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重聚
()再次与几位友人相聚时,王维发现自己似乎在这个小圈子里分量更重了,韦陟、崔宗之两人还好,毕竟早就有了官身,rì后注定前途不愁,所以在对待王维时态度变化不大,他们原本就十分佩服王维的才华与智慧。
崔颢还是少年心xìng,xìng格说好听点是耿直,说难听点就是比较二愣子,虽然私生活很不检点,但这样的人当朋友是不用担心被背叛的。
崔颢一点也不掩饰对王维的羡慕,十分真诚的恭喜王维金榜题名,并放出豪言自己三年后绝对也能金榜题名,他今年也就十五岁而已。
倒是以前一直与王维齐名的卢象,心中的滋味比较复杂,他其实是比较高傲的人,与韦陟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傲简慢不同,他的高傲,更像是在掩饰某种自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家世其实和王维差不多,说出去是响当当的范阳卢氏,可实际上他那一房比较弱,要不然也不会走科举的路子。
卢象对自己的才华也是比较自信的,但真要去考科举的话,他还真的没有王维这个首次科举就取得这么大成功的把握,因为里面的变数实在太大了。
这次王维去参加科举,在卢象看来分明有些自不量力,他心中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待王维有很大可能xìng的失败尝试的。
可惜,王维却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从此有了官身,哪怕都是名门世家子弟,可他现在与王维,地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卢象无可奈何的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脸再与王维齐名下去了,等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进士再说。
王维现在在圈子中的地位可谓水涨船高,一点也不比韦陟、崔宗之差了,一榜进士这个身份,注定了王维那远大的前途。
几人的座驾陆续来到了西市的这家高档酒楼,其中韦陟的那辆华丽无双的马车最为引人注目,还有崔宗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玉狮子,这样的座驾,比后世那种限量版的豪车还要尊贵,因为它具有唯一xìng的,是身份的象征,只要一出现,上流圈子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是谁来了。
至于崔颢、卢象的座驾,那就稍稍有些次了,放在后世也就是奔驰之类的大路货豪车了,当然了,这种座驾也不是平头百姓可以拥有的。
而这个时候,人们忽然发现这些座驾中,又多了一匹通体血红的宝马,应该是汗血宝马无疑了,这又是哪位名门公子的座驾,长安这样的宝马不超过十匹,其中还有一匹被某人当街砍了……
王维几人已经来到了大堂之中,崔宗之不由感慨地对王维说道:“十三郎果然发达了啊,刚刚考中进士,就随意骑了匹汗血宝马出来,这太原王氏的底蕴果然很厚嘛。”
听到崔宗之这开玩笑的调侃话语,王维不由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那匹马的价值,可这马可不是他的,而是金仙公主所赠,这算不算吃软饭啊?
王维恍然间还真觉得自己是在吃软饭,住的是自家未婚妻的房产,骑的价值不菲的宝马又是情人所送……当小白脸能当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是一种能耐呢。
不过若不是崔宗之的话,王维还真没意识到这马的价值,他一直不觉得骑马是一件舒服的事情,那种整个人悬在空中没法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不怎么样,若不是融合了原本王维的记忆,他绝对没办法这么驾轻就熟,比起骏马来,他倒更喜欢坐韦陟的奢华马车。
韦陟这时却冷不丁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匹汗血宝马,应该是以前圣上赐给那位金仙公主的?”
王维不由心中震惊,这个家伙的眼力还真不错,而他能够知道这马来历,也从侧面看出了韦家在长安的势力。
王维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听说这家酒楼的胡姬姿sè不错,最好看的则是如今风靡长安的胡旋舞,我已经点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还是快些进去。”
崔宗之确实会看眼sè,对此也不多问,只是心中暗暗佩服王维的交际手段,居然可以与那位公认的低调孤僻的金仙公主搭上关系。
韦陟则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就算是金仙公主的姿sè,他肯定也不放在眼里,因为在她眼里,只有他家的侍女们,是大唐最漂亮的女人。
崔颢这个好sè的家伙一听有美女,还是具有异域风情的胡姬,顿时兴致便高昂起来,当先赞道:“摩诘兄果然知道我的爱好,不知这里提不提供过夜服务?”
