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章 自创门派开张了(上)
“帮忙?那是件什么样的忙?”田伯光还有些疑心,是不是要自己自断经脉啦,砍掉一条腿一只手啦,或是作什么龌龊之事,他平生为举世所忌,心理定式极深,总是很难摆脱这一类的思路。
“要作这件事,当会面临强敌,我一个人实在是没有把握,就算加上你,也是危机重重,不过你已答应了我,就算冒险也不能退缩。”林平之说道,这句话一说,田伯光虽还未明白,却已知道,并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
“到底是件什么样的事?”
“再过两天在衡阳城中会发生什么事,这个你知道吧?”林平之问道。
“当然知道,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请柬发的满天下都是,这已经是当今武林之中,最近这段时日来最大的事情了,我又岂能不知。”田伯光努力作出很平静的样子回答,却是听的大吃一惊,又不想让林平之看出来,只好努力装作平静的样子。
殊不知林平之这次见到他之前,就已经猜到了,其实前世里的情形就有些不太对劲,只是当时发生的事情太多,所有人都没有往这方面细想,衡阳城是衡山派大本营,对于田伯光这种名声的人来说,本来就是个不太安全的地方,何况因刘正风之事,遍请天下各门各派高手,当真强者云集,照理说田伯光可不该在这附近出现,可前世里他反却跑去了衡山,这却是什么道理?因为追仪琳去的吗?这个也有过传说,但只凭这一点,实是远远不够,他本来理应远远的躲到至少千里之外才对。
很简单,他就是去给刘正风送贺礼的,而且前世之中,他给刘正风送的,却不正是从铁老老手中所抢的物事。铁老老此人,本来与他也并无大仇怨,只是曾经伙同一帮武林人士围攻过他,被他仗恃轻身功夫逃了,虽然并未怎样,也算是有些过节,因此夺了他的礼品据为己有,好让这人空手而去,在衡阳出丑,这也可说是一举两得。
刘正风为人随和,虽是五岳剑派之中的高手,却无门户之见,昔日里不但与田伯光有过来往,还曾有恩与他,是以才会这般不避风险,直去相见,这在前世之中,却引发了一些事情。
个中缘由,林平之虽不明白,但自在客栈中见田伯光深夜来此,并未作他事,只是抢了件东西便走。将两世之中的情形连起来一推敲,也大致知道了。只是虽然知道,却并不说破,这却也有不得已之处,若真说破了,对方必定疑心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又牵涉穿越问题,怎能解释。干脆让田伯光觉得事情就是如此之巧,自己的要求也正中下怀,一切顺水找推舟,又有何不好。
“当然,衡山刘正风的事,武林中不知道的人怕倒是不多,只是另一件事,你可能就不知道了。”林平之道,随之便将刘正风与曲洋结交,因此才不得不大张旗鼓的金盆洗手,以及左冷禅将会派人来作些什么,如果刘正风不从将如何杀戳刘正风全家等等事项叙述一遍,当然,他的说的有些事,是前世里“已经”发生的了。
前世里田伯光去了衡阳后,已悄悄见了刘正风之面,礼物当然也送到了,刘正风却没跟他多说别事,其实刘正风已经猜测到大难将至,却又怎能让田伯光这个名声如此之恶的人帮手。
刘正风不说,他也不知道,他既在衡阳惹了事,礼物又已送到,何况就算没惹事,他这个人也是不方便在那种场面露面,所以大会当时,自是躲的远远的没有到场,事后知道是那种结果,却大是惋惜自己没有为刘正风赴难。
今天的情形却与前世不同,有人提前告诉了他这些事,虽然听来是有些震惊,但林平之所说的事,句句顺理成章,显然并无可疑,他也没必要骗自己,于是只问了一句:“那么林兄想叫在下作的是什么事呢?”
