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消失的人
花郎突然知道凶手是谁了,可就算他知道了凶手是谁,却也需要验证,为此,他派来衙役,让他们去验证自己所想,而想要验证自己所想,很简单,那便是要他们去找一个人。
找人对衙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他们按照花郎说的去找了,这样找了两天,却也没有找到那个人,或者说,那个人消失了。
那是一个消失了的人,可一个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呢?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那便是这个人死了,一个人死了的话,与消失也就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而正是因为这个消失的人,让花郎突然知道凶手是谁,而且觉得可以立马动手了。
春末时节,天气好的让人想要让时光停留,花郎带人去了三杯倒客栈,他们来到三杯倒客栈的时候,这里的客人有不少,不过他们面前的酒并不多,三杯。
许三杯见花郎等人带人来了,很是惊讶,连忙迎上来问道:“花公子,带这么多人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花郎点点头:“我们是来抓捕凶手的,许老板可有什么好说的?”
许三杯神情有些怪异,而且显得很无奈,道:“这……这让我一个开客栈的怎么说,虽然那孙子皓是我客栈里的伙计,可我却也不知道怎么……”
许三杯的话说了很多,可是却没有一句说到点子上,或者说有一句说到花郎真正想知道的事情上,而花郎见许三杯在这个时候还说这么多废话,顿时有了怒意,道:“实不相瞒,在下认为许老板是杀死孙子皓和孙母的凶手,你可承认?”
众人一惊,他们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许三杯怎么会杀死一个客栈小伙计的,他有必要杀死一个客栈小伙计吗?
许三杯有些手足无措,道:“花……花公子真会说笑,我干嘛杀孙子皓,我没有理由杀他的嘛。”
花郎摇摇头:“不,你有理由杀他,因为他知道了你的秘密,而且用那个秘密勒索了你,你因此害怕想要杀了他,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不是吗?”
“这……这简直是胡说八道,花公子,我有什么秘密害怕被人知道的。”
“杀人!”花郎的话很冷,而且也很直接。
而当许三杯听到杀人这个词的时候,浑身突然战栗了一下,而这个时候,花郎继续说道:“那天我们去拜访孙母,孙母对我们说了很多话,她的那些话并无什么联系,是想到那就说到哪的,而那天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你刚来淮南的那天晚上,是借住在他家里的,当时跟你在一起的还有个同伴,可是经过这几天的寻找,我们并没有找到那个同伴,你能告诉我们,那个同伴去哪里了吗?”
听到花郎说出这句话之后,许三杯的神色顿时大变,不过很快又连忙镇定下来,道:“我那个朋友啊,他觉得淮南这个地方生意不好,所以就去其他地方了,不过至于去了什么地方嘛,我却是不知道的。”
花郎嘴角露出一丝浅笑:“非也吧,我看分明是被你给杀了,你若识相,便将一切都统统交代出来,如若不然,在下自然有办法让你将所知一切全部证明给你看,我想你应该不会想到,一个人就这么消失了,会什么都留不下来吧?”
花郎说的十分自信,许三杯望着花郎的摸样,刚刚的自信突然崩溃了,他叹息了一声,道:“花公子说的没错,我的确杀了那个人,而且后来被孙子皓给发现了痕迹,他便因此而勒索我,我觉得留着他在是个祸害,便想着杀了他的。”
许三杯的这句话便将整件案子给交代清楚了,不过很多事情,花郎和司马光他们需要知道的更清楚一些,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登记入案。
“当时我拿着本金来淮南做生意,可是半路上却遭了小偷,钱财被人给偷去了,半途遇到了那个叫金曲的朋友,他很有钱,也是一个人来淮南做生意,我与他套近乎,就弄清了他的家庭情况,原来他家里并没有多少人了,他也是来淮南做生意的,我一听便心中生出一计来,说既然如此,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吧,那一路上我们都没有遇到什么人,而且我们两人交谈的很是开心,后来我们借助在孙子皓的家里,我便觉得是时候动手了,如果再不动手,进了淮南城就不好动手了,因此在离开孙子皓家之后,我便在来淮南城的途中动手杀了他,我将他的尸体埋起来之后,用他身上的那些钱在淮南城开了家客栈。”
“本以为是去就这样结束了的,可不曾想到,那孙子皓好几天见不到金曲,便查出了古怪,并且时常对他进行试探,后来他试探的有些厌烦,就直接向我勒索起钱财来,我虽然知道他没有证据,可却也怕他把此事闹大,因此不得已只得给他钱财,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要钱要上瘾了,我被那小子给逼的没有办法,这才在那天下雨之后在城外等着他,一击杀了他的。”
“至于杀死孙子皓母亲的事情,是我觉得这个妇人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她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对我来说无疑不是一重大威胁,为此那天晚上,我以吊念孙子皓为由进了他们家,并且杀了那个老妇人,可笑的是那个老妇人还以为我是孙子皓的恩人呢,给了他一个活干。”
直到这个时候,许三杯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而花郎微微颔首之后,立马明人去许三杯说的那个地方吧金曲的尸体挖出来,这样挖出来之后,人证物证俱在,司马光随即进行了宣判。
一件看似困难的命案就这样被花郎给解决了,司马光望着花郎淡笑道:“花公子真的有指证许三杯的证据,如果他没有幡然悔悟,你准备怎么办?”
