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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投名状

    ()专杀贪官污吏的确是宋江一伙人经常从事的一项工作,杀得乐此不疲,其实这也很好理解,作为土匪,自然要和当官的作对,而古往今来无论哪朝哪代,一百个官中都有九十九个是贪的,不贪当官做什么?

    我也想贪,可我没那个机会。

    既然当官的都贪,而土匪的本质又是和官兵作对,那事实的真相就很明显了。碰到当官的就是敌人,就杀掉,杀掉后一调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贪官。好了,我们这个职业,就是专杀贪官污吏的。当然,我相信没人会无聊的去调查一下。

    就算是误杀了海瑞,那也不要紧,谁还能不犯错呢?起码比蒋中正先生的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概率要小的多了。即使杀错了,给人好好埋一下然后组团去默哀个一分钟,立块刻字的石头洒两杯酒也就过去了,不要因为一次偶尔的错误抹杀整个土匪职业的闪光点。

    既然这是一伙专杀贪官污吏的土匪、既然这是一伙劫富济贫的土匪、既然这是一伙用于替天行道的土匪、既然这是一伙集勇气、正义、高尚于一身的土匪,那沈万才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不加入。

    于是,十六岁的沈先生光荣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

    ……

    林冲上梁山的时候,按规矩是要交一份投名状的。沈万才熟读水浒,自然知道这个典故,他相信自己的运气不会像林冲那么差能够很幸运碰上杨志杨制使,但就算碰到牛二……自己也打不过。

    提心吊胆的过了好几天之后,似乎没人提起关于投名状的相关事宜,沈万才终于忍不住了,在一次宴席上小心翼翼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大当家,我什么时候需要交投名状呢?”

    正手持羊腿努力啃着的大当家抬起头诧异的看了沈万才一眼,有些疑惑的问:“投名状?那是什么东西?”

    沈万才这才恍然大悟,敢情人家这里根本就没有这个规矩,可见虽然同是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好汉,帮派内的规矩也是不一样的。他正想打个哈哈将这件事情遮掩过去,堂下却有个小喽啰很不识趣的说:“大当家,这个俺知道。”

    按照山寨内的规矩,只有首领才能在大堂里面吃饭,而小兵都在室外找个地方蹲下来吃。没办法,山上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好,只能凑合一下了,而沈万才因为是个文化人,得到了格外的尊重得以在堂中与诸位大王一起用餐。说话的小喽啰不但位置在堂下,而且距离很远,可见是没什么身份地位的。不过山寨的大王们都是十分平易近人的,并没有歧视这个贸然接口的家伙,大当家微笑着开口,“那你就说说是怎么一回事,也让咱们的沈先生听听对也不对。”

    那个小喽啰自然是没读过书的,但他与其他的兄弟们出身不大相同,是个城里人,在茶坊酒肆曾经听过说书先生讲过《水浒传》,当下便娓娓道来。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口齿相当伶俐,表情与动作也糅合得恰到好处,如果改行去说书的话,也许就是艺术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大当家饶有兴味的听完之后转向沈万才问道:“沈先生,他说的是也不是呀?”

    沈万才只能苦笑着点头说:“这位兄弟说的对极了,在下实在佩服。”

    大当家微笑着说道:“没想到我们山寨还真是藏龙卧虎呀,连这样的人才都有。来人,打赏。”在小喽啰捧着两大锭银子兴高采烈的连声道谢时,大当家说:“沈先生,我原本以为你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没想到也有一腔热血,主动要交这个……投名状,这是积极要求上进的表现嘛。很好,很值得嘉许。不过今天已经晚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明天你再下山去做吧。”

    沈万才瞠目结舌,良久方才结结巴巴的说出一句话来,“大当家,咱们的规矩不是不能随便伤人xìng命吗?”