“很简单,刘三爷忠于朋友,就算受了逼迫,也断然不会背叛,若无人帮手,多半便是一场惨祸,我却看不惯嵩山派这等作派,我想要叫你作的,自然是想叫你与我联手,将刘正风,还有他全家救回来,当然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要田兄肯一起去作这件事,肯帮这个手,就算是为我作了事,也完成了承诺,成与不成,那却只有看天命了。”
“行,一言为定,既然要我作的就是这件事,那么就算田某这条性命丢在衡山,那也要拼命去作的了。”田伯光自是满口答应,本来就算林平之不提,他也要想法出手的,现在作了,反是完成原先对林平之的承诺,却不甚好。
他哪里知道林平之本就知道是这样的,但作人有时就是如此,你不能老是占着道德的制高点,让别人觉得欠自己的,有时让人感觉占到了便宜,也是必须的,何况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便宜,这可是要田伯光拿命去拼的。
“那就这样,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衡阳吧,还有,认得你是田伯光的人多吗。”林平之道。
“当然,衡阳城中去祝贺的人,倒有不少都曾围扑过我,在下人虽然不算十分了得,认得我的人却不少。”
“那好,此行既是为了救人,若再为你的身份多生事端,只怕大是不妙,只好委屈你改个身份了,可万万不能开口提什么‘我田伯光’之类的话了,田是四口,你就去了两口吧,从现在起,你姓吕,就叫吕光伯吧,至于长相,在下于易容之道虽不精通,也还略有研究,却要委屈田兄扮作另一个样子了。”
“吕兄,不是田兄,在下现在姓吕,双名光伯,林兄可要记清了。”田伯光笑道。
林平之所说这件事,田伯光自是满口答应,士为知己者死,无论是曾经的刘正风,还是新认识的林平之,两个人都是知己者了,这却是一个知己者,要他为另一个知己者的身家性命奋战,他若不答应才怪。
这一次,林平之固然没问,也没说破田伯光与刘正风的关系,但田伯光却也没询问林平之为什么要相救刘正风,其中又有什么关系,或者这便是男人间的交往,有些事,根本不需要问。
当天下午,衡阳城郊的大道上,两人二马,正在望着城市疾驰而来,这两人一个是乘白马的少年,面上带着一道极长的伤痕,有这道伤,一眼看上去似乎应该很丑陋,可是再仔细看时,任谁都会觉得,这人充满了说不出的帅气与魅力,连言笑之间,都有着种不自觉的迷人感觉。
身边另一人,却是一个看上去很老,至少已有六十出头,长的也有些丑陋的男人,这却不像岳灵珊在福州时的扮相,硬生生的在脸上敷上麻子,懂行的人,一眼便知是拙劣易容,林平之的易容术虽说有限,却是前世里跟着左冷禅那些三教九流的手下所习,比之华山派这种自居名门的帮派可是高明多了。
当初岳灵珊的易容,骗外行尚可,当真遇到懂得这些事的人,也就等于只是在脸上加了个面具而已,可现下的田伯光,叫谁来看,也当他是经了六十余年人世风霜自然长成的相貌,那哪里会有假。
“吕兄,叫你隐姓埋名,以假名出手,对你这种‘坐不改名,行不更姓’的英雄,可有些委屈了吧?”林平之调笑道,但这话也并非完全说笑,田伯光为人,真是有那种‘虽天下人吾往矣’的气魄,想普天之下的正派人士,哪个不以他为目标,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何龙潭虎穴,随口便道“我田伯光”,从无避忌。
“那有什么,既是为了林兄这件大事,又怎能不权宜行事,叫我怎样那也得照办的,何况这还不是权宜之计,若是让人知道我这种知名淫贼前去救援刘正风,只怕给他更加罪状,那可反而坏事了。”田伯光随口答道,他本是一身华丽的锦袍,也已换成了武林人士最常见的青衫,身上所携的兵刃,也不再是原来的单刀,看上去已是一把剑,至少出鞘之前,表面上看来是把剑。
