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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鼎

    ()世人每rì饮食,也须每rì劳作。

    卯时,天sè还不太亮,街上便有人行走,塔玛更是早早起床,比他早起的还有胯下的小枪。即便生物技术已经达到了nǎi妈cāo作系统的高度,这基本的天xìng却始终是个迷,不知道女子是否也有同样的困惑。

    推开窗子,看着街上打着呵欠的行人,塔玛也觉得有些犯困,没工作啊,起床干嘛。

    不对,已经穿越了,虽说不必争分夺秒地累坏自己,但是,拉面还没现世,唯一能够执行这个任务的人怎能放手不管。

    “拉面,拉面。”

    喊着这个口号,塔玛开始做俯卧撑,做完一百下才抓起衣裳下楼。

    在城市里却享受着乡村生活,塔玛一找不着盆,而找不着水,洗脸这件小事也要找老板娘,感觉像个离不开母亲的孩子似的。

    客栈还没开门,这么早也不会有客人住店,塔玛走向后院,白胡子老头正在院子里转圈,很专心地转圈。

    “老人家,锻炼着呢。”

    老头点点头,似是回答,或许只是身体在颤抖,仍旧转着圈子。

    “老板娘,起床没有,我要洗脸。”

    吱呀一声,老板娘的身影便从闺房中走出,刚梳洗过的鬓角还湿着翘在脸上,头发挽在一处尚未好生打理,衣裳整整齐齐,乍一看还以为是潘金莲。

    “哟,小弟弟起床了,叫姐姐干嘛?”

    “洗脸,能够洗澡的话更好。”

    “哦,出了门往东走十里,有条河,想怎么洗怎么洗。”

    实话不是这么说的吧,已经进城了,怎么还得继续野人生活,不过为啥进了城就不能享受野人生活,环境改变人啊。

    “老板娘,你刚从河边回来啊,水挺凉快吧,河边还有没有老板娘这样美丽的女子,早知道本地有这样的风俗,我天不亮就去河边等了。”

    老板娘笑得直打颤,家里养着一个有趣的男人也挺不错啊。

    “这样啊,你等一下,家里还有四个水缸,你顺便把水缸装满吧,行吗,小弟弟?”

    塔玛不介意干些力气活,他的身体这么强悍,挑个几十担水算什么,何况,老板娘说得这么客气。

    “行,当然行了,男人怎么会不行呢,哈哈哈哈。”

    老板娘也笑了两声,塔玛又回应了两声,来回互笑了几次都觉得很无趣。

    “桶和扁担在那里,去吧。”

    塔玛掂量了一下水桶,又去看了看水缸,跑二十里路才挑一担水,再有力气也不能浪费啊。

    “老板娘,家里有多少水桶都拿出来吧,再找一根椽子,我也少跑几趟路。”

    老板娘上前捏了捏塔玛的胳膊,大腿,又托住他的下巴,掰开嘴,瞅瞅牙口,然后点点头。

    感觉怎么像是相牲口呢,塔玛怒目而视,老板娘又开始笑,好无聊的人啊。

    “既然这样,你直接把水缸搬去不就成了,行不行啊,小弟弟,嘻嘻嘻。”

    塔玛想了想,当然行,不就是霸王举鼎吗,几百斤的重量而已,只不过一缸水看起来太大了,不会太吓人吧。

    “老板娘,行是行,但,凭什么呢。要不咱俩打个赌?”

    说完使劲地揉了揉下巴,贱贱地一笑,这姿势不能摆给一般人,要不是老板娘,他就换一种姿势。

    “小弟弟,想赌什么,人家就这一件不成器的客栈,你可不能太贪心啊。”

    “不,我怎么会要老板娘的客栈,得到了老板娘,客栈还能自己跑了。我就赌你,同样我要是做不到,老板娘你也可以收了我。”

    这赌约不管怎样,塔玛都不会输,即便老板娘最后耍花样,塔玛本身不受这个朝廷管制,也即是说,从一开始,塔玛说的实话也是假话,假话还是假话,谁也做不了他的主,穿越者不能这么无赖吧,当然可以。

    “好呀。既然小弟弟这么有心,姐姐从了你又如何,你可不要欺负人家哦。”

    “不会的,小弟一定好好的,把老板娘捧在手心里,欺负这两个字我根本不认识的。”

    勾搭成jiān,没想到啊,塔玛有些失望,不过,这男女之事最后还不是一件事,一rì之计在于晨,早上一定比晚上好啊。

    “老板娘,你就瞧好了,起。”

    塔玛伸手握住一只水缸的边,倒扣着举过头顶,好大一顶帽子,没往下戴。然后轻轻放下,举着水缸可出不了门,顺便还得拿上一个木桶,到了河边总不能把水缸丢到河里去吧。

    “小弟弟,你可快去快回啊,姐姐,等你哦。”

    小手招了招,老板娘得意地笑了,没花钱就招来一个工人,看老娘怎么榨干你的力气。

    回屋,端了一盆皂角水,泼到后门大街上,一条狗跑过来伸出舌头舔了舔,不好喝。

    塔玛前脚出门,后脚就有一条小狗跟上了,然后好多人瞪大了眼睛看他和那条小狗。

    “咦,三娘子家里的男人,不是老头子,怎么是个壮士,奇怪。”

    “这是要干嘛,举着缸,卖缸的?”

    “那小狗好可爱,这男人是狗的主人,不像啊。”

    就这样,一个男人和一条狗走到了一起,都要去的河边。

    河岸这一带筑有五丈宽三尺高的河堤,几艘船停泊在岸边,像是摆渡的,对岸可是府城辖地,塞上明珠银川城就在那边,百里之外。

    塔玛放下水缸,水桶,脱了衣裳,跳进河里,游玩了一阵,好快意。

    回到岸上,提起水桶开始倒水,活干完了身上也快干了,这才穿上衣服,全然不顾四周的目光,抱着水缸举过头顶,单手托住犹如霸王再世,引得众人连连叫好。

    “壮士家住哪里,尊姓大名,可有婚配。”

    “城里三娘子客栈,有空住两天,呵呵。”

    “一定一定,大伙儿一起送送壮士。”

    “大哥,累不,小妹给你擦擦汗。”

    “妹妹,这不是汗,哥哥我举着这么点东西哪会出汗,不信,你也上来。”

    在一阵欢笑声中,塔玛把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放在了肩头,两手都没闲着。

    到了城门下,又是一阵热闹,总算有人知道这个壮士的身份了,原来是野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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