花郎耸耸肩,笑道:“如果那许三杯不肯承认杀人,那么我也就只好派人沿着淮南城到孙子皓家的那条路寻找金曲的尸体了,虽然慢,但总是能够找到的。不是吗?”</dd>
找人对衙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他们按照花郎说的去找了,这样找了两天,却也没有找到那个人,或者说,那个人消失了。
那是一个消失了的人,可一个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呢?
也许,答案只有一个,那便是这个人死了,一个人死了的话,与消失也就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而正是因为这个消失的人,让花郎突然知道凶手是谁,而且觉得可以立马动手了。
春末时节,天气好的让人想要让时光停留,花郎带人去了三杯倒客栈,他们来到三杯倒客栈的时候,这里的客人有不少,不过他们面前的酒并不多,三杯。
许三杯见花郎等人带人来了,很是惊讶,连忙迎上来问道:“花公子,带这么多人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花郎点点头:“我们是来抓捕凶手的,许老板可有什么好说的?”
许三杯神情有些怪异,而且显得很无奈,道:“这……这让我一个开客栈的怎么说,虽然那孙子皓是我客栈里的伙计,可我却也不知道怎么……”
许三杯的话说了很多,可是却没有一句说到点子上,或者说有一句说到花郎真正想知道的事情上,而花郎见许三杯在这个时候还说这么多废话,顿时有了怒意,道:“实不相瞒,在下认为许老板是杀死孙子皓和孙母的凶手,你可承认?”
众人一惊,他们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许三杯怎么会杀死一个客栈小伙计的,他有必要杀死一个客栈小伙计吗?
许三杯有些手足无措,道:“花……花公子真会说笑,我干嘛杀孙子皓,我没有理由杀他的嘛。”
花郎摇摇头:“不,你有理由杀他,因为他知道了你的秘密,而且用那个秘密勒索了你,你因此害怕想要杀了他,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不是吗?”
“这……这简直是胡说八道,花公子,我有什么秘密害怕被人知道的。”
“杀人!”花郎的话很冷,而且也很直接。
而当许三杯听到杀人这个词的时候,浑身突然战栗了一下,而这个时候,花郎继续说道:“那天我们去拜访孙母,孙母对我们说了很多话,她的那些话并无什么联系,是想到那就说到哪的,而那天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你刚来淮南的那天晚上,是借住在他家里的,当时跟你在一起的还有个同伴,可是经过这几天的寻找,我们并没有找到那个同伴,你能告诉我们,那个同伴去哪里了吗?”
听到花郎说出这句话之后,许三杯的神色顿时大变,不过很快又连忙镇定下来,道:“我那个朋友啊,他觉得淮南这个地方生意不好,所以就去其他地方了,不过至于去了什么地方嘛,我却是不知道的。”
花郎嘴角露出一丝浅笑:“非也吧,我看分明是被你给杀了,你若识相,便将一切都统统交代出来,如若不然,在下自然有办法让你将所知一切全部证明给你看,我想你应该不会想到,一个人就这么消失了,会什么都留不下来吧?”
花郎说的十分自信,许三杯望着花郎的摸样,刚刚的自信突然崩溃了,他叹息了一声,道:“花公子说的没错,我的确杀了那个人,而且后来被孙子皓给发现了痕迹,他便因此而勒索我,我觉得留着他在是个祸害,便想着杀了他的。”
许三杯的这句话便将整件案子给交代清楚了,不过很多事情,花郎和司马光他们需要知道的更清楚一些,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登记入案。
“当时我拿着本金来淮南做生意,可是半路上却遭了小偷,钱财被人给偷去了,半途遇到了那个叫金曲的朋友,他很有钱,也是一个人来淮南做生意,我与他套近乎,就弄清了他的家庭情况,原来他家里并没有多少人了,他也是来淮南做生意的,我一听便心中生出一计来,说既然如此,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吧,那一路上我们都没有遇到什么人,而且我们两人交谈的很是开心,后来我们借助在孙子皓的家里,我便觉得是时候动手了,如果再不动手,进了淮南城就不好动手了,因此在离开孙子皓家之后,我便在来淮南城的途中动手杀了他,我将他的尸体埋起来之后,用他身上的那些钱在淮南城开了家客栈。”
“本以为是去就这样结束了的,可不曾想到,那孙子皓好几天见不到金曲,便查出了古怪,并且时常对他进行试探,后来他试探的有些厌烦,就直接向我勒索起钱财来,我虽然知道他没有证据,可却也怕他把此事闹大,因此不得已只得给他钱财,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要钱要上瘾了,我被那小子给逼的没有办法,这才在那天下雨之后在城外等着他,一击杀了他的。”
“至于杀死孙子皓母亲的事情,是我觉得这个妇人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她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对我来说无疑不是一重大威胁,为此那天晚上,我以吊念孙子皓为由进了他们家,并且杀了那个老妇人,可笑的是那个老妇人还以为我是孙子皓的恩人呢,给了他一个活干。”
直到这个时候,许三杯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而花郎微微颔首之后,立马明人去许三杯说的那个地方吧金曲的尸体挖出来,这样挖出来之后,人证物证俱在,司马光随即进行了宣判。
一件看似困难的命案就这样被花郎给解决了,司马光望着花郎淡笑道:“花公子真的有指证许三杯的证据,如果他没有幡然悔悟,你准备怎么办?”
花郎耸耸肩,笑道:“如果那许三杯不肯承认杀人,那么我也就只好派人沿着淮南城到孙子皓家的那条路寻找金曲的尸体了,虽然慢,但总是能够找到的。不是吗?”</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