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组团(四)
()我牵着大雄,一直往东北方的山脉走去。此时,路两旁的麦子快要成熟了,只要再过一些rì子便可以收获了,然而麦子的长势看起来却不怎么好,我随手将一颗麦穗摊开看了看,发现穗子的颗粒不怎么饱满。我不禁微微有些叹息,看这个长势,这一季八成又收不到多少粮食了,但愿官府这次能少征收点,不然村民们可要饥一顿饱一顿了。
看这里的气候和水土,如果种玉米或高粱这样的耐旱作物的话,收成或许会更好一些。不过,在这个时代好像玉米还没有引进过来,但高粱应该还是有的吧。
话说,治理一个国家很多时候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尤其是在遇到天灾的时候。国家安定的基础,便是民众的衣食住行。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一个吃和穿的问题,其次是住房和交通问题,还有rì常生活中的各种需求,麻烦的事情是一堆一堆的。
也无怪乎皇帝会成为世上最累的职业,每天的工作要认真做好不说,还不可以偷懒玩乐,而且全年都没有休息rì,哦不,寿辰那天可以休息一天。却说,后世的某些皇帝总是喜欢微服私访,说好听点那叫作体察民情,其实呢,也就是一个忙里偷闲的借口罢了。
我牵着大雄又溜达了一会,便来到了一片青草地上,这里的青草长势不高,但还算茂盛,较于适合放牧牛马。这时,大雄突然间停了下来,我不禁疑惑地看了看牠,只见牠两目圆睁,瞳孔放大,双耳朝前,并将身体稍稍压低了些。我见牠这副模样,心知牠一定是发现了猎物,于是我便将绳子解开,拍了牠一下说:“去吧。”
牠摇了下尾巴,便朝着自己一直盯着的方向潜伏了过去。为了不吓跑猎物,我便也蹲了下来跟在大雄的身后,并将自己的磁场随着大雄的步伐往前延伸着。不一会儿,就在离猎物还剩下二十来米远的时候,我顿时发现原来那是一只野兔。我不由得笑了笑,心想这下可又有野味吃了,早知道就把弓矢也一块带出来了,饿的时候还可以打点野味。
随后,大雄又继续潜伏至离野兔只有十多米的距离时,却突的一下发起了袭击,如箭一般的朝着猎物就奔了过去。啧啧,不得不说,这家伙可真是个捕猎的好手,这速度跟猎豹简直都有得一拼了。难不成这个时代的老虎都这么彪悍,竟能集力量、攻势、速度于一身?唔,估计这也就是个别现象吧。
就在大雄发起袭击的同时,我也跟着奔跑了起来,我打算绕道跟大雄来个两面夹攻。话说我也是个奔跑健将,而且水平非常稳定,百米冲刺的速度几乎每次都是五秒五五,这情况搞得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邪乎。然而,就在我跑着跑着,眼看着计划就要成功的时候,却突的听到不远处惊起了一阵嘶鸣。我不由立时扭头看了过去,却顿时感到一阵诧异,只见一道火红的身影一下子从水池边窜起,而后飞速地朝着远处的林子奔了去,那模样就好像是受到了极度地惊吓一般。
我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想要仔细看清楚那是个什么野兽,然而不过几个呼吸间,那火红的身影便跑进了山林里。我立时感到奇怪不已,看样子好像是一匹野马,就是速度跑得太快了点,没来得及看个详细。就在这时,我突然灵光一现,我去,这该不会就是传说的中的赤兔马吧?敢情还真有这回事儿,可真神了!
这时,不远处的大雄突然吼叫了一声,我立时循声看了过去,却发现牠此时正将猎物给一把按倒了。我不由咧嘴一笑,觉得最近这段时间的运气挺不错的,先是收服了大雄这匹超级猛虎,接着又挖到了异常丰富的黄金,现在又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赤兔龙驹,这人的运气要是好了真是连墙也挡不住,不知道未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好事情。
大雄将猎物叼到了我跟前来,我抚了抚牠的头说:“我今天心情不错,整只都给你吃了。”牠听我这样说,便高兴地将猎物叼到一边去享用去了。
我不禁转身看了看不远处的那口水池,然后走了过去,到了跟前后我发现水池里的水并不多,里面光溜溜的什么生物也没有,不过水倒还是很清澈的。
这时,我不禁暗暗沉思了下,决定要将这匹龙驹给驯服了,如果能得到如此良驹当座驾,那么以后上战场必然是无往不利的。不过我并不懂得要如何驯服野马,也许我可以回去问问奉先,他应该知道的。对了,差点忘了,历史上奉先的坐骑好像就是赤兔马,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匹,如果是的话那就干脆送给他好了,身为首领的他总要有匹像样的座驾才好。
随后,我牵着大雄又四处溜达了会儿,捉了些野味,便回到了霍村。之后,我将遇见赤兔马的事情告诉了奉先,却见他神sè动容,说:“贤弟真是好运气,竟能遇见传说中的神驹,我在此地生活了多年,也不曾撞见过,看来这是天意啊。”
我奇怪道:“这跟天意有什么关系?”