“雁翎刀还用的惯吗?”林平之又问道,他给田伯光所换的兵刃,正是中华五千年来最经典的古武器之一,雁翎腰刀,直刀,常用于战阵之中,武林中人却少有使用。当然了,普通的雁翎刀,也并非如此平直,一般士兵所携的,都还有些弧度。
然而明清之际,真正武功盖世的帝王,大将之流,如明成祖朱棣,大将戚继光,袁崇焕之类,所用的皆是如林平之给予田伯光的这种,刀刃刀背笔直,绝无一丝半点的弯曲,表面上看来,除了单面开锋,仅仅刃尖往下的地方略有一点点圆弧之外,整把刀几乎就像是一把剑,刀鞘就如剑鞘一道,是完全直的,收刀入鞘之后,不知道的人,都会当成是把剑。
“还行,虽然用起来不是很熟练,但似乎还是很好用,比叫我用剑强多了。”
“吕兄这路狂风刀法,可是脱胎于昆仑派狂风快剑,想来创这路刀法的人贪单刀直进横击,简单迅捷,故此舍剑用刀,你这路功夫但求攻击凌厉,倒也甚有可取之处,只是一遇招式精妙的真正高手,却极易为人所破。”
田伯光闻听此言,不由的大惊,这话却正中了他武学中的不足之处,不由的问道:“林兄的意思,莫非这把雁翎刀,能补我功夫的不足?”
林平之点点头:“我给你的这种雁翎刀,虽然在普通庸手眼中看来,恐怕既无刀的力量,又无剑双面开刃的方便。然则练的好了,其中既有剑的灵动,又有刀的简捷,我不知武林中人为何都不喜此刀,想本朝成祖朱棣,仗一把雁翎刀横扫大漠,逐蒙元一万二千余里,当今武林中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料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这把刀的构造,又恰合你狂风刀法迅如狂风的意境,若是你用的惯了,你今后也不必再用以前的刀了。”
“当真?”田伯光越听越是惊讶叹服,不由的将一把刀拔出来看了又看,掂了又掂,越想越觉有理,忽然间翻身下马,拜伏于地道:“师傅。”
“要作这件事,当会面临强敌,我一个人实在是没有把握,就算加上你,也是危机重重,不过你已答应了我,就算冒险也不能退缩。”林平之说道,这句话一说,田伯光虽还未明白,却已知道,并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
“到底是件什么样的事?”
“再过两天在衡阳城中会发生什么事,这个你知道吧?”林平之问道。
“当然知道,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请柬发的满天下都是,这已经是当今武林之中,最近这段时日来最大的事情了,我又岂能不知。”田伯光努力作出很平静的样子回答,却是听的大吃一惊,又不想让林平之看出来,只好努力装作平静的样子。
殊不知林平之这次见到他之前,就已经猜到了,其实前世里的情形就有些不太对劲,只是当时发生的事情太多,所有人都没有往这方面细想,衡阳城是衡山派大本营,对于田伯光这种名声的人来说,本来就是个不太安全的地方,何况因刘正风之事,遍请天下各门各派高手,当真强者云集,照理说田伯光可不该在这附近出现,可前世里他反却跑去了衡山,这却是什么道理?因为追仪琳去的吗?这个也有过传说,但只凭这一点,实是远远不够,他本来理应远远的躲到至少千里之外才对。
很简单,他就是去给刘正风送贺礼的,而且前世之中,他给刘正风送的,却不正是从铁老老手中所抢的物事。铁老老此人,本来与他也并无大仇怨,只是曾经伙同一帮武林人士围攻过他,被他仗恃轻身功夫逃了,虽然并未怎样,也算是有些过节,因此夺了他的礼品据为己有,好让这人空手而去,在衡阳出丑,这也可说是一举两得。