果然,韦陟这时又撇了撇嘴,一脸不屑道:“什么胡姬,哪有我家侍女绝sè,听说这些番邦之国的女子,身上味道很重,玩起来肯定恶心。”
韦陟的这种不给人面子的毛病又犯了,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容易得罪人,若不是王维知道韦陟的这个臭脾气,还真的会以为韦陟是故意找茬。
现在韦陟的xìng格已经有些改善了,至少在陌生人面前,能够忍住不去喷毒液,而是像座冰山一样沉默,给人的感觉愈发高傲简慢,圈子里有不少权贵都看韦陟不爽。
崔宗之打圆场道:“殷卿言重了,今rì可是十三郎做东,你难道是不给十三郎面子?”
韦陟这时才反应过来,有些讪讪的看了一眼王维,发现对方依旧和颜悦sè,不由心中微暖,果然也只有十三郎总是这么包容他这种不自觉的惹人厌的xìng格,不过他还是道歉道:“十三郎,刚刚只是我随口一说……”
王维微笑着打断道:“诶,殷卿有必要这么客气吗,我还不知道你的xìng子?天下女子,都比不上你家侍女嘛,呵呵。”
韦陟又忍不住道:“事实就是如此。”
这时大家都善意的笑了笑,韦陟的这种惹人厌的xìng格,倒不如说是孩子气,从小被惯出来的。
引导王维一行人的,看起来也不是个纯正的汉人,因为看她那jīng致姣好的容貌,倒像是混血儿。
女子名叫小蛮,是开着这家酒楼的胡人富商的女儿,大概是富商的汉人女子小妾所生,所以是个混血儿。
因为是侍妾所生,还是个女子,在家中的地位自然不高,但毕竟也是自家女儿,容貌还算不错,所以这位胡人富商就安排小蛮在这酒楼中做事,从底层做起,如今已经是侍女小厮们的总管,每当遇到尊贵的客人时,都需要她亲自负责接待。
小蛮自认为自己的眼界还是比较宽广的,接待过不少王公贵族,可当见到这几位衣着光鲜的名门公子进入自家的酒店时,随意表露出来的身份,让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她暗暗埋怨自家父亲的不靠谱,不把这个消息早点告诉她,没想到提前预定了这件酒楼最华贵雅间的,居然是那位名满长安的王维!
王维这个名字,在长安基本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以前当然是因为他的诗名,现在则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的能耐。
小蛮虽是个混血儿,但却是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的人,唐朝文化如此昌盛,她当然以自己是唐人为荣,从小也有幸习得汉字,对于诗歌这种最流行的娱乐方式,她还是比较关注的。
不管别人会不会说她一个番邦女子还附庸风雅,她有事没事都喜欢读一读诗,无论是王维的还是其他诗人的,这就是她的爱好了,上次她还花了一笔不菲的钱,买了一本《落叶集》,回来闲暇时便读一读。
每当咀嚼王维的某些淡雅隽永的诗句时,她都会忍不住想象,到底怎样一个有才情的人,能够写出这么美妙的诗歌。
其实小蛮并不是一个jīng通诗词的人,她读诗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感觉,而王维的《落叶集》给她的感觉十分不错,自然而然的,她对诗歌的作者王维,也带有一种敬仰的情绪。
如果说王维仅仅是诗人也就罢了,哪怕名气再大,其实也比不上那种真正掌权的王公贵族,地位大概类似于后世的大明星,影响力是有,但实际地位,还是比较尴尬的。
然而王维这时金榜题名之后,名声更大了,比名声还要重要的,则是他身份地位的瞬间提高,已经完全可以与韦陟、崔宗之这种有了官身的宰相之子相媲美了。
小蛮低眉顺眼的注视着意气风发的王维,想到王维此时的身份,更加觉得王维的风姿是如此不凡,不愧是能够写出那么多美妙诗歌的诗人,有这样的才华,难怪可以金榜题名!
王维的几位友人,小蛮因为层次较低,所以不知道他们尊贵身份代表的含义什么,不过其中两个可以与王维媲美的美男子,却让小蛮暗暗觉得惊艳。
一个是气质绝佳的阳光美男,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耀眼了,还有一个则是冷酷型的贵公子,一举一动都是那么酷,如果还是处于当年幼稚的年龄的话,她肯定最喜欢酷酷的韦陟。
============
非常感谢的捧场!!