奉先笑笑说:“贤弟有所不知,凡宝物神兽出世,皆为应得天兆而生;且说那rì为兄正在田间狩猎,突而撞见天生一黑洞,正惊诧间忽见一物从洞中降下,旋即那洞便咻呼一下消失了;而后我赶忙快步寻到跟前,不意却见着了贤弟正昏迷不醒,今看来贤弟骁猛盖世,既身负伏虎之力,又心怀旷世之才,如今想来,贤弟定是那天上差派下来的神人吧。”
我勒个去!这事儿也太巧了吧?
我不由得笑了笑说:“兄长言重了,这件事情其实没你想的那么神奇,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不是什么神人,跟你们一样我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只不过我来的地方并不在时代,所以这件事情还请兄长一定要替我保密才好啊?”
他不禁感到有些疑惑,却还是点点头说:“虽然我不懂贤弟在说些什么,不过还请贤弟放心,此事为兄绝不会向他人吐露半个字的。”
我不由笑道:“那就好了,对了兄长,你自小在草原上生长,对马应该是颇为了解的吧?”
他说:“不错,贤弟可是想要知道,应如何来驯服那匹龙驹?”
我点头道:“嗯,是啊。”
他说:“此事倒也简单,事先要准备好一根三丈长的套马杆,在挨近之前,切莫要惊了牠,不然便要难办了,只要能将绳子套住牠的脖颈,之后的事便都好办了;贤弟毋须多虑,过些rì子,待那龙驹再来之时,为兄替你去将牠降服便是了。”
我不禁说:“哪里,我的意思是想让你驯服那匹马,然后当成你自己的坐骑。”
他听我这样说,却有些意外的样子,却道:“如此龙驹,乃上天所赐,贤弟却为何要拱手相让呢?”
我立时摆摆手说:“什么上天不上天的,这事儿跟上天又有什么关系,说起来兄长你怎么也是我们的首领,总要有一匹拉风的坐骑才好嘛,不然岂不要失了气势?”
他却说:“此事万望不可,为兄得贤弟所赠予的实在太多了,又如何可以再有所奢求?何况那龙驹是应贤弟降临之兆而生,便应归属于贤弟才是,此乃上天的旨意,某家无论如何是不能违背的。”
啥子乱七八糟的,这事儿跟上天有个毛关系的。古人哪,就是太过迷信,凡是解释不了的现象就会跟上天扯到一块去。当然,从事物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也确实跟上天有直接的关系,只不过这就是一种自然规律而已,哪有他们想的那样神话。
我见他的表情挺执拗的,于是也就不打算再说下去,免得纠缠了半天他还是那句「此乃上天的旨意」,那我就可以直接撞墙了。旋即我便转移了话题,又问:“怎么样,今天提炼的进展还顺利不?”
奉先点头说:“嗯,还不错,又提炼了两三分,想来不出五rì便能尽数完工了。”
我不禁说:“那还好,不过可千万要注意安全。”
他笑笑说:“贤弟你太多虑了。”
我说:“有危险的事情还是要谨慎一点的好,对了,今天我特意看了下田里的麦子,长势看起来不怎么好,看样子应该是跟这里的气候和水土有关,这地方的气候这么干燥,又总是变幻无常的,为什么不改种高粱呢?”
他一听,不禁有些疑惑,就问:“什么是高粱?”