刘正风为人随和,虽是五岳剑派之中的高手,却无门户之见,昔日里不但与田伯光有过来往,还曾有恩与他,是以才会这般不避风险,直去相见,这在前世之中,却引发了一些事情。
个中缘由,林平之虽不明白,但自在客栈中见田伯光深夜来此,并未作他事,只是抢了件东西便走。将两世之中的情形连起来一推敲,也大致知道了。只是虽然知道,却并不说破,这却也有不得已之处,若真说破了,对方必定疑心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又牵涉穿越问题,怎能解释。干脆让田伯光觉得事情就是如此之巧,自己的要求也正中下怀,一切顺水找推舟,又有何不好。
“当然,衡山刘正风的事,武林中不知道的人怕倒是不多,只是另一件事,你可能就不知道了。”林平之道,随之便将刘正风与曲洋结交,因此才不得不大张旗鼓的金盆洗手,以及左冷禅将会派人来作些什么,如果刘正风不从将如何杀戳刘正风全家等等事项叙述一遍,当然,他的说的有些事,是前世里“已经”发生的了。
前世里田伯光去了衡阳后,已悄悄见了刘正风之面,礼物当然也送到了,刘正风却没跟他多说别事,其实刘正风已经猜测到大难将至,却又怎能让田伯光这个名声如此之恶的人帮手。
刘正风不说,他也不知道,他既在衡阳惹了事,礼物又已送到,何况就算没惹事,他这个人也是不方便在那种场面露面,所以大会当时,自是躲的远远的没有到场,事后知道是那种结果,却大是惋惜自己没有为刘正风赴难。
今天的情形却与前世不同,有人提前告诉了他这些事,虽然听来是有些震惊,但林平之所说的事,句句顺理成章,显然并无可疑,他也没必要骗自己,于是只问了一句:“那么林兄想叫在下作的是什么事呢?”
“很简单,刘三爷忠于朋友,就算受了逼迫,也断然不会背叛,若无人帮手,多半便是一场惨祸,我却看不惯嵩山派这等作派,我想要叫你作的,自然是想叫你与我联手,将刘正风,还有他全家救回来,当然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要田兄肯一起去作这件事,肯帮这个手,就算是为我作了事,也完成了承诺,成与不成,那却只有看天命了。”
“行,一言为定,既然要我作的就是这件事,那么就算田某这条性命丢在衡山,那也要拼命去作的了。”田伯光自是满口答应,本来就算林平之不提,他也要想法出手的,现在作了,反是完成原先对林平之的承诺,却不甚好。
他哪里知道林平之本就知道是这样的,但作人有时就是如此,你不能老是占着道德的制高点,让别人觉得欠自己的,有时让人感觉占到了便宜,也是必须的,何况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便宜,这可是要田伯光拿命去拼的。
“那就这样,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衡阳吧,还有,认得你是田伯光的人多吗。”林平之道。
“当然,衡阳城中去祝贺的人,倒有不少都曾围扑过我,在下人虽然不算十分了得,认得我的人却不少。”
“那好,此行既是为了救人,若再为你的身份多生事端,只怕大是不妙,只好委屈你改个身份了,可万万不能开口提什么‘我田伯光’之类的话了,田是四口,你就去了两口吧,从现在起,你姓吕,就叫吕光伯吧,至于长相,在下于易容之道虽不精通,也还略有研究,却要委屈田兄扮作另一个样子了。”
“吕兄,不是田兄,在下现在姓吕,双名光伯,林兄可要记清了。”田伯光笑道。
林平之所说这件事,田伯光自是满口答应,士为知己者死,无论是曾经的刘正风,还是新认识的林平之,两个人都是知己者了,这却是一个知己者,要他为另一个知己者的身家性命奋战,他若不答应才怪。
这一次,林平之固然没问,也没说破田伯光与刘正风的关系,但田伯光却也没询问林平之为什么要相救刘正风,其中又有什么关系,或者这便是男人间的交往,有些事,根本不需要问。