崔颢还是少年心xìng,xìng格说好听点是耿直,说难听点就是比较二愣子,虽然私生活很不检点,但这样的人当朋友是不用担心被背叛的。
崔颢一点也不掩饰对王维的羡慕,十分真诚的恭喜王维金榜题名,并放出豪言自己三年后绝对也能金榜题名,他今年也就十五岁而已。
倒是以前一直与王维齐名的卢象,心中的滋味比较复杂,他其实是比较高傲的人,与韦陟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傲简慢不同,他的高傲,更像是在掩饰某种自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家世其实和王维差不多,说出去是响当当的范阳卢氏,可实际上他那一房比较弱,要不然也不会走科举的路子。
卢象对自己的才华也是比较自信的,但真要去考科举的话,他还真的没有王维这个首次科举就取得这么大成功的把握,因为里面的变数实在太大了。
这次王维去参加科举,在卢象看来分明有些自不量力,他心中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待王维有很大可能xìng的失败尝试的。
可惜,王维却获得了这么大的成功,从此有了官身,哪怕都是名门世家子弟,可他现在与王维,地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卢象无可奈何的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没有脸再与王维齐名下去了,等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进士再说。
王维现在在圈子中的地位可谓水涨船高,一点也不比韦陟、崔宗之差了,一榜进士这个身份,注定了王维那远大的前途。
几人的座驾陆续来到了西市的这家高档酒楼,其中韦陟的那辆华丽无双的马车最为引人注目,还有崔宗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玉狮子,这样的座驾,比后世那种限量版的豪车还要尊贵,因为它具有唯一xìng的,是身份的象征,只要一出现,上流圈子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是谁来了。
至于崔颢、卢象的座驾,那就稍稍有些次了,放在后世也就是奔驰之类的大路货豪车了,当然了,这种座驾也不是平头百姓可以拥有的。
而这个时候,人们忽然发现这些座驾中,又多了一匹通体血红的宝马,应该是汗血宝马无疑了,这又是哪位名门公子的座驾,长安这样的宝马不超过十匹,其中还有一匹被某人当街砍了……
王维几人已经来到了大堂之中,崔宗之不由感慨地对王维说道:“十三郎果然发达了啊,刚刚考中进士,就随意骑了匹汗血宝马出来,这太原王氏的底蕴果然很厚嘛。”
听到崔宗之这开玩笑的调侃话语,王维不由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那匹马的价值,可这马可不是他的,而是金仙公主所赠,这算不算吃软饭啊?
王维恍然间还真觉得自己是在吃软饭,住的是自家未婚妻的房产,骑的价值不菲的宝马又是情人所送……当小白脸能当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是一种能耐呢。
不过若不是崔宗之的话,王维还真没意识到这马的价值,他一直不觉得骑马是一件舒服的事情,那种整个人悬在空中没法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不怎么样,若不是融合了原本王维的记忆,他绝对没办法这么驾轻就熟,比起骏马来,他倒更喜欢坐韦陟的奢华马车。
韦陟这时却冷不丁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匹汗血宝马,应该是以前圣上赐给那位金仙公主的?”
王维不由心中震惊,这个家伙的眼力还真不错,而他能够知道这马来历,也从侧面看出了韦家在长安的势力。
王维轻描淡写的转移话题:“听说这家酒楼的胡姬姿sè不错,最好看的则是如今风靡长安的胡旋舞,我已经点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还是快些进去。”
崔宗之确实会看眼sè,对此也不多问,只是心中暗暗佩服王维的交际手段,居然可以与那位公认的低调孤僻的金仙公主搭上关系。
韦陟则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就算是金仙公主的姿sè,他肯定也不放在眼里,因为在她眼里,只有他家的侍女们,是大唐最漂亮的女人。
崔颢这个好sè的家伙一听有美女,还是具有异域风情的胡姬,顿时兴致便高昂起来,当先赞道:“摩诘兄果然知道我的爱好,不知这里提不提供过夜服务?”
