,上面雕刻了一个蝴蝶,看起来很有价值。不过因为沾染了大爷的鲜血,发簪暗红没有光泽。
吴风将发簪清洗干净,就放到了抽屉里,一同放进去的还有薛小美的那张银行卡,昨天没有机会还给她,只能改天了。
一切收拾完毕,吴风穿上一件新的衬衫,出了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PS:晚上要上夜班,今天只有一章了。
李毅等人的脸上已经从刚出的血腥氛围中恢复了过来,他们此时脸色已经恢复正常。不过,让他们有些惊讶的是,龙杰在连杀了五人后,身上居然没有沾染一丝的鲜血,尤其是最后那刀,直接削下三爷半边脖子,鲜血飞溅,在那么近的距离上却没有沾染任何的血渍,这有些不可思议。
“小毅,魏老大是什么人,你跟我详细说一下。”龙杰终于说话了。
一听这话,李毅脸上闪过一丝凝重
“魏老大本名魏红星,是新北市新联社团的老大。新联社团是星北市最大的黑社会,帮中有八百多小弟,是名符其实的大帮派。”
“新北市?”王安山有些惊讶,“我们滨州和新北离了五百公里,井水不犯河水,他为什么这么做?”
李毅摇了摇头:“不知道,这个答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如果当时龙少不急于杀那些人,恐怕能够问出些什么。”
“你在怪我吗?”龙杰道。
“我没有怪龙少杀他们,我是怪龙少不问清楚就把他们全杀了。”李毅有些不可否认的回答道。
“我不需要问清楚什么,原因,目的,动机,这些我不需要知道,我只要知道谁是幕后黑手就行。”顿了顿,龙杰的脸上重新挂出邪笑:“新北市,新联社团,魏老大。有意思,我想,我们应该改变我们的计划。”
“改变计划,什么意思?”李毅问道。
龙杰的脸上闪过一丝邪笑;“平津的万山帮已经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现在是魏老大。”
“龙少,千万不要。”李毅听龙杰这么说,赶紧阻止了一声。“龙少,我知道,你很想杀了魏老大,替芊芊出气,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论实力。魏老大比之万山帮更强悍,他们有八百多小弟,我们只有一百人,而且他们历史悠久,手下高手云集,小弟都经过系统的训练,我们区区一百的手下。想要对付他们那时以卵击石。最重要的是新北市离我们有五百多公里的距离,太远了,这么远的距离派手下去灭新联社,那是自取灭亡。”
李毅的话让王安山和张奎也很有同感,王安山也劝道:“是啊,杰少,魏老大是一定要杀的,但不能太着急。我们应该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龙杰摇了摇头,“我不会从长计议,因为我不希望魏老大活得太长。“
“龙少。“李毅还要阻止。
龙杰一摆手,阻止李毅说话道:“小毅,你一直用理智,用实力等数据来分析一切的事情,这样很好。但是有时候,那些数据很容易迷失你的双眼。魏老大想要通过小美和芊芊要挟我,来达到灭亡我的目的,我们又怎么会按常理出牌。去对付他呢。”
“龙少的意思是?”
“你们不是很想知道为什么我看不起万山帮,为什么将万山帮当猪,为什么那么有信心对付李万山嘛,那我就告诉你们我的制胜法宝,四个字,单刀赴会。”
说着,龙杰将手一翻,那把再次来到了龙杰的手中。
“单刀赴会?”李毅心中大惊,“龙少,难道你想凭一己之力杀了魏老大?”
“没错。”龙杰点了点。
“千万不要,魏老大手下高手众多,龙少想一人去杀魏老大,那简直就是去送死。”
“是吗,我可不这么认为。”龙杰的脸上恢复了邪笑。“我会让魏老大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我要让所以想要对付我的人都知道,和我为敌可以,但是要光明正大,敢威胁我龙杰的女人,是犯了这个世界上罪不可饶恕的错误。即使他躲在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过他。”
看着龙杰那坚定的表情,李毅知道再劝也没用,道:“龙少要去,可以,算我一个。”
“还有我们。”王安山张奎也符合道。
龙杰摇了摇头:“你们都不要去,我一人足以。你们留下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照顾好小美和芊芊,我不希望在我回来后听到他们有任何的危险。”
说完,龙杰不再说什么,站起身来离开了。
李毅三人呆呆的看着龙杰离去的身影,良久,王安山首先回过神来,对着李毅问道:“毅哥,现在怎么办?”
“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听天由命了。”李毅叹了口气,脸上担忧之色更胜。
吴风一觉醒来,天已泛白,左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疤,不过整个左手还是痛的没有任何的感觉,昨晚他一直试图用气打通左臂受损的筋络,可是只打通了一点,却没办法一时间全部打通。
吴风心中暗叹,大爷这一掌真是厉害,比之当初受时梦晨那一肘还要厉害,恐怕没有个三五天是恢复不过来的。
吴风看了下手机,已经五点多了,他知道再过一会儿的工夫,老妈他们就要起床了,吴风不能让家人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他必须离开家。
吴风开始清理起房间来,昨天被他吐了一地的鲜血,必须要清理干净,否则被老妈看到房间里居然有鲜血,不吓坏了才怪。
等将房间的鲜血擦拭干净后,吴风又发现桌子上放了一枚发簪,那是姚芊芊的发簪,昨天,就是这个发簪,吴风杀了大爷,吴风从未想过自己有一个会杀人,但是他还是杀了,这让他很是无奈,不过却没有任何的愧疚,因为他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他不杀人,那么一定会被大爷所杀。
此时吴风才看清那枚发簪是一枚纯金打制的发簪,上面雕刻了一个蝴蝶,看起来很有价值。不过因为沾染了大爷的鲜血,发簪暗红没有光泽。
吴风将发簪清洗干净,就放到了抽屉里,一同放进去的还有薛小美的那张银行卡,昨天没有机会还给她,只能改天了。
一切收拾完毕,吴风穿上一件新的衬衫,出了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com阅读。)
PS:晚上要上夜班,今天只有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