我解释说:“喔,高粱就是蜀黍、木稷。”
他释然道:“哦,原来是蜀黍,虽说周边的土地可种蜀黍,然村里人却没有多余的钱财去购置粮种,而官府又对此事不闻不问,因而村民们只能依赖上一季所收得的麦子作为粮种,尽管每一季收获的粮食不多,兼顾狩猎所得,倒也足够各家每rì的耗用所需了。”
我不禁说:“买蜀黍种的事情好办,反正现在咱们有钱了,等这一季的小麦收割了以后,就派人去外地多购买一些种子,回来分发给村民们种植,等到收获的时候,每家只要上缴一部分的粮食给咱们就行了,这样不但解决了村民的吃饭问题,还解决了咱们以后的军粮需求。”
奉先不禁笑道:“呵呵,贤弟所想,与我不谋而合,除去购置些粮种,还可以购置些马牛羊猪回来畜养,不出二三年,不但村民们可以就此富裕起来,咱们rì后也无需为筹备战马发愁了。”
我不禁笑着说:“呵呵,看来兄长心中早就想好计划了。”
话说,想要干一番事业,光有钱了不行,还要得懂得如何用钱,否则有了跟没有基本没两样。
看这里的气候和水土,如果种玉米或高粱这样的耐旱作物的话,收成或许会更好一些。不过,在这个时代好像玉米还没有引进过来,但高粱应该还是有的吧。
话说,治理一个国家很多时候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尤其是在遇到天灾的时候。国家安定的基础,便是民众的衣食住行。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一个吃和穿的问题,其次是住房和交通问题,还有rì常生活中的各种需求,麻烦的事情是一堆一堆的。
也无怪乎皇帝会成为世上最累的职业,每天的工作要认真做好不说,还不可以偷懒玩乐,而且全年都没有休息rì,哦不,寿辰那天可以休息一天。却说,后世的某些皇帝总是喜欢微服私访,说好听点那叫作体察民情,其实呢,也就是一个忙里偷闲的借口罢了。
我牵着大雄又溜达了一会,便来到了一片青草地上,这里的青草长势不高,但还算茂盛,较于适合放牧牛马。这时,大雄突然间停了下来,我不禁疑惑地看了看牠,只见牠两目圆睁,瞳孔放大,双耳朝前,并将身体稍稍压低了些。我见牠这副模样,心知牠一定是发现了猎物,于是我便将绳子解开,拍了牠一下说:“去吧。”
牠摇了下尾巴,便朝着自己一直盯着的方向潜伏了过去。为了不吓跑猎物,我便也蹲了下来跟在大雄的身后,并将自己的磁场随着大雄的步伐往前延伸着。不一会儿,就在离猎物还剩下二十来米远的时候,我顿时发现原来那是一只野兔。我不由得笑了笑,心想这下可又有野味吃了,早知道就把弓矢也一块带出来了,饿的时候还可以打点野味。
随后,大雄又继续潜伏至离野兔只有十多米的距离时,却突的一下发起了袭击,如箭一般的朝着猎物就奔了过去。啧啧,不得不说,这家伙可真是个捕猎的好手,这速度跟猎豹简直都有得一拼了。难不成这个时代的老虎都这么彪悍,竟能集力量、攻势、速度于一身?唔,估计这也就是个别现象吧。
就在大雄发起袭击的同时,我也跟着奔跑了起来,我打算绕道跟大雄来个两面夹攻。话说我也是个奔跑健将,而且水平非常稳定,百米冲刺的速度几乎每次都是五秒五五,这情况搞得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邪乎。然而,就在我跑着跑着,眼看着计划就要成功的时候,却突的听到不远处惊起了一阵嘶鸣。我不由立时扭头看了过去,却顿时感到一阵诧异,只见一道火红的身影一下子从水池边窜起,而后飞速地朝着远处的林子奔了去,那模样就好像是受到了极度地惊吓一般。
我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想要仔细看清楚那是个什么野兽,然而不过几个呼吸间,那火红的身影便跑进了山林里。我立时感到奇怪不已,看样子好像是一匹野马,就是速度跑得太快了点,没来得及看个详细。就在这时,我突然灵光一现,我去,这该不会就是传说的中的赤兔马吧?敢情还真有这回事儿,可真神了!
这时,不远处的大雄突然吼叫了一声,我立时循声看了过去,却发现牠此时正将猎物给一把按倒了。我不由咧嘴一笑,觉得最近这段时间的运气挺不错的,先是收服了大雄这匹超级猛虎,接着又挖到了异常丰富的黄金,现在又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赤兔龙驹,这人的运气要是好了真是连墙也挡不住,不知道未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好事情。
大雄将猎物叼到了我跟前来,我抚了抚牠的头说:“我今天心情不错,整只都给你吃了。”牠听我这样说,便高兴地将猎物叼到一边去享用去了。
我不禁转身看了看不远处的那口水池,然后走了过去,到了跟前后我发现水池里的水并不多,里面光溜溜的什么生物也没有,不过水倒还是很清澈的。
这时,我不禁暗暗沉思了下,决定要将这匹龙驹给驯服了,如果能得到如此良驹当座驾,那么以后上战场必然是无往不利的。不过我并不懂得要如何驯服野马,也许我可以回去问问奉先,他应该知道的。对了,差点忘了,历史上奉先的坐骑好像就是赤兔马,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匹,如果是的话那就干脆送给他好了,身为首领的他总要有匹像样的座驾才好。
随后,我牵着大雄又四处溜达了会儿,捉了些野味,便回到了霍村。之后,我将遇见赤兔马的事情告诉了奉先,却见他神sè动容,说:“贤弟真是好运气,竟能遇见传说中的神驹,我在此地生活了多年,也不曾撞见过,看来这是天意啊。”
我奇怪道:“这跟天意有什么关系?”