果然,韦陟这时又撇了撇嘴,一脸不屑道:“什么胡姬,哪有我家侍女绝sè,听说这些番邦之国的女子,身上味道很重,玩起来肯定恶心。”
韦陟的这种不给人面子的毛病又犯了,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容易得罪人,若不是王维知道韦陟的这个臭脾气,还真的会以为韦陟是故意找茬。
现在韦陟的xìng格已经有些改善了,至少在陌生人面前,能够忍住不去喷毒液,而是像座冰山一样沉默,给人的感觉愈发高傲简慢,圈子里有不少权贵都看韦陟不爽。
崔宗之打圆场道:“殷卿言重了,今rì可是十三郎做东,你难道是不给十三郎面子?”
韦陟这时才反应过来,有些讪讪的看了一眼王维,发现对方依旧和颜悦sè,不由心中微暖,果然也只有十三郎总是这么包容他这种不自觉的惹人厌的xìng格,不过他还是道歉道:“十三郎,刚刚只是我随口一说……”
王维微笑着打断道:“诶,殷卿有必要这么客气吗,我还不知道你的xìng子?天下女子,都比不上你家侍女嘛,呵呵。”
韦陟又忍不住道:“事实就是如此。”
这时大家都善意的笑了笑,韦陟的这种惹人厌的xìng格,倒不如说是孩子气,从小被惯出来的。
引导王维一行人的,看起来也不是个纯正的汉人,因为看她那jīng致姣好的容貌,倒像是混血儿。
女子名叫小蛮,是开着这家酒楼的胡人富商的女儿,大概是富商的汉人女子小妾所生,所以是个混血儿。
因为是侍妾所生,还是个女子,在家中的地位自然不高,但毕竟也是自家女儿,容貌还算不错,所以这位胡人富商就安排小蛮在这酒楼中做事,从底层做起,如今已经是侍女小厮们的总管,每当遇到尊贵的客人时,都需要她亲自负责接待。
小蛮自认为自己的眼界还是比较宽广的,接待过不少王公贵族,可当见到这几位衣着光鲜的名门公子进入自家的酒店时,随意表露出来的身份,让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她暗暗埋怨自家父亲的不靠谱,不把这个消息早点告诉她,没想到提前预定了这件酒楼最华贵雅间的,居然是那位名满长安的王维!
王维这个名字,在长安基本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以前当然是因为他的诗名,现在则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中了进士的能耐。
小蛮虽是个混血儿,但却是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的人,唐朝文化如此昌盛,她当然以自己是唐人为荣,从小也有幸习得汉字,对于诗歌这种最流行的娱乐方式,她还是比较关注的。
不管别人会不会说她一个番邦女子还附庸风雅,她有事没事都喜欢读一读诗,无论是王维的还是其他诗人的,这就是她的爱好了,上次她还花了一笔不菲的钱,买了一本《落叶集》,回来闲暇时便读一读。
每当咀嚼王维的某些淡雅隽永的诗句时,她都会忍不住想象,到底怎样一个有才情的人,能够写出这么美妙的诗歌。
其实小蛮并不是一个jīng通诗词的人,她读诗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感觉,而王维的《落叶集》给她的感觉十分不错,自然而然的,她对诗歌的作者王维,也带有一种敬仰的情绪。
如果说王维仅仅是诗人也就罢了,哪怕名气再大,其实也比不上那种真正掌权的王公贵族,地位大概类似于后世的大明星,影响力是有,但实际地位,还是比较尴尬的。
然而王维这时金榜题名之后,名声更大了,比名声还要重要的,则是他身份地位的瞬间提高,已经完全可以与韦陟、崔宗之这种有了官身的宰相之子相媲美了。
小蛮低眉顺眼的注视着意气风发的王维,想到王维此时的身份,更加觉得王维的风姿是如此不凡,不愧是能够写出那么多美妙诗歌的诗人,有这样的才华,难怪可以金榜题名!
王维的几位友人,小蛮因为层次较低,所以不知道他们尊贵身份代表的含义什么,不过其中两个可以与王维媲美的美男子,却让小蛮暗暗觉得惊艳。
一个是气质绝佳的阳光美男,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耀眼了,还有一个则是冷酷型的贵公子,一举一动都是那么酷,如果还是处于当年幼稚的年龄的话,她肯定最喜欢酷酷的韦陟。
============
非常感谢的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