    “不伤人xìng命,抢钱就行,没钱的话什么珠宝首饰也都是可以的。”

    ……

    ……

    在山寨中愉快的生活了几天之后,沈先生相比以前胖了不少,但因为之前的基础实在太差,现在的他身材还是略显单薄。单薄的沈万才拿着把没开刃的钢刀蹲伏在草丛中,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

    其实他的情况与林冲有着明显的不同,林教头是被逼无奈必须要上梁山的,而沈先生大可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但一来他喜欢山寨中能吃饱的rì子,假如换个地方绝不会有那么多人恭敬的称自己为“先生”;二来沈先生作为读书人的杰出代表,自然要言而有信不能食言而肥。

    从沈万才那单薄的身体来看,他无疑是位信人。

    黑龙山的地理位置极好,在三省交界的三不管地带,而且山势陡峭雄伟、易守难攻,更加难得可贵的是,山下就是一条驿路,宽阔的驿路。驿路边半人高的荒草中,沈万才谨慎的伏在那里,尽管路上现在并没有人,他还是不敢发出半点声音,紧紧攥着手中的武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路上,甚至连呼吸都比平时细腻了许多。

    驿路不可能总是没有人的。

    沈万才一次次郁闷的看着商队从路上大摇大摆的经过,不过都是人数众多,除了商队自身的打手以外有些还有镖师保驾护航。直至夜sè降临,沈先生也没有等到哪怕一个孤身经过的客人,只能悻悻的提刀回山了。不过,在沮丧之余他还隐隐有一丝侥幸,倘若真有个孤身行人的话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大当家安慰他说:“没关系,林教头也是在第三天才遇到孤身客商的。”

    大概大当家的话产生了效果,第二天沈万才同样是一无所获。

    大当家继续安慰道:“没关系,这才第二天。”

    第三天,沈万才又是独自一人提着钢刀,天没亮就开始了自己的潜伏工作。

    ……

    ……

    黑龙山坐落在大唐北部广袤的平原上,在一马平川当中很突兀的拔地而起。这是平原,水草肥美的平原,不是撒哈拉,自然不可能rìrì都是晴天。

    所以现在,沈先生只能在大雨中无奈的蜷缩起自己瘦弱的身体,在瑟瑟发抖的同时尽最大的可能保证自己胸前那一小块地方的干燥。

    雨越下越大,竟下出了漫野的雾气。这么大的雨恐怕也没什么人会急着赶路了,但要是就这么回山去又不好交代。沈先生一向自诩人中龙凤,是砂砾中一颗尚未被人发现的金子,说什么也不能比那个林冲差吧。“坚持住。”沈先生在心底为自己打气。

    坚持是一种美德,在沈先生不懈的坚持下,驿路远处终于出现了一个人影,缓缓向这边前进着……

    ……

    ……

    近了,逐渐近了。沈万才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以便让自己的视线更加清晰,右手紧张的攥紧刀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总之那刀把显得滑滑的很不容易握牢,他不得不在自己胸前那一小块干衣服上将手掌擦了又擦……

    在倾盆的大雨中那人走得很慢,但还是越来越近,雨水中看不清长相,不过身材倒是高高瘦瘦的,比沈万才足足高出一个头去。不过没有关系,一把钢刀在手,足以弥补身高上的差距。

    投名状,看上去近在咫尺。

    ……

    ……

    “呔”的一声大喝,沈万才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双手握着钢刀颤巍巍的指着面前的行人,大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接着吐了一口嘴里的雨水又继续说道:“……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那人的脚步停住,大大的斗笠遮住了他的面容,看不到脸上的表情。只听他幽幽的说:“年轻人,你才多大,有十八岁了吗?”语声虽然不大,但却很奇怪的并没有被大雨掩盖,而是一个字一个字都清晰的传入了沈万才的耳朵里。

    怎么会这样?沈先生有些错愕了,他以为一个单身的行人只要看到这把明晃晃的钢刀听到自己很专业的话语就应该“噗通”跪地,口称“大王饶命”然后乖乖的双手奉上钱财。可这人怎么随便篡改剧情还加上了一句很不合适的台词,导致自己现在有些无所适从了……

    从这个鲜活的事例就可以看出来,我们才高八斗的沈先生实在是有些缺乏应变能力的,这个缺点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被一遍遍的放大,直接造就了他小丑般悲剧的一生。

    没有导演叫停,这场戏就必须演下去。沈万才又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说道:“我的年龄与卿何干,还是乖乖的交出钱财,莫要犹豫,反误了卿卿xìng命!”

    斗笠下的那张嘴巴轻轻的咧了一下,好像是笑了,“孩子,你今年也就是十五六岁吧?二十年前我就从这条路上走过,又哪里是你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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