奉先笑笑说:“贤弟有所不知,凡宝物神兽出世,皆为应得天兆而生;且说那rì为兄正在田间狩猎,突而撞见天生一黑洞,正惊诧间忽见一物从洞中降下,旋即那洞便咻呼一下消失了;而后我赶忙快步寻到跟前,不意却见着了贤弟正昏迷不醒,今看来贤弟骁猛盖世,既身负伏虎之力,又心怀旷世之才,如今想来,贤弟定是那天上差派下来的神人吧。”
我勒个去!这事儿也太巧了吧?
我不由得笑了笑说:“兄长言重了,这件事情其实没你想的那么神奇,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不是什么神人,跟你们一样我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只不过我来的地方并不在时代,所以这件事情还请兄长一定要替我保密才好啊?”
他不禁感到有些疑惑,却还是点点头说:“虽然我不懂贤弟在说些什么,不过还请贤弟放心,此事为兄绝不会向他人吐露半个字的。”
我不由笑道:“那就好了,对了兄长,你自小在草原上生长,对马应该是颇为了解的吧?”
他说:“不错,贤弟可是想要知道,应如何来驯服那匹龙驹?”
我点头道:“嗯,是啊。”
他说:“此事倒也简单,事先要准备好一根三丈长的套马杆,在挨近之前,切莫要惊了牠,不然便要难办了,只要能将绳子套住牠的脖颈,之后的事便都好办了;贤弟毋须多虑,过些rì子,待那龙驹再来之时,为兄替你去将牠降服便是了。”
我不禁说:“哪里,我的意思是想让你驯服那匹马,然后当成你自己的坐骑。”
他听我这样说,却有些意外的样子,却道:“如此龙驹,乃上天所赐,贤弟却为何要拱手相让呢?”
我立时摆摆手说:“什么上天不上天的,这事儿跟上天又有什么关系,说起来兄长你怎么也是我们的首领,总要有一匹拉风的坐骑才好嘛,不然岂不要失了气势?”
他却说:“此事万望不可,为兄得贤弟所赠予的实在太多了,又如何可以再有所奢求?何况那龙驹是应贤弟降临之兆而生,便应归属于贤弟才是,此乃上天的旨意,某家无论如何是不能违背的。”
啥子乱七八糟的,这事儿跟上天有个毛关系的。古人哪,就是太过迷信,凡是解释不了的现象就会跟上天扯到一块去。当然,从事物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也确实跟上天有直接的关系,只不过这就是一种自然规律而已,哪有他们想的那样神话。
我见他的表情挺执拗的,于是也就不打算再说下去,免得纠缠了半天他还是那句「此乃上天的旨意」,那我就可以直接撞墙了。旋即我便转移了话题,又问:“怎么样,今天提炼的进展还顺利不?”
奉先点头说:“嗯,还不错,又提炼了两三分,想来不出五rì便能尽数完工了。”
我不禁说:“那还好,不过可千万要注意安全。”
他笑笑说:“贤弟你太多虑了。”
我说:“有危险的事情还是要谨慎一点的好,对了,今天我特意看了下田里的麦子,长势看起来不怎么好,看样子应该是跟这里的气候和水土有关,这地方的气候这么干燥,又总是变幻无常的,为什么不改种高粱呢?”
他一听,不禁有些疑惑,就问:“什么是高粱?”
我解释说:“喔,高粱就是蜀黍、木稷。”
他释然道:“哦,原来是蜀黍,虽说周边的土地可种蜀黍,然村里人却没有多余的钱财去购置粮种,而官府又对此事不闻不问,因而村民们只能依赖上一季所收得的麦子作为粮种,尽管每一季收获的粮食不多,兼顾狩猎所得,倒也足够各家每rì的耗用所需了。”
我不禁说:“买蜀黍种的事情好办,反正现在咱们有钱了,等这一季的小麦收割了以后,就派人去外地多购买一些种子,回来分发给村民们种植,等到收获的时候,每家只要上缴一部分的粮食给咱们就行了,这样不但解决了村民的吃饭问题,还解决了咱们以后的军粮需求。”
奉先不禁笑道:“呵呵,贤弟所想,与我不谋而合,除去购置些粮种,还可以购置些马牛羊猪回来畜养,不出二三年,不但村民们可以就此富裕起来,咱们rì后也无需为筹备战马发愁了。”
我不禁笑着说:“呵呵,看来兄长心中早就想好计划了。”
话说,想要干一番事业,光有钱了不行,还要得懂得如何用钱,否则有了跟没有基本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