当天下午,衡阳城郊的大道上,两人二马,正在望着城市疾驰而来,这两人一个是乘白马的少年,面上带着一道极长的伤痕,有这道伤,一眼看上去似乎应该很丑陋,可是再仔细看时,任谁都会觉得,这人充满了说不出的帅气与魅力,连言笑之间,都有着种不自觉的迷人感觉。
身边另一人,却是一个看上去很老,至少已有六十出头,长的也有些丑陋的男人,这却不像岳灵珊在福州时的扮相,硬生生的在脸上敷上麻子,懂行的人,一眼便知是拙劣易容,林平之的易容术虽说有限,却是前世里跟着左冷禅那些三教九流的手下所习,比之华山派这种自居名门的帮派可是高明多了。
当初岳灵珊的易容,骗外行尚可,当真遇到懂得这些事的人,也就等于只是在脸上加了个面具而已,可现下的田伯光,叫谁来看,也当他是经了六十余年人世风霜自然长成的相貌,那哪里会有假。
“吕兄,叫你隐姓埋名,以假名出手,对你这种‘坐不改名,行不更姓’的英雄,可有些委屈了吧?”林平之调笑道,但这话也并非完全说笑,田伯光为人,真是有那种‘虽天下人吾往矣’的气魄,想普天之下的正派人士,哪个不以他为目标,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何龙潭虎穴,随口便道“我田伯光”,从无避忌。
“那有什么,既是为了林兄这件大事,又怎能不权宜行事,叫我怎样那也得照办的,何况这还不是权宜之计,若是让人知道我这种知名淫贼前去救援刘正风,只怕给他更加罪状,那可反而坏事了。”田伯光随口答道,他本是一身华丽的锦袍,也已换成了武林人士最常见的青衫,身上所携的兵刃,也不再是原来的单刀,看上去已是一把剑,至少出鞘之前,表面上看来是把剑。
“雁翎刀还用的惯吗?”林平之又问道,他给田伯光所换的兵刃,正是中华五千年来最经典的古武器之一,雁翎腰刀,直刀,常用于战阵之中,武林中人却少有使用。当然了,普通的雁翎刀,也并非如此平直,一般士兵所携的,都还有些弧度。
然而明清之际,真正武功盖世的帝王,大将之流,如明成祖朱棣,大将戚继光,袁崇焕之类,所用的皆是如林平之给予田伯光的这种,刀刃刀背笔直,绝无一丝半点的弯曲,表面上看来,除了单面开锋,仅仅刃尖往下的地方略有一点点圆弧之外,整把刀几乎就像是一把剑,刀鞘就如剑鞘一道,是完全直的,收刀入鞘之后,不知道的人,都会当成是把剑。
“还行,虽然用起来不是很熟练,但似乎还是很好用,比叫我用剑强多了。”
“吕兄这路狂风刀法,可是脱胎于昆仑派狂风快剑,想来创这路刀法的人贪单刀直进横击,简单迅捷,故此舍剑用刀,你这路功夫但求攻击凌厉,倒也甚有可取之处,只是一遇招式精妙的真正高手,却极易为人所破。”
田伯光闻听此言,不由的大惊,这话却正中了他武学中的不足之处,不由的问道:“林兄的意思,莫非这把雁翎刀,能补我功夫的不足?”
林平之点点头:“我给你的这种雁翎刀,虽然在普通庸手眼中看来,恐怕既无刀的力量,又无剑双面开刃的方便。然则练的好了,其中既有剑的灵动,又有刀的简捷,我不知武林中人为何都不喜此刀,想本朝成祖朱棣,仗一把雁翎刀横扫大漠,逐蒙元一万二千余里,当今武林中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料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这把刀的构造,又恰合你狂风刀法迅如狂风的意境,若是你用的惯了,你今后也不必再用以前的刀了。”
“当真?”田伯光越听越是惊讶叹服,不由的将一把刀拔出来看了又看,掂了又掂,越想越觉有理,忽然间翻身下马,拜伏于地道:“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